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債權申報是什麼意思
一、須為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請求權
給付標的為勞務或者不作為的請求權。不能申報,但是,因它們的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而產生的賠償請求權,為可以申報的債權。
二、須為以債務人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
此處的債務人財產是指受破產程序拘束的財產。故信託財產或者根據法律規定不受破產程序拘束的財產,不是此處所稱的債務人財產;以這些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不得申報。至於請求權所指向的財產是債務人的一般財產還是特定財產,不影響申報的資格。因此,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和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均在申報之列。
三、須為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成立的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
至於債權的到期時間,不影響申報資格;根據破產法的規定,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案件受理時視為已到期。
四、須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請求權
因此。對債務人的罰款等財產性行政處罰,不得申報。在企業破產清算的情況下,債務人財產最終將歸屬於債權人;此時若執行對債務人的財產性行政處罰,事實上處罰的是債權人,這樣既不能達到行政處罰的目的,又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在破產程序終結後,如果債務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繼續存續,處罰機關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執行原來的處罰決定。
五、須為合法有效的債權
因此,以下債權不得申報:
1、存在合同法或者其他法律規定的無效原因的債權;
2、訴訟時效已經屆滿的債權;
3、無證據或者證據為虛假的債權、有相反證據證明為虛假的債權(申報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其真實性和有效性的債權,在補足證據前推定為不得申報)。不具備上述條件的債權被申報的,管理人有權提出異議。申報人堅持申報的,管理人可以在債權表中另頁記載,井載明所發現的問題,以供債權人會議作出決定。必要時,管理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確認。
『貳』 華晨汽車被債權人申請破產重組 沈陽中院已受理
(文/張鈺翊)事已至此,華晨汽車的未來似乎越來越悲觀了。11月16日最新消息,有國外媒體報道稱寶馬在中國的合資夥伴華晨汽車控股公司表示,其母公司華晨汽車集團在一位債權人向法院提出申請後,可能會進行重組。
而車友頭條查閱全國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發現,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的確已經被申請破產重整,申請人為格致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此同時,沈陽中院已受理該案。
接下來,華晨汽車會如何發展,是否真的會走向破產重組?車友頭條將持續關注。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叄』 債權申報的情形都有哪些
債權申報有哪些特別情形?債權申報的特別情形有:
(1)職工債權。
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人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為我國破產法上的職工債權。職工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後列出清單並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利息請求權。
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破產申請受理前的利息,隨本金一同申報。
(3)待定債權。
叉稱「或然債權」,是指其效力有待確定的債權,包括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這些債權可以申報,但必須說明其待定的狀況。
(4)連帶債權。
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5)連帶債務人的代位求償權。
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除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外,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
(6)連帶債務的債權人。
在連帶債務人之一破產時,其債權人享有在破產程序中申報債權的權利。連帶債務人數人被裁定適用破產程序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其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
(7)待履行合同相對人的賠償請求權。
管理人或者債務人依照破產法第18條的規定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
(8)善意受託人的請求權。
債務人是委託合同的委託人,被裁定適用破產法規定的程序,受託人不知該事實,繼續處理委託事務的,受託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9)票據付款人的請求權。
破產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肆』 債權的債權申報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和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如果在規定期間內全部成員、債權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組的公告義務。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伍』 華晨集團重整債權申報期限延長至3月4日
2月24日,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公告,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稱「沈陽中院」)決定延長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稱「華晨集團」)債權申報期限至3月4日。
公告顯示,沈陽中院於2020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華晨集團重整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及召開方式將另行公告。
此前,2020年12月7日,華晨集團發布《關於債權人申報債權的公告》稱,根據沈陽中院2020年12月5日公告,華晨集團的債權人應於2021年2月24日前,以郵寄或現場的方式向管理人申報債權,書面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於連帶債權,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可以在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依法申報債權的,在重整計劃執行期間不得行使權利,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後可以按照重整計劃規定的同類債權的清償條件行使權利。華晨集團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陸』 破產債權如何申報,債權申報的特別情形
破產債權如何申報
(一)債權申報
可以申報的債權:
1、須為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
2、須為以債務人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
3、須為法院受理前成立的債權;
4、須為平等主體之間的債權;
5、須為合法有效的債權。但是該債權是否到期、是否有財產擔保在所不問。
(二)債權申報的審查
管理人審查,編制債權表,債務人和債權人有異議的可以起訴。
(三)逾期申報和未申報
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此前已經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
(四)未申報的不得依照破產程序行使權利。
二、債權申報的特別情形
(一)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二)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三)職工債權不必申報。
(四)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
(五)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
(六)連帶債務人數人被裁定適用破產的程序的,其債權人有權就全部債權分別在各破產案件中申報債權。
(七)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
(八)債務人是委託合同的委託人,被裁定適用破產程序,受託人不知該事實,繼續處理委託事務的,受託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九)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被裁定適用破產程序,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付款或者承兌的,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
『柒』 債權申報需要什麼材料
一、債權申報所需提交的資料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1、《債權申報表》
按照《債權申報表》(後附)的要求填寫申報的債權金額、有無擔保、有無訴訟、裁定或裁決以及債權形成基本情況等事項。
在「債權形成基本情況」一欄中可以詳細說明:債權人、債務人、保證人、連帶權利人、連帶義務人等的具體情況及債權的發生、變更、擔保及保證、轉移、履行、抵銷、清償或部分清償、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的時間和發生數額(包括債權原始數額、余額、各種利息、罰息、違約金、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構成事項)等全部情況。
機構債權,須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債權,須由債權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名。
2、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1)機構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和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如發生單位名稱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必須提交變更的法律文件和證明文件。
(2)個人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債權人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
(3)委託代理申報還須提交的材料:機構債權人委託代理申報的,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個人債權人委託他人申報的,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
3、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
(1)各類合同書等債權原始材料及票據、轉賬單、對賬單等原始履行憑證原件(核對後歸還)和復印件;
(2)債權如有擔保的,還須提交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合同等相關合同及相關的登記證件(包括但不限於他項權利證)等擔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後歸還)和復印件;
(3)債權的發生及變更(包括但不限於債權轉移、債務承擔、合同轉讓、債權債務重組、抵銷、清償)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後歸還)和復印件;
(4)債權如涉及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則須提交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有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已經判決正在執行或正在進行中的案件的起訴書、仲裁申請書、訴訟保全申請書、保全裁定書、生效判決書、調解書、裁決書、執行申請書、法院執行裁定書、法院執行案件通知書等)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
(5)債權人主張債權的相關證明資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6)能夠證明債權發生、變更、存續、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及其金額等情況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對後歸還)及復印件。
4、債權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資料時的有關注意事項
1、債權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原件一份,核對後退還;與原件核對相符的復印件均需一式四份。對於債權人提交的復印件,債權人為機構的,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債權人為自然人的,由債權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復印件上簽字。
2、提供材料紙張統一為復印紙A4型。
3、申報債權時,一定要詳細填寫債權人准確的通訊地址、郵編、聯系人、電話(固定及行動電話)及委託代理手續。
『捌』 什麼叫債權申報,破產債權申報的類別有哪些
您好,債權申報是指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案件時,當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要申報債權。債權申報是有時間限制的。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人民法院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於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