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債卷交易以及到期後如何處理的問題。。。跪求答案了
111051是10年期債券,之所以曾到過112.57元,是因為當時經濟低迷,銀行存款利率很低。10年內每年8%總計付到期就要付80,加上本金就是180,也就是現價130元,那麼每年的收益也不會是負的,也就不會虧。
到期時,價格是不會超過100的,而且不管是什麼交易價格(不管現在是80還是110都一樣),到期公司都按100元加最後一年利息還款(可轉債還有特殊之處)。
債券可以回購,有的也可以回售,不是一兩句能說清楚的,可到網站證券下的債券版塊學習,也可到論壇提問,參與討論。
Ⅱ 債券到期違約不能兌現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企業在債券發行後的一個階段才購買,取得債券時的賬務處理如下: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債券面值)應收利息(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貸: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或貸: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二、企業在債券剛發行時購買與在中間階段購買在核算上的主要區別僅在於對應收利息的處理上。在債券剛發行時購買不存在「應收利息」這種情況的。
Ⅲ 到期債券兌現怎麼入賬
這種投資通常是以持有至到期投資入賬的,把相關賬面余額沖銷,差額作為投資收益(其中包括最後一期利息)。
借:銀行存款 (收到的金額)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該筆投資該科目余額,下同)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面值)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到期還本付息的情況下該科目余額)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 (該科目余額)
投資收益 (貸方差額,如為虧損則在借方)
如果當初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入賬的話,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收到的金額)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初始入賬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余額)
投資收益 (差額,或在借方)
同時,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余額轉為投資收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科目余額,如為借方余額則從貸方結轉)
貸:投資收益 (或借記)
如果當初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收到的金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准備 (科目余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初始入賬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 (科目余額)
投資收益 (差額,或借記)
同時,借:資本公積—其它資本公積 (原計入該科目的金額,或貸記)
貸:投資收益 (或借記)
Ⅳ 國債到期怎樣兌付
國債到期有兩種兌付方式:
1、憑證式國債的購買
憑證式國債兌付由原售出機構網點辦理,收款憑證只能在同一分行范圍內兌付或提前支取,而卡內國債可在任一網點提前支取。
2、儲蓄國債
儲蓄國債(電子式)兌付資金由原售出機構直接支付至投資者資金清算賬戶,可以通過銀行資金賬戶提取資金,銀行賬戶的儲蓄卡通常是全國通存通取的。
國債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4)債券兌現過期怎麼辦擴展閱讀:
國債的償還方式
1、分期逐步償還法:即對一種國債規定幾個還本期,直到國債到期時,本金全部償清。
2、抽簽輪次償還法:即通過定期按國債號碼抽簽對號以確定償還一定比例國債,直到償還期結束,全部國債皆中簽償清時為止。
3、到期一次償還法:即實行在國債到期日按票面額一次全部償清。
4、市場購銷償還法:即從證券市場上買回國債,以至期滿時,該種國債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5、以新替舊償還法:即通過發行新國債來兌換到期的舊國債。
Ⅳ 承兌過期怎麼辦
根據票據法:
(1)如果持票人不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則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經做出說明後,付款人仍應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因此,你們喪失的只是對前手的追索權,而不喪失要求銀行付款的權利,只要做出說明。
(2)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或者檢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銀行)提示付款。因此,銀行承兌匯票(一般屬於出票後定期付款匯票)到期後10日內提示付款的話,不用做出說明,銀行也應該承擔付款的責任。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由銀行承兌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法人以及其它組織;(二)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系;(三)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表明"銀行承兌匯票"的字樣;
(二)無條件支付的委託;
(三)確定的金額;
(四)付款人名稱;
(五)收款人名稱;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簽章。
欠缺記載上述規定事項之一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銀行承兌匯票應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存款人簽發。
"銀行承兌匯票"字樣是匯票文句。在實務中,它是印刷在匯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無需另行記載。
無條件支付委託是支付文句。在實務中,它也是印刷在銀行承兌匯票的正面,通常以"本匯票於到期日付款"、"本匯票請予以承兌於到期日付款"等類似文句來表示,出票人無需另行記載。
確定的金額要求匯票上記載的出票金額必須確定,並且只能以金錢為標的,記載的匯票金額必須按《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來書寫。出票金額大寫必須與小寫金額一致,兩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出票金額不得更改,更改的匯票無效。
付款人是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的委託其支付匯票金額的銀行,付款人並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託即成為當然的票據債務人,而是必須經其承兌。在匯票承兌之前的付款人為出票人,在承兌之後的承兌銀行就是付款人,是銀行承兌匯票的主債務人。
收款人是匯票上記載的受領匯票金額的最初票據權利人。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承兌匯票無效。
出票日期必須按照《支付結算辦法》附件一的規定書寫。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銀行承兌匯票無
效。
出票人在匯票上註明"不得轉讓"字樣的匯票喪失流通性,其後手不得再轉讓。
銀行承兌匯票出票人必須簽章,簽章必須清楚。
出票人將簽發好的銀行承兌匯票交給收款人後,出票行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兌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匯票,並要求付款人承諾付款的行為。所謂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現實地出示匯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據權利的行為。
Ⅵ 債券到期怎麼操作
債券到期的時候,不用做什麼的,自己會轉成現金到賬戶,也可以選擇再投資。
債券(bond),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
Ⅶ 債券過期了還能兌換嗎
當然不能啦。債券到期一定要還本付息的。過期作廢。
Ⅷ 銀行承兌匯票過期未兌現怎麼辦
你只要到貴公司的開戶行去辦理兌現手續:(1),貴公司出張證明,具體證明如下:
XXX銀行(這里應該寫出票行名稱):
我公司持有貴行(出票行)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壹份。票號為XXXXX ,出票日為某年某月, 出票人全稱某某某, 收款人全稱XXX,金額多少(大寫),(小寫)多少,XXX到期日 ,由於經辦人失誤,導致超過兌現期限,望貴行予以受理,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本單位承擔。
敲上單位的預留印簽和單位公章就可以了。
具體你把文字再改一下。
Ⅸ 過期國庫券如何兌換
1、委託發行銀行設置的常年兌換點去兌換。
2、財政局的國庫管理部門去兌換。
3、按照規定,國庫券只按照票面上的期限計息,逾期的利息不予計算。國庫券是一年期的,即使現在過了三十年,也只按照一年計算利息。
(9)債券兌現過期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國國庫券的期限最短的為一年,而西方國家國庫券品種較多,一般可分為3個月、6個月、9個月、1年期四種,其面額起點各國不一。國庫券採用不記名形式,無須經過背書就可以轉讓流通。
特點
利率變動因素
國庫券利率與商業票據、存款證等有密切的關系,國庫券期貨可為其它憑證在收益波動時提供套期保值。流動性強。國庫券有廣大的二級市場,易手方便,隨時可以變現,信譽高。
國庫券是政府的直接債務,對投資者來講是風險最低的投資,眾多投資者都把它作為最好的投資對象。
國庫券的利率一般雖低於銀行存款或其他債券,但由於國庫券的利息可免交所得稅,故投資國庫券可獲得較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