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本年實現利潤總額2000萬,其中包括國債利息收入25萬,營業外支出有15萬為稅收滯納金罰金,所得稅
會計利潤 =2000萬元。但 應納稅所得額 不等於 2000萬元,需要調整。
國債利息收入 免徵企業所得稅; 稅收滯納金罰金 須在 「稅後扣除」。
所以,應納稅所得額 = 會計利潤 - 國債利息收入 + 稅收滯納金罰金 =2000萬-25萬 +15萬 = 1990萬元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 1990 *25% =497.5萬元
企業 凈利潤 = 會計利潤 - 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2000-497.5 = 1502.5萬元
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凈利潤 * 10% = 1502.5 * 10% = 150.25萬元
Ⅱ 會計利潤350000,稅收滯納金3000,招待費2450,國債利息收入6000.應納稅所得額是多少
應納稅所得額=350000+3000+2450*40%-6000=347980;【(350000-6000)*0.5%<2450*60%,所以,招待費以2450*60%為限】
Ⅲ 所得稅費用在年末需要調整,例如稅收滯納金得調增所得稅,國債利息收入得調減所得稅,利潤表怎麼處理呢
利潤表不用怎麼調整,只是填列所得稅一項時,所得稅計算時是需要調整。
所得稅=(利潤總額+稅收滯納金-國債利息收入)*0.25
Ⅳ 假定公司本月發生國債利息收入18000元,稅收滯納金1500元,非公益性捐贈支出8500元,怎麼寫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180000
貸:財務費用180000
借:營業外支出 1500
貸:銀行存款 1500
借:營業外支出 8500
貸:銀行存款 8500
順便再多說點稅務調整的事項方便你算企業所得稅,國債利息是免稅的,納稅調減,滯納金和非公益性捐贈是要納稅調增的。
Ⅳ 31日假定公司本月發生國債利息收入18000元,稅收滯納金1500元,非公益性捐贈性支出8500元
1、利潤總額=303900+18000-1500-8500=311900
2、應納稅所得額=311900-18000+1500+8500=303900
3、所得稅=303900*25%=75975
國債利息免稅,滯納金、行政罰款、非公益性捐贈不得稅前抵扣
Ⅵ 利潤總額105萬,國債利息35萬,稅收滯納金20萬,超標的工會經費10萬元。所得稅25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您好,用總利潤額105萬減去國債利息收入,然後再加上稅收滯納金和業務招待費,結果是100萬元,然後再乘以25%就行了。
以後如果有什麼不會的題目歡迎及時向高頓知道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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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投資收益里有稅收滯納金
某公司2010年實現利潤總額1150000元,發生的營業外支出中包括稅收滯納金,罰款30000元,投資收益中包括購買的國債利息收入10000元.假定不存在其他納稅調整事項,適用所得稅稅率為25%則該公司2010年應交所得稅為(C 292500)元
解析:
發生的營業外支出中包括稅收滯納金,罰款30000元,——需要調整所得稅計稅收入
投資收益中包括購買的國債利息收入10000元——國債收入免交所得稅,需要條件計稅收入
1150000+30000-10000=1170000
1170000*25%=2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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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收到國債利息收入59萬,支付稅收滯納金2萬,怎麼做分錄
借:銀行存款590000
貸:投資收益590000
借:營業外支出20000
貸:銀行存款20000
Ⅸ 利潤總額200萬,國債利息收入50萬,滯納金10萬,企業所得稅
利潤總額是200萬,那麼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就按照會計與稅法的規定差異對200萬進行調整。其中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免徵,因此調減50萬,應納稅所得額變為150萬元,滯納金區分是什麼滯納金,如果是稅款滯納金則不能扣除,調增1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變為160萬元。非稅款滯納金可以扣,不需調整。
Ⅹ 某企業當年實現利潤總額為50萬元假定當年發生的納稅調整事項如下,發生國債利息收入3萬元,稅收滯納金
解:應納稅所得額 = 利潤總額 +納稅調增項目金額 - 納稅調減項目金額
應納所得稅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 適用稅率 - 減免稅額 - 抵免稅額
∵國債利息收入屬於免稅收入調減 (-)
稅收滯納金不得扣除調增 (+)
超標准予扣除項目金額調增 (+)
∴應納稅所得額 = 50 - 3 + 2 + (89 - 85)= 53萬元
應納所得稅稅額 = 53 * 25% = 13.25萬元
答:企業的所得稅費用為13.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