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得區別:
一、公募債主要是在證券市場上向廣大投資者直接銷售,投資者可以為金融機構,也可以是個人及其他投資者;私募債是債券發行主體直接把債券賣給少數投資者,少數投資者都是機構投資者。
二、由於公募債和私募債最後投資者不同,公募者以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為對象,其債券發行量可以是巨額的; 私募者以特定的少數機構投資者為對象,因此其發行量必須視機構投資者的資金實力而定,一般說來,債券發行量受較大的限制。
三、從保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出發,公募債的發行必須取得債券評級機構相應等級的評定方可上市,私募債認購對象是少數有證券分析實力的金融機構,其無需藉助評級機構審定發行債券主體的等級,完全有能力憑借機構力量,決定認購與否。
四、公募債為上市債券,私募債一般不上市。
五、公募債的社會影響面較廣,易為債券市場上廣大投資者熟悉,私募債影響面較窄,僅為認購債券的幾家投資機構。
❷ 私募基金,私募債券,私募債三者的區別。
1、投資標的不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標的是未上市公司股權;私募證券基金則是以有價證券為投資標的,收益為浮動型。私募債和私募債券是一個意思,投資標的為公司/企業債權。
2、投資期限不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期限長,一般5-10年不等,期限不固定,收益不固定;私募證券基金一般有個封閉期,封閉期相對固定,封閉期後可以開放申購贖回,收益也是浮動型;私募債券基金/私募債則有一個相對固定的投資期限,收益率也是相對固定的。
3、投資風險不同:私募股權投資風險與私募證券投資的風險都比較高,私募債券投資因為屬於債權投資,所以風險相對二者較小,當然還是要具體項目具體分析。
(2)私募發行對債券發行人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
1、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2、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3、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❸ 關於私募債發行主體的請教!
這個凈資產規模應該超過中小企業的規模了。
❹ 如何決定債券發行方式
發行方式指的是在債券發行市場上,企業債券經銷的方法。各個國家社會形態、經濟發展水平、金融制度、經濟體制、金融市場管理都有差異,所以債券發行方式也不同。1.根據企業發行債券對象不同,可分為公募發行和私募發行公募發行也叫公開發行,是發行者沒有特定對象,向社會大眾公開推銷債券的集資方式。公募發行的特點是:一是發行要求嚴格,發行者要向管理機關提交發行注冊申請;公開企業財務狀況,要接受證券評級機構資信評定;二是發行成本高,發行期限長;三是通過債券發行,能加強發行者的社會知名度;四是流動性高,易進行交易轉讓;五是發行中不需要提供優惠條件。私募發行也叫私下發行,是債券發行者只對特定的投資者發行債券的集資方式。一般把與債券發行者有某種關系的投資者作為發行對象。一類是個人投資者,如使用發行單位產品的用戶或發行單位的內部職工;另一類是單位投資,如金融機構,與發行者有密切交往關系的企業等。私募發行的特點是:一是節約發行費用,降低發行成本;二是節省發行時間,不需要到管理機關辦理發行注冊手續;三是不能上市公開轉讓;四是發行條件優惠;五是發行者經營管理易受投資者干涉;六是發行順利,不易失敗。目前,公募發行已成為一種主要發行方式固定下來。採用私募發行的有兩種情況,一是信譽度和知名度低,在證券市場上競爭力差的中小企業;二是名聲顯赫的大企業,有把握實現大額發行,可節省發行成本。2.按是否有中介機構參加劃分為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直接發行,指債券發行者不委託專門的證券發行機構,直接向投資者推銷債券。其特點是:第一,可以節約發行費用,集資成本較低;第二,發行數量少,適宜小額發行;第三,發行手續復雜,需要專門人才,有豐富的推銷經驗和較多的代理機構,只有信譽極高的企業才採用這種方法發行債券。間接發行,是指發行者通過中介機構發行債券。包括三種形式:代銷,債券發行人把銷售債券的事務委託承銷商去代辦,發行人承擔發行中的風險。承銷商是發行人的代銷人,發行價格要按發行者意願,能銷多少股就銷多少股,發行期滿推銷不完可退給發行者,發行的風險承銷商不擔保,由發行人完全負責。余額包銷,這種方式是債券發行人就債券發行業務與承銷商兩方簽訂承銷合同,合同書上要寫明當承銷商不能全部銷售的時候,剩餘部分要由承銷商全部買下。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把一部分債券發行的風險轉移給了承銷商,也降低了發行費用。余額包銷的方式多為西方國家所採用。包銷,其具體操作程序是承銷商先對發行債券進行資信調查,當認為其各方面條件適合自己業務需要時,與發行企業簽訂包銷合同,承銷商以自己名義買下全部發行的債券,並墊支相當於債券發行價格的全部資金,等待有利機會,將債券上市出售。一般承銷商先是以較低價格從發行者手中購入後,再以略高價格向外發售,買價與售價間的差額是承銷商收入,這個收入再減去發行中的一切費用,餘下的余額就是承銷商的包銷利潤。包銷方式的優越性是發行者不必承擔發行股票風險,並且可一次性得到全部資金,但這種發行方式也有不盡如人意之處,對發行者說,賣給承銷商時價格較低,實質上是支付了較多的發行成本,且不可能獲得溢價發行的好處。3.根據發行條件和投資者的決定方式,可分為招標發行和非招標發行招標發行是由發行者先提出發行債券的內容和銷售條件,由承銷商(中介機構)投標,在規定的開標日期開標,出價最高的獲總經銷權,又叫「公募招標」;非招標發行,也叫協商議價發行,指發行者與承銷者直接協商發行條件,以適應企業需要和市場狀況。
❺ 關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行人可以採取集合方式發行私募債券」是否有先例
證券市場發行集合債並不是新鮮事物,只不過發行集合債的證券數量比較少,如深交所掛牌交易的111061(10中關村)就是集合債,也是以超過兩個以上的發行人方式發行的,可以說發行集合債並不是沒有先例的,至於私募債本人真的沒有太多的關注,正常來說有這個規定就應該能發行。
❻ 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的區別,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的區別
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1)公募債券是向社會廣大公眾發行的債券,可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公開買賣。公募債券的發行必須經過國際公認的資信評級機構的評級,發行債券者須將自己的一切情況公之於眾。
(2)私募債券是指私下向限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的債券,這種債券發行金額較小,期限較短,不能上市公開買賣,且債券利率高,但發行價格低。私募債券一般不用經過資信評級機構的評級,也不要求發行人將自己的情況公之於眾,發行手續較簡便。
❼ 簡述債券公募發行與私募發行的優劣
公募債券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部門批准公開向社會投資者發行的債券,對發行者即企業而言,其不足之處是信用等級要求高、信息披露程度要求高、發行成本高、發行時間長,其優點是有助於進一步提升企業的信用等級,而且隨著利率變化帶來的債券價格變化,企業可以通過二級市場上購買自己發行的債券進行提前贖回,而不必一定到期全額支付本息,如:100元面值發行的公募債,當價格降到92元時,發行人可以自行購買,達到提前贖回的目的,而且少支付了8元本金和以後的利息。對投資者而言,公募債的最大優勢就是可流通性,不僅使自己的資產配置更加靈活,而且也可以通過價格波動和利息獲得雙重收益;缺點是公募債的利率一般不如私募債高,而且信用等級越高的債券,利率越低,有時甚至還不如銀行利息。
私募債券指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為對象發行的債券,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公開上市交易。對發行者即企業而言,優點是發行成本低、發債資格認定標准較低、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有利於建立與業內機構的戰略合作,其不足之處是利率較高,而且嚴格按契約進行本息支付,一般不能提前贖回。對投資機構而言,購買私募債券的目的一般不是為了轉手倒買,只是作為金融資產而保留,優點是利率高,缺點是流動性差,而且風險也比公募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