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關於我國國債的公開招標發行,不理解為何要將標價從低利率選起這里的利率具體指什麼(見圖)
實際上兩者並不矛盾的,必須注意一點債券投資中,債券價格與利率成反比的(註:這個利率指的有時候是比較廣泛的,有時候是指市場利率,有時是指債券到期收益率),而文中的利率,指的一般是債券票面利率。
先簡單說一下從價格高選起,這個實際不難理解的,對於國債的發行方來說,相同的一個債券,當然是賣出價格越高越好,發行方才能得到更多的融資資金。必須注意一下這里有一個條件就是債券的票面利率是確定(為何確定,原因是相同一個債券),而債券價格不確定。
至於從低利率選起實際上你要這樣理解,一般這種方式都是以債券價格已經確定為衡量標准,而這個債券價格一般是債券面值,這樣也相對的說明債券發行方能融資得到的資金數量是確定的,既然能融資得到的資金數量確定,對於債券發行方來說,你是願意向債券投資者支付較高的債券利息還是願意支付較低的債券利息?當然以債券發行方的角度來說,是願意支付的利息越少越好,那麼其對應的債券的票面利率就是越低越好,所以是從低利率選起。
『貳』 我國債的發行方式是分為公開招標和承購包銷兩種嗎 可是承購包銷不就是得先公開招標嗎 公開招標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債發行方式經歷了80年代的行政分配,90年代初的承購包銷,到目前的定向發售、承購包銷和招標發行並存的發展過程,總的變化趨勢是不斷趨向低成本、高效率的發行方式,逐步走向規范化與市場化。
(1)定向發售。定向發售方式是指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金融機構等特定機構發行國債的方式,主要用於國家重點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等品種。
(2)承購包銷。承購包銷方式始於1991年,主要用於不可流通的憑證式國債,它是由各地的國債承銷機構組成承銷團,通過與財政部簽訂承銷協議來決定發行條件、承銷費用和承銷商的義務,因而是帶有一定市場因素發行方式。
(3)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指通過招標的方式來確定國債的承銷商和發行條件。根據發行對象的不同,招標發行又可分為繳款期招標、價格招標、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叄』 為什麼發行國債還要招標
我通俗點講吧!國債分銷是通過銀行,個人投資者買國債都是通過銀行購買,同時一些金融機構,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基金公司,他們也需要買國債進行資產配置。這樣財政部發行的國債就會出現僧多粥少的情況,怎麼辦?就只有通過招標,誰出的價錢最好就賣給誰多一點,當然國債的特殊性,其招標標的將分為利率、利差和價格三種。比如標的是國債利率,既按各個機構出的國債利率的高低進行招標。如果甲銀行標出的利率是年利率5%,乙銀行出4.5%,那麼財政部就會把國債賣給乙銀行,因為乙銀行給出的利率低於甲銀行,意味著財政部每年支付給乙銀行的要比給甲銀行的利息少0.5%,如果賣出的國債是10億元,那麼財政部就每年少支付5000000元=10億*0.5%。
最後,乙銀行把投標買來的國債又轉賣給個人投資者,賺取手續費,如果該銀行資產雄厚,它也可以不賣出來,自己獨享這個利息收入,例如一些記帳式國債。
『肆』 發行中央銀行債券的招標方式有哪些
中央銀行債券的招標方式有三種,主要是公開招標
『伍』 國債的發行方式有哪些
國債市場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國債發行市場,也稱一級市場。二是國債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一級市場好比批發市場,二級市場就像零售市場。一級市場是否順利通暢,對國債的發行至關重要。一般說來,國債發行有四種方式。
固定收益出售法
固定收益出售法是指在金融市場上按預先定的發行條件發行國債的方式,具有認購期限短、改造條件固定、改造機構不限和主要適用於可轉讓的中長期債券四個特點。
公募拍賣方式
公募拍賣方式也稱競價投標方式,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發行,發行條件通過投標決定,以財政部門或中央銀行為發行機構,主要適用於中短期政府債券,特別是國庫券發行的國債發行方式是公募法。
連續經銷方式
連續經銷方式亦稱出賣發行法,指發行機構受託在金融市場上設專門櫃台經銷的一種較為靈活的發行方式,特點是經銷期限不定、發行條件不定,主要通過金融機構中央銀行證券經紀人經銷,適用於不可轉讓債券,特別是儲蓄債券。
承受發行法
承受發行法又叫直接推銷方式,由財政部門直接與認購者舉行一對一談判出售國債的發行方式,發行機構只限於財政部門,認購者主要限於機構投資者,發行條件通過直接談判確定,主要運用於某些特殊類型的政府債券的推銷,適用於金融市場利率較穩定國家的國債發行方式是承受法。
『陸』 誰知道國債是國家以什麼方式發行的購買國債有什麼好處
國債發行方式:
1、公募法。即通過在金融市場上公開招標的方式發行國債。
國債發行的公募招標方式按招標標的物分繳款期、價格和收益率招標三種形式
按確定中標規則分單一價格招標(荷蘭式)和多種價格招標(美國式)。
2、承受法。即由金融機構承購全部國債,然後轉向社會銷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機構自身承擔。
3、出賣法。即政府委託推銷機構利用金融市場直接出售國債。
4、支付發行法。即政府對應支付現金的支出改為以國債代付。
5、強制攤派法。即國家利用政治權力強迫國民購買國債。
購買國債的好處:
1.憑證式國債發售網點多,購買和兌取方便、手續簡便;
2.可以記名掛失,持有的安全性較好;
3.利率比銀行同期存款利率高l一2個百分點(但低於無記名式和記帳式國債),提前兌取時按持有時間採取累進利率計息;
4.憑證式國債雖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兌取,變現靈活,地點就近,投資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隨時到原購買點兌取現金;
5.利息風險小,提前兌取按持有期限長短、取相應檔次利率計息,各檔次利率均高於或等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沒有定期儲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計息的風險;
6.沒有市場風險,憑證式國債不能上市,提前兌取時的價格(本金和利息)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動而變動,可以避免市場價格風險。
『柒』 我國國債發行的主要方式是什麼
我國國債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發行: 債券招標發行、簿記建檔發行、商業銀行櫃台發行。
目前,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絕大多數通過招標發行;部分信用債券通過簿記建檔方式發行;記賬式國債大多數通過招標發行,儲蓄式國債通過商業銀行櫃台發行。
『捌』 為什麼我國選擇公開招標的方式發行國債
這是市場化的一個舉措
因為機構投資者是對市場利率最靈敏的 通過招標的方式可以體現市場對利率的認可程度,也就是一個價格發現的過程
『玖』 今年首次發行的50年的國債招標方式是什麼
財政部網站找了好半天,好辛苦!如果樓主有誠意,可以追加懸賞。
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guozaiguanli/gzfxzjs/201005/t20100514_292102.html
財政部關於2010年記賬式附息(十四期)
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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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庫[2010]50號
2009年-2011年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10年記賬式附息(十四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現就本期國債發行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行條件
(一)發行場所。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發行。
(二)品種和數量。本期國債為5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債,計劃發行面值總額280億元,全部進行競爭性招標。本期國債不進行甲類成員追加投標。
(三)時間安排。2010年5月21日招標,5月24日開始發行並計息,5月26日發行結束。
(四)上市安排。2010年5月28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場所交易方式為現券買賣和回購。本期國債上市後,可以在各交易場所間相互轉託管。
(五)兌付安排。本期國債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5月24日、11月24日(節假日順延,下同)支付利息,2060年5月24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財政部委託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債登記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證券登記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辦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償還本金等事宜。
(六)發行手續費率。承銷面值的0.1%。
二、招標
(一)招標方式。採用多種價格(混合式)招標方式,標的為利率。全場加權平均中標利率為票面利率,低於或等於票面利率的標位,按面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20個以內(含20個)的標位,按各自中標利率與票面利率折算的價格承銷;高於票面利率20個以上(不含20個)的標位,全部落標。
背離全場加權平均投標利率100個以上(不含100個)的標位視為無效投標。
(二)標位限定。每一承銷團成員最高、最低投標標位差為連續的40個標位。
(三)時間安排。2010年5月21日上午9:30-10:30為競爭性招標時間;競爭性招標結束後15分鍾內為填制債權託管申請書時間。
三、分銷
採取場內掛牌、場外簽訂分銷合同的方式分銷。合同分銷部分應於5月24日至5月26日向各交易場所發出分銷確認。
四、發行款繳納
各承銷團成員於2010年5月26日前(含5月26日),將發行款一次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繳款日期以財政部指定賬戶收到款項為准。
戶 名:國家金庫總庫
開戶銀行:國家金庫總庫
賬 號:277—1023
匯入行行號:011100099992
五、債權確立
財政部收到發行款後,通知國債登記公司確立債權。
除上述有關規定外,本期國債招投標工作按《財政部關於印發〈2010年記賬式國債招標發行規則〉的通知》(財庫[2010]6號)規定執行。
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