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債券計息疑問 求高手解答
現在的債券是凈價交易,全價交收;全價=凈價+應計利息;應計利息按天數算。如果你賣出去,得到的應計利息是:從「計息日」至「成交日」的利息。交易期間得到的利息不收利息稅,付息日那天得到的利息,是扣除了利息稅的,即稅後利息。
計息日:就是開始計算利息的日期;例如該債券2008年6月1日發行,6月1日是計息日,一年的周期,應計利息就從6月1日開始算起;如果你7月1日買入該債券,應計利息的天數就從6月1日到7月1日,一共31天(包括成交日當天);需要支付31天的利息。如果你8月1日賣出,得到的是一共62天利息(6月1日到8月1日),減去你買入時支付的31天利息,實際得到的31天利息;即持有一天就有一天利息,因為你從7月1日到8月1日,一共是31天。到了2009年的5月31日,這個債券的一年的計息周期就完了,付息日那天,通常跟計息日是同一天(節假日順延),把1整年的稅後利息支付給持有債券的人,從2009年6月1日起,又是一個新的計息周期。
應計利息=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
關於避稅,現在實行凈價交易,比較難了!即使利息避掉了,但是價格是浮動的,到時候,付息日前幾天,人人都避稅,拋掉債券,那個價格還不是直接往下掉;可能還虧掉哪點避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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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國債的計息天數
我也有類似的疑問,如果在兩個付息日之間買入債券,持有30天沒有到付息日就賣了還得利息嗎
⑶ 債券應計利息如何計算
應計利息額:指「起息日」至「成交日」所含利息金額;從「起息日」當天開始計算利息。應計利息額=票面利率÷365(天)×已計息天數。應計利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365天×計息天數。註:1、年度天數:1年按365天計算,閏年2月29日不計算利息。2、計息原則:「算頭不算尾」,即「起息日」當天計算利息,「到期日」當天不計算利息;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日」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
⑷ 儲蓄國債(電子式)對計息天數是如何規定的
第八條 儲蓄國債(電子式)按實際天數計息,不計復利(具體計息規則見附1)。本辦法生效前發行的各期儲蓄國債(電子式)計息規則按原辦法執行。
儲蓄國債(電子式)從開始發行之日起計息,計息利率為票面利率,財政部於付息日或到期日向您支付利息或本金。一年則按當年實際天數計算利息。
⑸ 購買國債利息金額計算公式中的:當前計息年度的實際天數怎樣理解
於各家銀行計息方式不同,其計算存款天數也略有差異,但計算方法都是算頭不算尾(比如第一天存第二天取只算一天),主要區別是有的銀行按實際天數計算(如果一個月是31天就算31天,是28天就算28天),有的是按儲蓄管理條例規定的每月30天計算(即使有31天也只算30天,是28天仍然算30天)。
需要說明的是,這兩種計算天數的方法不存在對錯,按目前國家相關規定都是合法的,只需向中國人民銀行及有關監管部門報備,同時對外公告即有效。
⑹ 關於上市國債計息天數計算
已計息天數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實際日歷天數。
國債交易計息原則是「算頭不算尾」,即「起息日」當天計算利息,「到期日」當天不計算利息;交易日掛牌顯示的「每百元應計利息額」是包括「交易日」當日在內的應計利息額;若國債持有到期,則應計利息額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當日)的應計利息額。
就是16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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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求高手指教如何計算債券計息天數 每次都錯 這次考試前一定要弄懂
少算了12月份一天,就是交易日當天!12月份是18天;
國債利息計算的確是算頭不算尾,但是通過交易結算「應計利息」的,要計算交易日當天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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