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小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研究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企業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兩方面:一是自我結累;二是外部融資。外部融資主要指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在外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由於缺乏規模效應、市場競爭力弱小、融資成本昂貴、無形資產稀缺等不利因素。
與中小企業融資行為相關的外部團體主要有三個:政府機構、商業銀行、各類投資者。商業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信貸;各類投資者為中小企業提供股權融資;政府既可以對中小企業投資或借債,又可以通過擔保或監督的形式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與大企業比較,中小企業更需要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就直接融資而言,中小企業需要管理制度、市場機會的支持;就間接融資而言,它們則需要第**三方擔保和對口服務。政府作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紐帶,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發達國家中小企業的政府支持、銀行信貸、直接投資**三方面的融資比例是相仿的,據對美國小企業金融抽樣調查,美國小企業的股權融資約占其總資產49.63%,債務融資則佔50.37%。就外部融資而言,以天使基金和風險基金為主的直接融資占總資產的12.86%,銀行信貸佔18.75%,非金融機構和政府擔保的商業信貸佔15.78%。可見,間接融資仍然是發達國家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渠道,間接融資中商業銀行自願型的貸款以及政府支持的信用貸款旗鼓相當。直接融資中的風險投資雖然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又一重要渠道但並非全部。而且最為重要的是,風險投資由於追求高收益,一般喜歡選擇高成長的高科技企業,而高成長的高科技企業畢竟只是中小企業中較少的一部分。本文主要從政府作用、間接融資、直接融資**三個角度概括我們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觀點。
一、政府與中小企業融資
(一) 政府對中小企業的作用
發達國家設立專門的政府主管部門是對中小企業融資統籌管理的必要條件。我國目前是在經貿委下設立中小企業司,主要負責中小企業政策性研究、中小企業行為輔導等。相信以後中小企業司的作用會越來越大。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雖然也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但最主要的形式還是提供擔保支持
(二)政府在中小企業間接和直接融資中的角色
政府的作用可以在中小企業兩種主要融資形式中得以體現:
在間接融資方面,發達國家都有相應的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信貸資金的對口銀行。;法國成立了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主要職能是為中小企業提供商業銀行的貸款擔保、小部分直接向中小企業貸款。發達國家的政府支持中小商業銀行的存在和發展,通過制定反壟斷法規、中小銀行優惠政策的形式保證中小企業貸款的獲得。在直接融資方面,發達國家政府不僅鼓勵中小型投資公司參與投資中小企業,而且利用其高度有效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拓展直接融資空間。以美國為例,官方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和民間的風險投資公司是中小企業籌資的重要來源之一。
(三)我國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現實選擇
具體的介紹您參考這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http://hi..com/cncapital/blog/item/8c22a618f491210735fa41a5.html
⑵ 關於中小企業在銀行貸款的問題
10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北京「高盛高華中國債券市場發展論壇」上表示,對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他主張「擠出效應」,即大企業通過發債來解決融資問題,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則可以通過銀行貸款來解決。
周小川說,國際經驗表明,一旦大企業更多地傾向於利用債券市場進行融資,銀行對其貸款就會受到影響,從而轉向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也就是說,市場分段是競爭機制「擠」出來的。
對於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周小川指出,中小企業債券通常屬於高收益、高風險的債券,在實際操作中風險較高,容易出問題。如果沒有充分的准備,沒有合理的市場定位和定價機制,發行中小企業債就不那麼簡單,匆匆發展中小企業債就難保不出問題。
周小川表示,如果一開始發展的產品都是投資級別以下的、風險高的產品,是不是可行?這實際上關繫到我國公司債市場的發展順序問題。
也就是說,我們是先把具有較高等級的公司債市場發展好了,然後再逐漸去發展信用等級低的、投資級別以下的債券市場,還是兩種市場同時發展?對此,我們還需要進一步研究。
其實,周小川所主張的「擠出效應」已經開始在實踐中進行。今年2月,浙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被中國銀監會確定為「中小企業貸款試點銀行」,借鑒歐洲復興銀行的一些做法,來發放中小企業貸款。
⑶ 收益債券的高收益債券
你好,高收益債券(high-yield
bond)主要指評級在投資級以下或不具有評級的公司所發行的債券,通常以高票息或低折扣作為信用風險補償,因此相較於一般的投資級債券具有更高的潛在收益,又被稱為非投資級債券、投機級債券或垃圾債券。根據國際三大評級機構對債券信用等級的劃分,穆迪債券評級Baa3以下,標普和惠譽債券評級BBB-以下的債券為高收益債券(參考下表)。高收益債券往往具有較高的違約風險,之所以能夠吸引投資者,是因為其具有比一般信用債券更高的收益率,投資機構如能較好地進行組合,收益不僅能夠覆蓋風險,還可能獲得巨大的投資利潤。
⑷ 私募債、私募債權、中小企業私募債、私募債券、中小企業集合融資,區別是
國內高收益債,定位於非上市中小微公司非公開發行債券,簡稱「中小企業私募債」,從屬「公司債」范疇。
限於中小微企業單獨或集合形式發債,中小微企業范圍按照工信部、統計局、發改委和財政部《中小微企業劃型標准規定》確定,其發行不設行政許可,由證券業協會對中小企業私債進行形式上備案,發行規模不受《證券法》凈資產40%的限制,錢景金融折扣。
⑸ 如何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有四個方面的建議。
一是要發展地區性中小銀行。地區性中小銀行一方面沒有財力支持大企業的大項目只能支持中小企業的小項目。而且,地區性中小銀行對當地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家的人品、能力等和大銀行的分支機構比較起來有信息優勢。所以,地區性的中小銀行在給地區性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上有比較優勢。從外國的實踐經驗上來看是如此,中國的情形也是這樣。像浙江台州的台州市商業銀行、泰隆銀行等地區性中小銀行,在提供當地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呆壞賬的比例非常低。
第二是發展民間擔保公司,給缺乏抵押品的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服務。
第三是可以像外國一樣,成立專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機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主要功能是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以2003年為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給6.7萬多個項目和企業提供擔保,擔保的資金達到110億美元,中國的政府也可以在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上發揮同樣的作用。
最後,其實是最重要的,但是,需要的時間可能最長、難度也可能最大,就是建立個人和企業的信用體系,以及企業的評級徵信機構。這方面目前迫切需要有一個法,必須讓分散在銀行、政府機構的信息通過這些信用體系搜集起來進行處理,然後按照有償的原則提供信用信息服務,來減低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服務時必須面對的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問題。
⑹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
一、背景簡介
隨著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與非國有經濟部門的蓬勃發展,中小企業在經濟運行中所發揮的巨大作用日益顯現。在經濟轉型背景下,由於金融體制、機制和政策、社會信用體系等諸多方面因素的制約,中小企業的發展客觀上存在許多其自身難以克服的經濟、制度以及法律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在這些難題中,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作為一個普遍性的難題,更是首當其沖。融資困難已經成為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瓶頸」。如果這個問題無法得到解決,將嚴重製約中小企業乃至國民經濟的發展。
二、中小企業發展階段
中小企業是指經營規模中等以及中等以下的企業,是相對於大企業而言的。目前,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對中小企業的界定尚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企業融資是以企業為資金融入者(即企業是資金融入主體)的融資活動,它是指企業從自身生產經營現狀及資金運用情況出發,根據企業未來經營與發展策略的要求,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利用內部積累或向企業的投資者及債權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一種經濟活動。
任何一個企業從提出構想到企業創立、發展、成熟,存在一個成長的生命周期,一般分為種子期、創建期、生存期、擴張期、成熟期。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對融資的要求不同,不同階段所需的資金有不同的特點。
(一)種子期的融資特點。在這個時期,創業者需要投入相當數量的資金進行研究開發,或者對自己的創意進行測試或驗證。因此,種子期所需的資金並不多,投資主要用於新技術或新產品的開發、測試。
(二)創建期的融資特點。創建期的企業需要著手籌建公司,把研製的產品投入試生產,因此需要一定數量的「門檻資金」。只靠創業者的資金往往是不能支持這些活動的,並且由於沒有過去的經營記錄和信用記錄,從銀行申請貸款的可能性也甚小。因此,這一階段的融資重點是創業者需要向新的投資者或機構進行權益融資。
(三)生存期的融資特點。生存期的企業需要大力開拓市場,推銷產品,因此需要大量資金。由於股權結構在公司成立時已確定,再想利用權益融資一般不易操作,因此,此階段的融資重點是充分利用負債融資。
(四)擴展期的融資特點。進入擴展期後,企業的生存問題已基本解決,企業擁有較為穩定的顧客和供應商以及比較好的信用記錄,取得銀行貸款或利用信用融資相對比較容易。但企業發展非常迅速,原有資產規模已不能滿足需要。為此,企業必須增資擴股,注入大量新的資本金。
(五)成熟期的融資特點。在成熟期,企業已有自己比較穩定的現金流,對外部資金需求不像前面的階段那麼迫切。成熟期的工作重點是完成企業上市的工作。
三、中小企業融資難原因分析
(一)內部積累少。主要指中小企業缺乏內部積累能力,內源融資不足。隨著我國中小企業的不斷成長、改革的推進及其內部分配體制的調整,企業可支配的財力逐漸增大,但真正用於生產發展的卻很少。企業在利潤分配中普遍存在著「重消費、輕積累」的短期化傾向,缺乏長期經營思想,自身積累意識淡薄,很少從企業發展角度自留資金來補充經營資金之不足。
(二)內部制度不規范。在種子期、創建期、生存期,大多數中小企業的內部制度還不完善。初建時還沒有管理經驗,在外界產生的影響不足以很容易地得到資金。種子期企業就需要投入資金購買材料,在企業管理制度方面,需要一套合理的財務制度。在融資方面,企業缺乏正式的企業規劃和融資規劃,缺乏對企業自身的了解,過分追求短期目標,很少考慮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即便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對企業的項目感興趣,當問及企業產品、市場、未來計劃等問題時,難以提供出一份真實描述企業的文件,不能給投資者提供一份好的資金使用計劃,影響了企業的融資能力。
(三)初建期資信度不高。在創立和發展期,我國中小企業在信用方面存在很大問題。由於企業剛建不久,資金不充裕,在各方面也缺少經驗。初建期,中小企業固定資產少,流動資產變化快,無形資產難以量化,經營規模小,流動資金少,難以形成較大的、穩定的現金流量,因而在需要融資以補充流動資金時,相關部門不得不懷疑其到期的償債能力。這是導致銀行難以放貸的主要原因之一,也很容易導致銀企間較高的信息不對稱,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和銀行授信成本。
(四)金融體系方面。隨著改革的深入,銀行對基層分支機構的信貸審批權集中到上級審批,部分銀行甚至收到了一級分行。這樣一來,中小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往往會受到一些阻礙。例如,在提出申請貸款到真正拿到貸款的時間加長,各項審批嚴格了,審批時間也變長了。同時,審批否決率大幅提高,使得企業都不願意費盡周折去申請無結果的貸款,因而也無法激勵管理者、信貸人員去開拓信貸市場,同時許多商業銀行規定信貸員「誰貸款,誰負責」,即誰貸的款由誰負責催收,不能清收的由信貸員負責,對於按時收回本息和多發放有效貸款缺少獎勵措施,而對出現的呆賬、壞賬對信貸員懲罰。由於內部激勵機制的不完善,銀行信貸管理人員為避免承擔責任,基本放棄了那些風險大但有更高收益預期的項目,從而進一步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貸款。
(五)政府方面。近年來,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實行「抓大放小」,商業銀行實行「雙優」、「雙大」信貸戰略,即集中有限資金,優先支持優勢產業、優質客戶和大企業、大項目,而對中小企業卻沒有具體的政策支持。雖然有《中小企業促進法》但也只是一個大的框架,沒有具體扶持我國中小企業的優惠措施。國有大中型企業可以享受掛賬停息、呆賬准備等優惠政策,同時大企業資金周轉困難政府也會出面與銀行進行調解和協商,而中小企業則無法享受同等待遇。
可以說,政府的政策和制度是中小企業生存的土壤,是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重要影響因素。造成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中小企業融資缺乏法律的支持和保護,從政府的角度來講,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立法是最為關鍵和重要的。信用法制不健全使一些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經濟行為缺乏剛性約束。針對中小企業,沒有健全的信用擔保體系的法律、法規,失信者認為有空可鑽、有利可圖,利益驅動又導致中小企業信用機制日益弱化,由失信走向無信,使守信者機會成本更高。
(六)市場信用擔保體系方面。由於種種原因,中小企業自身風險相對較高,沿用一般的信用評價體系,中小企業多為貸款風險較大的對象,而其貸款筆數多、金額小,銀行很難針對其特點設計符合其要求的貸款。而規范的中介服務機構例如專門的信用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提供專門化的信用保證,一方面可降低銀行貸款風險,一方面中小企業也可及時獲得所需資金。而我國這樣的中介機構嚴重不足,我國為中小企業擔保的中介機構剛剛起步,且分布零散,沒有形成體系,大多數擔保服務機構規模較小、資金實力不強,無法發揮降低風險和轉移風險的作用。
⑺ 如何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中小企業怎樣敲開銀行門
中小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中小企業對於完善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實現整個社會的現代化,為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由於思想認識上的偏差,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往往不願提供貸款支持,他們的資金籌措受到很多限制。要想更快更好地發展中小企業,資金籌措問題不解決,目標是很難實現的。
中小企業緣何缺乏金融支持
我國中小企業難以通過正常渠道獲得銀行的貸款,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一是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二是一些中小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三是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經營成本和交易成本較高;四是大多數中小企業是非國有企業,有些銀行受傳統觀念和行政干預的影響,對非國有中小企業貸款不夠熱心;五是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六是缺乏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
中小企業怎樣贏得銀行青眯
改善自身的籌措環境:如中小企業應當積極參加信用保險和信用擔保,改善自身的融資環境。國家已經考慮建立規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中小企業應當抓住機遇,積極配合這一機制的運行。另外中小企業應當加強資金的監督與管理,不斷提高資金效益,為進一步籌集資金創造條件。
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沒有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中小企業就很難找到高水平的管理者。
而沒有高水平的管理者,企業的資金籌集渠道也就很難暢通。只有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中小企業的產權交易、資產重組等需要新增資金的渠道才能暢通,才能在資本市場是進行融資活動。
不斷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要想得到廣泛的資金支持,中小企業必須不斷地優化自己的產業結構,增強自己的市場競爭力。國家在資金支持方面的重點,是那些產品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應當注意產業升級和轉化問題,找准自己的位置,注意專業化分工,必要是可以向中西部地區、向不發達地區、向國外轉移。
利用好國際金融公司的資金:國際金融公司有意向我國中小企業具有示範作用的項目提供融資,來推動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具體做法是,通過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的方式,幫助項目融通資金。國際金融公司通過與投資者直接進行項目合作,協助進行項目設計以及幫助籌資來促進外國在我國投資。國際金融公司在為中國積極開發海外銀團貸款市場方面起著帶頭作用。貸款對象主要好似有一定規模、主營業務集中,在行業中居領先地位,企業有長期發展戰略,願意採用明晰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民營企業。
構建金融支持體系迫在眉睫
根據對中小企業金融支持不力的實現,應採取綜合治理措施,建立有中國特色的中小企業金融支持體系。
加強中小企業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規建設。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注意在法律法規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金融支持,而且成立專門的政府管理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方面的服務。我國在中小企業方面的立法明顯滯後,有關中小企業金融方面的專門法律法規基本上還沒有制定。因此,盡快制定《中小企業法》和《中小企業銀行法》是當務之急。只有這樣,中小企業的經營和融資才有法律保障。
建立中小企業專門基金。世界許多國家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基金很多,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特定用途基金、中小企業互助基金。為了盡快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建議盡快建立中小企業專門基金。基金的來源和用途要合理加以規范,提高基金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制定有利於中小企業融資的特殊優惠政策。當前,我國待制定的有利於中小企業融資的優惠政策主要有:(1)保持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份額政策;(2)提高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積極性的政策;(3)修改國有商業銀行企業信用等級評定標準的政策;(4)建立規范的小企業抵押貸款制度的政策;(5)容許符合條件的實現股份制改造的中小企業以股票、債券等非信貸方式融資的政策;(6)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實施資金扶持計劃的政策;(7)對中小企業中的"特定事項"實施資金扶持的政策。
建立健全中小企業金融支持社會輔助體系。主要是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如中小企業資信評估結構、中小企業投資融資信息服務結構、中小企業會計師事務所、中小企業律師事務所、中小企業聯合會等。對有發展潛力的高新技術型中小企業,也可以用"商業孵化器"及風險融資方式進行支持。
參考資料:http://www.moneyex.cn
⑻ 戰略性新興產業一定是中小企業嗎
對於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的要求,國家從來就沒有局限在中小企業的范圍內。而且近幾年針對企業申報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資金的項目,拿到政府資助的企業中,有一半是上市的大企業。
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要求:
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是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中心環節,必須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發揮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的核心引領作用,結合實施產業發展規劃,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加強創新成果產業化,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
(一)加強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和前沿技術研究。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結合國家科技計劃、知識創新工程和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等的實施,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撐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在生物、信息、空天、海洋、地球深部等基礎性、前沿性技術領域超前部署,加強交叉領域的技術和產品研發,提高基礎技術研究水平。
(二)強化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大企業研究開發的投入力度,對面向應用、具有明確市場前景的政府科技計劃項目,建立由骨幹企業牽頭組織、科研機構和高校共同參與實施的有效機制。依託骨幹企業,圍繞關鍵核心技術的研發和系統集成,支持建設若干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工程化平台,結合技術創新工程的實施,發展一批由企業主導,科研機構、高校積極參與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加強財稅政策引導,激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加強產業集聚區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三)加快落實人才強國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建立科研機構、高校創新人才向企業流動的機制,加大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力度。加快完善期權、技術入股、股權、分紅權等多種形式的激勵機制,鼓勵科研機構和高校科技人員積極從事職務發明創造。加大工作力度,吸引全球優秀人才來華創新創業。發揮研究型大學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加強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學科建設,增加急需的專業學位類別。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制定鼓勵企業參與人才培養的政策,建立企校聯合培養人才的新機制,促進創新型、應用型、復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養。支持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強化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管理,鼓勵企業建立專利聯盟。完善高校和科研機構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的利益保障和實現機制,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評估交易機制。加大對具有重大社會效益創新成果的獎勵力度。
(四)實施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以加速產業規模化發展為目標,選擇具有引領帶動作用,並能夠實現突破的重點方向,依託優勢企業,統籌技術開發、工程化、標准制定、市場應用等環節,組織實施若乾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推動要素整合和技術集成,努力實現重大突破。
(五)建設產業創新支撐體系。發揮知識密集型服務業支撐作用,大力發展研發服務、信息服務、創業服務、技術交易、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轉化等高技術服務業,著力培育新業態。積極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投資和管理咨詢等商務服務業,加快發展現代物流和環境服務業。
(六)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和產業集聚發展。完善科技成果產業化機制,加大實施產業化示範工程力度,積極推進重大裝備應用,建立健全科研機構、高校的創新成果發布制度和技術轉移機構,促進技術轉移和擴散,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依託具有優勢的產業集聚區,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創業環境好、特色突出、集聚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示範基地,形成增長極,輻射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要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性作用,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積極培育市場,規范市場秩序,為各類企業健康發展創造公平、良好的環境。
(一)組織實施重大應用示範工程。堅持以應用促發展,圍繞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緩解環境資源制約等緊迫需求,選擇處於產業化初期、社會效益顯著、市場機制難以有效發揮作用的重大技術和產品,統籌銜接現有試驗示範工程,組織實施全民健康、綠色發展、智能製造、材料換代、信息惠民等重大應用示範工程,引導消費模式轉變,培育市場,拉動產業發展。
(二)支持市場拓展和商業模式創新。鼓勵綠色消費、循環消費、信息消費,創新消費模式,促進消費結構升級。擴大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標識實施范圍。加強新能源並網及儲能、支線航空與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車等領域的市場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在物聯網、節能環保服務、新能源應用、信息服務、新能源汽車推廣等領域,支持企業大力發展有利於擴大市場需求的專業服務、增值服務等新業態。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現代廢舊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業模式。
(三)完善標准體系和市場准入制度。加快建立有利於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行業標准和重要產品技術標准體系,優化市場准入的審批管理程序。進一步健全葯品注冊管理的體制機制,完善葯品集中采購制度,支持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安全性高、價格合理的創新葯物優先進入醫保目錄。完善新能源汽車的項目和產品准入標准。改善轉基因農產品的管理。完善並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法規標准。
要通過深化國際合作,盡快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提升我國自主發展能力與核心競爭力。把握經濟全球化的新特點,深度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積極探索合作新模式,在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合作。
(一)大力推進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發揮各種合作機制的作用,多層次、多渠道、多方式推進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鼓勵境外企業和科研機構在我國設立研發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研究機構合作申請國家科研項目。支持我國企業和研發機構積極開展全球研發服務外包,在境外開展聯合研發和設立研發機構,在國外申請專利。鼓勵我國企業和研發機構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我國技術示範應用項目,共同形成國際標准。
(二)切實提高國際投融資合作的質量和水平。完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外商設立創業投資企業,引導外資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在境外以發行股票和債券等多種方式融資。擴大企業境外投資自主權,改進審批程序,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境外投資的外匯支持。積極探索在海外建設科技和產業園區。制定國別產業導向目錄,為企業開展跨國投資提供指導。
(三)大力支持企業跨國經營。完善出口信貸、保險等政策,結合對外援助等積極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重點產品、技術和服務開拓國際市場,以及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標准在海外推廣應用。支持企業通過境外注冊商標、境外收購等方式,培育國際化品牌。加強企業和產品國際認證合作。
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必須健全財稅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加大扶持力度,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入。
(一)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在整合現有政策資源和資金渠道的基礎上,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增長機制,增加中央財政投入,創新支持方式,著力支持重大關鍵技術研發、重大產業創新發展工程、重大創新成果產業化、重大應用示範工程、創新能力建設等。加大政府引導和支持力度,加快高效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和資源循環利用產品等推廣應用。加強財政政策績效考評,創新財政資金管理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完善稅收激勵政策。在全面落實現行各項促進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轉化、支持高技術產業發展等方面的稅收政策的基礎上,結合稅制改革方向和稅種特徵,針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特點,研究完善鼓勵創新、引導投資和消費的稅收支持政策。
(三)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引導金融機構建立適應戰略性新興產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積極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業鏈融資等金融產品創新。加快建立包括財政出資和社會資金投入在內的多層次擔保體系。積極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和新型金融服務。綜合運用風險補償等財政優惠政策,促進金融機構加大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力度。
(四)積極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進一步完善創業板市場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推進場外證券交易市場的建設,滿足處於不同發展階段創業企業的需求。完善不同層次市場之間的轉板機制,逐步實現各層次市場間有機銜接。大力發展債券市場,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券和集合票據發行規模,積極探索開發低信用等級高收益債券和私募可轉債等金融產品,穩步推進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發展,拓寬企業債務融資渠道。
(五)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建立和完善促進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行業健康發展的配套政策體系與監管體系。在風險可控的范圍內為保險公司、社保基金、企業年金管理機構和其他機構投資者參與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創造條件。發揮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資金的引導作用,擴大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規模,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帶動社會資金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中處於創業早中期階段的創新型企業。鼓勵民間資本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
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是我國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必須大力推進改革創新,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供動力和條件。
(一)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建立健全創新葯物、新能源、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和稅費調節機制。實施新能源配額制,落實新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加快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促進三網融合高效有序開展的政策和機制,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推進空域管理體制改革。
(二)加強宏觀規劃引導。組織編制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指導目錄,開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統計監測調查,加強與相關規劃和政策的銜接。加強對各地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引導,優化區域布局、發揮比較優勢各地區要根據國家總體部署,從當地實際出發,突出發展重點,避免盲目發展和重復建設。
(三)加強組織協調。成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部際協調機制,形成合力,統籌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