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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三方指令

發布時間:2021-07-10 05:00:49

『壹』 什麼是基金三方銷售

第三方銷售逐漸展示出來的優勢,或使基金公司對這條渠道資源另眼相看。證券時報記者了解到,雖然目前第三方銷售的量還不足以給基金公司帶來驚喜,但穩定的規模保有量正逐漸為其累積競爭優勢。

『貳』 通過第三方平台買基金,錢是交給誰了,安全嗎

第三方平台銷售基金按規定需要取得銷售資質或牌照。通過第三方平台購買,錢並不會到第三方平台手上,第三方平台能獲得客戶信息和購買指令,資金交收都會通過銀行系統劃轉。
如果購買的是私募基金的話,購買資金應按合同約定打款入指定的資金募集賬號或託管賬號。

『叄』 私募新規:私募基金服務機構實繳不低於5千萬是真的嗎

是真的,私募新規:私募基金服務機構實繳資本不低於5千萬
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3月1日消息,為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規范私募基金服務業務,保護基金投資者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起草了《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服務辦法》),經協會理事會表決通過,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協會《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同時廢止。
辦法要求私募基金服務機構實繳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所有從業人員應當自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業之日起6個月內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私募基金登記之後連續6個月沒有開展基金服務業的,將注銷登記。
附全文
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依據】
為促進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規范私募基金服務業務,保護投資者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私募基金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為私募基金提供基金募集、投資顧問、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服務業務,適用本辦法。服務機構開展私募基金服務業務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就其參與私募基金服務業務的環節適用本辦法。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委託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完成登記並已成為協會會員的服務機構提供私募基金服務業務。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募集、投資顧問等業務的相關規定,由協會另行規定。
第三條【服務機構權利義務】
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業務,應當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依照服務協議、操作備忘錄或各方認可的其他法律文本的約定,誠實信用、勤勉盡責、恪盡職守,防止利益沖突,保護私募基金財產和投資者財產安全,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服務機構不得將已承諾的私募基金服務業務轉包或變相轉包。
第四條【財產獨立】
私募基金服務所涉及的基金財產和投資者財產應當獨立於服務機構的自有財產。服務機構破產或者清算時,私募基金服務所涉及的基金財產和投資者財產不屬於其破產或清算財產。
第五條【管理人權利義務】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服務機構開展業務,應當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框架及制度,並根據審慎經營原則制定業務委託實施規劃,確定與其經營水平相適宜的委託服務范圍。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服務機構開展服務前,應當對服務機構開展盡職調查,了解其人員儲備、業務隔離措施、軟硬體設施、專業能力、誠信狀況等情況;並與服務機構簽訂書面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對服務機構的運營能力和服務水平進行持續關注和定期評估。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服務機構提供私募基金服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不因委託而免除。
第六條【行業自律】
協會依據法律法規和自律規則,對服務機構及其私募基金服務業務進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服務機構的登記
第七條【風險提示】
協會為服務機構辦理登記不構成對服務機構服務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對基金財產和投資者財產安
全的保證。服務機構在協會完成登記之後連續6個月沒有開展基金服務業務的,協會將注銷其登記。
第八條【登記要求】
申請開展私募基金份額登記服務、基金估值核算服務、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狀況良好,其中開展私募基金份額登記服務和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的機構實繳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二)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內部控制有效;
(三)經營運作規范,最近3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四)組織架構完整,設有專門的服務業務團隊和分管服務業務的高管,服務業務團隊的設置能夠保證業務運營的完整與獨立,服務業務團隊有滿足營業需要的固定場所和安全防範措施;
(五)配備相應的軟硬體設施,具備安全、獨立、高效、穩定的業務技術系統,且所有系統已完成包括協會指定的中央數據交換平台在內的業務聯網測試;
(六)負責私募基金服務業務的部門負責人、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的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所有從業人員應當自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業務之日起6個月內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並參加後續執業培訓;
(七)申請機構應當評估業務是否存在利益沖突並設置相應的防火牆制度;
(八)申請機構的信息技術系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協會的規定及相關標准,建立網路隔離、安全防護與應急處理等風險管理制度和災難備份系統;
(九)申請開展信息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或者取得相關資質認證,擁有同類應用服務經驗,具有開展業務所有需要的人員、設備、技術、知識產權以及良好的安全運營記錄等條件;
(十)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登記材料】
申請登記的機構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
(一)誠信及合法合規承諾函;
(二)內控管理制度、業務隔離措施以及應急處理方案;
(三)信息系統配備情況及系統運行測試報告;
(四)私募基金服務業務團隊設置和崗位職責規定及包括分管領導、業務負責人、業務人員等在內的人員基本情況;
(五)與私募基金管理人簽訂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服務協議或意向合作協議清單;
(六)涉及募集結算資金的,應當包括相關賬戶信息、募集銷售結算資金安全保障機制的說明材料,以及協會指定的中央數據交換平台的測試報告等;
(七)法律意見書;
(八)開展私募基金服務業務的商業計劃書;
(九)協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登記流程】
登記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協會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服務機構提交的登記材料完備且登記材料符合要求的,協會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出具登記函並公示。
第三章 基本業務規范
第十一條【協議簽署】
私募基金管理人與服務機構應當依據基金合同簽訂書面服務協議。協議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服務范圍、服務內容、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收費方式和業務費率、保密義務等。除基金合同約定外,服務費用應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支付。
第十二條【備忘錄簽署】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服務機構、經紀商等相關方,應當就賬戶信息、交易數據、估值對賬數據、電子劃款指令、投資者名冊等信息的交互時間及交互方式、對接人員、對接方式、業務實施方案、應急預案等內容簽訂操作備忘錄或各方認可的其他法律文本,對私募基金服務事項進行單獨約定。其中,數據交互應當遵守協會的相關標准。
第十三條【公平競爭】
服務機構在開展業務過程中應當執行貫徹國家有關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各項規定,設定合理、清晰的費用結構和費率標准,不得以低於成本的收費標准提供服務。
第十四條【基金財產和投資者財產安全】
服務機構應當對提供服務業務所涉及的基金財產和投資者財產實行嚴格的分賬管理,確保基金財產和投資者財產的安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財產和投資者財產。
第十五條【風險防範】
服務機構應當具備開展服務業務的營運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審慎評估私募基金服務的潛在風險與利益沖突,建立嚴格的防火牆制度與業務隔離制度,有效執行信息隔離等內部控制制度,切實防範利益輸送。
第十六條【基金服務與託管隔離】
私募基金託管人不得被委託擔任同一私募基金的服務機構,除該託管人能夠將其託管職能和基金服務職能進行分離,恰當的識別、管理、監控潛在的利益沖突,並披露給投資者。
第十七條【檔案管理】
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服務所涉及的資料。服務機構提供份額登記服務的,登記數據保存期限自基金賬戶銷戶之日起不得少於20年。
第十八條【專項審計】
服務機構每年應當聘請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私募基金服務業務的內部控制與業務實施情況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經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核準的金融機構,每年可以選擇由該機構內部審計部門出具私募基金服務業務評估報告。
第十九條【責任分擔】
服務機構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因違法違規、違反服務協議、技術故障、操作錯誤等原因給基金財產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私募基金管理人先行承擔賠償責任。私募基金管理人再按照服務協議約定與服務機構進行責任分配與損失追償。
第四章 基金份額登記服務業務規范
第二十條【基本職責】
從事私募基金份額登記服務的機構(以下簡稱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的基本職責包括:建立並管理投資者的基金賬戶、負責基金份額的登記及資金結算、基金交易確認、代理發放紅利、保管投資者名冊、法律法規或服務協議規定的其他職責。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登記的數據,是投資者權利歸屬的根據。
第二十一條【募集結算資金】
基金募集結算資金是指由基金募集機構歸集的,基金份額登記機構進行資金清算,在合格投資者資金賬戶與基金財產資金賬戶或託管資金賬戶之間劃轉的往來資金。
第二十二條【資金賬戶安全保障】
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包括募集機構開立的募集結算資金歸集賬戶和基金份額登記機構開立的注冊登記賬戶。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應當由監督機構負責實施有效監督,監督協議中應當明確監督機構保障投資者資金安全的連帶責任條款。其中,監督機構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協會規定的其他機構。監督機構和服務機構為同一機構的,應當做好內部風險防範。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協會報送私募基金募集結算資金專用賬戶及其監督機構信息。
第二十三條【內部控制機制】
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和監督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機制,將劃款指令的生成與復核相分離,對系統重要參數的設置和修改建立多層審核機制,切實保障募集結算資金安全。
第二十四條【基金賬戶開立要求】
基金份額登記機構辦理賬戶類業務(如開立、變更、銷戶等)時,應當就投資者信息的真實性和准確性與募集機構進行書面約定。
投資者是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額登記機構應當與募集機構約定,採取將該基金的託管資金賬戶或者專門的基金財產資金賬戶作為收付款的唯一指定賬戶等方式保障投資者財產安全。
第二十五條【份額確認】
基金份額登記機構應當根據募集機構提供的認購、申購、認繳、實繳、贖回、轉託管等數據和自身資金結算結果,辦理投資者名冊的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基金份額登記機構應當向私募基金託管人提供投資者名冊。
第二十六條【資金交收風險】
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在進行份額登記時,如果與資金交收存在時間差,應當充分評估資金交收風險。法律授權下執行擔保交收的,應當動態評估交收風險,提取足額備付金;在非擔保交收的情況下,應當與管理人或管理人授權的募集機構書面約定資金交收過程中不得截留、挪用交易資金或者將資金做內部非法軋差處理,以及在發生損失情況下的責任承擔。
第二十七條【募集結算資金劃付】
基金份額登記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服務協議約定的資金交收路徑進行募集結算資金劃付。募集結算資金監督機構未按照約定進行匯款或提交正確的匯款指令,基金份額登記機構應當拒絕操作執行。
第二十八條【份額變更】
基金份額以協議繼承、捐贈、強制執行、轉讓等方式發生變更的,基金份額登記機構應當在募集機構履行合格投資者審查、反洗錢等義務的基礎上,根據相關法律證明文件及資金清算結果,結合自身業務規則變更基金賬戶余額,相應辦理投資者名冊的變更登記。
第二十九條【關於計提業績報酬】
基金合同約定由基金份額登記機構負責計提業績報酬的,基金份額登記機構應當保證業績報酬計算過程及結果的准確性,不得損害投資者利益。
第三十條【數據備份】
基金份額登記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登記數據,並根據協會的規定將投資者名稱、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額明細等數據在發生變更的T+1日內備份至協會指定數據備份平台。
第三十一條【自行辦理份額登記】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辦理份額登記業務的,應當參考本章規定執行。
第五章 基金估值核算服務業務規范
第三十二條【基本職責】
從事私募基金估值核算服務的機構(以下簡稱基金估值核算機構)的基本職責包括:開展基金會計核算、估值、報表編制,相關業務資料的保存管理,配合私募基金管理人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以及法律法規及服務協議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三條【估值依據】
基金估值核算機構開展估值核算服務,應當遵守《企業會計准則》、《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以及協會的估值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估值核算機構應當按照基金合同和服務協議規定的估值方法、估值頻率、估值流程對基金財產進行估值核算。
第三十四條【估值頻率】
基金估值核算機構應當至少保證在開放式基金申贖,封閉式基金擴募、增減資等私募基金份額(權益)發生變化時進行估值。
第三十五條【與託管人對賬】
基金估值核算機構應當按照服務協議、操作備忘錄或各方認可的其他法律文本的約定與私募基金託管人核對賬務,由私募基金託管人對估值結果進行復核。
第三十六條【差錯處理】
當份額凈值計算出現錯誤時,基金估值核算機構應當及時糾正,採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並根據服務協議約定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履行披露及報告義務。
第三十七條【信息披露】
基金估值核算機構應當配合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服務協議的約定,及時、准確地披露基金產品凈值,編制和
提供定期報告等基金產品運作信息。
第三十八條【附屬服務】
在協會完成基金估值核算登記的服務機構可以提供基金績效分析、數據報送支持等附屬服務。
第六章 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業務規范
第三十九條【信息技術系統服務定義】
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是指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和其他服務機構提供私募基金業務核心應用系統、信息系統運營維護及安全保障等服務。其中,私募基金業務核心應用系統包括銷售系統、投資交易管理系統、份額登記系統、資金清算系統、估值核算系統等。
第四十條【提供系統要求】
服務機構提供基金業務核心應用系統的,不得從事與其所提供系統相對應的私募基金服務業務,不得直接進行相關業務操作,可以提供信息系統運營維護及安全保障等服務。
第四十一條【風控要求】
提供投資交易管理系統的服務機構應當保證單只基金開立獨立證券賬戶,單個證券賬戶不得下設子賬戶、分賬戶、虛擬賬戶;不得直接進行投資業務操作,不得代為行使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平倉和交易職責。
第四十二條【風控檢查】
提供投資交易管理系統的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公平交易機制,公平對待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及不同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基金,防範私募基金之間進行利益輸送。指令在發送到交易場所之前應當經過投資交易管理系統的風控檢查,不得繞過風控檢查直接下單到交易場所。
第四十三條【銷售系統服務要求】
提供銷售系統的服務機構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簽署書面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銷售系統涉及基金電子合同平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中應依法承擔的投資者適當性和真實性核查等責任不因簽署電子合同平台的外包協議而免除。
第四十四條【介面管理】
服務機構提供核心應用系統的,應當保證數據通訊介面符合中國證監會及協會頒布的介面規范標准要求;無介面規范標準的,數據介面應當具備可兼容性,不得隨意變更。服務機構應當向客戶提供開發介面和完整的資料庫表結構設計,開發介面應當能夠覆蓋客戶的全部數據讀寫。
第四十五條【執行程序和源代碼的安全】
服務機構應當對信息技術系統相關的執行程序和源代碼設置有效的安全措施,切實保障執行程序和源代碼的安全。在所有信息技術系統發布前對執行程序和源代碼進行嚴格的審查和充分的測試,並積極協助客戶進行上線前的驗收工作。
第四十六條【信息技術系統架構】
信息技術系統架構設計應當實現接入層、網路層、應用層分離,方便進行網路防火牆建設管理。信息技術系統架構應當能夠支持系統負載均衡和性能線性擴張,通過增加硬體設備可以簡單實現產品性能的擴充。
第四十七條【信息技術系統管理】
服務機構應當保證其信息技術系統有足夠的業務容量和技術容量,並能夠滿足市場可能出現的峰值壓力需求,並根據市場的發展變化和客戶的需求及時提供系統的升級、維護服務。服務機構應當對信息技術系統缺陷實施應急管理機制,一旦發現缺陷,應當立即通知信息技術系統使用人並及時提供解決方案。
第四十八條【數據安全】
服務機構應當確保其主要業務信息系統持續穩定運行,其中涉及核心業務處理的信息系統應當部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並配合監管部門、司法機關現場檢查及調查取證。
服務機構在業務開展過程中所獲取的客戶信息、業務資料等數據的存儲與備份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完成,相關數據的保密管理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保護客戶隱私,嚴守客戶機密。
第七章 自律管理
第四十九條【報告義務】
服務機構應當在每個季度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送服務業務情況表,每個年度結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協會報送運營情況報告。服務機構應當在每個年度結束之日起四個月內向協會報送審計報告。服務機構的注冊資本、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分管基金服務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更新登記信息。
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通過一次或多次股權變更,整體構成變更持股5%以上股東或變更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的,應當及時向協會報告;整體構成變更持股20%以上股東或變更股東持股比例超過20%,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做出決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交重大信息變更申請。
發生重大事件時,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服務機構應當及時向協會報告。關於服務機構需要報送的投資者信息和產品運作信息的規范,由協會另行規定。
第五十條【協會職責】
協會對服務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業務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現場和非現場自律檢查,服務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十一條【投訴舉報】
私募基金管理人、託管人可以按照規定向協會投訴或舉報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
服務機構可以按照規定向協會投訴或舉報私募基金管理人、託管人及其從業人員的違規行為。
第五十二條【一般違規責任】
服務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章第七條至第十條、第三章第十一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條至第十九條、第四章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第五章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八條、第六章第四十三條至第四十七條、第七章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協會可以要求服務機構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對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採取談話提醒、書面警示、要求強制參加培訓、行業內譴責、加入黑名單等紀律處分。
第五十三條【嚴重違規責任】
服務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三章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第四章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五章第三十三條、第六章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會可視情節輕重對服務機構採取公開譴責、暫停辦理相關業務、撤銷服務機構登記或取消會員資格等紀律處分;對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協會可採取加入黑名單、公開譴責、暫停或取消基金從業資格等紀律處分,並加入誠信檔案。
第五十四條【多次違規處分】
一年之內服務機構兩次被要求限期改正,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兩次被採取談話提醒、書面警示等紀律處分的,協會可對其採取加入黑名單、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服務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在兩年之內兩次被採取加入黑名單、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的,協會可以採取撤銷服務機構登記或取消會員資格,暫停或取消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基金從業資格等紀律處分。
第五十五條【誠信記錄】
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因違規行為被協會採取相關紀律處分的,協會可視情節輕重計入誠信檔案。
第五十六條【行政與刑事責任】
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涉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證監會有關規定的,移送中國證監會或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適用】
服務機構為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提供服務業務的,適用本辦法。
第五十八條【生效】
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同時廢止。
第五十九條【解釋】
本辦法由協會負責解釋。

『肆』 私募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 產品設置階段
    ⑴選擇基金管理人。選擇有成熟交易模式並有穩定交易記錄的操盤團隊作為基金管理人。具體評估過程由公司相關部門制定嚴格的制度嚴格執行(擬採用與合夥制企業合作模式)
    ⑵ 產品設計方案制定,包括具體操作模式,募集周期風險控制,募集規模,封閉期,承銷方式,資金投向,退出機制等。同時,進行路演等一系列的推介活動。
    2.基金分銷渠道以及募集期規定
    ⑴基金開始發行期間,通過證券營業所網點和第三方機構等代銷渠道,向投資人發售基金單位。私募基金多採取自行發行的方式,即指基金發起人不通過承銷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資者銷售基金。
    ⑵ 發行期結束後,基金管理人不得動用已募集的資金進行投資,應將發行期間募集的資金劃入驗資帳戶,由有資格的機構和個人進行驗資。封閉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內募集的資金超過該基金批准規模的80%的,該基金方可成立。
    ⑶封閉式基金募集期滿時,其所募集的資金少於該基金批准規模的80%的,該基金不得成立。基金發起人必須承擔基金募集費用,已募集的資金並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須在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
    3.基金運作實施
    基金成立後,按照產品設置方案,進入封閉運行期。期貨公司盡風險監控義務,實施跟蹤該基金運作情況。
    4.基金退出機制
    封閉期滿後,按照產品設置方案進行分紅,退出。期貨公司協助辦理退出工作。

『伍』 執行基金管理人交易指令的「交易員」,是不是託管銀行

版主你好
1.執行基金管理人交易指令的「交易員」,是歸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
2.託管銀行是負責存管資金的,比如第三方存管,資金清算和超市算帳一樣。
3.執行管理人投資指令是:基金管理公司決策部發出指令,執行部執行投資指令。

『陸』 私募基金託管及外包業務的特點有哪些

託管外包業務指證券公司為私募基金、對沖基金等專業機構投資者和高凈值個人客戶提供包括產品設計、資產託管、運營外包、銷售管理、投資交易、杠桿配置、研究資訊和流動性支持等一攬子服務。

目的就是幫助基金管理人從行政事務和資金募集等問題中解放出來,讓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集中在交易策略上。

《基金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投資顧問等事項,基金託管人可以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不因委託而免除」。

此處,基金託管人的外包業務中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是指《基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其法定職責中的事項。

拓展資料

基金託管人的法定職責

依據《基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基金託管人的法定職責包括:

(1)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3)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4)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柒』 第三方基金銷售的運行方式。

基金公司是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法律,是要由機構出錢來設立的一個有限責任公司。法律規定的都是一些經營的企業有資格來做信託公司、證券公司等其他的一些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都會有商業計劃書、企業的說明,然後提交證監會,由證監會來核准設立一個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成立以後主要的任務就是發行、管理基金。
一個基金公司內部的架構大體上有以下幾個部門,一是投資管理部門,二是投資部門,三是研究部門,有很多公司是投資部門和研究部門一起來做。還有會計、賬務這些部門。
對於基金公司而言有很多外部的機構給他提供研究服務,像我們公司也是機構之一,很多證券公司的研究所也是提供研究服務的,相當於賣方,比如基金公司推過一些傭金這樣的一些情況來支付他的費用。
另外一個部門就是銷售的部門,有銷售及客戶的服務、維護。
從投資角度來說有兩個委員會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是投資決策委員會,一個是風險控制委員會。因為在以前,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是放了一個投資決策,後來發現機構投資者變得越來越多,他的競爭變得越來越困難的時候,後來發現有很多投資者對風險是很重視的,這時候就引入了一個風險控制委員會,來對投資決策委員會員工的內部做內部控制。這樣基本上有兩個常設的機構,對基金公司整體的運作起到一定的作用。投資決策委員會是整個投資決策最高的權利機構,然後確定基金經理的投資許可權,制定整個研究的流程和整個投資的流程,風險控制委員會是整個公司監管的最高的機構,對整個基金運作過程風險點以及哪些不規范的地方提供監管。
一個基金公司的運作架構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架構,只要是下達指令,這個體系就保證了它本身的投資是比較安全的。大家都知道有很多時候,為什麼證券公司出了那麼多的問題,就是因為證券公司的資產不是託管的,都是它們自己在管的,它們隨時都可以把錢劃進來,也可以隨時把錢劃出去,這樣的時候就會產生很多的窟窿,基金就規避了這一點,相對而言是非常安全的,應該說是目前市面上投資類的這些產品中是最透明的,業績也是相當不錯的一個品種,它比一般的證券公司的一些委託理財的產品還是有很大的優勢,因為在規范運作以及透明點上運作。當然基金公司里邊也有違規的存在,歷史上就存在基金黑幕。

小北joMX56OZ | 發布於2016-05-10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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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網友常常提問基金是怎麼回事,好象基金是個很復雜難懂的東西,又說推薦去讀的基金知識文章看不懂。因此我常想如何讓這些朋友在最短的時間內理解基金是什麼,為大家展示一下這些並不神秘的基金,於是萌生想法,試著盡可能用通俗的語言解釋下什麼是基金,希望對這些朋友盡快了解基金有所幫助。 假設您有一筆錢想投資債券股票啦這類證券進行增值,但自己又一無精力二無專業知識,三呢錢也不算多,就想到與其他10個人合夥出資,雇一個投資高手(理論上比我還高點的),操作大家合出的資產進行投資增值。但這裡面,如果10多個投資人都與投資高手隨時交涉,那事還不亂套,於是就推舉其中一個最懂行的牽頭辦這事。定期從大夥合出的資產中按一定比例提成給他,由他代為付給高手勞務費報酬,當然,他自己牽頭出力張羅大大小小的事,包括挨家跑腿,有關風險的事向高手隨時提醒著點,定期向大夥公布投資盈虧情況等等,不可白忙,提成中的錢也有他的勞務費。上面這些事就叫作合夥投資。 將這種合夥投資的模式放大100倍、1000倍,就是基金。 這種民間私下合夥投資的活動如果在出資人間建立了完備的契約合同,就是私募基金(在我國還未得到國家金融行業監管有關法規的認可)。 如果這種合夥投資的活動經過國家證券行業管理部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批,允許這項活動的牽頭操作人向社會公開募集吸收投資者加入合夥出資,這就是發行公募基金,也就是大家現在常見的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是什麼角色?基金管理公司就是這種合夥投資的牽頭操作人,不過它是個公司法人,資格要經過中國證監會審批的。基金公司與其他基金投資者一樣也是合夥出資人之一,另一方面由於它牽頭操作,要從大家合夥出的資產中按一定的比例每年提取勞務費(稱基金管理費),替投資者代雇代管理負責操盤的投資高手(就是基金經理),還有幫高手收集信息搞研究打下手的人,定期公布基金的資產和收益情況。當然基金公司這些活動是證監會批準的。 為了大家合夥出的資產的安全,不被基金公司這個牽頭操作人偷著挪用,中國證監會規定,基金的資產不能放在基金公司手裡,基金公司和基金經理只管交易操作,不能碰錢,記帳管錢的事要找一個擅長此事又信用高的人負責,這個角色當然非銀行莫屬。於是這些出資(就是基金資產)就放在銀行,而建成一個專門帳戶,由銀行管帳記帳,稱為基金託管。當然銀行的勞務費(稱基金託管費)也得從大家合夥的資產中按比例抽一點按年支付。所以,基金資產相對來說只有因那些高手操作不好而被虧損的風險,基本沒有被偷挪走的風險。從法律角度說,即使基金管理公司倒閉甚至託管銀行出事了,向它們追債的人都無權碰大家基金專戶的資產,因此基金資產的安全是很有保障的。 如果這種公募基金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內募集投資者結束後宣告成立(國家規定至少要達到1000個投資人和2億元規模才能成立),就停止不再吸收其他的投資者了,並約定大夥誰也不能中途撤資退出,但以後到某年某月為止我們大家就算帳散夥分包袱,中途你想變現,只能自己找其他人賣出去,這就是封閉式基金。 如果這種公募基金在宣告成立後,仍然歡迎其他投資者隨時出資入伙,同時也允許大家隨時部分或全部地撤出自己的資金和應得的收益,這就是開放式基金。 不管是封閉式基金還是開放式基金,如果為了方便大家買賣轉讓,就找到交易所(證券市場)這個場所將基金掛牌出來,按市場價在投資者間自由交易,就是上市的基金。 現在我們再來讀下面的基金的概念,就不太暈頭了吧。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投資於證券的集合投資理財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一般是信譽卓著的銀行),由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資。基金投資人享受證券投資的收益,也承擔因投資虧損而產生的風險。我國基金暫時都是契約型基金,是一種信託投資方式。 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 1、專家理財是基金投資的重要特色。基金管理公司配備的投資專家,一般都具有深厚的投資分析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以科學的方法研究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組合投資,規避風險。相應地,每年基金管理公司會從基金資產中提取管理費,用於支付公司的運營成本。另一方面,基金託管人也會從基金資產中提取託管費。此外,開放式基金持有人需要直接支付的有申購費、贖回費以及轉換費。上市封閉式基金和上市開放式基金的持有人在進行基金單位買賣時要支付交易傭金。 2、 組合投資,分散風險。證券投資基金通過匯集眾多中小投資者的資金,形成雄厚的實力,可以同時分散投資於很多種股票,分散了對個股集中投資的風險。 3、 方便投資,流動性強。證券投資基金最低投資量起點要求一般較低,可以滿足小額投資者對於證券投資的需求,投資者可根據自身財力決定對基金的投資量。證券投資基金大多有較強的變現能力,使得投資者收回投資時非常便利。我國對百姓的基金投資收益還給予免稅政策。 附帶解釋下證券基金有關的部分問題。 什麼是基金的認購費和申購費? 就是你投資入伙時要交的費用,因為基金公司宣傳吸收投資人的活動是要費不少錢的,這些費用自然不能他一家出,另外通過提高你入伙的成本,降低你入伙不久就想離開的慾望。 什麼是基金的贖回費? 就是你撤回投資和收益是要交的費用,原因與上面類似。還有一條,就是有人撤資走的時候,為了還給你現金,基金可能不得不賣掉一些債券股票,這是對基金資產不利的動作,對其他不撤資的合夥人的利益有不良影響,所以讓你留下點費用作補償。 什麼是基金的轉換費? 就是同一家基金公司操作著多個基金,你持有其中一個基金,想把這個基金按同等資產數量換成該基金公司操作的另一種基金,應向基金公司交付轉換的費用,原因也與上兩條同理,主要為了提高你變動的成本,不願讓你頻繁變動。 什麼是基金交易傭金? 就是上市的基金在交易所市場轉讓時,為你提供交易服務的證券公司營業部向你收的勞務費。 證券投資基金為什麼有那麼多種? 這是因為不同的基金自己規定的主要投資方向和投資對象有區別。 股票型基金就是絕大部分資金都投在股票市場上的基金; 債券型基金就是絕大部分資金都投在債券市場上的基金; 混和型基金就是根據情況將部分資金投在股票上而另一部分資金投在債券上的基金(當然這種投資比例是可變化調整的),甚至根據事先的規定也可以部分投資在其他品種上; 貨幣市場基金就是全部資產只投在貨幣市場上的各類短期證券(風險很低但收益也低)的基金。 這些基金的投資風險由高到低的順序大致是,股票型基金、混和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貨幣市場基金。 由於風險高低不同,所以投資者應根據自己對風險的承受能力來選擇風險水平適合自己的基金投資入伙,也可以通過低風險基金、中等風險基金和高風險基金都投資一部分的辦法來分散風險和平衡收益水平,這種行為就叫作投資組合。 不同的基金在自己的名稱上冠以什麼「增長」、「價值」、「行業」、「藍籌」、「小盤」、「周期」、「消費品」等等的字型大小,是將自己的主要投資策略風格標在名稱上以便投資者一目瞭然,當然也不排除部分基金只是當初為了找個好名頭切入點以便中國證監會容易批准成立。

『捌』 通過第三方機構投資私募基金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我們在工作中常常發現一些不具備私募基金銷售資質的機構違規銷售私募產品,常見的方式有以第三方機構的名義推介私募基金或者通過讓投資者之間簽訂代持協議的方式來規避合格投資者要求,進行變相私募拆分等行為。這類行為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真的能夠規避相關法律法規?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一、哪些是合法的私募基金的推介主體?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出台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了私募基金的募集主體只能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取得基金銷售牌照並成為中國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這兩個主體,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都不得從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動。同時也明確指出募集行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發售基金份額(權益),辦理基金份額(權益)認/申購(認繳)、贖回(退出)等活動。因此,若機構不屬於法律規定的這兩方主體,即使藉助有私募基金資格的機構,仍不能進行相關的推介行為。
二、不具備私募基金銷售資質的機構將私募產品拆分與推介的法律風險
不具備私募基金銷售資質的機構將私募產品拆分與推介的法律風險主要在於觸犯非法集資類犯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同時具備下列四個條件的,除刑法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以上為認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四個構成要件。首先不具備私募基金銷售資質的機構推介私募產品符合第一個要件。其次若有拆分私募產品銷售的行為,則是向非合格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符合第四個要件。而且在實際操作中這些違規推介私募產品的機構往往很符合第二個和第三個要件。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達到一定的金額或人數標准時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具體標准請查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二十四條)。
若機構以詐騙的方式來非法吸收投資者的資金,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達到一定數額(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則可能觸犯集資詐騙罪。
三、機構通過讓投資者之間簽訂代持協議的方式來規避合格投資者要求是否可行?
不可行。機構通過讓投資者之間簽訂代持協議的方式來購買機構推介的基金屬於私募拆分行為,變相突破了合格投資者標准。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九條:「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為規避合格投資者標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為投資標的的金融產品,或者將私募基金份額或其收益權進行非法拆分轉讓,變相突破合格投資者標准。募集機構應當確保投資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轉讓的條件。」
若投資者直接私下達成代持協議,而募集機構也進行了合理的審核義務後(募集機構應當有一套合格投資者的審核程序),但事後證明投資者並非合格投資者,那麼募集者需證明自己確不知情或沒有過錯,才可以免責。

『玖』 私募基金有哪些第三方機構比較靠譜

第三方投資機構
私募排排網(16年機構,行業領頭羊)
金斧子(產品線齊全,有個人理財師,風評不好)
好買基金(產品線齊全)
這幾個都可以能找得到聯系方式
市場有風險 投資需謹慎

『拾』 私募基金公司籌備方案 新入這個行業 領導下的命令 方案主要分兩部分 籌備方案和運營方案 要求全一些 謝謝

感覺象是在閉門造車~
你沒開過公司,怎麼能懂得寫出這些開公司的細節來~
分配給你任務的領導要麼是給你出個題目,考察一下你的水平
要麼就是這領導自己就是糊塗蛋,把這樣的工作交給一個無此特長的人~
感覺是趕著老虎去爬樹,讓猴子呆在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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