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債券分銷
債券分銷是在財政部、國開行或進出口行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時,企事業客戶向銀行提出認購申請,並簽訂分銷協議。客戶在一級市場買入債券後,持有一段時間後在二級市場上賣出,或持有到期獲取利息收入。
在發行過程中,承銷人的分銷總額以其承銷總額為限,如發生超賣,中央結算公司將不予辦理過戶,並書面報中國人民銀行和發行人。
(1)債券承銷和分銷業務文件擴展閱讀:
適用范圍:
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經批准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分行。主要機構類型有國有商業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外資銀行、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基金公司等。
參考資料:華夏銀行官網 債券分銷
㈡ 債券的承銷和分銷在業務的角色和流程中有什麼區別
1、債券承銷是指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客戶的要求將債券銷售到機構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投資者手中,實現客戶籌措資金的目的的行為或過程。債券分銷是指債券承銷商在債券分銷期內,將其所承購債券轉讓給其他市場成員的業務。
2、投資銀行獲得債券承銷業務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與發行人直接接觸,了解並研究其要求和設想之後,向發行人提交關於債券發行方案的建議書。如果債券發行人認為投資銀行的建議可以接受,便與投資銀行簽訂債券發行合同,由該投資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立即著手組建承銷。
3、債券承銷與股票承銷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成員並不一定單純是投資銀行或全能制銀行中的投資銀行部門構成,這是因為許多限制商業銀行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國家,對商業銀行參與債券尤其是國債的承銷和分銷的限制比較寬松。組建承銷商確定成員的責任後,便進入了債券的發行階段。嚴格來說,債券的發行與股票的發行並沒有太多的差別。
4、代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商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了銷售截止日期,債券如果沒有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則其未銷售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從發行人那裡收取委託手續費,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者仍有發行失敗的風險;而中介機構雖然承擔的風險小,但其收人也相對較小。因此,這種方式在各國都較少採用。
㈢ 寧波銀行債券分銷承銷業務是怎樣的交易流程
寧波銀行債券分銷承銷業務的交易流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客戶與非金融企業客戶將債券分銷需求與我行溝通後達成交易意向
㈣ 債券的承銷和分銷在業務的角色和流程中有什麼區別
這個問題很有質量,
債券分銷是指債券承銷商在債券分銷期內,將其所承購債券轉讓給其他市場成員的業務。在財政部、國開行或進出口行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時,企事業客戶向銀行提出認購申請,並簽訂分銷協議。客戶在一級市場買入債券後,持有一段時間後在二級市場上賣出,或持有到期獲取利息收入。辦理程序:每個銀行都不太一樣,但大體程序差不多1、每期債券投標前,客戶根據我行發送的發債信息及投資預測分析並結合自身需要,確定是否分銷債券;2、客戶有投資需求時在招標日前將分銷的額度、可接受的利率等要素通過「代理系統
」編制「債券分銷意向書」,發送或通過書面方式傳真給我行;3、債券發行日,如果客戶中標,我行與客戶簽定債券分銷合同;若客戶落標或仍有投資需要,我行如有分銷額度,可與客戶簽定債券分銷合同;。4、分銷繳款日,客戶根據債券分銷合同將債券分銷款項劃入我行指定的銀行帳戶,我行在繳款次日將債券過戶給客戶,客戶可以通過電話直接查詢債券是否到帳。
案例2000年6月21日財政部發行第6期記帳式國債,期限5年,年利率3%,按年付息,發行手續費2.2‰,兌付手續費0.5‰,如果客戶分銷1000萬元,假設其獲得發行手續費1.1萬元(手續費比例由銀行與客戶具體協商),第一年客戶獲得利息及發行手續費收入31.1萬元,第二、第三、第四年客戶每年分別獲得利息收入30萬元,第五年客戶獲得利息及兌付手續費收入30.5萬元。五年客戶共獲得收益151.6萬元,與同期金融機構存款相比,五年共增加收益48.1萬元(以單利計算)。
債券回購——抵
㈤ 證券中的承銷、包銷與分銷是什麼概念
當一家發行人通過證券市場籌集資金時,就要聘請證券經營機構來幫助它銷售證券。證券經營機構藉助自己在證券市場上的信譽和營業網點,在規定的發行有效期限內將證券銷售出去,這一過程稱為承銷。它是證券經營機構的基本職能之一。
根據證券經營機構在承銷過程中承擔的責任和風險的不同,承銷又可分為代銷和包銷兩種形式。
㈥ 銀行總行投行部的債券承銷部平時主要是做哪些業務具體來講處理什麼文件啊
投行部理論上所有投資文件都需要整理分類,雜七雜八的債券分析等文件較多,我以前也干過,呵呵·細節我們可以探討一些
㈦ 債券承銷需要出差嗎 知乎
1、債券承銷是指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客戶的要求將債券銷售到機構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投資者手中,實現客戶籌措資金的目的的行為或過程。債券分銷是指債券承銷商在債券分銷期內,將其所承購債券轉讓給其他市場成員的業務。
2、投資銀行獲得債券承銷業務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與發行人直接接觸,了解並研究其要求和設想之後,向發行人提交關於債券發行方案的建議書。如果債券發行人認為投資銀行的建議可以接受,便與投資銀行簽訂債券發行合同,由該投資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立即著手組建承銷。
3、債券承銷與股票承銷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成員並不一定單純是投資銀行或全能制銀行中的投資銀行部門構成,這是因為許多限制商業銀行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國家,對商業銀行參與債券尤其是國債的承銷和分銷的限制比較寬松。組建承銷商確定成員的責任後,便進入了債券的發行階段。嚴格來說,債券的發行與股票的發行並沒有太多的差別。
4、代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商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了銷售截止日期,債券如果沒有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則其未銷售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從發行人那裡收取委託手續費,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者仍有發行失敗的風險;而中介機構雖然承擔的風險小,但其收人也相對較小。因此,這種方式在各國都較少採用。
㈧ 債券承銷時,是否一定要找一家分銷商,分銷費率一般是多少
找分銷商就是做做樣子,看起來承銷能力很強大,其實還是主承銷商在銷售
㈨ 寧波銀行債券分銷承銷業務是什麼樣的
寧波銀行債券承銷是指在一級市場上我行為財政部等發債主體承銷債券。債券發行人在招標當日通過招標系統將招標書送給承銷商成員,由承銷商根據自身和客戶需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投標。中標結果公布後,承銷商向客戶分銷債券。 債券分銷是指在發行人規定的分銷期內,承銷商向市場其他參與者進行債券銷售的業務。望採納我的答案,不勝感激。如果還有什麼需要,可以追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