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面年利率為10%,則半年期票面利率為5%,5年間共付息十次。
從年金現值系數表和復利現值系數表查得利率為5%,期數為10的年金現值系數是7.721734,復利現值系數是0.6139133,則面值為1000元的債券發行價格是:
1000*5%*7.721734+1000*0.6139133=1000元。
應選C
2. 債券的發行價格
每年的利息為1000*6%=60元,若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就是60*10=600元。
到期一次性支付本息=1000+600=1600元
發行價格=1600/(1+5%)^10=1600*(1.05^-10)=1600*0.6139=982.24元
3. 債券的三個發行價格對公司哪一種好
債券的三個發行價格對公司的影響都是一樣的。
4. 債券發行價格的種類有哪些啊。
從中證網上了解到:企業債券按不同標准可以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幾種:
(1)按照期限劃分,企業債券有短期企業債券、中期企業債券和長期企業債券。根據我國企業債券的期限劃分,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內,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內,長期企業債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記名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記名企業債券和不記名企業債券。如果企業債券上登記有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資者領取利息時要憑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轉讓時要在債券上簽名,同時還要到發行公司登記,那麼,它就稱為記名企業債券,反之稱為不記名企業債券。
(3)按債券有無擔保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指僅憑籌資人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擔保的債券,信用債券只適用於信用等級高的債券發行人。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質押債券是指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
(4)按債券可否提前贖回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如果企業在債券到期前有權定期或隨時購回全部或部分債券,這種債券就稱為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反之則是不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
(5)按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企業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指在償還期內利率固定不變的債券;浮動利率債券指票面利率隨市場利率定期變動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進的債券。
(6)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指債券發行人給予債券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讓公司債券、有認股權證的企業債券、可退還企業債券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蚩尤者,能夠在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企業發行的股票;有認股權證的債券蚩尤者,可憑認股權證購買所約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還的企業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退還。反之,債券持有人沒有上述選擇權的債券,即是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
(7)按發行方式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部門批准公開向社會投資者發行的債券;私募債券指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為對象發行的債券,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公開上市交易。
5. 債券的三種發行方式
債券的發行方式有公募發行、定向私募發行兩種。
1、企業債的發行
企業債券的承銷在我國的發展還不是很成熟,其中國家開發銀行是國內唯一一家同時具有承銷企業債券和短期債券資格的承銷商。2006年,開發銀行成功完成41支企業債券與短期債券的主承銷和副主承銷工作,承銷總額達人民幣116.9億元,比2005年增加210%,繼續保持市場領先地位。開發銀行主承銷的「06魯能債」首次採用交易所網上發行的方式,開創了國內企業債券在交易所公開發行的先河,從發行完畢到掛牌上市僅5個工作日,實現了企業債券發行上市一體化的創新目標。
2、國債的發行
國債發行按是否有金融中介機構參與出售的標准來看,有直接發行與間接發行之分,其中間接發行又包括代銷、承購包銷、招標發行和拍賣發行四種方式。直接發行,一般指作為發行體的財政部直接將國債定向發行給特定的機構投資者,也稱定向私募發行,採取這種推銷方式發行的國債數額一般不太大。而作為國家財政部每次國債發行額較大,如美國每星期僅中長期國債就發行100億美元,我國每次發行的國債至少也達上百億元人民幣,僅靠發行主體直接推銷巨額國債有一定難度,因此使用該種發行方式較為少見。
(1)代銷發行
代銷方式,指由國債發行體委託代銷者代為向社會出售債券,可以充分利用代銷者的網點,但因代銷者只是按預定的發行條件,於約定日期內代為推銷,代銷期終止,若有未銷出余額,全部退給發行主體,代銷者不承擔任何風險與責任,因此,代銷方式也有不如人意的地方:
不能保證按當時的供求情況形成合理的發行條件;
推銷效率難盡人意;
發行期較長,因為有預約推銷期的限制。
所以,代銷發行僅適用於證券市場不發達、金融市場秩序不良、機構投資者缺乏承銷條件和積極性的情況。
(2)承購包銷方式發行
承購包銷發行方式,指大宗機構投資者組成承購包銷團,按一定條件向財政部承購包銷國債,並由其負責在市場上轉售,任何未能售出的余額均由承銷者包購。這種發行方式的特徵是:
承購包銷的初衷是要求承銷者向社會再出售,發行條件的確定,由作為發行體的財政部與承銷團達成協議,一切承購手續完成後,國債方能與投資者見面,因而承銷者是作為發行主體與投資者間的媒介而存在的;
承購包銷是用經濟手段發行國債的標志,並可用招標方式決定發行條件,是國債發行轉向市場化的一種形式。
(3)公開招標發行
公開招標發行方式,指作為國債發行體的財政部直接向大宗機構投資者招標,投資者中標認購後,沒有再向社會銷售的義務,因而中標者即為國債認購者,當然中標者也可以按一定價格向社會再行出售。相對承購包銷發行方式,公開招標發行不僅實現了發行者與投資者的直接見面,減少了中間環節,而且使競爭和其他市場機制通過投資者對發行條件的自主選擇投標而得以充分體現,有利於形成公平合理的發行條件,也有利於縮短發行期限,提高市場效率,降低發行體的發行成本,是國債發行方式市場化的進一步加深。
(4)拍賣發行
拍賣發行方式,指在拍賣市場上,按照例行的經常性的拍賣方式和程序,由發行主體主持,公開向投資者拍賣國債,完全由市場決定國債發行價格與利率。國債的拍賣發行實際是在公開招標發行基礎上更加市場化的做法,是國債發行市場高度發展的標志。由於該種發行方式更加科學合理、高效,所以目前西方發達國家的國債發行多採用這種形式。
實際上,不管是什麼方式對投資者來說都不重要,在發行市場上認購國債還是需要繳納手續費。
6. 關於債券發行價格,正確的是( )。
債券的票面價值即面值,是指債券發行時設定的票面金額,目前一般是100元/張。債券價格包括發行價格和交易價格。債券發行價格是發行人或其主承銷商發行債券時所使用的價格,也是投資人認購公司債券時實際支付的價格。與債券面值相比較,債券的發行價格有三種形式:當債券發行價格高於面值時,稱為溢價發行;當債券發行價格低於面值時,稱為折價發行;當債券發行價格等於面值時,稱為平價發行。
7. 債券發行價格
息票額=1000*5%=50元,6年息票總額=50*6=300元
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所以到期歸還的總額=1000+300=1300元
當市場利率為4%時,發行價格=1300/(1+4%)^6=1027.41元
當市場利率為5%時,發行價格=1300/(1+5%)^6=970.08元
當市場利率為6%時,發行價格=1300/(1+6%)^6=916.45元
8. 債券發行價
請先了解下:
債券實際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有兩種:一種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
另一種是按年計息,到期一次還本並付息,分別如下:
分期付息的債券:發行價格=每年年息*年金現值系數+面值*復利現值系數。
到期一次還本並付息的債券:發行價格=到期本利和*復利現值系數。
債券的發行價格,是指債券原始投資者購入債券時應支付的市場價格,它與債券的面值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理論上,債券發行價格是債券的面值和要支付的年利息按發行當時的市場利率折現所得到的現值。票面利率和市場利率的關系影響到債券的發行價格。當債券票面利率等於市場利率時,債券發行價格等於面值;當債券票面利率低於市場利率時,企業仍以面值發行就不能吸引投資者,故一般要折價發行;反之,當債券票面利率高於市場利率時,企業仍以面值發行就會增加發行成本,故一般要溢價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