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基金有哪幾種類型
私募基金就是發起人以非公開的途徑私下募集的資金私募基金被大多用來投資證券。私募基金大體上分為四類:
第一類,私募證券類基金。這種基金一般是通過向個人投資者或者機構投資者發放證券的方法運行的,由於採取的是非公開的方式,因此發放證券的手續避免了很多繁瑣的步驟,易於操作,但是缺點是基金的流動性比不上公募發行的速度,而且數額受到嚴格的限制。
第二類,私募股權類資金。這類資金通常被用來投資股權,也是通過非公開的方式集齊的,是當今很多非上市公司首選,雖然基金是私募的,但是募集對象都是一些實力雄厚的企業或個人。
第三類,創投基金類。這類基金是為一些有潛力創業的個人或者有發展潛力的公司專門設立的資金,創業風險很大,而且創業需要花費的時間很長,因此這類基金屬於長期投資,在選擇這類基金時一定要謹慎。
第四類,其他基金類。除了以上三種類型的基金以外,證券,股權,創業投資等基金的衍生品以及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基金都自動劃為其他類別。
Ⅱ 私募基金需要外包備案嗎
私募基金外包需要備案。
簡單介紹一下:
1、什麼是私募基金外包
所謂的「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在行業內又被俗稱私募外包業務。主要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私募基金服務機構,為私募基金提供基金募集、投資顧問、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服務的業務。
2、私募基金外包存在的問題
自監管層對私募基金實行備案制,私募基金呈現爆發式增長後,包括券商、銀行等在內擁有提供外包業務能力的機構,便看中了這塊肥肉。去年年底,私募基金規模首次超過公募基金。今年年初,私募基金規模再現增長,總規模接近11萬億。
此前行業內大部分券商都會對外稱自己可以做私募外包業務,但實際上真正擁有資格,又有專業團隊的很少。「很多中小券商,其實只是中介,接到業務後轉包給大券商或者銀行。這中間常常發生一些矛盾,既影響了券商正常外包業務的開展,也不利於維護私募的權益。」
3月1日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發布《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業務管理辦法(試行)》,未來,近11萬億私募基金規模的外包業務市場將在該辦法指導下合規進行。
在新規中看到,針對申請開展私募基金份額登記服務、基金估值核算服務、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的機構,明確要求應當具備十項條件。包括私募基金服務機構實繳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所有從業人員應當自從事私募基金服務業之日起6個月內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私募基金登記之後連續6個月沒有開展基金服務業的,將注銷登記等。其中,對於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三類服務業務還做了重點說明。
私募外包新規這樣做的好處是原先沒有硬性要求,開展業務時比較隨便,重新自查是為了在目前監管情況下,杜絕一些行業灰色做法。同樣建議我們在投資時,要詳細了解投資機構的長期業績表現、管理規模、基金經理投資經歷等條件,選擇善於把握債市趨勢機會的、在業內口碑良好的私募機構。
3、私募基金外包需要備案
外包服務是指外包機構為基金管理人提供銷售、銷售支付、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業務的服務。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要求外包機構應在業務開展前到協會備案,對外包機構通過協會網站電子備案平台填報資料的完整性進行核對,材料齊備的給予備案,不是行政許可。
目前大部分私募基金都已將銷售業務外包給第三方理財公司或者銀行,自己只收管理費。不過,在產品核算、結算方面,以往在沒有自主發行產品前都是信託公司幫助他們去做,但現在自主發行產品,依靠自己的平台恐怕人力、物力都不能達標,如果利用自己的平台做產品核算,就會出現監管缺失,因此讓私募基金業務外包,也可確保銷售結算資金安全、獨立,達到側面監管的作用。
隨著私募基金的快速發展,私募基金外包服務行業也在不斷發展中。但是,外包服務行業也存在許多的問題,很多的私募基金外包機構不僅是不具有外包資格的,而且私募基金外包服務人員缺乏專業素質,這對於私募基金行業的發展是有害的。所以,我國規定了私募基金外包備案,在開展業務時是需要要有關協會進行備案的,這促進私募基金外包的發展以及專業化。
Ⅲ 私募基金 外包機構必須要備案嗎
2014年基金業協會發布《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建議私募基金將銷售、份額登記、核算等非核心業務外包,業內人士指出,這有助於私募基金專注於做好投研工作。,《指引》要求外包機構應在業務開展前到協會備案,對外包機構通過協會網站電子備案平台填報資料的完整性進行核對,材料齊備的給予備案,不是行政許可。
Ⅳ 私募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機構有哪些
目前的外包機構主要是由券商組成的,可以去基金業協會網站上查詢
Ⅳ 私募基金託管及外包業務的特點有哪些
託管外包業務指證券公司為私募基金、對沖基金等專業機構投資者和高凈值個人客戶提供包括產品設計、資產託管、運營外包、銷售管理、投資交易、杠桿配置、研究資訊和流動性支持等一攬子服務。
目的就是幫助基金管理人從行政事務和資金募集等問題中解放出來,讓他們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集中在交易策略上。
《基金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份額登記、核算、估值、投資顧問等事項,基金託管人可以委託基金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但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依法應當承擔的責任不因委託而免除」。
此處,基金託管人的外包業務中的「核算、估值、復核等事項」是指《基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其法定職責中的事項。
基金託管人的法定職責
依據《基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基金託管人的法定職責包括:
(1)安全保管基金財產;
(2)按照規定開設基金財產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
(3)對所託管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設置賬戶,確保基金財產的完整與獨立;
(4)保存基金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Ⅵ 什麼是私募基金外包服務業務
什麼是私募基金外包服務業務?
《辦法》明確: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私募基金服務機構,為私募基金提供基金募集、投資顧問、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等服務業務。
重點規范的是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3類服務業務,而新增加的資金募集、投資顧問2類服務業務,則有另外的專門規定。
Ⅶ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有幾種類型
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類型有:
1、股權類:申請需要比較多資料,如商業計劃書;投資意向書(項目合作方聯系方式,對擬投項目詳細描述,包含盡調過程、投資安排、募集安排、退出安排等);公司與第三方簽訂的外包協議或者是合作意向協議。
2、證券類:申請資料,如商業計劃書;擬發行產品情況介紹;公司與第三方簽訂的外包協議或者是合作意向協議。
3、其他類,申請資料是最少的,如商業計劃書 ;投資意向書
在在辦結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登記手續之日起六個月內必須要發產品,如果沒有發產品,其備案資格要被取消,只能重新備案,已備案的企業要在每年4.30號前要提交審計報告,否則列入異常,對於整改後的企業也要過6個月才能發產品。
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他類型的登記與變更 需要的條件是企業有國企、上市公司背景,否則提交送審也是很難批復通過的。
私募基金對注冊資金這塊的要求並不高,他的備案機構是由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還有我們的公司類型比較常見,有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授權。只投資基金,還有財富管理他的經營范圍,有投資管理資產管理受託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持續報送信息是實現行業自律監管的重要基礎性措施之一。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制度實施兩年來,私募基金管理人對信息持續報告制度存在不適應,履行信息報告義務自覺性和合規意識普遍不強,導致私募行業整體統計數據不完整、不持續、甚至失真。
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季度、年度及財務報告、重大事項報告等相應信息報送整改要求之前,中國基金業協會將暫停受理該機構的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對於累計兩次未更新履行信息報送義務者,將其列入異常機構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