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前需要准備的材料較多:
一.企業概況
企業名稱、公司性質、法人、聯系方式、注冊資金、經營范圍、企業簡介及近3年財務經濟狀況。
二.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項目性質、項目建設地點、項目起止年限、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建設背景、項目戰略規劃、市場定位、資源優勢及有利條件。
三.項目資金情況
項目總投資、建設投資、流動資金。(總投資、固定資產投資、流動資金等是否有限制)資金來源及籌措方案(自籌、申請國家補貼、貸款)
四.項目產品方案
產品方案、產量、用途、產品特點,質量指標及預計售價。
五.工藝方案
生產工藝綜述、工藝流程圖、工藝簡述、項目產品專利情況
六.原輔料及其燃料動力消耗
項目產品原輔料消耗量、質量要求、運輸方式、儲存方式、周轉周期、最大儲量、原輔材料價格及物料平衡、水平衡。
七.設備選型
設備來源、規格、型號、價格、功率、設備優勢及特點簡述。
八、土建部分
項目佔地面積,建、構築總建築面積,道路及停車場地面積、綠化面積、容積率、綠化率等等技術指標。
土地來源方式及價格、土地權屬性質及使用年限,是否存在拆遷問題。
總體規劃、建築方案及結構形式、項目所在地的區域位置圖、建築總平面布置圖。
九、公用工程方面
1、供電電源基本情況(變電站名稱、電壓等級、線徑規格、輸電距離等)電價;
2、水源基本情況(取水點地名、枯水期最小流量、水質、取水方式、輸水距離等)水價;
3、外部交通及通訊狀況
4、水、電、燃氣價格及供應情況及公用工程說明(消防系統、供暖系統、配電室、空調系統)及主要設備明細表。
十、項目安排
項目組織機構設置、勞動定員情況及數量、人員工資、工作天數及班制。項目建設期和項目計算期。
十一、財務方面
項目預計收入基本情況。
十二、相關圖件
1、項目地理位置圖
2、項目總體規劃平面布置圖
3、項目主要土建工程平面設計圖
4、其他相關圖件
十三、業主特殊要求
㈡ 造價咨詢公司可以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嗎
工程咨詢類的一般做可研
㈢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公司選哪家好
正規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實是挺難寫的。一般在專業咨詢機構,可行性研究報告往往是由專業團隊來分工完成,有人負責技術部分,有人負責政策和市場研究,有人負責財務分析……
河南助陣咨詢服務領域已遍及機械、化工、電信、電子、高科技產業、建材、建築、能源、交通運輸、物流、農業、現代服務業等各行各業,希望有機會合作。
㈣ 編制電廠初可研,可行性報告需要多久時間
你可以找專業寫可行性報告的寫,快的話也就兩三天,如果不會的話會摸不著頭腦,可行性報告要寫的東西很多,范圍很廣
㈤ 企業自己編制可研報告可以立項嗎
不可以。
必須要有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資質的單位編制。
㈥ 比較有名的幾個可行性研究報告/可研報告公司機構情況
比較有名幾個共性報告,可研報告的機械情況非常大
㈦ 哪些建設工程需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國家有什麼法規規定的嗎
可行性研究報告一方面用於以下目的:
1、向投資主管部門備案、行政審批
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的規定,我國對不使用政府投資的項目實行核准和備案兩種批復方式,其中核准項目向政府部門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備案項目一般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同時,根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對某些項目仍舊保留行政審批權,投資主體仍需向審批部門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2、向金融機構貸款
我國的商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進出口銀行等以及其他境內外的各類金融機構在接受項目建設貸款時,會對貸款項目進行全面、細致的分析評估,銀行等金融機構只有在確認項目具有償還貸款能力、不承擔過大的風險情況下,才會同意貸款。項目投資方需要出具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銀行等金融機構只有在確認項目具有償還貸款能力、不承擔過大的風險情況下,才會同意貸款。
3、企業融資、對外招商合作
此類研究報告通常要求市場分析准確、投資方案合理、並提供競爭分析、營銷計劃、管理方案、技術研發等實際運作方案。
4、申請進口設備免稅
主要用於進口設備免稅用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請辦理中外合資企業、內資企業項目確認書的項目需要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5、境外投資項目核准
企業在實施走出去戰略,對國外礦產資源和其他產業投資時,需要編寫可行性研究報告報給國家發展和改革委或省發改委,需要申請中國進出口銀行境外投資重點項目信貸支持時,也需要可行性研究報告。
6、環境評價、審批工業用地
我國當前對項目的節能和環保要求逐漸提高,項目實施需要進行環境評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可以作為環保部門審查項目對環境影響的依據,同時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也作為向項目建設所在地政府和規劃部門申請工業用地、施工許可證的依據。
另一方面,可行性研究報告用來評估項目是否可行,作為項目實施依據。如果你公司不是作為以上六點需求,其實可以不用寫,但是為了項目順利進行和預測風險等,還是寫為好。
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法律法規中哲咨詢整理如下:
1、國家發改委頒布的《一般工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綱》;
2、《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第三版)》,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2006年審核批准施行;
3、《關於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核准或審批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試行)的通知》(發改投資[2004]1927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08年4月1日實施);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6、《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
7、《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8、《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
㈧ 申報國債項目需要哪些程序和資料
第三條 凡申請國債資金的項目必須嚴格執行投資項目建設程序,即依次完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任何縣區、部門單位及項目法人不得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項目前期工作在上一階段獲得批准之前,不得進行下一階段工作。
除項目建設規模較大或國家有專門要求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原則上不再申報項目建議書。
第四條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是項目決策的重要依據,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項目咨詢或設計單位編制。項目可研報告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深度和准確性要求。項目可研報告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咨詢機構論證後,方可批復。
第五條 實行資本金制度的經營性項目,在項目可研報告中就資本金的籌措情況,包括出資方及出資方式、資本金來源及數額、認繳進度等作詳細說明,同時須在上報的可研報告中附有各出資方出資承諾文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有價資產作價出資的,還應附有資產評估證明等相關資料。
第六條 項目初步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設計單位必須按照批准後的可研報告進行初步設計的編制。如果項目初步設計概算比項目可研報告估算投資超出10%,則必須重新編制並報批項目可研報告。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確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項目超概算時,必須經項目初步設計審批部門予以審批。
第七條 按照項目審批許可權,除報國家發改委和省發展計劃委審批的項目外,國債項目的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由市發展計劃委員會負責審批,對項目招標方案和項目法人(或項目建設單位)在批復項目可研報告時一並審批。
第八條 國債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除報省發展計劃委審批的之外,小型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審查,經市發展計劃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後,由市發展計劃委員會或會同其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