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債所具有的稅收的基本特徵
稅收和國債的相同點是都有利於國家的發展建設,而稅收由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激納,而國債的對象不僅僅是中國公民,還包括全世界人民.當然稅收是有責任性質和強制性質,也是無償激納.國債具有互動性質和自由買賣性質,是有償有息的經濟交易. 稅收是納稅人應盡的義務,而國債是為了彌補國家財證赤字的,
『貳』 《財政與稅收》(3)國債的基本特徵是什麼
國債作為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相比,有其明顯的特徵。
(一)有償性
所謂有償性,是指通過發行國債籌集的財政資金,政府必須作為債務而如期償還。除此之外,還要按事先規定的條件向認購者支付一定數額的利息。在這里,政府是以債務人的身份,以國家的信譽為擔保而舉借債務的。而通過稅收取得的財政資金,政府既不需要償還也不需要向納稅人付出任何代價。國家是以社會的組織者和管理者的身份而參與的分配。即使國家將收入的一部分投入到生產領域或服務於大眾,但不會直接返還給納稅人。利潤上繳是國家向國有企業收取利潤而取得的財政資金,政府也不需要承擔償還義務,而完全歸國家支配和使用。利潤上繳是國家以生產資料所有者的身份取得財政收入的形式,只要國有企業在繳納商品稅之後,實現了稅後利潤,就要按照國家財政制度的規定與國家進行分配。企業上繳利潤的多少以國家占生產資料所有權的份額為標准。以後利潤收入的使用方向與該繳利企業並無直接的必然的聯系,即使政府可以通過向國有企業撥付投資的形式而將一部分財政資金再分配給國有企業,但這種再分配與其上繳的利潤之間並無直接的聯系。國債的發行既然是政府作為債務人以還本付息為條件,而向國債認購者借取資金的暫時使用權,政府與認購者之間必然具有直接的返還關系。
(二)自願性
所謂自願性,是指國債的發行或認購建立在認購者自願承購的基礎上。認購者買與不買,購買多少,完全由認購者自己根據個人或單位情況自主決定,國家並不能指派具體的承購人,此時,是否充當承購人須以自願為前提,進而在購買數量、利率高低及何時兌現等方面,承購者均有相對選擇的自由(相對指限制於國債品種設計的范圍內)。而稅收的課征以政府的政治權力為依託,政府課稅就要以國家的法律、法令的形式加以規定,並依法強制徵收,任何個人或單位都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強制性是稅收的形式特徵之一。國有企業上繳利潤是以國家的資產所有權為依託的,因為國家是生產資料的所有者,對國有企業利潤具有佔有權和支配權。任何國有企業都有義務依據有關規定按時足額地將企業實現的利潤的一部分上繳給國家,因而國有企業上繳利潤的形式,也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特徵。國債的發行是以政府的信用為依託,政府發行國債就要以借貸雙方自願互利為基礎,按一定條件與國債認購者結成債權債務關系。任何個人和單位由於都具有各自獨立的經濟利益,政府不可能也不應該強制他們認購國債,而只能由其自主決定是否購買和購買多少。
(三)靈活性
所謂靈活性,是指國債發行與否以及發行多少,一般由政府根據國家財政資金的豐裕程度靈活加以確定,而不通過法律形式預先加以規定。這是國債所具有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特徵,形成與稅收的固定性的明顯區別。稅收的取得只能按照法律規定的稅種、稅率來徵收,不能隨意改變,收入的多少取決於經濟發展的狀況,如果出現自然災害、戰爭等事件,不僅滿足不了國家急需大量資金的要求,還將受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減少稅收收入。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雖然隨企業的盈虧狀況有所變動,但一般說來,實行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國有企業向國家上繳利潤,總要依據一個大體固定的比例進行。即使其絕對額在不同時期可能不一樣,但其相對額(上繳比例)在一定時期常常是固定的,因而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有比較固定的特徵。國債的發行則完全不同,其發行與否或發行多少,並沒有一個較為固定的國家法律規定,而基本上由政府根據財政收支狀況靈活加以確定,也就是說,它既不具有發行時間上的連續性,也不具有發行數額上的相對固定性,而是何時需要何時發行,需要多少發行多少。因此國債與其他財政收人形式的相互配合,相互補充,在滿足財政支出、穩定財政狀況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國債的以上三個特徵是一個緊密聯系的整體,國債的有償性決定了國債的自願性,因為如果是無償的分配形式就不會是自願認購。而國債的有償性和自願性,又決定和要求發行上的靈活性。否則,如果政府可以按照固定的數額,不論經濟條件及財政狀況如何,每年連續不斷地發行國債,那麼,其結果,或者是一部分國債推銷不出去,政府所需資金得不到保證,甚至可能出現國債的發行額遠遠滿足不了財政需要量的窘迫情況,或者是通過發行國債所得到的資金處於閑置,發揮不出應有的效益,政府可因此而無力償還本息。所以,國債的有償性、自願性和靈活性是統一的整體,缺一不可。只有同時具備三個特徵,才能構成國債。
『叄』 「國債」 是否繳稅
國債發行情況可以在中國債券信息網上進行查詢,國債是不交稅的,屬於免稅收入。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准予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計稅工資總額的2%、14%、2.5%計算扣除。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高於其計稅工資標準的,應按計稅工資標准分別計算扣除;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低於其計稅工資標準的,應按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分別計算扣除。
『肆』 國債有哪些特徵
國債又被稱為公債,是一國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它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由中央政府通過法定程序和途徑向投資者出具,承諾在一定時間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在一國債券市場中它往往具有較高的信用度,一般情況下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作為一種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債券,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一是安全性高,以國家信用作為國債還本付息的保證,一般情況下幾乎不存在違約風險;
二是流動性強,信用等級較高,在市場上容易變現;
三是收益穩定,價格波動幅度相對較小
『伍』 稅收的基本特徵有
稅收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徵,習慣上稱為稅收的「三性」。
強制性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是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憑借政權力量,依據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政令來進行強制徵收。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守國家強制性的稅收法令,在國家稅法規定的限度內,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稅收具有法律地位的體現。強制性特徵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稅收分配關系的建立具有強制性,即稅收徵收完全是憑借國家擁有的政治權力;另一方面是稅收的徵收過程具有強制性,即如果出現了稅務違法行為,國家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無償性
稅收的無償性是指通過征稅,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的一部分收入轉歸國家所有,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代價。稅收這種無償性是與國家憑借政治權力進行收入分配的本質相聯系的。無償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獲得稅收收入後無需向納稅人直接支付任何報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徵得的稅收收入不再直接返還給納稅人。稅收無償性是稅收的本質體現,它反映的是一種社會產品所有權、支配權的單方面轉移關系,而不是等價交換關系。稅收的無償性是區分稅收收入和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徵。
固定性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令規定的標准徵收的,即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計價辦法和期限等,都是稅收法令預先規定了的,有一個比較穩定的試用期間,是一種固定的連續收入。對於稅收預先規定的標准,征稅和納稅雙方都必須共同遵守,非經國家法令修訂或調整,征納雙方都不得違背或改變這個固定的比例或數額以及其他制度規定。
『陸』 稅收和國債有什麼聯系與區別(財政學)
稅收是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強制地、無償地徵收參與國民收入和社會產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取得財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種多樣,如稅收、發行貨幣、發行國債、收費、罰沒等等,而稅收則由政府徵收,取自於民、用之於民。稅收具有無償性、強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徵。稅收三性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它們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聯系:稅收和公債都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形式之一。
區別:
一、稅收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強制徵收的,國家與納稅者雙方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而國家信用,必須遵循信用關系的原則。公債發行人—國家,與公債認購人雙方,在法律上應該是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
二、稅收是無償的,國家征稅依靠是是國家的政治權利,不需要向納稅者支付報酬;而公債發行人國家作為債務人,是在籌措以償還為本金和利息為條件的借款,是有償的。
三、稅收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而公債的出現則比較遲。
四、兩者的財政作用不一樣。公債在舉借的年度雖然可以暫時解決財政困難,但因為仍需用以後財政年度的收入來償還,因此有人把公債稱作財政預支。而稅收則不同。稅收是當年財政的實際收入,以後毋須償還,它反映的是一個國家的真實財力。
『柒』 稅收的基本特徵包括( )。
【答案】BCD
【答案解析】無償性、強制性和固定性是稅收的基本特徵。
『捌』 稅收的基本特徵
稅收的三個基本特徵是:稅收的強制性、稅收的無償性、稅收的固定性。
稅收三個基本特徵之間的相互關系,即它們的之間的聯系:
稅收的無償性要求它必須具有強制性。
稅收的無償性,必然要求征稅方式的強制性。
強制性是無償性和固定性得以實現的保證。
強制性徵稅是對所有者財產的無償佔有,如果國家可以隨意征稅,沒有一個標准,就會造成經濟秩序的混亂,最終將危及國家的利益。
所以,征稅必須具有固定性。總之,稅收的「三性」(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是一個相互聯系、缺一不可的統一體。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必須無償徵收。而無償徵收必須借法律的強制手段。而強制、無償地徵收,又必須具有固定性,否則會遭到納稅的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