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
2. 國債是哪一年開始發行的
發行國債,最早是從50年代就開始了。那時候不叫國債,叫做建設公債。
3. 國債的基本問題
債券名稱:債券代碼名字。
客戶買入全價 :在參加連續競價時, 當委託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為其成交價。[
買入凈價
賣出凈價:首先,報價時,要報債券凈價, 但必須根據自己所要求實現的債券期望收益率計算出全價,減去應計利息,得出凈價。凈價是實際的成交價。 其次,從價格到收益率的換算,必須按全價來計算
客戶賣出全價:客戶向證券經紀商發出買賣某種股票的指令時,對買賣的價格作出限定,即在買入股票時,限定一個最高價,只允許證券經紀人按其規定的最高價或低於最高價的價格成交,在賣出股票時,則限定一個最低價。限價委託的最大特點是,股票的買賣可按照投資人希望的價格或者更好的價格成交,有利於投資人實現預期投資計劃。
應計利息:凈價交易是指在現券買賣時,以不含有自然增長應計利息的價格報價並成交的交易方式
到期收益率是指投資者在二級市場上買入已經發行的債券並持有到期滿為止的這個期限內的年平均收益率。
我國國債發展簡史
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我國國債的發展可以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第一個階段(1950-1958年):
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成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一種國債。在此後的"一五"計劃期間,又於1954-1958年間每年發行了一期"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發行總額為35.44億元,相當於同期國家預算經濟建設支出總額862.24億元的4.11%。
1958年後,由於歷史原因,國債的發行被終止。
第二個階段(1981年至今):
我國於1981年恢復了國債發行,時至今日國債市場的發展又可細分為幾個具體的階段。
1981-1987年間,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且發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這一期間尚不存在國債的一、二級市場,國債發行採取行政攤派形式,面向國營單位和個人,且存在利率差別,個人認購的國債年利率比單位認購的國債年利率高四個百分點。券種比較單一,除1987年發行了54億元3年期重點建設債券外,均為5~9年的中長期國債。
1988-1993年間國債年發行規模擴大到284億元,增設了國家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新品種。1988年國家分兩批在61個城市進行國債流通轉讓試點,初步形成了國債的場外交易市場。1990年後國債開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國債的場內交易市場,當年國債交易額占證券交易總額120億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國開始試行國債發行的承購包銷;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國債期貨和回購兩個創新品種。
1994年財政部首次發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國債;1995年國債二級市場交易活躍,特別是期貨交易量屢創紀錄,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購債務鏈問題等違規事件頻頻出現,致使國債期貨交易於5月被迫暫停。
1996年國債市場出現了一些新變化:首先是財政部改革以往國債集中發行為按月滾動發行,增加了國債發行的頻度;其次是國債品種多樣化,對短期國債首次實行了貼現發行,並新增了最短期限為3個月的國債,還首次發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國債;第三是在承購包銷的基礎上,對可上市的8期國債採取了以價格(收益率)或劃款期為標的的招標發行方式;第四是當年發行的國債以記賬式國庫券為主,逐步使國債走向無紙化。
1996年以後,國債市場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時,國債市場出現了託管走向集中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非銀行間債券市場相分離的變化,呈現出"三足鼎立"之勢,即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深滬證交所國債市場和場外國債市場。
4.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發行的債券
我國首次發行的債券,是1894年清政府為支付甲午戰爭軍費的需要,由戶部向官商巨賈發行的,當時稱作「息借商款」,發行總額為白銀l l00多萬兩。甲午戰爭後,清政府為交付賠款,又發行了公債,總額為白銀1億兩(當時稱「昭信股票」)。
自清政府開始發行公債以後,舊中國歷屆政府為維持財政平衡、都發行了大量公債。北洋政府、南京國民政府、武漢國民政府、以及蔣介石政府先後發行了數十種債券。
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曾於1950年1月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實際發行額摺合人民幣為2.6億元,該債券於1956年11月30日全部還清本息。1954年,我國又發行了「國家經濟建設公債」,到1958年共發行5次,累計發行39.35億元,至1968年全部償清。此後20餘年內,我國未再發行任何債券,處於一個「既無外債,又無內債」的特殊時期。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黨和政府的工作中心轉向了經濟建設。1981年1月16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理》,財政部為平衡財政預算,開始發行國庫券,對象是企業、政府機關、團體,部隊、事業單位和個人。截止1997年,連續發行了17年。
1987年,為促進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為大型項目籌集中長期建設資金,我國發行了3年期的重點建設債券,發行對象是地方政府、地方企業、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發行總額為55億元。1988年,為支持國家重點建設,我國發行了2年期國家建設債券,發行對象為城鄉居民、基金會組織、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發行額為80億元.
5. 我們中國的第一期國債是在什麼時候發行的
1、中國的第一期國債:新中國成立後,中央人民政府曾於1950年1月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實際發行額摺合人民幣為2.6億元,該債券於1956年11月30日全部還清本息。
2、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6. 中國國債有哪些
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從1994年開始發行,以填具「國債收款憑證」(憑證上記載購買人姓名、發行利率、購買金額等內容)的形式記錄債權。憑證式國債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面向社會發行,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後如需變現,可以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除償還本金外,還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付利息。對於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經辦網點還可以二次賣出。
憑證式國債類似國外的儲蓄債券,是針對個人投資者中帶有儲蓄性質的這分部資金的特點設計的一種國債,安全性較好,具有購買、保管、兌現方便等特點。
記帳式國債
記帳式國債是從1994年開始發行的一個上市券種。記帳式國債不需印製券面及憑證,而是利用帳戶通過電腦系統完成國債發行、交易及兌付的全過程。記帳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安全性較好,而且發行成本低,發行時間短,發行效率較高,交易手續簡便,正被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所接受。
由於記帳式國債的發行、交易特點,它主要是針對金融意識較強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有現金管理需求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設計的國債品種,國債固有的市場功能得到比較好的發揮,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政府債券市場的主要形式。
無記名(實物)國債
無記名國債為實物國債,以實物券面(券面上印有發行年度、券面金額等內容)的形式記錄債權,是我國發行歷史最長的一種國債。發行時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以及國債經營機構的營業網點面向社會公開銷售,投資者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購買。無記名國債從發行之日起開始計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發行期結束後如需進行交易,可以直接到國債經營機構按其櫃台掛牌價格買賣,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買賣。
定向債券
定向債券:為籌集國家建設資金,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採取主要向養老保險基金、待業保險基金(簡稱:「兩金」)及其它社會保險基金定向募集的債券,稱為「特種定向債券」,簡稱「定向債券」。
7. 我國國債發展簡史及過程
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我國國債的發展可以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第一個階段(1950-1958年):
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成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一種國債。在此後的"一五"計劃期間,又於1954-1958年間每年發行了一期"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發行總額為35.44億元,相當於同期國家預算經濟建設支出總額862.24億元的4.11%。
1958年後,由於歷史原因,國債的發行被終止。
第二個階段(1981年至今):
我國於1981年恢復了國債發行,時至今日國債市場的發展又可細分為幾個具體的階段。
1981-1987年間,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且發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這一期間尚不存在國債的一、二級市場,國債發行採取行政攤派形式,面向國營單位和個人,且存在利率差別,個人認購的國債年利率比單位認購的國債年利率高四個百分點。券種比較單一,除1987年發行了54億元3年期重點建設債券外,均為5~9年的中長期國債。
1988-1993年間國債年發行規模擴大到284億元,增設了國家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新品種。1988年國家分兩批在61個城市進行國債流通轉讓試點,初步形成了國債的場外交易市場。1990年後國債開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國債的場內交易市場,當年國債交易額占證券交易總額120億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國開始試行國債發行的承購包銷;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國債期貨和回購兩個創新品種。
1994年財政部首次發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國債;1995年國債二級市場交易活躍,特別是期貨交易量屢創紀錄,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購債務鏈問題等違規事件頻頻出現,致使國債期貨交易於5月被迫暫停。
1996年國債市場出現了一些新變化:首先是財政部改革以往國債集中發行為按月滾動發行,增加了國債發行的頻度;其次是國債品種多樣化,對短期國債首次實行了貼現發行,並新增了最短期限為3個月的國債,還首次發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國債;第三是在承購包銷的基礎上,對可上市的8期國債採取了以價格(收益率)或劃款期為標的的招標發行方式;第四是當年發行的國債以記帳式國庫券為主,逐步使國債走向無紙化。
1996年以後,國債市場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時,國債市場出現了託管走向集中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非銀行間債券市場相分離的變化,呈現出"三足鼎立"之勢,即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深滬證交所國債市場和場外國債市場.
8. 我國公債的歷史(1949-現在)
新中國成立後至今,我國國債的發展可以分為兩個主要階段:
第一個階段(1950-1958年):
新中國成立後於1950年發行了"人民勝利折實公債",成為新中國歷史上第一種國債。在此後的"一五"計劃期間,又於1954-1958年間每年發行了一期"國家經濟建設公債",發行總額為35.44億元,相當於同期國家預算經濟建設支出總額862.24億元的4.11%。
1958年後,由於歷史原因,國債的發行被終止。
第二個階段(1981年至今):
我國於1981年恢復了國債發行,時至今日國債市場的發展又可細分為幾個具體的階段。
1981-1987年間,國債年均發行規模僅為59.5億元,且發行日也集中在每年的1月1日。這一期間尚不存在國債的一、二級市場,國債發行採取行政攤派形式,面向國營單位和個人,且存在利率差別,個人認購的國債年利率比單位認購的國債年利率高四個百分點。券種比較單一,除1987年發行了54億元3年期重點建設債券外,均為5~9年的中長期國債。
1988-1993年間國債年發行規模擴大到284億元,增設了國家建設債券、財政債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新品種。1988年國家分兩批在61個城市進行國債流通轉讓試點,初步形成了國債的場外交易市場。1990年後國債開始在交易所交易,形成國債的場內交易市場,當年國債交易額占證券交易總額120億元的80%以上。1991年我國開始試行國債發行的承購包銷;1993年10月和12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了國債期貨和回購兩個創新品種。
1994年財政部首次發行了半年和一年的短期國債;1995年國債二級市場交易活躍,特別是期貨交易量屢創紀錄,但包括"3.27"事件和回購債務鏈問題等違規事件頻頻出現,致使國債期貨交易於5月被迫暫停。
1996年國債市場出現了一些新變化:首先是財政部改革以往國債集中發行為按月滾動發行,增加了國債發行的頻度;其次是國債品種多樣化,對短期國債首次實行了貼現發行,並新增了最短期限為3個月的國債,還首次發行了按年付息的十年期和七年期附息國債;第三是在承購包銷的基礎上,對可上市的8期國債採取了以價格(收益率)或劃款期為標的的招標發行方式;第四是當年發行的國債以記帳式國庫券為主,逐步使國債走向無紙化。
1996年以後,國債市場交易量有所下降。同時,國債市場出現了託管走向集中和銀行間債券市場與非銀行間債券市場相分離的變化,呈現出"三足鼎立"之勢,即全國銀行間債券交易市場、深滬證交所國債市場和場外國債市場.
參考資料:http://finance.163.com/economy2003/editor_2003/031030/031030_165297.html
9. 1954年國債是新中國成立發行第一批國債請問你知道當時一萬元面值國債卷能換多少人民幣
1954年發行的國庫券(實物國債)早已經到期了,可以拿到銀行去兌換。因為當時按第一套人民幣比值計算面值,那時的1萬相當於現在的1元。55年以前的1萬元的國債,可以換到1元本金、可能還有幾角幾分錢的利息吧!
財政部規定,各類到期國債利息均按單利計算,逾期兌付不加計利息,國債兌付由原售出機構網點辦理,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實物國債,2008年可繼續到當地常年兌付網點辦理兌付,各地常年兌付網點地址請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國庫部門查詢;以前年度到期應兌未兌的特種國債兌付由當地財政部門辦理。
如果數量不多,最好繼續收藏,或者拿到錢幣集郵市場去賣,可能賣的價格比得的利息還要高,同時你自己去詢問那家銀行可以兌換也比較麻煩。具體價格還是要依據你的國庫券的品相、以及市場稀缺程度,所以不好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