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其實質就是向國債向社會機構、人民借錢。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
㈡ 4月有新發行的國債嗎
2018年4月10號發售的是儲蓄國債(電子式),招商銀行有代銷,銷售時間截止到4月19日。
當期國債三年期票面年利率4%;五年期票面年利率4.27% 。
㈢ 今年四月電子式儲蓄國債發行多長時間
2015年4月10日-4月19日,發行2015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 兩期國債均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種,最大發行總額為400億元。第一期期限為3年,票面年利率為4.92%,最大發行額為240億元;第二期期限為5年,票面年利率為5.32%,最大發行額為160億元。 2015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儲蓄國債(電子式)。從2015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別於2018年4月10日和2020年4月10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次利息。
㈣ 國債2020年發行時間
2020年國債從3月份開始發行,到11月份結束,國債類型為電子式和憑證式,每月十號開始發行。記賬式國債則從1月份開始,一直到全年結束。
電子式儲蓄國債可在網上購買,而憑證式儲蓄國債只能在銀行櫃台購買。記賬式國債的收益率一般比儲蓄國債要低,但是可以上市交易,一旦上市,隨時都可以賣出。
發行期限都為3年和五年,電子式儲蓄國債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償還本金及最後一年的利息。憑證式儲蓄國債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公告,因疫情影響,2020年3月份儲蓄國債(憑證式)暫停發行,所以目前最新的儲蓄國債利率還未知。
㈤ 國債一般都什麼時候發行
國債沒有固定的發行時間,銀行會有通知,國債不是每個銀行都有。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法,是指由國家制定的調整國債在發行、流通、轉讓、使用、償還和管理等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主要規范國家(政府)、國債中介機構和國債投資者涉及國債時的行為,調整國債主體在國債行為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國債關系。
與民法中的債法不同,國債法調整的是以國家為一方主體所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這與財政法主體的一方始終是國家這一特徵是一致的,而且國債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重要途徑,其目的是滿足社會需要,實現國家職能。因此,國債法是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
但是,國債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核心是國債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即國家作為債務人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國債法與民法特別是與民法中的債法有密切的聯系,民法中有關債的理論及其具體規定常常也可適用於國債法。
國債法雖屬於財政法的重要部門法,但與稅法等其他財政法的部門法也有比較明顯的區別,如國債法主體的平等性即明顯區別於其他部門法,盡管國債法的一方主體必須是國家,但在國債法律關系中,國家是作為債務人與其他權利主體發生權利義務關系的,其他權利主體是否與國家發生債權債務關系,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決定,在國債法律關系中,他們與國家處於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財政法律關系中,主體間的隸屬性則明顯區別於國債法。另外,國家取得國債收入的權利與其還本付息的義務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而其他權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權利,也必須履行支付購買國債資金的義務。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講,國債法是具有公法性質的私法。
㈥ 二o二o年四月份儲蓄國債能發行嗎
每年的電子式國債都是在4月10號開始發行出售的,今年的國債發行也不例外,在4月10號這天你可以去各銀行網點購買,可能利息與往年相比有所下調吧。
㈦ 2020國債4月份發行嗎
發行,2020年國債發行時間:1、電子式儲蓄國債發行時間:4月10日、6月10日、7月10日、8月10日、10月10日。2、憑證式儲蓄國債發行時間:3月10日、5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
4月10日電子式儲蓄國債發行,參考2019年的國債期限和利率,3年期國債的票面利率為4%,5年期國債的票面利率為4.27%。和門檻較高的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差不多,大家可以去四大行辦理國債賬戶開戶、認購、查詢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