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國債隔代負擔
比如發行一期80年的國債,這代人都去世了,也沒能償還呢,那就要移到下一代來償還。國債期限一般比較長,有時候發新債償還舊債,所以會出現隔代負擔。祝您學習愉快!!!
⑵ 如何理解國債負擔
國債負擔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1)債權人負擔。國債作為認購者收入使用權的讓渡,這種讓渡雖是暫時的,但對他的經濟
行為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國債發行必須考慮認購人的實際負擔能力;
2)債務人負擔。政府借債是有償的,到期要還本付息,盡管政府借債時獲得了經濟收益,
但償債卻體現為一種支出,借債的過程也就是國債負擔的形成過程,所以,政府借債要考慮償
還能力,只能量力而行;
3)納稅人負擔。不論國債資金的使用方向如何,效益高低,還債的收入來源最終還是稅收,
也就是當政府以新債換舊債的方式難以繼續時,最終是以稅收來還本付息。馬克思所說的國債
是一種延期的稅收,就是指國債與稅收的這種關系。
4)代際負擔。由於有些國債的償還期較長,連年以新債還舊債並不斷擴大債務規模,就會
形成這一代人借的債轉化為下一代甚至幾代人負擔的問題。如果轉移債務的同時為後代人創造
了更多的財富或奠定了創造財富的基礎,這種債務負擔的轉移在某種意義上被認為是正常的;
如果國債收入被用於當前的消費,或者使用效率低下,留給後代人的只有凈債務,那麼,債務
轉移必將極大的影響後代人的生產和生活。
⑶ 國債負擔的影響有哪些
對國家財政的影響,影響一年的財政預算。對國家投資環境的影響,如果國債評級高則有利於外資投資該國。對就業環境的影響,是前面一條的連鎖反應。對國家政策的影響,既然發行國債得到錢,總要投向某些重點行業。
等等。
⑷ 在怎樣的情況下,國債會給後人造成負擔
簡單地說,國債用途如果不是自償性(建設完成之後會有收入,例如高速公路),就會對後人造成負擔,因為欠債必須還錢,如果沒有收入,最終都是納稅人買單。
國債負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1)債權人負擔。國債作為認購者收入使用權的讓渡,這種讓渡雖是暫時的,但對他的經濟
行為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國債發行必須考慮認購人的實際負擔能力;
2)債務人負擔。政府借債是有償的,到期要還本付息,盡管政府借債時獲得了經濟收益,
但償債卻體現為一種支出,借債的過程也就是國債負擔的形成過程,所以,政府借債要考慮償
還能力,只能量力而行;
3)納稅人負擔。不論國債資金的使用方向如何,效益高低,還債的收入來源最終還是稅收,
也就是當政府以新債換舊債的方式難以繼續時,最終是以稅收來還本付息。馬克思所說的國債
是一種延期的稅收,就是指國債與稅收的這種關系。
4)代際負擔。由於有些國債的償還期較長,連年以新債還舊債並不斷擴大債務規模,就會
形成這一代人借的債轉化為下一代甚至幾代人負擔的問題。如果轉移債務的同時為後代人創造
了更多的財富或奠定了創造財富的基礎,這種債務負擔的轉移在某種意義上被認為是正常的;
如果國債收入被用於當前的消費,或者使用效率低下,留給後代人的只有凈債務,那麼,債務
轉移必將極大的影響後代人的生產和生活。
⑸ 國債負擔率的我國的國債負擔率
我國的國債負擔率呈上升趨勢,基本上每年上升2個百分點,但我國的國債負擔率一直很低,一直都低於20%,遠小於《馬斯特里赫特條約》要求歐盟國家的60%。
但我們不能就此認為國債規模還可以進一步擴張。首先,相對我國GDP的平均增長率,國債余額年增長率是很高的。照此速度發展下去,國債規模很可能達到難以控制的程度,這一點無法與有著悠久國債歷史的發達國家相比。其次,盡管西方發達國家的國債負擔率較高,但他們的財政收入佔GDP的比重較高,一般為45%左右,而我國財政收入即使加上預算外收入,也只佔GDP的20%左右。因此,我國對外債務的承受能力要弱一些。
⑹ 衡量國債負擔的主要有哪些指標
衡量國債規模(限度)的指標主要有:國債負擔率、國債依存度、還本付息率(國債償債率)
國債負擔率:
國債負擔率又稱國民經濟承受能力,是指國債累計余額占國內生產總值( GDP) 的比重。這一指標著眼於國債存量,反映了整個國民經濟對國債的承受能力。國際公認的國債負擔率的警戒線為發達國家不超過60%,發展中國家不超過45%。
國債依存度:
國債依存度是指當年國債發行額占當年中央財政支出或財政支出的比率。該比率是反映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內財政支出中有多少是依賴發行國債籌措資金的指標。當國債發行規模過大、債務依存度過高時,表明財政支出過多依賴債務收入,財政狀況脆弱。國際上關於國債依存度公認的警戒線是20%。國債依存度,表明財政支出靠債務收入的安排程度,該指標越高說明財政對債務依賴性越強,對財政未來發展威脅也越大。
國債償債率:
國債償債率是指某年的國債還本付息額占當年財政收入的比率,即當年財政收入中用於償還債務的部分所佔的份額,該比率衡量的是一國在一定時期內中央政府償還債務的能力,該比率越低,說明中央政府的償債能力越強。公式:國債償債率=(當年還本付息支出額÷當年財政收入總額)×100%。
⑺ 影響國債的負擔因素有哪些
國債的適度規模客觀存在,但在具體實踐中,卻往往很難把握其具體數量界限。某些國家現行的關於國債規模的警戒性指標,諸如國債負擔率(國債余額/GDP)不超過60%;國債依存度(當年債務收入/當年財政支出)不超過20%;國債償債率(當年債務償還額/當年財政收入)不超過10%;當年財政赤字/GDP比例不超過3%,等等,只是起警戒作用的一般性經驗指標,並不一定與其他各國的具體情況吻合,特別是難以適應對各國某個特定時期國債適度規模的判斷。這就需要從國債規模的影響因素出發來進行必要的分析探討,以求科學認識國債發行的需要和可能,進而討論和決定較為適宜的國債規模。
在現實經濟中,影響或決定國債規模的因素是多層次、多方面的。從宏觀經濟來看,諸如經濟的發達程度、當時的經濟周期區位、經濟的增長率和效益指標、居民收入分配和消費水平、全社會投資規模和結構合理性程度、財政收支狀況和金融深化程度等等因素,都會影響國債適度規模的大小。從國債自身的運作來看,國債的管理水平與結構狀況,諸如籌資成本、期限安排、品種搭配、償還方式和國債資金的使用方向與使用效益,均會構成決定國債適度規模大小的因素。
促進經濟的均衡發展
財政是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因此國債政策措施應首先注重促進宏觀經濟的均衡發展。從我國現階段情況看,與國債規模相關的首先是赤字問題,在赤字完全以債務彌補的情況下,政府赤字債務規模的合理確定就成為合理確定國債規模的關鍵。從理論上說,只有當年赤字債務額與當年凈儲蓄額相等時,才能實現國民經濟的宏觀均衡,才是最佳的赤字債務額。當然,這是從靜態的角度分析的,如果再考慮政府赤字開支的擴張效應(即帶動相關社會投資的增加),那麼實際的赤字債務額要小於靜態的社會凈儲蓄額。具體情況如何,則要視赤字開支擴張效應的大小而定。如果當年赤字債務額超過社會凈儲蓄,那麼可能會產生兩種後果,即或者成為通貨膨脹的直接動因,或者對社會有效投資產生明顯的「擠出效應」。從長期來看,這些後果均會對社會資源配置產生不良影響,而且徒增國家財政的未來負擔。反之,若當年赤字債務額遠遠小於社會凈儲蓄,又未能夠有效調動社會儲蓄轉化為有效投資,那麼會造成社會資源的利用不足(即未達到充分就業狀態),減緩經濟增長的速度,也會阻滯財政收入的增長。
糾正社會投資的偏離度
另外,如果社會投資在總量上達到一定規模,但在結構上存在著不合理的現象,那麼就必然和理論上所說的社會有效投資規模存在著相應的偏離度。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債務籌資存在的必要性之一,是糾正社會投資的偏離度。我國一直存在、而且目前依然存在著的低水平重復建設,實際上體現著社會有效投資的不足,從而使得政府不得不採取國債籌資的形式來形成有效投資以矯正投資的偏離度。當然,政府行為是否能夠達到這一點,則取決於政府的效率和經濟預測、決策、管理水平的高低。政府對投資偏離度的矯正方式及效率不同(如政府直接投資或舉債貼息引導投資等),也同樣會影響因此而引發的國債規模。政府究竟應採取何種方式或方式組合,要視當時的具體經濟環境和諸種影響制約因素,以效率為基點而定。
政府管理水平及信譽
再有,從社會經濟總量方面對國債適度規模進行的探討,還必須結合政府管理與財政實際運行狀況。這是因為政府或財政作為國債的負債主體,其本身的管理水平和信用狀況也制約著國債規模的擴展。政府因信息不全或自身的行為缺陷,往往導致對社會經濟形勢預測不準、決策時滯大,乃至於決策失誤,不但影響國民經濟的均衡發展,而且有時也會加重政府的債務負擔,並影響政府信譽。總的說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舉債所取得的經濟效益是以宏觀的、社會綜合的效益為主,而不是具體的微觀經濟效益的簡單加總。這使得政府債務資金的支出效益往往反映在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加(或未來增加的潛力與後勁)、社會人均收入的提高(或形成未來提高的空間)、社會基礎設施的擴大、生態環境的保護、公共服務的改進等方面。問題在於,政府決策者的行為並不總是直接體現為社會效益與國家利益的最大化。這里既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因素,但確實決定著政府信譽的有限性(盡管我們常常認為政府的信譽是最高的),而且,就應債主體來看,仍然存在著私利和公利的協調配比問題,以及對政府的認知和評價問題。這樣,即使在國債資金運用較為合理的條件下,國債的依存度和國債的負擔率的評估仍然聯系著社會對政府信譽的主觀評估,也同樣體現為國與國之間政府信譽的相互評估指標。國債規模的警戒性經驗指標實際上反映了對政府經濟行為的信任度指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規制政府行為的指標。雲掌財經為您解答
⑻ 國債是什麼
國債 國債
[1]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分類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編輯本段國債的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 國債券
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編輯本段發行國債的目的
發行國債大致有以下幾種目的:
1、在戰爭時期為籌措軍費而發行戰爭國債。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
一般 國債
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國家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建設國債。
國家 國債
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借換國債。
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編輯本段國債的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准,國債可作如下分類: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 國債
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按償還期限不同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 國債
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按發行地域不同
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是指國家在國外舉借的債,包括在國際市場上發行的國債和向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性組織的借款等。國家外債可經雙方約定,以債權國、債務國或第三國貨幣籌集並還本付息。
按發行性質不同
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 國債
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准,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按使用用途不同
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和特種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按是否可以流通
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採取記名方式發行。
編輯本段我國的國債分類
從債券形式來看,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儲蓄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四種。
憑證式國債
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2‰收取手續費。
無記名(實物)國債
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不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 櫃台購買。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申購。發行期結束後,實物券持有者可在櫃台賣出,也可將實物券交證券交易所託管,再 通過交易系統賣出。目前已停止發行。
儲蓄國債
儲蓄國債(也稱電子式國債)是政府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不可流通記名國債品種。電子儲蓄國債就是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儲蓄國債品種。
記賬式國債
以記賬形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投資者進行記賬式證券買賣,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和交易均無紙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