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人民幣有兩個渠道,即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是否正確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1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人民幣發行庫,在其分支機構設立分支庫。分支庫調撥人民幣發行基金,應當按照上級庫的調撥命令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動用發行基金。」發行基金是人民銀行代國家保管的待發行的貨幣,是調節市場貨幣流通的准備基金。發行基金的調撥憑上級行的調撥命令辦理。所以,發行基金並不是流通中的貨幣,它只是國家將要投放到市場上去的准備金。
央行發行的貨幣一般通過四種渠道進入流通.一是通過再貼現,再貸款業務流入商行,又經過商行的資產業務(如貸款,證券投資等)進入流通——這就是把錢貸出去.
二是通過對付金銀和外匯業務——換回美元或者金銀等作為銀行儲備或者外匯儲備;
三是通過在公開市場上買入國債,既而政府獲得資金——向政府放貸;
四是財政向央行透支,然後直接支出——向政府無息放貸。
國債是財政發行的,央行在國債發行時可以購買國債,這相當於向政府有息透支;其次是利用國債這個工具進行貨幣的回籠和投放。
② 中國人民銀行與由人民銀行設立的發行庫。是什麼人在監管。是國務院,還是財政部
發行庫是發行基金保管庫的簡稱。發行基金是存放在發行庫內尚未發行的人民幣票券,是調節市場貨幣流通量的准備基金。發行庫是中國人民銀行機構的一個組成部分。
人民幣的發行工作,是通過發行庫和業務庫之間的現金調撥來進行的。為了加強對發行基金的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設立發行總庫,省、市、自治區分行設立發行分庫,地市分行設有中心發行分庫,市、縣支_行設立發行支庫。不設人民銀行機構的縣設立發行基金保管庫,委託專業銀行代理。發行基金的運用權屬於總庫,各地分、支庫保管的發行基金是總庫的一部分,下級庫只能憑上級庫的調撥命令辦理出庫,不能擅自動用。為了保證貨幣發行的需要,對分散保管在各地的發行基金,在各庫之間可以進行有計劃地調撥。發行基金調撥是發行庫之間的票券轉移,採用逐級負責的辦法。總庫負責分庫之問的調撥,分庫負責轄內中心支庫之間的調撥,地市中心支庫負責轄內支庫之間的調撥。上下級庫之間或同級庫之間的發行基金調撥,均要根據上級庫的調撥命令進行。發行基金的調撥要事先編制調撥計劃,報上級庫審批。
③ 人民幣的發行原則是什麼
我國人民幣的發行有以下三大原則:
1、集中統一發行原則:集中是指人民幣的發行權集中於代表國家的中央政府 — 國務院。統一是指國家授權人民銀行統一壟斷貨幣發行。除人民銀行外,任何地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發行貨幣或發行變相貨幣。
2、計劃發行原則:是指貨幣發行要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有計劃地發行。具體由人民銀行總行提出貨幣發行計劃,報國務院批准後組織實施。
3、經濟發行原則:或稱信用發行原則,是財政發行的對稱,是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情況,按照商品流通的實際需要而進行貨幣發行。這種發行是在經濟增長的基礎上增加貨幣投放,是為了適應和滿足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對貨幣的客觀需要。不會引起物價波動和通貨膨脹。
(3)人民幣發行基金管理庫擴展閱讀:
人民幣具有以下職能:
1、價值尺度
價值尺度是貨幣最基本、最重要的職能,即貨幣充當表現和衡量其他一切商品價值的尺度。商品價值量的大小,取決於它所包含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長短。在這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商品價值的內在尺度。但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商品價值量的大小無法用勞動時間來直接表現,而只能通過作為價值代表的貨幣來簡介表現。
2、流通手段
流通手段就是指貨幣在商品流通中充當交換媒介的職能。在貨幣出現之前,商品交換是物物直接交換,即商品-商品。貨幣出現後,商品交換就通過貨幣作為媒介來進行,即商品-貨幣-商品。在這里,貨幣在兩種商品交換關系中起著媒介物的作用,執行著流通手段的職能。
3、支付手段
支付手段是指貨幣在執行清償債務時所執行的職能。在商品交換中,商品買賣可以不用現款,採用賒賬的方式,到一定時期後再付現款。由於先購買,後支付,賣者成為債權人,買者成為債務人。到約定期限後,買者以貨幣清償對賣者的債務。在這里,貨幣就起著支付手段的職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人民幣
④ 中國人民銀行對人民幣發行的管理,在技術上主要通過什麼來實現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掌握本國貨幣發行權,又稱為「發行的銀行".人民幣的具體發行由中國人民銀行設置的發行基金保管庫(簡稱發行庫)來辦理。人民幣的發行程序大致分為四步:
(1)提出人民幣的發行計劃,確定年度貨幣供應量。每年由人民銀行總行根據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提出貨幣發行和回籠計劃,報國務院審批後,具體組織實施。包括負責票幣設計、印製和儲備。
(2)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報批的貨幣供應量計劃。
(3)進行發行基金的調撥。發行基金是中央銀行為國家保管的待發行的貨幣。它是貨幣發行的准備基金,不具備貨幣的性質,由設置發行庫的各級人民銀行保管,總行統一掌管,發行基金的動用權屬於總庫。
(4)普通銀行業務庫日常現金收付。人民幣的貨幣發行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的現金收付業務活動來實現的。各商業銀行將人民銀行發行庫的發行基金調入業務庫後,再從業務庫通過現金出納支付給各單位和個人,人民幣鈔票就進入市場。這稱為「現金投放」。同時,各商業銀行每日都要從市場回收一定的現金,當業務庫的庫存貨幣超過規定的限額時,超出部分要送交發行庫保管。這稱為「現金歸行」。貨幣從發行庫到業務庫的過程叫「出庫」,即貨幣發行;貨幣從業務庫回到發行庫的過程叫「入庫」,即貨幣回籠。
說簡單點=待售商品數量*單價/流通速度
可以理解成樓上說的GDP/流通速度
但是社會上廣泛存在賒銷等銷售形式所以公式就變了
=待售商品價格總額-賒售商品價格總額+到期支付總額-彼此抵消的支付總額)/同一單位貨幣的流通速度(次數)
流通速度是指單位貨幣在一定時期內的平均周轉次數。如:1元貨幣1月內平均執行4次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的職能,就起了4元貨幣的作用。貨幣流通速度越快。流通中所需要的貨幣量越少,反之則越多。
⑤ 什麼是人民幣發行基金
人民幣發行基金是商業銀行人民幣發行庫保存的未進入流通的人民幣。
⑥ 中央銀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業務庫
發行庫(以下簡稱「發行庫」)是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家保管人民幣發行基金的金庫。發行庫分為總庫、分庫、中心支庫和支庫,總庫由若干總行重點庫組成。
(1)業務庫由商業銀行設置,發行庫由中央銀行設置;
(2)發行庫保存的是發行基金,由總庫統一管理;而業務庫保存的是日常周轉用的現金,是流通中的一部分;
(3)發行庫與業務庫之間的貨幣往來是不同性質的,業務庫現金不足,發行庫根據總庫的調撥令,將出庫限額之內的發行基金撥入業務庫,叫做貨幣投放;
(4)業務庫超過庫存限額時,必須及時將現金交回發行庫,叫做貨幣回籠。人民幣的發行業務就是通過這兩類庫的業務配合實現的。
⑦ 國家每年增發的新人民幣是如何進入流通領域的啊
通過銀行吧!
人民幣現鈔的發行主要是通過貨幣發行基金在發行庫和業務庫的轉移實現的。 發行基金是人民銀行為國家保管的待發行的貨幣,發行基金的來源,一是人民銀行總行所屬印製企業按計劃印製解繳發行庫的新人民幣;二是開戶的各金融機構和人民銀行業務庫繳存人民銀行發行庫的回籠款。保管發行基金的金庫稱為發行庫。發行基金由設置發行庫的各級人民銀行保管,並由總行統一掌握。業務庫是商業銀行為了辦理日常現金收付業務而建立的金庫,它保留的現金是商業銀行業務活動中現金收付的周轉金,是營運資金的組成部分,經常處於有收有付的狀態。
當商業銀行基層行處業務庫的現金不足以支付時,可到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其存款帳戶余額內提取現金,人民幣就從發行庫轉移到業務庫,意味著這部分人民幣進入流通領域;當業務庫的現金收入大於其庫存限額時,超出部分由業務庫送交發行庫,意味著該部分人民幣退出流通。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編制發行基金計劃、管理發行基金的運送等對人民幣發行進行管理。
⑧ 中國人民銀行是怎樣控制人民幣發行的
貨幣發行有雙重含義:一是指貨幣從中央銀行的發行庫通過各家商業銀行的業務庫流向社會;二是指貨幣從中央銀行流出的數量大於從流通中回籠的數量。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掌握本國貨幣發行權,又稱為「發行的銀行".人民幣的具體發行由中國人民銀行設置的發行基金保管庫(簡稱發行庫)來辦理。人民幣的發行程序大致分為四步:
(1)提出人民幣的發行計劃,確定年度貨幣供應量。每年由人民銀行總行根據國家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提出貨幣發行和回籠計劃,報國務院審批後,具體組織實施。包括負責票幣設計、印製和儲備。
(2)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報批的貨幣供應量計劃。
(3)進行發行基金的調撥。發行基金是中央銀行為國家保管的待發行的貨幣。它是貨幣發行的准備基金,不具備貨幣的性質,由設置發行庫的各級人民銀行保管,總行統一掌管,發行基金的動用權屬於總庫。4)普通銀行業務庫日常現金收付。人民幣的貨幣發行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的現金收付業務活動來實現的。各商業銀行將人民銀行發行庫的發行基金調入業務庫後,再從業務庫通過現金出納支付給各單位和個人,人民幣鈔票就進入市場。這稱為「現金投放」。同時,各商業銀行每日都要從市場回收一定的現金,當業務庫的庫存貨幣超過規定的限額時,超出部分要送交發行庫保管。這稱為「現金歸行」。貨幣從發行庫到業務庫的過程叫「出庫」,即貨幣發行;貨幣從業務庫回到發行庫的過程叫「入庫」,即貨幣回籠。
其它信息可參閱以下網站
http://www.civillaw.com.cn/weizhang/default.asp?id=19328
http://www.pbc.gov.cn/
⑨ 人民幣是怎樣發行的
人民幣發行具體就是人民銀行通過發行庫把發行基金投入業務庫,使一部分貨幣進入流通領域。
人民銀行的貨幣發行主要通過普通銀行的現金收付業務活動實現。商業銀行存取款必須在人民銀行開立存款戶。人民銀行在營業時間內,對商業銀行辦理現金存取業務。
商業銀行向人民銀行存取現金,以開戶商業銀行為單位辦理;開戶商業銀行下屬基層處(所)的現金,由開戶商業銀行調劑後統一向人民銀行存取。
當商業銀行基層行處現金不足時,商業銀行應填寫現金支票,到當地人民銀行在其存款賬戶余額內提取現金,於是人民幣從發行庫轉移到商業銀行基層行處的業務庫,這意味著這部分人民幣進入流通領域。
當商業銀行基層行處的現金超過其業務庫庫存限額時,商業銀行應將超過的部分填制現金交款單,送交人民銀行。該部分人民幣進入發行庫,意味著退出流通領域。
(9)人民幣發行基金管理庫擴展閱讀:
人民幣的發行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1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人民幣發行庫,在其分支機構設立分支庫。分支庫調撥人民幣發行基金,應當按照上級庫的調撥命令辦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動用發行基金。」
人民幣的具體發行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設置的發行基金保管庫即發行庫來辦理的。發行庫是中國人民銀行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中國人民銀行根據經濟發展和業務需要決定設置。
發行庫依法辦理發行基金、金銀和其他有價證券的保管、調運,負責損傷、殘缺人民幣的兌換和銷毀等工作。
發行庫對保管的發行基金實行嚴格的管理,發行基金調撥手續的印證採用預留印鑒的辦法。
發行基金調撥行取送發行基金,必須攜帶根據調撥命令填制的發行基金調撥憑證、發行基金調撥專用介紹信、本人工作證件,方能辦理。辦理出庫時,由調出庫填制發行基金運送憑單。
發行庫凡發生出入庫業務,必須在當日營業終了結庫,保證帳實相符。發行庫實行雙人管庫,同進同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