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香港票據與大陸票據之區別
1、香港的銀行制度比內地完善很多,尤其是資金監管方面。
2、內地以流轉稅為主,對稅收管理的一項重要的措施是「以票管稅」,即以發票來監管稅收的繳納情況。但香港以利得稅為主,主要是通過企業、個人的收入來確定其稅負,所以對稅收票據管理比內地寬松。
⑵ 債券與貸款 有什麼不同
債券一般採用公募形式(除定向發行,也就是私募債),需要報材料由相關歸口單位審批(公司債券是證監會,企業債是發改委,中票、短融、定向發行是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債券發行的額度不能超過公司審計凈資產的一定比例,審批通過後可在一定期限內自行擇機發行,利率在發行時確定。
借款一般有銀行貸款或委託貸款形式,通常是非公開的僅在特定主體間的借款,無需審批,各方主體達成合意即可,額度、抵押等事項也是協商確定(當然銀行自己會有審核)。而債券是無需抵押的,信用評級較低的話,債券發行利率就會較高,為降低發行成本,企業一般會自行擔保增信。
⑶ 票據和債券本質的區別狹義票據和債券本質的區別
Dear cs_dangdang:個人淺見是
1.法源不同:票據是依票據法發行。債券是依證券交易法發行。
2.內涵不同:票據有支票、本票與匯票。債券分國債與企業債。
3.用途不同:票據是支付工具。債券是融通資金的債權債務工具。
4.兌現不同:票據多是到期一次兌現票面金額。它的現金流量多是一次性的。債券則會約定一段期間內定期定額的還本付息。它的現金流量多是一長串的。
⑷ 債券和貸款之間有什麼區別
債券是面向社會大眾募集資金,貸款只針對銀行,其次債券可以流通,而貸款不可以流通
⑸ 票據和債券的區別和聯系
1.法源不同:票據是依票據法發行。債券是依證券交易法發行。
2.內涵不同:票據有支票、本票與匯票。債券分國債與企業債。
3.用途不同:票據是支付工具。債券是融通資金的債權債務工具。
4.兌現不同:票據多是到期一次兌現票面金額。它的現金流量多是一次性的。債券則會約定一段期間內定期定額的還本付息。它的現金流量多是一長串的。
⑹ 票據和債券的區別
票據指由出票人簽發,無條件約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額,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權力的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等。
債券是由國家機關、金融機構、社會團體、企業為了籌集資金向投資人出具的,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按照約定的條件,到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區別:
1、票據一般可以自由轉讓,債券的轉讓則需要一定的條件。
2、債券的發行需要一定的條件,票據不需要。
3商業票據有帶息和不帶息之分;債券一般帶息,在還本時一般要支付利息。
⑺ 債券和票據的關系
從功能上看,兩者都有融資功能;不過票據同時還具備支付功能——即可以作為信用貨幣在實體企業間流轉,提高實體企業的經濟效益、盤活存量資產。
從發起背景上看,企業簽發票據是基於真實的貿易背景,簽發目的主要是用於支付(先有業務後發票)。而企業發行債券的目的就是融資,不需要那麼詳細理由,理由就是缺錢了(部分定向的項目融資除外)。
從企業融資便利度角度考慮,持有票據的企業在合同、發票等材料完備的情況下,向銀行申請貼現業務,一天即可完成銀行內部流程向企業賬戶打款。但發行債券則需要制定發行方案、准備發行材料、監管審核以及後續的承銷工作,時間短則一個月,長則半年。
從銀行監管指標和應計會計科目上看,銀行持有的票據資產屬於信貸資產,納入信貸規模考核,計入各項貸款科目,而持有企業債券屬於投資業務,按照自身交易策略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
此處需要注意的是,因票據的貸款屬性、高流動性的特點,其市場價格除了資金成本、信用風險溢價外,還應考慮信貸規模的因素。比如今年年初,銀行信貸投放不足,信貸規模相對寬松,買入票據的需求比較強烈,就會導致票據利率持續下行。具體票據對銀行監管指標的影響,本文後續會進行詳細分析。
⑻ 貸款和票據的區別
1. 資金融通的期限不同。
一般貸款的期限短的幾個月,長的可達五年以上,而票據的期限最長不會超過1年。另外,貸款到期可以往後推延預定的日期,但票據就不存在這種情況,票據到期付款人付款,否則就會產生追索權的問題。
2. 資金使用范圍不同。
比較常見的就是,持票人在票據貼現以後,就完全擁有了資金的使用權,他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使用這筆貼現資金,吃喝玩樂,怎麼開心怎麼來,而不會受到貼現銀行和貼現公司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情況就不一樣了,他要受到貸款銀行的審查、監督和控制,目的就是看你貸款資金有沒有做到有效使用,因為你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直接關繫到銀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貸款。
3.流動性有很大的不同。
貸款投放後,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貸款權利的轉移現象。貸款到期,只需要按期還貸還息就可以了。而銀行經貼現取得票據權利後,可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將票據權利通過轉貼現或再貼現的方式進行轉讓。
4.貼現利息收取時間和貸款利息收取時間不同。
貼現業務中貼現利息的取得是在業務發生時,也就是從銀行承兌匯票票據面額中扣除,是預先扣除票據貼現利息的。而貸款是事後收取貸款利息,它可以在期滿時連同本金一同收回,也可以根據合同規定,定期收取利息,這些都是可以的。
5.貸款的利率和貼現的利率不同。
一般情況下,票據貼現的利率要比貸款的利率低,因為持票人票據貼現目的是為了得到現在資金的融通,並非沒有這筆資金。如果貼現率太高,則持票人取得融通資金的負擔過重,票據貼現利率高,貼現利息大,成本過高,貼現業務就不可能發生了。
6.債務人不同。
票據的債務人是出票人,它和貸款的債務人是不同的。這也就是我要說的第六點,你要注意聽哦!貸款的債務人就是申請貸款的人,銀行直接與借款人發生債務關系。而票據的債務人不是申請貼現的人而是出票人。雖然有時候企業在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時,銀行也會要求出票人尋找保證人以保證償還款項,但與貸款業務的關系人相比還是簡單的多。
7.授信主體的不同。
貸款的授信主體是以貸款申請人為主,其他擔保人為輔;而票據第一付款人為承兌人,因此貼現授信主體應以承兌人為主,貼現申請人或其他票據債務人為輔。除此之外,收貸對象不同。貸款到期,收貸對象以貸款申請人為主,擔保人為輔;而票據到期,收貸對象以承兌人為主,其他票據債務人為輔。
8.會計處置與報表處理的不同。
企業辦理票據貼現後,表現為應收票據的減少,貨幣資金的增加。而企業在辦理貸款後,表現為短期或者是長期借款的增加,貨幣資金增加,在會計報表上的反映是一目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