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麼情況可以訴訟請求違約金和逾期利息
1、資金借貸的損失在於利息損失。借貸雙方對逾期還款的民事責任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貸款人既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或者違約金,也可以一並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但總計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按同期銀行年貸款利息24%計算)。
2、最高法《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1)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Ⅱ 最高院明確執行中如何雙倍計算遲延履行的懲罰性利息
具體計算方法:
(1)執行款=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遲延履行期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已於2009年3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6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8日起施行。
二00九年五月十一日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於執行工作幾個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川高法[2007]39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二、執行款不足以償付全部債務的,應當根據並還原則按比例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與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但當事人在執行和解中對清償順序另有約定的除外。
此復。
(2)債券違約訴訟請求的幾個問題1擴展閱讀:
《解釋》第一次明確規定了一般債務利息與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關系,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截止時間、扣除期間,外幣案件如何計算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等;重新規定和細化了起算時間、執行款項的清償順序等。
《解釋》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計算之後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解釋》明確了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
Ⅲ 有一家公司欠我貨款都快一年了,現在他不付款,如果我要起訴,請問訴訟請求怎麼寫謝謝
這個主要就是根據就是你想通過訴訟主張的權利內容,比如要求對方支付所欠貨款***元,及拖欠利息****元;要求對方承擔訴訟費用;
Ⅳ 合同違約糾紛,訴訟請求,是否這樣寫規范嗎
既然租賃合同已經期滿,在雙方沒有繼續訂立租賃合同或者以實際行動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的,原來的租賃合同自然終止。既然已經終止,繼續履行合同的訴訟請求便無法律依據,該項訴訟請求應該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我看來,你應該直接以租賃合同到期為由,請求B返還押金,並按同期貸款利率支付佔有押金的利息。竊以為,當如此:一、判令被告xx返還押金xx元,並按同期貸款利率支付佔有押金的利息xx元。二、如你所陳。
45000元的案件受理費為925元,參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計算方式。
Ⅳ 民事訴訟: 訴訟請求如下: 1.請求法院判定三方合資合同無效。 2.請求返還原告投資款40萬元。賠
審理法院法官說的是有道理的,單純的欺詐,但不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不能被認定為無效。你老家法官說的毫無道理,如果不能認定為無效,那麼不存在返還投資款的問題,所以會被駁回全部訴求。
如果能證明你遭受欺詐,倒是可以申請撤銷該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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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債的履行的分類中有一個 加害履行 ,在加害給付時,債權人有權選擇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問:如選擇了
這屬於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競合,只能選擇一樣作為訴訟請求。這個規定的存在是由於一個人只為自己的一個法律行為付一個責任,所以,她已經為此付了侵權責任,這已經是她違約後的責任了,所以不需要繼續履行
Ⅶ 關於債權的法律問題
合同無效。
根據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有獎銷售等的獎品獎金不能超過5000元。故無效。
給予原告一定的賠償。
Ⅷ 原告向法院提出確認對方違約的訴訟請求,能構成獨立的確認之訴嗎
確認之訴:是指當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確認某種法律關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訴訟。 確認之訴就是要求確認權利關系或法律關系之訴,承認這種請求的判決被稱為確認判決。「確認某物的所有權人為原告」、「確認某法人的代表人為原告」等等就是確認之訴的例子。要求確認權利關系或者法律關系是確認之訴原則上的形式,不過作為例外,要求對證明法律關系的文書是否真實(文書是否基於原告所主張的特定人員之意思而製作)之事實進行確認的「確認書證真偽之訴」也屬於確認之訴。此外,確認之訴還可以分為確認權利關系存在的積極確認之訴與確認權利關系不存在的消極確認之訴。在其與判決效的關系中,除了既判力這一點之外,在其他任何方面兩者都可以說是相同的。消極確認之訴中的「確認金錢債務不存在之訴」可以被理解為「要求支付金錢之給付之訴」的相反形態,在這種類型的確認訴訟中存在著一種債務人強制債權人進行起訴的機能,因此有必要予以特別的考慮。
Ⅸ 我是違約方,自己能訴訟請求法院減少違約金嗎
違約金過高的,需要當事人申請法院予以調整,當事人未申請調整 ,法院不能直接依職權予以調整。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