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債券的承銷機構有哪些
從證券承銷實踐看,證券承銷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代銷、助銷、包銷及承銷團承銷。
(一)證券代銷
所謂證券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理發售證券,並發售期結束後,將未出售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代銷的特點是:
(1)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建立的是一種委託代理關系 。代銷過程中,未售出證券的所有權屬於發行人 ,承銷商僅是受委託辦理證券銷售事務;
(2)承銷商作為發行人的推銷者,不墊資金 ,對不能售出的證券不負任何責任,證券發行的風險基本上是由發行人自己承擔;
(3)由於承銷商不承擔主要風險 ,相對包銷而言,所得收入(手續費)也少。
(二)證券助銷
所謂證券助銷,是指承銷商按承銷合同規定,在約定的承銷期滿後對剩餘的證券出資買進(余額包銷),或者按剩餘部分的數額向發行人貸款,以保證發行人的籌資、用資計劃順利實現。我國的證券法將余額包銷歸入包銷方式。
(三)證券包銷
所謂證券包銷是指在證券發行時,承銷商以自己的資金購買計劃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證券,然後再向公眾出售,承銷期滿時未銷出部分仍由承銷商自己持有的一種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又分兩種方式:一種全額包銷,一種是定額包銷。全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的全部證券,承銷商將按合同約定支付給發行人證券的資金總額。定額包銷是承銷商承購發行人發行的部分證券。無論是全額包銷,還是定額包銷,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形成的關系都是證券買賣關系。在承銷過程中未售出的證券,其所有權屬於承銷商。
(四)承銷團承銷。
亦稱"聯合承銷",是指兩個以上的證券承銷商共同接受發行人的委託向社會公開發售某一證券的承銷方式。由兩個以上的承銷商臨時組成的一個承銷機構稱為承銷團。
我國《證券法》規定,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證券票面總值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的,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應當由主承銷與參與承銷的證券公司組成。
你好
2. 證券公司機構銷售是干什麼的
首先,一個傳統的投資銀行應該是做經紀的一個中介機構,它並不是交易的直接參與者,而是一個撮合的作用,投行業務最核心的兩塊便是企業融資和證券銷售交易、經紀業務。而後,投資銀行業務才發展出了買方業務(資產管理部門,直接投資部門)。當今的一個完整的投資銀行主要是由投資銀行部(傳統的幫助企業發行股票債券),銷售交易部(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渠道,銷售股票債券和股票債券的經紀業務),資產管理部(買方部門,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的解決方案),自營部門(用自有資金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剩下的就是一些支持部門了,包括研究部,資本市場部,運營部等等等等。因此,機構銷售部是和投行部一樣最重要的兩個前台部門。機構銷售部又可以叫做銷售交易部(有的券商有零售經紀部門也是放在銷售交易部的) 在一級市場上,投資銀行部門幫助客戶發行股票債券,銷售交易部門幫助把股票債券銷售出去,他們一個聯系著資金需求方,一個聯系著資金供給方,中間的部門叫做資本市場部。在投行把項目做完之後,能夠發行股票債券了,資本市場部便會介入,組織發行的詢價,簿記,配售等等過程,這個時候銷售交易部門的工作是負責把這些發行的股票和債券賣給投資者,組織路演,和投行團隊的人一起向投資者推介這家公司。龐大的銷售網路對於股票債券的發行成功是至關重要的。這是在一級市場上銷售交易部門的作用。 在二級市場上,銷售交易部是最重要的部門,就如同一級市場上的投資銀行部一樣。中國的證券交易是採取的主機撮合的方式,所有的order都直接進入交易所中央主機進行撮合,所以中國其實沒有交易,交易能力是不存在的,因而銷售和交易的互動也是缺乏的,那麼這個部門能夠做什麼呢,主要就是給投資者提供交易的渠道,比如租用席位,等等。以及對投資者的一些投資行為提供咨詢建議等。其實銷售交易部是面對投資者客戶的一個部門,管理客戶關系,提供交易的渠道,賺取傭金,說到底還是一個經紀的功能。 再次,來說說研究部,研究部其實質是一個後台支持部門,主要是在一級市場上為首次發行的股票撰寫投資價值分析報告(需要說明的是投行部門和銷售交易部有嚴格的防火牆制度,以防利益沖突,研究部服務於投行部要有跨牆協議),在二級市場上覆蓋宏觀,行業,公司,對投資標的進行研究,然後提出買賣的建議。我們通常所知道的行業研究員就處於這個部門裡面。 最後,說說為什麼有的機構銷售部在研究所內?這是因為中國的銷售交易部並不能發揮它的功能,剛才說過了,中國是沒有交易的,也沒有做市商制度的,交易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你在哪家證券公司交易都沒有任何區別,那麼這個時候反正交易都要產生傭金,放在哪家券商去交易呢?各個券商的研究的差異性便體現出來了,研究好的券商自然獲得多的交易傭金收入。所以,有的機構銷售部是放在研究所內的,但是也有研究部門放在銷售交易部內作為一個支持部門的,而大多數的還是兩個平行部門。 機構銷售部的客戶是機構投資者,我們把它們統稱為買方,在國內包括:各個公募基金公司(或者共同基金),私募基金公司(或者對沖基金),保險公司,全國社保基金,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等。 銷售什麼?這個是大家比較不理解的一點,這個部門既然叫銷售部,那麼賣的到底是什麼?是研究報告嗎?我們需要理解機構銷售部的內涵。機構銷售部是站在客戶的角度為他們提供投資建議並且賺取傭金的一個部門,銷售的是一種服務,這種服務不是一次性的,是持續的,每天都在發生的,確切地說,我們銷售的是ideas,一種建議,綜合利用研究部門的研究觀點,整合研究資源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作出咨詢。 我們的角度是幫客戶賺錢,而不是大家所理解的銷售那樣是為了賣報告。 所以,機構銷售部和大家平時所了解的銷售並不是同一個概念。至於為什麼叫銷售,這個詞是從國外翻譯過來的,國外為什麼叫銷售,是因為他們在一級市場的直接功能是把股票和債券,或者其他金融衍生品賣給客戶,而在二級市場和交易員互動的時候也是為了賺取傭金收入,而推薦買賣證券的盈利模式,故而叫做銷售。值得一提的是,我們以下是討論股票銷售,而不討論債券銷售交易,因為那個是不同的,債券銷售交易是有場外市場的,並且商業銀行的話語權更大,略去不討論。3. 機構銷售部的日常工作內容是什麼? 機構銷售部的一天是從晨會開始的,這個時候你要已經對前一晚和早上的財經新聞和重要的事件有所了解。在晨會上,研究部門的同事會出來就自己覆蓋的股票發表觀點,他們的研究報告同時也會發送給客戶。銷售部的同事們會就這個公司challenge研究員們,獲得更多的信息和解答問題。 晨會結束後,銷售要挑選最值得向客戶推薦的股票,這個時候考驗銷售的時候到了,一個初級的銷售人員可能只會聽從研究員的意見,而一個有經驗的銷售人員便會從中挑出對自己客戶最有益的股票,發現一些真正被低估的機會推薦給自己的客戶。這個時候銷售人員會密切關注市場,看盤,看分析師郵件,找到最好的pick,傳遞給我們的客戶。需要指出的是:銷售並不一定需要把分析師的所有觀點都和客戶說,研究部門產生研究觀點,feed給銷售,但是銷售可以在自己的層面上自主地挑選好的investment case給自己的客戶,因為客戶的需求偏好,銷售人員的資質都是不一樣的,所以並不是所有的investment case都得到推薦。 另外銷售也需要綜合利用研究資源,為客戶創造價值,包括組織分析師路演,上市公司調研,邀請並且組織參加投資策略會議等等。 在公司的投行有股票發行的時候,需要銷售部門配合投行部,資本市場部聯系並且組織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路演等等。sales需要和客戶保持聯系,並且維持良好的關系,同時也要為公司帶來高的傭金收入和高的排名。 是不是只要有銷售能力的人就能做好機構銷售部的工作呢?其實不是的。
3. 券商機構銷售轉債券交易員
如果能力達到的話,面試通過,也是可以的哈。
4. 證券公司做銷售是什麼模式的
首先,一個傳統的投資銀行應該是做經紀的一個中介機構,它並不是交易的直接參與者,而是一個撮合的作用,投行業務最核心的兩塊便是企業融資和證券銷售交易、經紀業務。而後,投資銀行業務才發展出了買方業務(資產管理部門,直接投資部門)。當今的一個完整的投資銀行主要是由投資銀行部(傳統的幫助企業發行股票債券),銷售交易部(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渠道,銷售股票債券和股票債券的經紀業務),資產管理部(買方部門,為客戶提供資產管理的解決方案),自營部門(用自有資金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剩下的就是一些支持部門了,包括研究部,資本市場部,運營部等等等等。因此,機構銷售部是和投行部一樣最重要的兩個前台部門。機構銷售部又可以叫做銷售交易部(有的券商有零售經紀部門也是放在銷售交易部的)
在一級市場上,投資銀行部門幫助客戶發行股票債券,銷售交易部門幫助把股票債券銷售出去,他們一個聯系著資金需求方,一個聯系著資金供給方,中間的部門叫做資本市場部。在投行把項目做完之後,能夠發行股票債券了,資本市場部便會介入,組織發行的詢價,簿記,配售等等過程,這個時候銷售交易部門的工作是負責把這些發行的股票和債券賣給投資者,組織路演,和投行團隊的人一起向投資者推介這家公司。龐大的銷售中國絡對於股票債券的發行成功是至關重要的。這是在一級市場上銷售交易部門的作用。
在二級市場上,銷售交易部是最重要的部門,就如同一級市場上的投資銀行部一樣。中國的證券交易是採取的主機撮合的方式,所有的order都直接進入交易所中央主機進行撮合,所以中國其實沒有交易,交易能力是不存在的,因而銷售和交易的互動也是缺乏的,那麼這個部門能夠做什麼呢,主要就是給投資者提供交易的渠道,比如租用席位,等等。以及對投資者的一些投資行為提供咨詢建議等。其實銷售交易部是面對投資者客戶的一個部門,管理客戶關系,提供交易的渠道,賺取傭金,說到底還是一個經紀的功能。
再次,來說說研究部,研究部其實質是一個後台支持部門,主要是在一級市場上為首次發行的股票撰寫投資價值分析報告(需要說明的是投行部門和銷售交易部有嚴格的防火牆制度,以防利益沖突,研究部服務於投行部要有跨牆協議),在二級市場上覆蓋宏觀,行業,公司,對投資標的進行研究,然後提出買賣的建議。我們通常所知道的行業研究員就處於這個部門裡面。
最後,說說為什麼有的機構銷售部在研究所內?這是因為中國的銷售交易部並不能發揮它的功能,剛才說過了,中國是沒有交易的,也沒有做市商制度的,交易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你在哪家證券公司交易都沒有任何區別,那麼這個時候反正交易都要產生傭金,放在哪家券商去交易呢?各個券商的研究的差異性便體現出來了,研究好的券商自然獲得多的交易傭金收入。所以,有的機構銷售部是放在研究所內的,但是也有研究部門放在銷售交易部內作為一個支持部門的,而大多數的還是兩個平行部門。
機構銷售部的客戶是機構投資者,我們把它們統稱為買方,在國內包括:各個公募基金公司(或者共同基金),私募基金公司(或者對沖基金),保險公司,全國社保基金,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等。
銷售什麼?這個是大家比較不理解的一點,這個部門既然叫銷售部,那麼賣的到底是什麼?是研究報告嗎?我們需要理解機構銷售部的內涵。機構銷售部是站在客戶的角度為他們提供投資建議並且賺取傭金的一個部門,銷售的是一種服務,這種服務不是一次性的,是持續的,每天都在發生的,確切地說,我們銷售的是ideas,一種建議,綜合利用研究部門的研究觀點,整合研究資源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作出咨詢。
我們的角度是幫客戶賺錢,而不是大家所理解的銷售那樣是為了賣報告。
所以,機構銷售部和大家平時所了解的銷售並不是同一個概念。至於為什麼叫銷售,這個詞是從國外翻譯過來的,國外為什麼叫銷售,是因為他們在一級市場的直接功能是把股票和債券,或者其他金融衍生品賣給客戶,而在二級市場和交易員互動的時候也是為了賺取傭金收入,而推薦買賣證券的盈利模式,故而叫做銷售。值得一提的是,我們以下是討論股票銷售,而不討論債券銷售交易,因為那個是不同的,債券銷售交易是有場外市場的,並且商業銀行的話語權更大,略去不討論。三. 機構銷售部的日常工作內容是什麼?
機構銷售部的一天是從晨會開始的,這個時候你要已經對前一晚和早上的財經新聞和重要的事件有所了解。在晨會上,研究部門的同事會出來就自己覆蓋的股票發表觀點,他們的研究報告同時也會發送給客戶。銷售部的同事們會就這個公司challenge研究員們,獲得更多的信息和解答問題。
晨會結束後,銷售要挑選最值得向客戶推薦的股票,這個時候考驗銷售的時候到了,一個初級的銷售人員可能只會聽從研究員的意見,而一個有經驗的銷售人員便會從中挑出對自己客戶最有益的股票,發現一些真正被低估的機會推薦給自己的客戶。這個時候銷售人員會密切關注市場,看盤,看分析師郵件,找到最好的pick,傳遞給我們的客戶。需要指出的是:銷售並不一定需要把分析師的所有觀點都和客戶說,研究部門產生研究觀點,feed給銷售,但是銷售可以在自己的層面上自主地挑選好的investment case給自己的客戶,因為客戶的需求偏好,銷售人員的資質都是不一樣的,所以並不是所有的investment case都得到推薦。
另外銷售也需要綜合利用研究資源,為客戶創造價值,包括組織分析師路演,上市公司調研,邀請並且組織參加投資策略會議等等。
在公司的投行有股票發行的時候,需要銷售部門配合投行部,資本市場部聯系並且組織機構投資者參與詢價,路演等等。sales需要和客戶保持聯系,並且維持良好的關系,同時也要為公司帶來高的傭金收入和高的排名。
是不是只要有銷售能力的人就能做好機構銷售部的工作呢?其實不是的
5. 債券承銷 好做嗎 提成高嗎,和銷售什麼區別啊
不好做
債券承銷業務作為一項新興業務,具有資源投入少、資本消耗低、經營效益高的顯著特點。
很多是基本工資加年終獎,基本工資 + 年終獎(也即項目獎其實就包含在年終獎裡面)
至於金額很高,某些小券商債銷部門人均百萬+,部門領導千萬,職業路徑,其實就是銷售,只不過面向的都是機構同業而已。
總體來說還是有多金發展前途的職位,但問題是,倘若你們手中有個非常不好賣的券,你能給賣出去?
6. 債券的承銷和分銷在業務的角色和流程中有什麼區別
1、債券承銷是指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客戶的要求將債券銷售到機構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投資者手中,實現客戶籌措資金的目的的行為或過程。債券分銷是指債券承銷商在債券分銷期內,將其所承購債券轉讓給其他市場成員的業務。
2、投資銀行獲得債券承銷業務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與發行人直接接觸,了解並研究其要求和設想之後,向發行人提交關於債券發行方案的建議書。如果債券發行人認為投資銀行的建議可以接受,便與投資銀行簽訂債券發行合同,由該投資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立即著手組建承銷。
3、債券承銷與股票承銷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成員並不一定單純是投資銀行或全能制銀行中的投資銀行部門構成,這是因為許多限制商業銀行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國家,對商業銀行參與債券尤其是國債的承銷和分銷的限制比較寬松。組建承銷商確定成員的責任後,便進入了債券的發行階段。嚴格來說,債券的發行與股票的發行並沒有太多的差別。
4、代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商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了銷售截止日期,債券如果沒有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則其未銷售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從發行人那裡收取委託手續費,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者仍有發行失敗的風險;而中介機構雖然承擔的風險小,但其收人也相對較小。因此,這種方式在各國都較少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