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麼在證監會查一家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
你好,從管理層面,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制度由中國基金業協會進行管理。 2-《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中國基金業協會定期發布行業信息披露指引,指導信息披露義務人做好信息披露相關事項。
② 證監會停止私募基金注冊的原因是什麼
一、私募快速增長進入「冷靜期」
1、2016年1月13日,有私募機構收到國家工商總局預審駁回通知,註明「經營范圍涉及私募基金,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僅受理公募基金名稱」,這意味著國家工商總局暫停了本局內的私募注冊(註:工商總局並未要求地方工商局暫停注冊)。
2、北京工商局暫停私募機構注冊後,筆者在PE實務-業務研討群、PE實務-讀者群、PE實務-信息交流群等PE群征詢各機構了解到的地方政府對私募注冊的態度。根據反饋:河南省暫停私募基金注冊;山東、上海、杭州轄區內的個別工商局已暫停注冊,上海自貿區也已暫停注冊;成都除個別區可以注冊外,多數區需要報備後才能注冊;寧波梅山港目前還能注冊,但需經招商局副局以上簽字同意……
3、據一些私募機構反映,目前基金業協會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的速度放緩,審查標准與以前相比嚴格很多。
至此,私募機構快速增長進入「冷靜期」:各管理機構「放緩」速度,調研問題,研究規范;私募機構也可利用「冷靜期」自我檢查、自我規范。
二、私募全面加強監管、強化規范,態勢已形成
1、2015年12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特別明確,要「強化監管和風險防範,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堅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金融欺詐、非法集資等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2、2015年12月25日,證監會明確暫停私募機構新三板掛牌和再融資,並對前期融資的使用情況開展調研。此後,證監會繼續對已掛牌私募機構可能存在的問題開展大量的調研和分析工作。
3、2016年1月15日,證監會發布《2015年私募基金檢查執法情況通報》,披露了檢查發現的五類問題(分別是登記備案信息失真、資金募集行為違規、投資運作行為違規、公司管理失范、涉嫌違法犯罪),公布了對30家機構、8個相關責任人的處罰情況,以及對9家私募管理人立案稽查、21家私募管理人涉嫌違反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或地方政府的情況。
同時,證監會明確表態,將持續加強私募基金行業日常監管和檢查執法工作,依法從嚴查處違反違規行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4、2015年歲末,基金業協會接連公布了多向自律規則、業務規范、指引等文件,旨在引導或強化私募基金的規范運營。
至此,監管層強化私募事中事後監管,加強私募規范運營要求的態勢已經非常明確、清晰,規范運營將成為未來中國私募機構長久發展的王道,也是應當首要考慮和重視的問題!
三、私募機構何去何從,群眾的聲音如何
1、加強監管、強化規范,會使「自由」慣了的私募感到不適,會使心懷鬼胎的私募膽顫心驚,但規范可以促使優者更優、劣者淘汰、違法者被拒之門外,從行業的長期發展來看,必然是好事。
2、根據筆者的民調,大多數正規私募機構對暫緩注冊及加強監管表示理解與支持,並期望在規范運營背景下,全行業的洗牌,使良幣真正驅逐劣幣。
3、目前正規私募機構顧慮較多的是:私募暫停之風過於極端,暫停時間過長,暫停要求過高,使正規私募業長時間無法正常運營。
該問題,筆者注意到:多數地方政府的暫停政策都有一個除外情況,即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除外。在暫停期,如確需注冊,可考慮利用一下除外規則。
另一方面,在「冷靜期」後,監管層也確實需要盡快出台確定性較強的方案,使私募注冊、登記回到正常的依法開展的軌道上來。
我想,私募機構快速進行自我審查、自我規范,保證不被罰下,這應該是2016年急需開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附:證監會2015年私募基金檢查執法情況通報
私募基金自納入我會監管以來,發展迅速,目前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5萬家,基金規模5.1萬億。部分私募基金規范運作,對推動創新創業、增加融資渠道、促進經濟發展做出了切實貢獻。但私募行業在迅速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為督導私募基金行業規范運作,加強風險防範,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2015年,我會組織會內各方力量共對140餘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銷售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配合地方政府對40餘家涉嫌非法集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了風險排查。
檢查發現,當前私募基金領域存在以下違法違規問題,甚至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活動:
一是登記備案信息失真。如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實,更新不及時,沒有按規定報送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變更情況。
二是資金募集行為違規。如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誇大或虛假宣傳、違規保本保收益、投資者人數超過法定人數限制等。
三是投資運作行為違規。如挪用或侵佔基金財產、將固有財產與基金財產混同、違反合同約定列支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等。
四是公司管理失范。如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薄弱;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披露信息不充分;沒有建立利益沖突防範機制或執行不到位等。
五是涉嫌違法犯罪。如以虛假或誇大項目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為誘餌,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資金,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集資詐騙;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
為遏制違法犯罪和違規經營,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2015年,我會區分不同情形,依法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對上海寶銀創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二是對以下27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採取行政監管措施:中逢昊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華夏恆業投資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六寶(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威士曼惠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恆天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太原新晉商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金城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晉商世紀山西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譽霖恆信股權投資管理(大連)有限公司、鼎立資產管理(大連)有限公司、廣州銀閏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州安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州穗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凱石益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盛宇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上海穩裕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寶銀創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奧信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賽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匯朋聯銀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科招商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陝西聖禹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垚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太平洋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東達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以馬內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三是對以下2家私募銷售機構採取行政監管措施:上海好買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武漢財富基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四是對以下8個相關責任人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太原新晉商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桂晉生,業務主管人員趙笑長、杜懷讓;中融金城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牛利平,公司負責人田亞斌;譽霖恆信股權投資管理(大連)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鄭煥慶;上海寶銀創贏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軍;中科招商投資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單祥雙。
此外,還對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立案稽查;對2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或地方政府。
上述處罰措施取得了監管實效,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私募基金風險事件的高發態勢。2016年,我會將持續加強私募基金行業日常監管和檢查執法工作,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切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能力和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任何增信手段。投資者可以通過基金業協會網站了解公示的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信息,認真評估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審慎選擇私募基金管理人,提高法制觀念和風險防範意識。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依法嚴格自律,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嚴守誠信守法底線。
③ 私募基金公司受證監會監管么
近年,私募股權基金(PE)迅速發展,已成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其法律地位的模糊和監管空白嚴重阻礙了行業的規范發展。尤其是監管部門仍舊懸而未決,很多部門都在爭奪監管權,其中,發改委與證監會的「斗爭」最為激烈。
預監管部門主要有:發改委、證監會、商務部和銀監會。
一、發改委
國家發改委等十部門於2006年發布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對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方式、投資方向、備案條件、經營范圍、投資限制、企業監管等方面作了原則性規定。《暫行辦法》對創投企業的監管體現在發改委的備案上,通過發改部門備案的創投企業應當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管。為進一步加強對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國家發改委2009年又發布了《關於加強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嚴格規范創業投資企業募資行為的通知》,對備案創投企業的經營范圍、最低實收資本和承諾資本、投資者人數、單個投資者最低出資、高管資質作了要求;規范了創投企業的「代理」投資業務,並在創投企業的信息披露、不定期抽查方面做了強化。
2011年1月,發改委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試點地區設立的、募集規模達到5億元人民幣的股權投資企業接受強制備案管理、運作規范管理並按要求進行信息披露。緊接著3月份,發改委又在其網站上公布了《股權投資企業備案文件指引/標准文本/表格下載》,進一步細化了股權投資企業(即「基金」)及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即「管理機構」)的備案工作。2011年11月,發改委辦公廳又下發了《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PE強制備案制度由試點地區推廣至全國。這份《通知》也成為國內第一個全國性的股權投資企業規范條例。
不過,全國范圍內無法滿足備案條件的存量PE可能還為數不少,他們下一步該如何調整,還待進一步觀察。
二、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我國應該借鑒成熟市場的監管實踐,效仿美英做法,由證監會為主要負責機關進行日常監管,其他部門就相關領域提出建議,如美國明確規定,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一定規模以上的私募股權基金進行監管,美國財政部和聯邦儲備銀行對私募基金進行國內金融風險評估和質詢;英國從2001年開始就由金融服務局統一負責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工作。
2011年6月,「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引發了行業關於VIE合法性的大討論。到了9月份,有幾名法律界人士透露,中國證監會正在提交報告,建議國務院取締VIE結構,這份報告也流傳至坊間,在行業 內引發了熱議甚至恐慌情緒。但截至目前,關於VIE監管仍無進一步的政策出來。
而正在修訂中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下稱《基金法》)也擬將PE納入法律監管之下。據悉,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將於2012年推出。但是否應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PE)納入監管范圍,這是《基金法》修訂過程中的一大障礙。
三、商務部
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等五部門於2003年發布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對外資創投的設立審批、對外投資審批、投資限制、投資備案、資金使用情況、投資管理人監督等方面作了規定。與純內資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相比,監管者對外資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施行審批制,實行最嚴格的監管。
2011年6月,「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引發了行業關於VIE合法性的大討論。之後,商務部外資司曾到上海組織調研會,VIE是被提及話題之一。
四、銀監會
在信託制私募股權基金監管方面,銀監會制定了《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對信託型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運作的監管是通過規范信託公司的投資決策、風險控制來實現的,如要求信託公司親自處理信託事務,獨立自主進行投資決策和風險控制,即使信託公司聘請第三方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投資顧問也不得代為實施投資決策。由於銀監會是信託公司的監管機關,《指引》的監管措施有明確的指向對象,內容也較全面。
總之,我國對私募股權基金並無統一的監管者和監管標准,而由相關部門分頭監管。
④ 私募基金誰監管,具體有哪些監管措施
私募基金的監管單位有很多,主要包括全國人大及國務院(政策的制定者)、證監會、中基協、央行、發改委、銀監會、保監會、中證登、交易所、股轉系統、中證協等,當然,現在銀監會和保監會合為一家了。對應不同的私募基金涉及的監管主體也有一定的差異性,如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監管組織體系主要是證監會監管下的地方證監局、中基協、交易所及證券登記機構等。具體的監管措施要主要是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管理辦法、通知公告等等。詳細內容請查看有關的法律法規,如《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基金募集監督管理辦法》、《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等等,或者基金從業資格證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
⑤ 我國證監會對私募基金怎麼監管
中國日報4月20日電(記者 李想)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20日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加強對私募基金的監管執法力度,堅決打擊基金領域違法亂象,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者權益,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在今日例行發布會上,證監會通報了專項執法行動第四批共10起案件,涉及私募基金行業中違規經營、利益輸送、操縱市場和老鼠倉等四類違法行為。
據高莉介紹,私募基金領域違法行為的特點主要有資金募集環節不設投資門檻,「只募錢不看人」,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甚至提供保底承諾。此外,基金投資運作不規范。有的利用滬港通賬戶跨境操縱多隻股票,有的借用多層嵌套通道業務和配資賬戶籌集巨量資金操縱股票。執法行動還發現有些機構將固有財產和基金財產混同從事投資,挪用近億元基金財產用於其他業務支出。
「合規經營、強化風控是私募基金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生命線,私募基金當聚焦財富管理為主業,回歸理性價值投資,專業盡職對待受託資產,忠於投資者利益。下一步證監會將繼續加強對私募基金的監管執法力度,堅決打擊基金領域違法亂象,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者權益,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高莉說。
⑥ 哪些行為屬於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
一、官方檢查發現的違法問題
2015年證監會組織力量對140餘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銷售機構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當前私募基金領域存在以下違法問題乃至非法集資犯罪問題。
1、登記備案信息失真。私募基金管理機構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實,更新不及時,沒有按規定報送定期報告和重大事項變更情況。
2、資金募集行為違規。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誇大或虛假宣傳、違規保本保收益、投資者人數超過法定人數限制等。
3、投資運作行為違規。挪用或侵佔基金財產、將固有財產與基金財產混同、違反合同約定列支費用、進行利益輸送等。
二、違法問題之刑事犯罪
私募基金本來屬於正常的金融投融資方式,根據法律規定其運作應符合法律程序,否則,即為非法私募。非法私募輕則違法賠償重則刑事犯罪,典型的犯罪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兩類非法集資犯罪。
私募與非法集資在現實中由於界限模糊,往往容易造成錯誤認識,進而使得原本進行私募的募集者變成非法集資的犯罪分子。盡管如此,但二者並非不可區分,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方面對二者進行識別。
1、是否公開募集。私募基金顧名思義只能私下向特定的對象募集,而不能像公募基金一樣向公眾推廣募集,因此,公募的一些方法在私募基金上是嚴格禁止的。比如,不得通過報刊、電台、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宣傳,不能通過傳單、手機簡訊、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實踐中,理財講座、投資研討會等宣傳形式無形當中把私募基金的募集行為推向了犯罪的邊緣,基金公司應謹慎對待。如果相關機構採取上述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和推介,有可能觸碰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這一界限。
2、是否注冊備案。合法的私募基金及其管理機構應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注冊,並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要求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非法集資是指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因此,私募基金設立某隻基金並進行注冊備案,是其合法的關鍵因素之一。
概括言之,私募基金領域非法集資有如下特徵:募集方式一般採用公開宣傳、推介方式引誘投資人;募集對象一般為社會公眾;一般不設最低投資門檻,或者門檻很低;投資人數沒有上限,多多益善;一般沒有投資風險提示,許諾保本高收益。
三、違法問題之預防
2015年5月26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在北京市開展打擊以私募投資基金為名從事非法集資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該通告由證監會私募部、投保局、稽查局、打非局會簽,經證監會批准與北京局共同發布,雖然標題被冠為在北京市開展打擊非法私募的活動,但由於是證監會批准、基金業協會下發,實則是意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非法私募的專項活動。
上文簡單介紹了哪些行為屬於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可見私募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稍有不慎就會企業處於違法犯罪的行列。針對這些可能出現的違法犯罪行為,不能等到出現了問題才進行管理治理而需要從根本上進行預防。私募基金違法違規行為預防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疑問的可以咨詢相關領域的資深律師。
⑦ 私募基金是否合法,是否受監管
1、私募基金: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2、私募基金監管:
目前私募基金公司受到證監會監管,證監會會給合格的私募基金頒發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私募基金公司所有的項目必須在證監會備案才可募集。
作為私募基金公司,必須依法經營和接受國家的金融體系監管,納入國家金融系統管理,確保國家金融體系健康運行。不允許存在法律體系監管以外的金融體系。
國家的金融監管和證券監管以及銀監會,有權依法監督管理,國家的公檢法司以及審計、統計機關有權依法獲取或收集私募基金公司的經營管理信息數據,並依法進行數據信息保密,私募基金公司應積極與國家依法授權的管理機構網點配合,確保健康運營,並降低經營風險。
嚴格禁止任何私募基金公司或個人,以任何名義進行非法的私募基金行為。否則,將涉嫌洗錢、欺詐國家金融和擾亂金融秩序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司的創立、營業、經營、營運、擴張、兼並、重組、破產倒閉、轉讓、主要高管變動等行為,必須依法向國家管理機構申報備案核准。
⑧ 證監會稽查總隊約談私募投資人葉飛,此次約談的結果如何
證監會稽查總隊約談私募投資人葉飛據悉,上周,私募投資人葉飛在社交平台上爆出“黑料”,點名9家上市公司和3家券商涉嫌操縱股價。今天下午,證監會對葉飛進行了采訪。
前段時間,東方時尚、中英等被葉飛指責為“市值管理”的上市公司大幅下挫。
在之前發布的微博中,葉飛表示收到了中國證監會檢查組的信息,對方表示希望隨時與葉飛保持聯系,並同意5月19日見面。5月18日,葉飛表示已離開成都前往上海。5月19日上午9點,葉飛發布微博稱將會見證監會ling導。從那以後,葉飛的動態就沒有更新過。至於之後他去干什麼了,我們無從得知。不過我猜應該是唉中監會約談了吧。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