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與債券的區別 股票與債券都是有價證券, 是證券市場上的兩大主要金融工具. 兩者同在一級市場上發 行,又同在二級市場上轉讓流通.對投資者來說,兩者都是可以通過公開...
1、股票只能是股份制企業發行,而債券國家,公共團體,都可以發行。
2、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經固定,是固定的利息。而股票收入會變動,盈利並不是固定的。
3、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
4、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5、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於凈收益的分配,不屬於費用,在所得稅後列支。
(1)股票和債券的發行目的擴展閱讀:
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讓。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系,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資產的索取權。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㈡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區別
1,收益穩定性不同:
債券是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
股票是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2,定性不同:
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想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股票是股票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或「初級市場」,是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發行程序,向投資者出售新股票所形成的市場。
3,經濟利益關系不同:
債券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股票是對公司的所有權。
4,風險性不同:
債券購買者的投資風險小於股票購買者。無論公司經營好壞,只要沒有宣布破產,就必須足額支付債券持有人的債券到期本息。債券到期可還本付息,末到期則可以在債券市場上買賣轉讓;股票則只能在股票市場上買賣轉讓,不可以退股還本。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二,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㈢ 發行股票和債券
首先,只有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股票。
再著,如果發行的股票少於4億股,至少要25%要對公眾發行,最多65%。發起人至少要認購35%
其次,股票的發行價格現在一般通過詢價制度確定。由公司及其保薦機構通過向詢價對象(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機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
最後,股票溢價發行得到的資金是計入公司公積金的。股票是不能退的,所以募集的資金是公司長久的運用資本。
債券發行的利率是受幾個方面的影響的:
1,市場的利率水平,
2,債券的期限
3,公司的信用高低。
㈣ 股票發行的目的主要有哪些方面
1、為解決企業資金短缺而發行股票融資具體包括四個方面內容:
一是為了籌集企業成立的原始資本;
二是為了 進行新的投資擴大企業的規模;
三是為了籌集周轉資金;
四是為了歸還債務 而進行的融資。
2.為吸引新股東而發行股票融資
為了謀求與某企業或個人合作,將其吸收成為股東而發行股票,比如企業為擴大產品銷路,而讓經銷商成為股東,就採用發行新股票的方法,把新股票發放給經銷商。
3.為防止企業被兼並發行股票融資
為了維護企業經營支配的權力.防止企業被其他企業兼並而發行股票 進行融資。採取這種做法的,一般都是資金較少、基礎較薄弱的企業。
4.為了提高企業信用度、增加資本而發行股票融資股份公司的資本實力越強,這個企業的信用就越高。高信用有利於企業貸款和發行債券。
5.為了使本企業具備股票上市的條件而發行股票融 股票要在交易所上市,一個重要條件就是企業必須有一定的股本。在上市基準變更的時候,為創造上市的條件而增加資本,通常採取發行新股的力、法。
6.為了收購其他企業發行新股票融資。
㈤ 股票和債券有什麼不同,發行股票為什麼不能使負債增加
1、定義不同
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為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借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即債權人。
2、收益來源不同
債券投資者從發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債券利息固定,屬於公司的成本費用支出,計入公司運作中的財務成本。在進行債券買賣時,投資者還可能得到資本收益。
股票是股份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是公司股份的形式。投資者通過購買股票成為發行公司的所有者按持股份額獲得經營收益和參與重大決策表決。
3、存續時限不同
債券作為一種投資是有時間性的,從債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確定期限的有價證券,到一定期限後就要償還。股票是沒有期限的有價證券,企業無需償還,投資者只能轉讓不能退股。
企業惟一可能償還股票投資者本金的情況是,如果企業發生破產,並且債務已優先得到償還,根據資產清算的結果投資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補償。相反的,只要發行股票的公司不破產清算,那麼股票就永遠不會到期償還。
網路-債券
㈥ 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這個不好說,得看發行公司得目的,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6)股票和債券的發行目的擴展閱讀:
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稱為債券型基金,因為其投資的產品收益比較穩定,又被稱為「固定收益基金」。根據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同,債券型基金又可分為純債券型基金與偏債劵型基金。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參考資料:發行債券-網路
㈦ 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目的是什麼
(一)、公司債券的發行目的
發行債券,是為了籌措資金以達到某種目的。對於政府來說,發行債券是為了籌措資金以彌補財政赤字和擴大公共投資;對於金融機構來說,發行債券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增加資金以擴大貸款規模;而對企業來說,發行債券的目的則是多方面的。
1.擴大資金來源。企業的資金來源,除了自身資本增值積累之外,還有取得銀行貸款、發行股票和債券等途徑。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又增加了一條集資渠道,增添了一種籌資方式,從而擴大企業的資金來源。
2.降低資金成本。公司債券比起銀行貸款來,貸款的條件往往比較苛刻,債券的條件則比較寬松;比起股票來,公司債券的付息低一些。因為債券具有安全性特點,其價格波動比較平緩,到期不僅可以收回本金,且收益也比較穩定,風險較小,因而債券利息率就可以定低一點。因此,公司債券能以相對低的價格售出,使公司籌集資金的成本相對較低。
3.減少稅收支出。在歐美等國,公司債券利息屬於公司的一種經營費用,列支在公司經營成本項目中。因此,可以從公司應納稅項目中扣除掉,這樣,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就可以減少稅收支出。
4.公司發行債券既可以獲得經濟方面的好處,又不會影響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債券購買者同公司的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他們無權過問公司管理,不會改變公司股東的結構,因而不能分散原有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
(二)、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我國《公司法》第161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可以依照本法發行公司債券。"據此,在我國,依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公司債;有限責任公司僅限於由國家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和由國有企業或國有投資主體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才具備公司債發行主體的資格。
具有公司債發行主體資格的公司,在發行公司債券時,還必須具備公司債的發行條件。公司債的發行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各項: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②累積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③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④資金籌集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⑤債券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⑥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㈧ 發行股票與債券的區別是什麼
你好,股票的投資目標是金融體系的關鍵投資者。股票買賣的成交率較高,價格行情轉變也很大,風險性相對性也大,可是預估的收益很高,因而吸引住了很多投資者投資股票。
債券指的是籌集資金者給投資者的負債直接證據,服務承諾在一定階段內付款承諾的貸款利息並期滿還款投資者的本金,是一種代表負債的商業票據。
盡管股票和證劵擁有相同之處,可是彼此之間的差別還是比較突出的,具體表現在好多個層面:
1、發售行為主體不一樣
盡管股票和證劵是籌集資金的方式,但債券外國投資者能夠是國家,地區公共性組織或公司;可是股票的外國投資者只有是股份制的企業。
2、收益不一樣
股票銷售市場的投資者都了解,股票是高收益和高危的投資新項目,選購前股票的股利分配收益率是不確定性的,股利分配收益也隨上市企業的營運能力而轉變。反過來,在選購企業債券以前,年利率是固定不動的,固定不動貸款利息能夠在期滿時得到。
3、經濟發展關聯不一樣
因為股票和債券的收益收益不一樣,銷售市場中的經濟發展關聯也不一樣。債券意味著企業的一種個人信用,股票意味著投資者針對企業的使用權,股票持有者立即或間接性參加企業的業務流程管理員許可權,但債券持有者沒有這類管理許可權。
4、本金還款不一樣
無論誰在在銷售市場投資,全是帶著本金運行的,債券是期滿付款投資者的本金,能夠本帶利的獲得還款;股票的本金轉交給企業得話,它就沒法取回了。在企業破產後,股票還必須查驗企業剩下財產的結算,本金當然不可以收購了。
5、風險性尺寸不一樣
一旦企業債券抵達結算期,借款人務必還款,不然債務人能夠由於不可以付款的原因,公布它早已倒閉。而做為投資的股票只有出讓。在企業有收支平衡的狀況下,才可以有權益的分派請求權。看得見股票風險性更大。
一切方式的投資都具備不一樣的風險性和收益。從左右差別人們能夠看得出,債券的投資目標和投資收益穩定,且買賣的成交率相對性較低,因而債券投資風險性比股票小。可是收益就比不上股票變大。無論你也是投資債券還是股票,挑選自身最想投資的就就行了。
股票市場中常會說的集合競價,一般就是指在當天都還沒賣價之際,可以依據前一天的收盤價格,及其對預測分析當天的股票市場,為此能夠鍵入個股價格,可是在該時間范圍當中,全部計算機主機鍵入的價格通常全是平等的,沒有必要按價格優先選擇及其時間優先選擇的原則來買賣,要想定下個股價格得話,能夠依照按個股的較大成交量的原則開展,這全過程就是說人們所了解的集合競價,而這時的這一價格就是說集合競價的價格。
集合競價標准:三個原則
集合競價只能考慮下列三個原則,才會產生買賣,換來講之,集合競價務必考慮的三個標准就是說這三個原則。
1.可保持較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過該價格的買進申報與小於該價格的售出申報所有交易量的價格;
3.與該價格一樣的買家或賣家最少有一方所有交易量的價格。
超出2個申報價格就合乎所述標準的,成的交價格就是說未成交量最少的申報價格;假如依然有超出2個未成交量最少的申報價格與上秒你常說的相一致,交易量價格就是說其匯率中間價。
一般來說10元下列的個股,開盤價加0.1元授權委託比較適合。高過10遠的應用以下公式計算:
開盤價乘於0.015竟價+開盤價。
換句話說比開盤價高的1.5%的價格去撤單,通常全是能夠交易量的。開盤價出去以後能夠馬上開展授權委託。倘若耽擱一些時間得話,將會狀況就會產生變化了。因此說港股的實際操作,組織紀律性要主要來注重,把方案搞好,不可以臨時性隨便轉變。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㈨ 公司發行股票和債券的目的
當然是未來融資,促進公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