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擔保合同是債權合同嗎
擔保可以看做特殊的債權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是債權合同的從合同。因為當擔保合同約定的事由發生時,擔保合同也會產生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所以,擔保合同也可以看做是特殊的債權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
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作出保證,債權人接收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B. 物權合同與債權合同的區別是什麼請舉例說明.
這就要涉及到物權與債權的區別了,物權與債權最大的區別的就是物權是絕對權,它的行使無特定相對人。而債權的履行必須要有特定的相對人。債權的合同最好的例子就是借據,而物權最好的合同就是房產合同。
C. 什麼是主債權合同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主債權是相對於債權中附隨債權而言的,比如說擔保債權。債權的履行期間是指應當在某個時間段內(即期間)履行的債權。你去銀行貸款,你需要以房屋做為抵押,那麼與銀行的貸款合同是主合同,而房屋抵押合同就是為了保證銀行債權的實現而存在的抵押合同。
D. 債權包括什麼
1、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和應收補貼款告等。
2、根據標的物屬性的不同,債權包括特定物之債、種類物之債。
3、根據債的主體雙方人數,分為單一之債與多數人之債。
4、根據各方各自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及相互間關系,分為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按份之債是債的一方當事人為多數,各債務人只對自己分擔的債務份額負清償責任,債權人物權請求各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
5、根據債的標的有無選擇性,分為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
6、根據兩個債之間的關系,分為主債與從債。主債是從債存在的依據,從債的效力決定於主債的效力,主債消滅從債也隨之消滅。
7、根據債務人的義務是提供財物還是提供勞務,分為財物之債與勞務之債。
在貸款、加工款、租金與交貨、貨物運輸、技術服務六種債權標的形式中,對於貸款、加工款、租金,歸之為金錢債權,都是直接以貨幣為內容的;對於後三種,稱之為非金錢債權,不直接以金錢為內容,而是直接表現為一種行為、一種物或者智力成果。
8、根據發生原因及債的內容是否以當事人的意志決定,債權包括法定之債、意定之債。法定之債包括侵權損害賠償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無因管理之債及締約過失之債;意定之債主要是指合同之債。
(4)什麼是債券合同擴展閱讀:
債權的法律特徵
1、債權為財產上的請求權,不得通過限制債務人的人身來實施。
2、債權為相對權。債的主體雙方只能是特定的。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不得向債務人以外的第三個人主張權利。
3、債權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債權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標的物上可以成立內容相同的數個債權,並且其相互間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優先性。
4、債權為有期限權利,不得設定無期限債權。
E. 什麼是抵押擔保合同的主債權合同
就是抵押擔保合同是因為哪個主要合同出現的,是為了實現哪個的債權而服務的,
比如說,你去銀行貸款幾百萬,你需要以房屋做為抵押,那麼與銀行的貸款合同是主合同,而房屋抵押合同就是為了保證銀行債權的實現而存在的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