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基金有哪幾種類型
私募基金就是發起人以非公開的途徑私下募集的資金私募基金被大多用來投資證券。私募基金大體上分為四類:
第一類,私募證券類基金。這種基金一般是通過向個人投資者或者機構投資者發放證券的方法運行的,由於採取的是非公開的方式,因此發放證券的手續避免了很多繁瑣的步驟,易於操作,但是缺點是基金的流動性比不上公募發行的速度,而且數額受到嚴格的限制。
第二類,私募股權類資金。這類資金通常被用來投資股權,也是通過非公開的方式集齊的,是當今很多非上市公司首選,雖然基金是私募的,但是募集對象都是一些實力雄厚的企業或個人。
第三類,創投基金類。這類基金是為一些有潛力創業的個人或者有發展潛力的公司專門設立的資金,創業風險很大,而且創業需要花費的時間很長,因此這類基金屬於長期投資,在選擇這類基金時一定要謹慎。
第四類,其他基金類。除了以上三種類型的基金以外,證券,股權,創業投資等基金的衍生品以及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基金都自動劃為其他類別。
2. 私募投資基金有哪些分類
嚴格來說就一種,通過信託發行的受法規監管的才叫私募基金,其運作有一級市場(股權投資)和二級市場(股票、期貨)。 但目前市場上還有另外兩種:一是專戶管理(把賬戶密碼給人操作),二是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管理)
3. 什麼是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有什麼特點
在這個意義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可以稱之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特徵 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相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具有以下顯著特徵: ⒈募集對象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嚴格限定投資者的范圍,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的范圍限定為一些大的機構投資者和一些具有一定投資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富有的個人。 ⒉募集方式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不用於公墓證券投資基金的公開募集,它是通過非公開的方式募集資金的。對非公開的方式的界定是通過對投資者的人數和發行方式兩個方面進行的。 ⒊信息披露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比較低,而公募證券投資基金要對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進行披露,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嚴格。 ⒋法律監管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一直處於灰色地帶,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其進行規范,引導其健康發展。現在對私募證券投資金進行立法的呼聲越來越高,有專家指出有關的法律法規有望今年出台,不過相關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規則已經制定完畢。
4. 私募指得是哪方面
【私募基金指什麼?那麼又有什麼特徵?】
在我國近日,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私募基金是指什麼?私募基金有什麼特點?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解釋:私募投資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
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根據募集資金的方式可分為公司式、契約式、有限合夥式等。
2、私募基金類型
根據私募基金的投資標的的不同,可分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和其他類別私募基金。
3、私募基金特定對象確認程序
(1)募集機構在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之前應當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2)募集機構應當要求投資者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合格投資者標准;
(3)投資者額評估結果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募集機構逾期再向投資者推介私募基金時,需重新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4)同一私募基金產品的投資者持有期間超過3年的,無需再次進行投資者風險評估;
(5)投資者風險承擔能力發生重大變化時,可主動申請對自身風險承擔能力進行重新評估。
4、合格投資者的界定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相關標準的單位和個人:
(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
(二)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 50萬元的個人。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下列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
(一)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二)依法設立並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的投資計劃;
(三)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以合夥企業、契約等非法人形式,通過匯集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或者間接投資於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銷售機構應當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並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但是,符合本條第(一)、(二)、(四)項規定的投資者投資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為合格投資者和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
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主體進行募集。
六、合格投資者確認程序
①募集機構應當要求投資者提供必要的資產證明文件或收入證明;
②募集機構合理審慎地審查投資者是否符合合格投資者條件;
③履行反洗錢義務,並確保單只私募基金的投資者人數累計不得超過《證券投資基金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等法律規定的特定人數。
六、私募基金是否可以從事民間借貸、P2P等業務?
對於兼營民間借貸、民間融資、配資業務、小額理財、小額借貸、P2P/P2B、眾籌、保理、擔保、房地產開發、交易平台等業務的申請機構,這些業務與私募基金的屬性相沖突,容易誤導投資者。為防範風險,中國基金業協會對從事與私募基金業務相沖突的上述機構將不予登記。上述機構可以設立專門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機構後申請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在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同時也從事上述非私募基金業務的,應當相應建立業務隔離制度,防止利益沖突。
七、私募基金、非法集資、集資詐騙的區別
集資詐騙罪在《刑法192條》的定義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在法律上被稱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權、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回報的行為。為了懲治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監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第1條規定,非法集資活動應同時具備以下4個條件: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5. 什麼是私募投資基金,有哪些種類
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私募基金相關法律法規。
按照組織形式不同,私募基金可分為三類:
(一)契約型基金,是指未成立法律實體,而是通過契約形式設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資者和其他基金參與主體按照契約約定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二)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資者按照《公司法》,通過出資形成一個獨立法人實體——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或者通過委託專門的基金管理人機構進行管理,投資者既是基金份額持有者又是基金公司股東,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應權利、承擔相應義務和責任。
(三)合夥型基金,是指投資者依據《合夥企業法》,成立投資基金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由基金管理人具體負責投資運作。
6.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在這個意義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也可以稱之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特徵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相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具有以下顯著特徵:⒈募集對象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嚴格限定投資者的范圍,把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的范圍限定為一些大的機構投資者和一些具有一定投資知識和投資經驗的富有的個人。⒉募集方式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不用於公墓證券投資基金的公開募集,它是通過非公開的方式募集資金的。對非公開的方式的界定是通過對投資者的人數和發行方式兩個方面進行的。⒊信息披露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比較低,而公募證券投資基金要對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進行披露,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嚴格。⒋法律監管方面: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一直處於灰色地帶,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其進行規范,引導其健康發展。現在對私募證券投資金進行立法的呼聲越來越高,有專家指出有關的法律法規有望今年出台,不過相關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規則已經制定完畢。
7. 私募投資基金分類有哪些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類型主要有:
A.成長基金。投資於成長階段企業。
B.並購基金。主要以控股方式投資於穩定成長期的企業,這些企業通常可以提供連續三年以上的反映盈利能力或潛力的財務報表,通過企業內部重組和行業整合來幫助被收購企業確立市場地位。
C.重整基金。專注於為陷入財務危機的企業提供財務拯救。
D.夾層基金。通常以股債結合的形式投資處於穩定成長期而上市之前的企業。
E.房地產基金。直接投資於房地產相關項目以獲取收益。
F.基礎設施基金。投資於基礎設施項目。
G.母基金。投資於其他基金、集合計劃、專項資金等。
8. 什麼是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如何操作
對於一些投資基金的朋友來說,或許聽說過私募證券投資。但是對於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具體是什麼,相信很多人並不是很清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的方式向少數機構的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
而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利潤主要來源於業績收益的分配,給客戶創造的利潤越大,自己的收入也就越多,這也就促使了基金管理者想方設法的提高基金的收益率。
並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在投資決策上面比公募基金占據著非常大的優勢。因為公募基金的研究部門發現一隻非常有投資價值的股票,之後還要經過一系列的研究討論之後才能做出是否要投資這支股票的決定。但是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完全不需要考慮這些流程,一旦發現需要投資的股票的時候,他們可以精準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