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記名債券與不記名債券有什麼不同
(2)按是否記名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記名企業債券和不記名企業債券。如果企業債券上登記有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資者領取利息時要憑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轉讓時要在債券上簽名,同時還要到發行公司登記,那麼,它就稱為記名企業債券,反之稱為不記名企業債券。
兩種債券都是同樣權利,記名債券在轉讓等業務時需要出示記名人的身份證了等預留的有關憑證,無記名當然沒有就不用出示這些證件了,對投資者來說,記名債券丟失了也不怕,無記名就不好說了,因為誰都可以去領取相關的報酬和本金。
B. 我國公司法中,公司債的發行條件是什麼
以下是《公司法》和《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具體到某個企業,可能發行債券還要遵循該企業所在特定行業的特殊規定。
公司法:
第七章 公司債券
第一百五十四條 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五條 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情況;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凈資產額;
(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第一百五十七條 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
第一百五十八條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
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
(一)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三)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債券的發行日期。
發行無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債券總額、利率、償還期限和方式、發行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第一百五十九條 記名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建立債券登記、存管、付息、兌付等相關制度。
第一百六十條 公司債券可以轉讓,轉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
公司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轉讓。
第一百六十一條 記名公司債券,由債券持有人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公司債券存根簿。
無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由債券持有人將該債券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二條 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並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在債券上標明可轉換公司債券字樣,並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數額。
第一百六十三條 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的,公司應當按照其轉換辦法向債券持有人換發股票,但債券持有人對轉換股票或者不轉換股票有選擇權。
證券法:
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第十七條 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四)資產評估報告和驗資報告;
(五)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一)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二)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三)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第十九條 發行人依法申請核准發行證券所報送的申請文件的格式、報送方式,由依法負責核準的機構或者部門規定。
第二十條 發行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報送的證券發行申請文件,必須真實、准確、完整。
為證券發行出具有關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必須嚴格履行法定職責,保證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
C. 債券的交易規則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3)記名債券的登記結算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D. 債券的交易流程是怎麼樣的啊
你好,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目前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有現貨交易和回購交易。
(1)現貨交易,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2)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3)債券期貨交易,是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不開通債券期貨交易。
E. 怎麼一句話「記名債券的轉讓應當採取背書的方式」
債券背面要寫上轉讓人的名字和被轉讓人的名字
然後才能轉讓,如果是單位所有應該背面要加蓋財務專用章,公司名章。
F. 如何購買不記名債券
不記名債券,說起來不好懂,其實對簡單。
債券是一種財產憑證,這個好理解嗎。人民幣也是一種財產憑證,這個也沒有問題吧。人民幣不記名,誰持有就是誰的,這個也沒有問題吧。不記名債券跟人民幣在這點上沒什麼差別。誰手裡拿著就是誰的。
簡之。以前的國庫券就是,現在沒有了。
G. 記名公司債券的主要分類
(1)按是否記名可分為:
①記名公司債券,即在券面上登記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憑印鑒領取,轉讓時必須背書並到債券發行公司登記的公司債券。
②不記名公司債券,即券面上不需載明持有人姓名,還本付息及流通轉讓僅以債券為憑,不需登記。
(2)按持有人是否參加公司利潤分配可分為
①參加公司債券,指除了可按預先約定獲得利息收入外,還可在一定程度上參加公司利潤分配的公司債券。
②非參加公司債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約定的利率獲得利息的公司債券。
(3)按是否可提前贖回分為:
①可提前贖回公司債券,即發行者司在債券到期前購回其發行的全部或部分債券。
②不可提前贖問公司債券,即只能一次到期還本忖息的公司債券。
(4) 按發行債券的目的可分為:
①普通公司債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為特徵的公司債券。這是公司債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於為公司擴大生產規模提供資金來源。
②改組公司債券、是為清理公司債務而發行的債券,也稱為以新換舊債券。
③利息公司債券,也稱為調整公司債券,是指面臨債務信用危機的公司經債權人同意而發行的較低利率的新債券,用以換回原來發行的較高利率債券。
④延期公司債券,指公司在已發行債券到期元力支付,又不能發新債還舊債的情況下,在徵得債權人同意後可延長償還期限的公司債券。
(5)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持有人選擇權分為:
①附有選擇權的公司債券,指在一些公司債券的發行中,發行人給予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換公司債券(附有可轉換為普通股的選擇權)、有認股權證的公司債券和可退還公司債券(附有持有人在債券到期前可將其回售給發行人的選擇權)。
②未附選擇權的公司債券,即債券發行人未給予持有人上述選擇權的公司債券。
H. 如何買不記名債券
不記名債券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櫃台購買。發行期結束後證券交易所通過交易系統購買。
一、不記名債券的定義
不記名債券(英文:BEARER SECURITIES) 為發行公司或政府沒有把債券所有人姓名登錄在名冊上的債券,持券人只憑息票領取利息。
二、、不記名債券的優點
1、投資者的身份保密,壞處是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
2、流動性較好。
三、不記名債券的缺點
1、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
2、不能掛失和補發,安全性較差。(註:通常記名債券可以掛失)
四、不記名債券的發行目的
一般是國家或企事業單位為了獲得短期、中期或長期各種建設、擴大再生產的資金,向民間發行的一種借款憑證。
五、不記名債券的特點
1、不記名債券是一種具有標准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
2、它與無實物票卷相對應,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我國早期發行的國庫券就是其中之一。
3、在其券面上,一般印製了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到各種債券票面要素。
4、可上市流通。其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
5、實物債券是一般意義上的債券,很多國家通過法律或者法規對實物債券的格式予以明確規定。實物債券由於其發行成本較高,將會被逐步取消。
六、記名債券和記名債券的區別
1、不記名債券為發行公司或政府沒有把債券所有人姓名登錄在名冊上的債券,持券人只憑息票領取利息,好處是投資者的身份保密,壞處是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一看不記名債券和記名債券的區別吧!
2、債券的轉讓程序不同
記名債券轉讓的轉讓人應當在債券上背書,並由公司將受讓人的有關事項記載於公司債券存根簿,否則轉讓無效。不記名債券則經交付而轉讓。
3、毀損、滅失補救措施不同
記名債券毀損的,債券持有人可以通過公示催告程序申請法院宣告其無效,由公司補發債券。而不記名債券則無法補救,相對記名債券,不記名債券安全性較低。
4、付息時提示證券要求不同
多數國家的公司債券採用附息票方式定期支付利息,記名債券持有人在領取利息時,不僅要出示債券,還要出示能證明他就是債券持有人登記冊上載明的持有人的有關證件。不記名債券持有人可以憑息票領取利息,也可以憑債券領取利息。
總結:記名公司債券便於發行公司管理且安全性強,但債券轉讓程序比較復雜,不利於債券簡便快捷地流通,正是基於記名債券的上述特點,如果債券的票面價值較高,一般採用記名形式,發行人選擇發行何種債券需要考慮市場對債券流通的需求。
七、證券交易所與櫃台交易市場的債券交易程序區別。
第一,證券交易所債券交易的一般程序:
(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者)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清算交割手續。委託經紀商於營業終了時,按債券類別與交易所記錄核對無誤後,就受託成交的同種債券買賣雙方數額進行抵銷,抵銷後的差額與證券交易所辦理清算交割手續。隨後受託經紀商再與委託人辦理交割,債券過戶。
第二,櫃台交易市場的交易分為自營買賣和代理買賣兩種業務,其中自營買賣所佔比重較大。
(1)自營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交易商為自己買賣債券,賺取價差。基本程序是證券公司以批發價格從其他證券公司買進債券,然後再以零售價格將債券出售給客戶。或者,證券公司以零售價格向客戶買進債券,然後再以較高的價格批發給其他證券公司。
(2)代理買賣指證券公司作為經紀人,根據客戶的委託,代理客戶買賣債券,賺取傭金,即手續費。其程序與交易所交易委託類似,只是沒有後者嚴格。
I. 什麼叫記名債券什麼叫無記名債券
企業債券
作者: 轉貼自:玉溪會計網 點擊數:248
企業債券通常又稱為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債券代表著發債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是企業的債權人,不是所有者,無權參與或干涉企業經營管理,但債券持有人有權按期收回本息。企業債券和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由於企業主要以本身的經營利潤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企業債券風險與企業本身的經營情況直接相關。如果企業發行債券後,經營狀況不好,連續出現虧損,可能無力支付投資者本息,投資者度就面臨著受損失的奉賢。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企業債券是一種風險較大的債券。所以,在企業發行債券時,一般要對發債企業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或要求發行企業有財產抵押,以保護投資者利益。另一方面,在一定限度內,證券市場上的風險與收益成正比相關關系,高風險伴隨著高收益。企業債券由於具有交大風險,它們的利率通常也高於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
企業債券按不同標准可以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幾種:
(1)按照期限劃分,企業債券有短期企業債券、中期企業債券和長期企業債券。根據我國企業債券的期限劃分,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內,中期企業債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內,長期企業債券期限在5年以上。
(2)按是否記名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記名企業債券和不記名企業債券。如果企業債券上登記有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資者領取利息時要憑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轉讓時要在債券上簽名,同時還要到發行公司登記,那麼,它就稱為記名企業債券,反之稱為不記名企業債券。
(3)按債券有無擔保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指僅憑籌資人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擔保的債券,信用債券只適用於信用等級高的債券發行人。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質押債券是指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
(4)按債券可否提前贖回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如果企業在債券到期前有權定期或隨時購回全部或部分債券,這種債券就稱為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反之則是不可提前贖回企業債券。
(5)按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企業債券可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指在償還期內利率固定不變的債券;浮動利率債券指票面利率隨市場利率定期變動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進的債券。
(6)按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指債券發行人給予債券持有人一定的選擇權,如可轉讓公司債券、有認股權證的企業債券、可退還企業債券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蚩尤者,能夠在一定時間內按照規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企業發行的股票;有認股權證的債券蚩尤者,可憑認股權證購買所約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還的企業債券,在規定的期限內可以退還。反之,債券持有人沒有上述選擇權的債券,即是不附有選擇權的企業債券。
(7)按發行方式分類,企業債券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公募債券指按法定手續經證券主管部門批准公開向社會投資者發行的債券;私募債券指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為對象發行的債券,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公開上市交易。
J.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發行債券,必須符合以下什麼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2)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5)債券的利率不得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這種問題在網路上一搜就行了,何必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