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動產什麼是不動產股票是是動產還是不動產
股票是動產。
1、動產的概念:
動產是指能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中國的動產善意取得的制度設計,亦應遵循債權形式主義物權變動模式的一般規則,即以有效的債權合同為基礎,並結合交付和登記始發生物權變動。因此,動產善意取得不是基於無效合同,第三人強行「原始取得」所有權。
第三人的善意也不能補正無權處分行為的效力,而是使得原所有權人的追及權受到限制。善意取得是根據無權處分人和受讓人對財產的「雙重佔有公信力」而發生的。
2、不動產的概念:
所謂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擔保法》92條規定,「本法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著物。」
動產與不動產概念的區別:
1、是否可以移動。動產通常可以移動,而不動產則不能移動。
2、移動是否在經濟上合理。房屋等土地附著物也可能是能夠移動的,但一旦移動耗資巨大,而動產通常可以移動,即使是沉重的機器設備,也可以移動,且較之於不動產其移動損耗不大。
3、是否附著土地。不動產除土地之外,其他財產如房屋、林木等都是附著於土地的,通常在空間上不可移動,若發生移動影響它的經濟價值。而動產通常並不附著於土地。
㈡ 什麼是不動產和動產
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的土地和附著於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於地面或位於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
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一般指金錢、有價值的物品等。與不動產相對。
㈢ 資產負債表中哪些屬於動產,哪些屬於不動產
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經濟用途和經濟價值的物。與不動產相對。一般指金錢、有價值的物品等。
不動產(immovable property)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采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2013年1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參照《不動產登記管理條例》
㈣ 什麼是動產和不動產有什麼區別
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別:
1、移動性
動產具有可移動性。比如說手機、機動車、辦公桌椅等流動資產與資金等動產、。
不動產這種就是屬於位置固定性。比如說像土地,房屋、等這些就是屬於土地定著物。
2、個別性
動產一般來說不具特殊個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動產可以說它都是有著它的獨特性、異質性,包括位置差異、權利差異 等。
3、耐久性
動產一般來說都是會存在損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來說都是有限的。
不動產可以說它的壽命長久,比如說有的時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這樣也是會造成損耗、毀滅,且增值。
4、數量有限性
動產數量一般來說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數量沒有太多的局限性。
不動產卻是供給有限。
5、保值增值性
動產很少具有保值增值性_。
不動產這種是由於數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對來說它的財產可以說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㈤ 債權債務中的不動產問題
1、法院肯定沒法出這樣的文件。
2、在目前的案子中與丙無關,所以,這個案子的法官肯定也不會出這樣的函。
建議:丙不買此地為好,如果非要購買,一是問當地土地局,此地能否設定抵押權,如果能,可以登記抵押,這樣就不會出現被其他人執行的情況了,即使發生那種情況,也要優先償還抵押權的債務。二是找當地法院了解,如以買賣合同糾紛形式,另行起訴,界時法院能否判決並發函要國土部門協助。
如果這兩項都做不到,那就別參與此事了。
㈥ 動產和不動產的區別各包括哪些
動產是一般指可以移動的財產
不動產則相反,但法律為保護某些動產,用不動產的保護方法保護它,例如輪船,汽車等都需要登記..他們也視為不動產.
區別:
1.是否可以移動(一般意義上)
2.財產的轉讓的生效要件不同..不動產登記轉讓,不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動產交付轉讓.
3.法律所設定的不同的制度來規范兩者的關系.例如,質押不適用於不動產.典權只適用於不動產
㈦ 動產和不動產分別是什麼
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別:
1、定義
動產是指能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采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2、權力設定:
動產的轉讓和其他權利的設定不需要書面的形式,而不動產無權的轉讓和其他權利的設定必須採用書面的形式。
3、公示:
動產的轉讓以交付為公示方式而不動產和其他權利的設定則以登記為公示方式。
(7)債券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擴展閱讀:
不動產社會經濟特性:體現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的特性。
1、價值量大:
與一般物品相比,不動產不僅單價高,而且總價大。
2、用途多樣性:
也稱用途的競爭、轉化及並存的可能性,主要指空地所具有的特性。從經濟角度土地利用的優先順序:商業、辦公、居住、工業、耕地、牧場、放牧地、森林、不毛荒地。
3、涉及廣泛性:
又稱相互影響,不動產涉及社會多方面,容易對外界產生影響。在經濟學中稱為外部性,分為正的外部性、負的外部性。
4、權益受限性:
由涉及廣泛性引起。政府主要通過設置管制權、徵收權、征稅權和充公權四種特權進行管理。
5、難以變現性:
也稱為變現力弱、流動性差,主要由價值高、不可移動、易受限制性等造成。影響變現的因素主要有不動產的通用性、獨立使用性、價值量、可分割性、開發程度、區位市場狀況等。
6、保值增值性:
增值指不動產由於面積不能增加、交通等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人口增加等,其價值隨著時間推移而增加。保值是指不動產能抵禦通貨膨脹。
㈧ 動產與不動產有何區別
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別:
1、移動性
動產是可以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不動產是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如土地,房屋、探礦權、采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2、個別性
動產一般沒有什麼特別的個別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動產都是有獨特性、異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
3、耐久性
動產一般都是存在損耗的,在移動、流動過程中都會出現一定的好損,耐久性一般都是有限的。
不動產一般都是壽命長久,比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
動產數量一般都是量化的,數量沒有太多的局限性。
不動產卻是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 ,經濟供給有彈性。
5、保值增值性
動產一般都存在損耗貶值的情況,很少會有保值增值的情況。
不動產由於數量有限性及耐久性,所以相對於其他財產是具有保值增值特性的。
(8)債券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擴展閱讀
動產是指能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中國的動產善意取得的制度設計,亦應遵循債權形式主義物權變動模式的一般規則,即以有效的債權合同為基礎,並結合交付和登記始發生物權變動。善意取得是根據無權處分人和受讓人對財產的「雙重佔有公信力」而發生的。
不動產是指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定不可移動的財產,如土地,房屋、探礦權、采礦權等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於土地並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
㈨ 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別
動產與不動產的區別為:
一、定義不同
動產是指能脫離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資產,如各種流動資產、各項長期投資和除不動產以外的各項固定資產。
不動產,是指依照其物理性質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將嚴重損害其經濟價值的有體物 。《擔保法》92條規定,「本法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著物。
2、耐久性不同
動產一般都是存在損耗的,在移動、流動過程中都會出現一定的好損,耐久性一般都是有限的。
不動產一般都是壽命長久,比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3、可移動性不同
動產通常不附著在土地,且是可以進行移動的。
不動產則不能移動,不動產除土地之外,其他財產如房屋、林木等都是附著於土地的,通常在空間上不可移動,若發生移動影響它的經濟價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不動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動產
㈩ 股票,債券之類屬於動產還是不動產
屬於動產。
常見的不動產有土地、房屋以及某些大型機器,不動產的定義是,「附著於土地之上不能移動,或者一旦移動價值就會受損」的財產。
動產是「容易轉移,並且轉移不會造成價值損失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