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公司債券的目的是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同時要維護投資者的利益,使發行債券的公司能夠有到期償還本息的能力,因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於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批准發行時所確定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這是發行公司債券的一項重要條件,目的在於正確、有效地使用籌集到的資金,保持和增強公司的償債能力,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發行公司債券後,能保持發債條件並獲得投資者信任的,可以再次發行公司債券,這對公司的籌集資金是有益的。如果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司未能取得投資者的信任,並有不利於債權人行為的,則其再次發行公司債券要受到限制。因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的。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且仍處於繼續狀態的。
2. 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有哪些
債券發行條件是指債券發行者在以債券形式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其限制條件主要是指:
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規定,改變公開募集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4、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經資信評估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根據《證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3. 債券有哪幾種分類
1.按發行主體分類
(1)國債 : 由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它由一個國家政府的信用作擔保,所以信用最好,被稱為金邊債券
(2)地方政府債券:由地主政府發行,又叫市政債券。它的信用、利率、流通性通常略低於國債
(3)金融債券: 由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信用高、流動性好、安全,利率高於國債
(4)企業債券: 由企業發行的債券,又稱公司債券。風險高、利率也高
(5)國際債券: 國外各種機構發行的債券
2.按償還期限分類
(1)短期債券: 一年以內的債券,通常有三個月、六個月、九個月、十二個月幾種期限
(2)中期債券: 1-5年內的債券
(3)長期債券: 5年以上的債券
3.按償還與付息方式分類
(1)定息債券: 債券票面附有利息息票,通常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利率是固定的。又叫附息債券
(2)一次還本付息債券:到期一次性支付利息並償還本金
(3)貼現債券: 發行價低於票面額,到期以票面額兌付。發行價與票面額之間的差就是貼息
(4)浮動利率債券:債券利率隨著市場利率變化
(5)累進利率債券:根據持有期限長短確定利率。持有時間越長,則利率越高
(6)可轉換債券: 到期可將債券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
4.按擔保性質分類
(1)抵押債券: 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發行
(2)擔保信託債券:以動產或有價證券擔保
(3)保證債券: 由第三者作為還本付息的擔保人
(4)信用債券: 只憑發行者信用而發行,如政府債券
4. 公司發行債券需要哪些條件
問:我是一個合夥企業的代表人,由於合夥企業承擔的風險太大,且籌措資金有諸多方面的限制。現在,我們幾個合夥人經過考慮,基本達成一致,准備將現有的合夥企業轉變成有限責任公司。可是我們對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很陌生,煩請律師給介紹一下有關有限責任公司的情況,以及有關發行公司債券的情況,行嗎? 答:給你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當然沒問題,但我還是建議你,如果確實要進行企業改制的話,就應當聘請專業人員幫你處理這方面的事務。畢竟這不是一件小事,任何差錯都可能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損失。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其特徵主要是:(1)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2)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財產。(3)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獨立的財產責任。(4)有限責任公司實行「公司所有與公司經營相分離」的原則。(5)股東人數有最高數額限制。(6)有限責任公司將合夥的當事人相互信任、企業的設立和組織簡單、活動便捷等優點,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與公司的人格分離、股東承擔有限責任、股東的變動不影響企業存續等優點結合起來,是當今最適合於中小企業組織的一種企業法律形式。但有時也被用作投機和規避法律責任的手段。(7)股東公司的債務和債權人間接地承擔有限責任,由於債務的追償和債權人的追索只能針對公司而言,所以說,股東對公司的主要責任就是出資。這也是法人企業的特點。(8)籌資和經營的封閉性。傳統的有限責任公司不能發行債券和股票,中國對國有公司開了發行債券的口子。當然,封閉性也使政府對其監管比較寬松。 關於發行公司債券的情況,目前我國僅限於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可以依照本法發行公司債券。也就是說,如果你們企業是屬於民營企業性質的話,那麼你們將無法通過發行公司債券的方式來籌集資金。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5)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注意,有限責任公司的基礎是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因此不宜向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投資,否則無限責任無法到位。因此,公司法強調公司的投資行為僅能以其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的公司承擔責任,這樣也能減少公司轉投資的風險。《合夥企業法》也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地平線律師事務所) 更多企業相關知識盡在企業法律顧問網。
5. 國家發行債券的目的是什麼
可以參考如下網上摘錄;發行國債大致有以下幾種目的:
1、在戰爭時期為籌措軍費而發行戰爭國債。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彌補財政赤字而發行赤字國債。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國家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建設國債。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借換國債。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債的功能
1.彌補財政赤字
</B>彌補財政赤字是國債的最基本功能。
就一般情況而言,造成政府財政赤字的原因大體上有以下兩點:一是經濟衰退,二是自然災害。
政府財政赤字一旦發生,就必須想辦法予以彌補。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其彌補的方式主要有三種措施:即增加稅收、增發貨幣和舉借國債。
第一種方式不僅不能 迅速籌集大量資金,而且重稅會影響生產者的生產積極性,進而會使國民經濟趨於收縮,稅基減少,赤字有可能會更大。
第二種方式則會大幅增加社會的貨幣供應量,因而會導致無度的通貨膨脹並打亂整個國民經濟的運行秩序。
第三種方式則是最可行的辦法,因為發行國債籌資僅是社會資金使用權的暫時轉移,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會招致無度的通貨膨脹,同時還可迅速、靈活和有效地彌補財政赤字,所以舉借國債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作為彌補財政赤字的一種最基本也是最通用的方式。
2.對財政預算進行季節性資金餘缺的調劑
</B> 利用國債,政府還可以靈活調劑財政收支過程中所發生的季節性資金餘缺。政府財政收入在1年中往往不是以均衡的速率流入國庫的,而財政支出則往往以較為均 衡的速率進行。這就意味著即使從全年來說政府財政預算是平衡的,在個別月份也會發生相當的赤字。為保證政府職能的履行,許多國家都會把發行期限在1年之內 (一般幾個月,最長不超過52周)的短期國債,作為一種季節性的資金調劑手段,以求解決暫時的資金不平衡。
3.對國民經濟運行進行宏觀調控
一國的經濟運行不可能都永遠處在穩定和不斷增長的狀態之下。相反,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如宏觀政策的失誤、國際經濟的影響等,經濟運行常常會偏離人們期望 的理想軌道,從而出現經濟過度膨脹(通貨膨脹嚴重)和經濟萎縮(通貨緊縮)現象,這時候,政府必須採取相應的政策措施進行經濟干預,以使經濟運行重新回到較理想或預期的軌道。自凱恩斯宏觀經濟理論建立以來,運用經濟政策對宏觀經濟運行進行調控已成為普遍現象,其中國債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這也使得國債的宏觀調控功能逐漸成為國債主要的功能。
6. 發行債券的時間問題
債券發行要考慮很多因素,你問的是個債券定價問題,這個更重要的影響因素應該是市場利率了。通常利率和債券價格兩者成反比,市場利率高時呢,債券價格就低,這樣可以籌集更多的資本。但,此時票面利率高了,公司將要支付的利息就高,發行成本就高。
如果市場看好呢,也就是說,利率比較低時呢,證券市場就比較好,此時呢,發行債券呢,一來眾多的資本湧入這個市場,那麼可以考慮溢價發行,公司可以賺取更多的收益,二呢,籌資成本低,因為需要支付的利率低。
如果是市場一般,一般是平價發行。通常只有這兩種,債券是不允許折價發行的。
再有,眼下,市場利率逐漸升高,發行債券時,應發行長期債券而不是短期債券,這樣呢,能在市場利率趨高的情況下保持較低的利息負擔。
至於你說的發行方式和票面利率呢,這個應該是在發行前就應該確定好的,而且倆著似乎沒有前後關系吧。
這是我的個人理解,僅供參考,希望多交流。
7. 發行債券會計科目是什麼 發行債券有哪些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2601
本科目核算銀行為籌集長期資金而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付的利息。
銀行發行債券時,如發行費用大於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費用減去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後的差額,根據發行債券籌集資金的用途,屬於用於固定資產項目的,按照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原則處理;屬於其他用途的,計入當期損益。如發行費用小於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按發行期間凍結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減去發行費用後的差額,視同發行債券的溢價收入,在債券存續期間於計提利息時攤銷。
其他借款費用的處理原則,比照長期借款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規定辦理。
發行債券會計科目是什麼?發行債券有哪些會計科目?銀行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銀行債券,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即債券約定贖回期間屆滿日應支付的利息減去應付債券票面利息的差額,應在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計提應付利息,計提的應付利息,按借款費用資本化的處理原則處理。
8. 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這個不好說,得看發行公司得目的,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8)則發行債券擴展閱讀:
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稱為債券型基金,因為其投資的產品收益比較穩定,又被稱為「固定收益基金」。根據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同,債券型基金又可分為純債券型基金與偏債劵型基金。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參考資料:發行債券-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