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轉換債券和公司債券有什麼區別
相同之處: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都是債券,除了前者的「可轉化」,後者的「可贖回」之外,它們的其他性質與普通債券完全相同;它們都具有債券屬性和期權屬性。
不同之處:可轉換債券可轉化成股票,投資者可選擇按預定價格將手中持有的債券轉換成一定數量的股票;而可贖回債券永遠都只能是債券。
主體不同,可轉換債券是賦予投資者一種選擇權,任何公司都不得強制投資者進行轉換;可贖回債券的投資者可提前兌付債券,發行人也可提前召回債券。
時間不同,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持有者可在一定時期內,將債券兌換成預定數目的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贖回債券規定可贖回條款通常在債券發行幾年之後才開始生效(一般五年)。
② 簡述可轉換債券與普通債券的區別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普通金融債券,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
金融債券按其發行條件的不同,可劃分為以下幾種:普通金融債券、累進利息金融債券、貼現金融債券以及浮動利息金融債券。
普通金融債券是定期存單式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我國在過去所發行的普通金融債券期限分為1年、2年、3年三種,均以平價發行。
③ 可轉換債券與不可轉換債券的區別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的一種,它可以轉換為債券發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較低的票面利率。從本質上講,可轉換債券是在發行公司債券的基礎上,附加了一份期權,並允許購買人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其購買的債券轉換成指定公司的股票。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債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④ 可交換債券與可轉換債券有什麼區別
你好,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的相同點
1、 面值相同。都是每張人民幣一百元。
2、 期限相同。都是最低一年,最長不超過六年。
3、 發行利率較低。發行利率一般都會大幅低於普通公司債券的利率或者同期銀行信譽利率。
4、 都規定了轉換期和轉換比率。
5、 都可約定贖回和回售條款。即當轉換(股)價高於會低於標的股票一定幅度後,公司可以贖回,投資者可以回售債券。而可交換債券在實際操作是否約定,還要看以後的具體募集發行條款,以往發行的可轉換債券都約定了這兩個條款。
可轉債和可交換債的不同點
1、 發債主體和償債主體不同。可交換債券是上市公司的股東;可轉換債券是上市公司本身。
2、 發債目的不同。發行可交換債券的目的具有特殊性,通常並不為具體的投資項目,其發債目的包括股權結構調整、投資退出、市值管理、資產流動性管理等;發行可轉債用於特定的投資項目。
3、 所換股份的來源不同。可交換債券是發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可轉換債券是發行人本身未來發行的新股。
4、 對公司股本的影響不同。可轉換債券轉股會使發行人的總股本擴大,攤薄每股收益;可交換債券換股不會導致標的公司的總股本發生變化,也無攤薄收益的影響。
5、 抵押擔保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大股東發行可交換債券要以所持有的用於交換的上市的股票做質押品,除此之外,發行人還可另行為可交換債券提供擔保;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要由第三方提供擔保,但最近一期末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十五億元的公司除外。
6、 轉股價的確定方式不同。可交換債券交換為每股股份的價格應當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三十個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平均值的百分之九十;可轉換債券轉股價格應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該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的均價。
7、 轉換為股票的期限不同。可交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十二個月後方可交換為預備交換的股票,現在還沒有明確是歐式還是百慕大式換股;可轉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六個月後即可轉換為公司股票,現實中,可轉換債券是百慕大式轉股,即發行六個月後的任何一個交易日即可轉股。
8、 轉股價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交換債券沒有可以向下修正轉換價格的規定;可轉換債券可以在滿足一定條件時,向下修正轉股價。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⑤ 可轉換債券與一般的公司債券的區別
你好,可轉換債券與一般的公司債券的異同:
相同之處:可轉換債券和可贖回債券都是債券,除了前者的「可轉化」,後者的「可贖回」之外,它們的其他性質與普通債券完全相同;它們都具有債券屬性和期權屬性。
不同之處:可轉換債券可轉化成股票,投資者可選擇按預定價格將手中持有的債券轉換成一定數量的股票;而可贖回債券永遠都只能是債券。
主體不同,可轉換債券是賦予投資者一種選擇權,任何公司都不得強制投資者進行轉換;可贖回債券的投資者可提前兌付債券,發行人也可提前召回債券。
時間不同,可轉換債券是指債券持有者可在一定時期內,將債券兌換成預定數目的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贖回債券規定可贖回條款通常在債券發行幾年之後才開始生效(一般五年)。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⑥ 可交換公司債與可轉換債券的區別
你好,兩者的區別在於:
1、發行主體不同。可交換債券發行主體為上市公司股東;可轉換債券發行主體為上市公司本身。
2、供轉換的股份來源不同。可交換債券供轉換的股份來源為上市公司股東自身持有的股份;可轉換債券供轉換的股份來源為上市公司未來發行的股份。
3、轉換成股票後股本規模不同。可交換債券轉股後不增加總股本;可轉換債券轉股後將增加總股本。
⑦ 可轉換債券與普通債券的區別
應選CD
可轉換債券的債權人有權將債券轉為股票,所以選D,因為賦予債權人這個特殊權利,所以債券的定價就要有所降低,所以發行價格不同,也選C。
你好
⑧ 可轉債和債券的區別
可轉債是可以以股份或其他形式轉換的債券,債券就是公司或國家發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