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國私募基金的分類有哪些
你好,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一種針對少數投資者而私下(非公開)地募集資金並成立運作的投資基金,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或「地下基金」,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1、私募基金被分為私募證券、私募股權、創投基金、其他基金四大類別,以及分別與之對應的4類母基金,共計8類。
2、新三板基金(含投已掛牌和未掛牌企業)被劃入創業投資基金。
3、定增基金被劃入股權投資基金。
4、產品類型中刪除債權基金等類型。
5、投資其他私募基金、信託計劃、券商資管、基金專戶等資產管理計劃,是FOF 。
6、並購基金、房地產基金、基礎設施基金屬於股權基金。
Ⅱ 私募基金行業的現狀怎麼樣
2018年,私募業迎來了重大發展,私募基金規模正式進入12萬億時代。不過,截至今年2月底的數據顯示,證券私募基金雖然備案家數有所增加,但是管理規模卻較去年同期縮水超2000億元。在私募行業集中度持續提高的背景下,一些公募基金經理、券商高管仍然紛紛「奔私」,今年以來,業內不少大佬紛紛成立了自己的私募公司。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私募基金行業市場前瞻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2月底,私募基金行業認繳規模為11.35萬億,較2016年末增長了1.11萬億,增幅約10.84%。整體來說,我國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猛,目前仍處於快速擴張階段,但商業模式、業務規則等還需進一步完善,確保行業發展健康有序。
Ⅲ 我國私募基金的發展及意義有哪些
積極發展私募股權基金市場對我國經濟發展具有以下意義:
第一,私募股權基金市場是構建完善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基礎。過去我們對完善的多層次資本市場認識有偏差,總認為建立層次資本市場就是發展交易所場內市場的多層次,考慮發展公募融資市場過多,2004年設立了中小企業板,今後還要建立創業板。發展場內市場當然是資本市場的總要組成部分,但是我們不能忽視私募股權基金是完善資本的基礎,因為,公募和私募是企業股權融資的兩大方式,而完善的資本市場不僅包括公募的多層次,也包括私募市場的發展。
第二,對中小企業成長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長期以來,資金短缺一直是限制我國中小企業成長的主要瓶頸,主要因為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的難度遠大於國有企業。就直接融資而言,無論是發行債券還是股票上市,各種資源也都是有利於大企業而不是中小企業,而私募股權基金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第三,有利於企業的並購及資源的整合流動。並購是企業資本集中和資產規模擴張,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推動產業升級的快捷途徑。企業並購交易中往往需要私募股權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已專業的眼光尋找,評估具備投資價值的目標公司。
第四,有利於金融創新在私募融資中的應用。發展私募股權基金能擴大直接融資渠道,提高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效率,緩解市場流動性過剩和銀行信貸擴張的壓力,有利於加快培育新型投資主體,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發展專家理財,優化資源配置。
Ⅳ 我國現階段發展私募基金面臨著哪些機遇與挑戰
私募基金又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
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其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
協商進行的。
私募基金具有以下優勢:
1、由於私募基金是向少數特定對象募集的,因此,其投資目標可能會更
具有針對性,更像是為客戶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更能滿足客戶特殊的投
資要求。
2、由於政府對私募基金的監管要求不同,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會更加
靈活。
3、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因此,其投
資更具隱蔽性,收益可能會更高。
私募基金也存在著一些缺陷:
1、由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完善,相對不利於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
在私募基金可能取得更好收益的同時,也蘊涵著較大的風險。
據有關資料介紹對沖基金的一大特點是投資戰略絕對保密。基金管理人除
向投資者口頭介紹基本操作和以往投資回報率等大致情況外,不需要在事先或
事後透露在哪個市場或哪個方面進行投機等具體情況,投資者投資於對沖基金,
可以說,完全是出於對基金經管者的一種信任。因此,私募基金存在著更大的
代理風險。
2、由於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不完善和受政府監管較少,因此,不能完全
避免私募基金有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嚴重的時候,可能會影響資
本市場的整體穩定。
目前,如果在中國推出私募基金,將會對我國的基金業和證券市場產生深
遠的影響。對於現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而言,可以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一方
面,私募基金的推出增加了基金的品種,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將有所拓展;另
一方面,私募基金的推出,其他一些符合條件的機構如投資咨詢顧問公司也可
以擔當基金管理人,這無疑增加了基金業的競爭。但無論怎樣,私募基金的推
出以及中國基金業的發展最大的收益者,應該是基金的投資人。
三、發展私募基金應該注意的問題
首先,如果要發展私募基金,在指導思想上應該循序漸進,絕不能一開始
把步子邁得過大。
其次,對私募基金的管理主體應該有嚴格的限定,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
在基金理之前防範管理風險,也使得私募基金的管理有一個良好的市場秩序。
第三,對投資者資格做出嚴格限定。私募基金的特點要求有成熟的合格的
投資者,這樣投資者足夠成熟,才能適合投資於私募基金,才能承受私募基金
的風險。我們所講的成熟,至少應該具有一定的資金規模以及理性的投資理念。
在現階段推出私募基金,必須在法律上有更嚴格的規定,比如,對私募基金的
投資者最低的投資限額應該大幅度增加。
最後,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也要有具體的規定,防止為逃避公募基金監
管而出現大量的私募基金。
Ⅳ 投資基金市場的政策建議
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規劃,實現證券投資基金與資本市場和人才隊伍均衡發展
對證券投資基金實行規模控制固然不可取,但放任證券投資基金超前發展同樣不可取。因此,有必要加強對證券投資基金的規劃研究,根據中國資本市場發育程度和基金人才隊伍的成長狀況,把握好證券投資基金的發行節奏。 完善資本市場結構,努力改善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場環境
要採取措施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規范上市公司行為,支持E市公司以持續分紅方式回報投資者;建立合理的市場定價機制,保護流通股東的利益;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建立涵蓋股票、國債、公司債以及其他低風險的固定收益類產品,逐步改變中國市場產品結構單一的問題, 以適應不同投資者的需要;研究開發金融衍生產品,降低資本市場的系統風險,為長期合規資金投資資本市場提供迴避市場系統性風險的工具。 加快出台產業投資基金法規,為產業投資基金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和規范
隨著去年以來銀行儲蓄由於受負利率等因素的影響出現的分流現象,各種不規范的民間集資正在加劇。因此,有必要加快制定有關法規,「開正門、堵斜門」,為規范民間投資設立各類產業投資基金、促進儲蓄向投資有效轉化提供法律保障和規范。 和諧投資基金市場的形成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並且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但是以科學發展為立足點、以法治為核心卻是不可動搖的原則。科學發展從抽象層面來講就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其具體任務是促進投資基金市場資源的優化配置,這也是和諧投資基金市場的基本內涵。科學發展的實現必須藉助於法治,因為「法治總是蘊含著對一定的社會基本價值的追求。這些價值理念事實上是各種制度、機制設計的基本依據」。
目前,中國投資基金市場距離法治化還有相當大的距離。雖然,以《證券投資基金法》為核心、各類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配套的基金法規體系已基本建立,但是,由於《證券投資基金法》在立法上存在缺陷,導致投資基金市場的改革與創新遭遇法律制約。首先,該法僅以證券投資基金為規制對象,難以滿足投資基金市場多元化的需要。另外,對一些事關投資基金市場發展的關鍵性問題採取了迴避的態度,例如,封閉式基金的變動、開放式基金的融資、公司型基金、私募基金等。
投資基金市場立法的滯後必然加大執法和司法的難度及風險,因為無法可依,實踐中普遍用政策代替法律,這種做法盡管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問題,但明顯違反了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的要求,有悖於法治的精神。與此同時,即使有法可依,法律的實施狀況遠不能令人滿意,違法行為依然較為普遍,而且,許多違法行為並沒有受到及時、有效的追究,使得在投資基金市場中對法律缺乏應有的尊重。毋庸諱言,投資基金市場的法治現狀不容樂觀,以此為基礎構建和諧投資基金市場是難以起到支撐作用的。因此,有必要對投資基金市場的法治建設進行重新審視,探索出一條符合中國投資基金市場發展需要的法治道路。
投資基金市場的法治化是一項系統工程,其復雜性不言而喻。首先,它要受到政治、經濟、文化等外部因素的制約,不能超出現有的社會結構而獨立發展。其次,它的內部諸多因素之間的關系需要很好的協調,使之處於均衡發展的狀態,任何偏頗都會產生消極的影響,從而阻礙法治化進程。因此,平衡與協調成為投資基金市場法治化的主旨。將自上而下的政府推動與自下而上的社會參與相結合是最理想的法治化實現模式,但在相當長時期內,投資基金市場的法治化還是主要依靠政府推動,這是由中國國情所決定的。由於政府在投資基金市場法治化過程中佔有主導地位,因此,必須對政府權力予以約束,這是投資基金市場法治化的內在要求。通過何種途徑實現上述主旨和要求就成為投資基金市場法治化的關鍵環節。概括說來,有效的法律調整是最佳答案。然而,法律調整的對象是具體的社會關系,這些社會關系是多種多樣的,必然導致內在統一的法分成不同的相對獨立的部分,以滿足對不同的社會關系發揮相對獨立的調整作用的需要。 投資基金市場中的社會關系絕大多數帶有經濟屬性,這就要求其法律調整必須首先具備經濟性或專業性,具體表現為能夠「把經濟制度、經濟活動的內容和要求直接規定為法律」。除此之外,投資基金市場的法律調整還應兼具綜合性,這是由投資基金市場中需要調整的社會關系復雜多樣所決定的,這些關系不僅有微觀層面的,還涉及宏觀層面。
作為資本市場重要組成部分的投資基金市場,正面臨著方向的抉擇,如果繼續以「試驗」的態度置身於資本市場中,付出的代價將不僅僅是投資基金市場的健康發展,還包括整個資本市場改革目標的實現,這對國民經濟的協調發展將是潛在的威脅。那麼,以法治化為核心、經濟法為理念構建和諧投資基金市場,不僅從理論層面上對投資基金市場的發展進行了應然設計,還可以通過理論推動實踐的進步,為正處於改革中的投資基金市場指出一條適合的發展之路,促進投資基金市場的完善與成熟。
Ⅵ 如何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引用中國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的講話(節選),具體可看《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行業發展及私募基金監管問題》。
首先,要讓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真正發揮作用。要打破市場與監管博弈,建立市場化信用制衡機制,形成市場主體間有效博弈,讓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律師、會計師等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相互博弈、相互增信。引入外部律師和法律意見書制度就是一次有益的嘗試,是向注冊制邁進的重要一步。我們希望律師在盡職調查過程中要充分意識到,出具法律意見書不是填寫過去監管部門給大家的標准化模板,是要既秉持專業精神,又兼顧人文關懷,在合理判斷私募機構的真實表現,鑒別其組織運作、盈利模式,內控制度合理性、可行性的基礎上,中立、公允地出具實質性專業意見。同時,我們也希望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識到,法律意見書不是機構登記的敲門磚,是管理人登記後在全業務鏈條加強合規建設、履行法律責任、承擔違法違規的法律結果所應付出的必要合規成本。因此,我們鼓勵私募機構充分考察和評估服務律師的專業知識和服務質量,並督促律師恪守職業道德,勤勉盡責,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法律服務的專業水準,發揮法律服務的專業優勢,避免唯價格論。
其次,要讓私募基金產品備案成為切實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客戶有效博弈的機制。信息披露制度和合同指引,是要讓私募基金管理人與客戶實現有效的互聯互通,最大程度減少信息不對稱,為投資者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私募基金管理人制定合同和披露信息要堅持
「有利於投資人」原則,充分保護、保障投資人的知情權,基金合同要讓投資人放心。投資人要依據合同釐清自己的法律權利和法律責任,藉助信息披露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最後,要讓私募基金管理人充分發揮買方作用,形成與上市公司和融資企業的買方賣方有效博弈格局。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充分行使定價權和投票權,促進上市公司和融資企業不斷優化基本面、提升核心競爭力,促使優秀的具有企業家精神的公司不斷涌現,促成行業生產力的持續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通過激發上市公司和融資企業創造長期持續穩定增長的價值,幫助投資者分享實體經濟發展的成果,贏得投資者長期持續的投資,形成社會資本與實體經濟的平衡互哺,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市場配置資源。
Ⅶ 國家對私募基金政策如何
私募在中國是受嚴格限制的,因為私募很容易成為「非法集資」,兩者的區別就是:是否面向一般大眾集資,資金所有權是否發生轉移,如果募集人數超過50人,並轉移至個人賬戶,則定為非法集資,非法集資是極嚴重經濟犯罪,可判死刑,如浙江吳英、德隆唐萬新、美國麥道夫。
目前中國的私募按投資標的分主要有: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經陽光化後又叫做陽光私募(投資於股票,如股勝資產管理公司,赤子之心、武當資產、星石等資產管理公司),私募房地產投資基金(目前較少,如金誠資本、星浩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即PE,投資於非上市公司股權,以IPO為目的,如鼎輝,弘毅、KKR、高盛、凱雷、漢紅)、私募風險投資基金(即VC,風險大,如聯想投資、軟銀、IDG) 。
近期正在上海試點的QDLP政策,更是歷史性的將海外私募基金加進了國內資本市場。例如國際對沖基金(如量子基金),海外私募基金(如成吉思汗基金管理)等。
Ⅷ 現目前我國發展私募基金的優勢有哪些
現目前我國發展私募基金的優勢有:
(1)積極穩妥地發展私募基金,是適應我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和提高競爭實力的需要。
隨著認識的完成,中國基金市場的開放也已為時不遠。根據協議,國外基金5年後就可以進入中國市場。可想而知,當國外的眾多基金進人中國時,中國還在私募基金上有空間,這將是很大的損失。因此,隨著投資基金法的修訂和出台,私募基金將確立明確的法律地位,並步入自身發展的黃金時期。發展私募基金有利於擴展金融市場,改善投資理念,為社會資金的商業化運作和國有企業改革提供新的途徑;並將有力地推動我國券商產業的升級,促進證券市場的發展。
(2)發展私募基金,將促進我國基金業的健康發展。
一方面,雖然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有著很大的差異,但從其本質上說,兩者也有互相促進的一面。由於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具有較強的互豐L性,因此它的推出不僅會增加證券市場的基金品種,還會拓寬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范圍。另一方面,隨著私募基金納入規范合法發展的軌道,一批符合條件的投資咨詢顧問公司將加入基金管理人的行列,並以其市場化的經營管理和運作機制打破基金市場壟斷,引進競爭機制,減少交易成本,推動金融創新,進而為基金市場的發展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和公開的競爭環境。
(3)隨著私募基金的公開化、合法化和規范化的發展,將有利於加強金融監管,避免出現大的風險。
私募基金特定的高風險、高收益性,使存在於財務杠桿基礎上的金融風險一旦顯露和爆發,將對社會經濟帶來嚴重的影響。從目前私募基金在國內外的發展勢頭及規模來看,存在於「地下」的私募基金已經具備相當的規模,但由於法律地位不明確,對其信息披露和金融監管都談不上,這不利於基金市場的公平競爭,也導致監管部門對風險的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