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對資管資金池應該徹底取締
整頓金融亂象工作在持續升級。在銀監會重拳整治銀行理財產品、金融同業業務以及銀行委託理財產品等之後,證券監管部門又開始將監管槍口指向券商資管資金池業務。這個槍口瞄得准,抓得好。
如果說高杠桿是一切金融風險的原罪的話,那麼資金池就是幫凶。一定要認清楚資金池本質屬性。無論是P2P網貸資金池,還是銀行理財產品資金池;無論是信託產品資金池,還是保險證券基金的資金池,都帶有影子銀行的性質,都是金融的大風險隱患。
這些資金池本質是從事了銀行主體業務的一半,即存款業務。資金池就類似於賦予這些金融機構以及金融產品吸收存款,甚至是公開集資的作用。
資金池的最大風險在於是一本金融的糊塗賬,掩蓋大部分金融風險,推遲與延緩金融風險的暴露,把小風險最終搞成大風險。資金池可能促使券商等盲目擴大池子規模,最終鬧到不可收拾之地步。
資金池是逃避監管,蒙蔽監管部門雙眼的最佳渠道。眾多產品的資金池,一旦發生風險根本理不出、弄不明對應的資金來源,監管根本無從下手。
資金池這本糊塗賬主要糊塗在流動性嚴重錯配或者胡配亂配上。這就導致相互傳染的風險。一旦一個產品出現問題,或可能波及到整個池子里的產品都發生問題。資金池或可能掩蓋最大的流動性錯配風險。
巴菲特有一句名言:海潮下去以後才知道雖在裸泳。如果目前券商、信託、銀行理財產品等一律停止新發行產品,那麼資金鏈條將很快斷裂,流動性立馬出現問題,各類理財產品將面臨無法兌付的危機。
在整個金融去杠桿中,必須徹底整治各個金融機構的資金池問題。銀行、信託、基金、保險等產品資金與資產投資必須一一對應,分開核算,嚴禁放在一個池子里,嚴禁拆東牆補西牆,相互掩蓋風險。
強力監管整頓目的就是防範各類風險,嚴禁錯配資金池,嚴懲違法違規,禁止監管套利。
券商資管產品資金池必須徹底整頓清理,一定不要有任何猶豫彷徨。券商資管產品的期限應和所投資資產期限一一對應,不得存在滾動發行、期限錯配、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的資金池業務。嚴格控制資金端和資產端的久期錯配程度,組合久期和杠桿倍數不得上升。
對此,應該採取更加果斷的措施。全面叫停券商資金池產品新增業務,存量必須限期整改。
同時,對於信託產品資金池、銀行理財產品資金池等必須下決心徹底勒令全面停止。對於銀行所有委外業務全面叫停,限期收回所有委外資金。
如此力度整頓金融秩序,股市、債市沒有一點點波動才是不正常的。隨著監管層持續推進打擊監管套利和去杠桿,債市5月4日再現大跌,10年期國債收益率進一步上行至3.55%,10年期國開債則逼近4.3%。股市進入紅五月後不僅不紅,反而至今一直是綠色的。
受到監管部門對金融加大整改力度消息影響,市場再次出現一波下跌,「去杠桿」預期有加強跡象,投資者悲觀情緒也在高漲。其實,大可不必。去金融杠桿後市場會更加實在,投資價值會更大,大起大落的過山車行情發生概率會大幅度下降。對市場絕對是長期性的根本利好,投資者將會迎來一個更加透明、公平公開的全新資本市場。對此,投資者應該充滿信心!
⑵ 基金公司的基金池業務是什麼
資金池(Cash Pooling)也稱現金總庫。最早是由跨國公司的財務公司與國際銀行聯手開發的資金管理模式,以統一調撥集團的全球資金,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團持有的凈頭寸。現金池業務主要包括的事項有成員單位賬戶余額上劃、成員企業日間透支、主動撥付與收款、成員企業之間委託借貸以及成員企業向集團總部的上存、下借分別計息等。不同的銀行對現金池有具體不同的表述。
⑶ 不設資金池是什麼意思
把資金匯集到一起 形成一個像蓄水池一樣的 儲存資金的空間 通常用在集資投資 房地產 或是保險領域
保險公司有一個龐大的資金池 賠付的資金流出和 新保單的資金使之保持平衡
銀行也有一個龐大的資金池 貸款和存款的 流入流出 使這個資金池基本保持穩定
基金也是一個資金池 申購和贖回的 資金流入流出使 基金可以用於投資的資金處於一個相對穩定的狀態
現金池(Cash Pooling)也稱現金總庫。最早是由跨國公司的財務公司與國際銀行聯手開發的資金管理模式,以統一調撥集團的全球資金,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團持有的凈頭寸。現金池業務主要包括的事項有成員單位賬戶余額上劃、成員企業日間透支、主動撥付與收款、成員企業之間委託借貸以及成員企業向集團總部的上存、下借分別計息等。不同的銀行對現金池有具體不同的表述。
⑷ 資管新規昨日正式通過,私募基金將受到哪些影響
重點增加了對資金池的整治,嚴格定義了期限錯配和剛性兌付;禁止開放式產品投資股權類資產;再次強調第三方獨立託管,但可以由關聯公司為資管子公司進行託管;同時提高了私募產品合格投資者認定標准。
⑸ 資管新規對私募股權基金有哪些影響
首先,從資金端來看,資管新規向上穿透了合格投資者。
新規中對於「合格投資者」的定義: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者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於單只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於單只權益類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其次,資管新規對於私募股權基金的產品設計和交易結構也會產生深遠影響。
新規中規定,「重點針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多層嵌套、杠桿不清、套利嚴重、投機頻繁等問題,設定統一的標准規制,同時對金融創新堅持趨利避害、一分為二,留出發展空間」,「金融機構不得為其他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提供規避投資范圍、杠桿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等。而這意味著此前市場上常見的「銀行理財+私募基金」、「保險資管+私募基金」、「非金融機構+私募基金」等模式都將被禁止。
第三,資管新規向下穿透了底層資產,私募股權基金資金池運作被禁止。
資管新規明確「實行穿透式監管,對於多層嵌套資產管理產品,向上識別產品的最終投資者,向下識別產品的底層資產(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除外)」,「為降低期限錯配風險,金融機構應當強化資產管理產品久期管理,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期限不得低於90天。資產管理產品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的終止日不得晚於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的到期日或者開放式資產管理產品的最近一次開放日」。
第四,相關產業基金或將迎來發展機會。
資管新規中表示,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通過發行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資金投向符合國家戰略和產業政策要求、符合國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政策要求的領域。鼓勵金融機構通過發行資產管理產品募集資金支持經濟結構轉型,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降低企業杠桿率。
⑹ 私募基金不是不能做資金池嗎
不能發資金池項目
不同資產管理計劃進行混同運作,資金與資產無法明確對應;(2)資產管理計劃未單獨建賬、獨立核算,多個資管計劃合並編制一張資產負債表或估值表;(3)資產管理計劃在開放申購、贖回或滾動發行時未進行合理估值,脫離對應資產的實際收益率進行分離定價。」
主要應該是禁止滾動發行和期限錯配吧
⑺ 基金池與資金池差別
1,資金池(Cash Pooling)也稱現金總庫。最早是由跨國公司的財務公司與國際銀行聯手開發的資金管理模式,以統一調撥集團的全球資金,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團持有的凈頭寸。現金池業務主要包括的事項有成員單位賬戶余額上劃、成員企業日間透支、主動撥付與收款、成員企業之間委託借貸以及成員企業向集團總部的上存、下借分別計息等。不同的銀行對現金池有具體不同的表述。
現金池實質上是一種集團集權、資金集中管控的制度,需要通過培訓、內部溝通來構造一個以集團整體效益、競爭能力最大化,而不是以子公司個體或單筆資金業務成本高低為導向的公司文化,子公司管理層對現金池的認同、支持和配合是最為關鍵的基本前提。
2.現金池(Cash Pooling)也稱現金總庫。最早是由跨國公司的財務公司與國際銀行聯手開發的資金管理模式,以統一調撥集團的全球資金,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團持有的凈頭寸。現金池業務主要包括的事項有成員單位賬戶余額上劃、成員企業日間透支、主動撥付與收款、成員企業之間委託借貸以及成員企業向集團總部的上存、下借分別計息等。不同的銀行對現金池有具體不同的表述。
區別在意證券公司或期貨公司客戶錢直接放銀行賬戶保證資金安全資金池錢放固定框架內集管理使用銀行、券商、保險、基金都自資金池
⑻ 何為資金池為什麼P2P不允許自設資金池
P2P資金池是投資者將錢投到P2P平台指定賬戶,然後由P2P平台尋找匹配項目,再將錢放貸出去。從網貸平台正常交易的整個流程來看,資金池可分為:(1)投資者向平台充值或獲取收益而形成的「資金池。」(2)當所投標的未滿之前,投資者的所投標的形成了「資金池」。(3)類似於風險保障金的「資金池」。(4)在還沒有產生借款項目之前,平台事先募集的「資金池」。
P2P行業不比銀行、保險和基金行業,目前國家已經對這些行業出台了相關監管機制,這么一套資金池的運行規則在網貸行業卻完全不適用,因為環境完全不同,銀行那是官辦的,是有政府信用擔保的,是有兄弟姐妹可以依靠的,是有央媽可以去耍賴的。但網貸行業卻不行,你們是一個個的個體,沒有資金拆借,沒有靠山,沒有組織。如果再用資金池就會有如下的風險發生。
⑼ 什麼是信託資金池業務,有哪些風險
資金池信託產品是指信託公司一次或多次發行信託計劃募集資金投向單一項目或組合投資於多個項目。根據資金與項目的匹配方式不同,可分為一對一、多對一或多對多三種方式。其中常見的為多對多模式。資金池信託通過滾動發售不同期限的信託單位持續性募集資金,運用於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基金、交易所及銀行間市場債券以及固定收益類產品(包括期限在1年以內的逆回購、信託產品或信託受益權、附加回購的債權或債權收益權等),以動態管理模式保持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平衡,並從中獲取收益。資料顯示,2012年以來資金池信託規模增長迅速,深受投資者的追捧和認可,幾乎每家信託公司都新發了3~5隻這樣的產品,如平安信託的日聚金跨市場貨幣基金1號,自2009年成立以來,截至2012年底資金存續規模據估計已近400億元,合格投資者的到期信託資金以及預期信託收益都成功實現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