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國三年由國民政府發行的五元國債(交通銀行發行),現在有人收集嗎市面價值多少QQ437076467
很冷門,建議收著,等到市場上炒起來再出手,現在價值或許會有但是基本沒有市場
B. 民國時期的公債和現在的國債的區別在哪
發型單位不同 民國時期地方政府就可以發行 所以導致濫發 比如山東軍閥發行的 他被別人打跑了 他發行的債券就成廢紙了 找誰都兌換不了 現在的國債去銀行還是可以換錢的按照利息
C. 中華民國36年國庫券5元值錢嗎
拜託,查清楚再問,國庫券是共產黨發行的國債,國民黨47年什麼時候幫共產發行國庫券了。
D. 有一張中華民國國債卷,1933年5億美金的存入憑證,5億是黃金珠寶等摺合的金額。怎麼鑒定。
不用鑒定了,假的
80-90年代大名鼎鼎的系列詐騙案就是經常用這個道具
當時一年的財政結余都沒這么多
E. 民國十五年的紙幣都哪種有收藏價值
民國22年(1933年)3月,由於當時國際銀價暴漲暴跌,極不穩定,加之我國產銀數量有限,故對國家經濟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於是國民政府開始推行廢兩改元政策,財政部頒發施行法幣的公告,規定11月4日起,將中央銀行、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所發行的鈔票作為法定貨幣。同年12月,又定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鈔票也為法定貨幣。原財政部核准發行鈔票的銀行均不得再增加發行。原發行的鈔票限期收回,其他各銀行分別由四大銀行接受並管。
從民國24年(1935年)11月4日至民國26年(1937年)6月底,四大銀行總計發行法幣的總額為14.1億元。此間的發行數額基本正常。
民國26年(1937年)7月7日,抗日戰爭爆發。由於戰爭費用日漸龐大,國民政府只能增加貨幣發行量來彌補財政赤字,致使貨幣發行量年年增加。
民國31年(1942年)6月底,由中央銀行統一發行貨幣前夕,四大銀行發行的法幣總額已增加到249億元,較戰爭前增加17倍之多,較法幣政策實施時增加了22倍。
民國34年(1945年)8月至民國37年(1948年)8月,3年的法幣發行總額達5569億元,比戰爭前增加395倍。
民國37年(1948年)8月,法幣發行量已達到6640億元的天文數字。與此同時,物價上漲,通貨惡性膨脹。嚴重的金融危機加速了國民經濟的 徹底崩潰,法幣完全喪失了貨幣的職能,已貶值到了不及它本身成本印刷費用之價值。同年8月19日,財政部公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法幣改為金圓券,規定300萬法幣兌換金圓券1元。民國37年(1948年)11月20日法幣作廢停用。
中央銀行關金券
民國18年(1929年),世界金價猛漲,銀價暴跌,國民政府為維持關稅收入,決定於民國19年(1930年)1月15日在海關徵收關稅時,由原徵收銀兩改為徵收金兩,定0.601866克純金為1單位的比值作標准計算。民國20年(1931年)2月1日起,海關實施徵收關金。同年5月1日,為方便使用,由中央銀行首次發行一組由美國鈔票公司承印的直型關金券,面額有拾分、貳拾分、壹元、伍元、拾元5種。這種關金券使用面極窄,只能作為交納關稅使用,不作貨幣流通。
民國31年(1942年)2月1日,國民政府因財政需要,提高海關金單位,由原每單位含純金0.601866克提高到每單位含純金0.88861克,與美金等值,同時可以按1:20的比值兌換法幣,並增加發行貳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伍佰元等面額券參與流通。從此,關金券失去原來發行時的關稅職能,而成為大面額的流通貨幣。後因法幣快速的貶值,中央銀行又多次發行大面額關金券來代替法幣流通。之後,關金券也開始貶值。
民國37年(1948年)8月19日,國民政府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宣布實行「幣制改革」,廢除法幣和關金券,發行金圓券,並以1元金圓券兌換15萬關金券的比值收兌關金券。同年11月21日停止收兌關金券,關金券正式作廢。
中央銀行金圓券
民國37年(1948年)8月19日,國民政府為了遏止法幣的惡性膨脹,扭轉國民經濟的崩潰危局,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宣布實行幣制改革,廢除法幣、關金券和流通券,而以金圓為本位,發行金圓券。金圓券每元法定含純金0.22217克,由中央銀行發行,發行總額以20億元為限。
民國37年(1948年)8月23日,中央銀行開始發行金圓券。之前發行的法幣以300萬元兌換金圓券1元;關金券以15萬元兌換金圓券1元;東北九省流通券以30萬元兌換金圓券1元。收兌截止時間為11月20日。同時國民政府還要求國民手中持有的黃金、白銀、銀圓、外幣等必須在9月30日前兌換成金圓券。國民政府發行金圓券的真實用意無非是變換手法來進一步掠奪人民的財富。據中央銀行統計,到民國37年(1948年)10月底止,在全國收刮的黃金月164萬兩,白銀900餘萬兩,銀圓2300萬元,美鈔、港幣各約數千萬元,合計總值達2億美元。
民國37年(1948年)11月11日,國民政府行政院通過「修正金圓券發行辦法」,宣布准許國民持有黃金、白銀和外幣,並宣布把每元金圓券的含量由0.22217克降為0.044434克,即由原黃金每兩200元金圓券提高到1000元。修正辦法還規定撤消金圓券發行限額,物價由限價改為議價。此後,金圓券的發行有如決堤之水,無法控制。到民國38年(1949年)1月底,金圓券的發行總額已達200多億元,超過法定限額的10倍。同年4月末,由於金圓券的急劇貶值,民間開始紛紛自行流通銀圓。同年5月23日,上海解放,當時金圓券的發行額已高達3400億元。到6月底止,發行量高達1303046億元,比原發行定額20億元增加65000多倍。
由於金圓券的急劇貶值,民間紛紛拒用金圓券而自行流通銀圓,在此形式下,國民政府於民國38年(1949)年7月2日公布「銀圓及銀圓券發行辦法」,宣布7月4日起恢復銀本位制,國幣以銀圓為本位,金圓券5億元兌換銀圓券1元。金圓券於是年9月1日正式宣布作廢。
中央銀行流通券
民國24年(1945年)8月,國民政府將東北三省劃分為東北九省,即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同年12月,中央銀行在東北地區發行「東北九省流通券」,並核定該流通券與法幣的兌換率為1:10,即1元流通券兌換10元法幣。
民國37年(1948年)8月19日,國民政府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並於23日宣布實施所謂「幣值改革」,即刻廢除法幣和東北九省流通券,一律改用金圓券。中央銀行從此停止發行東北九省流通券,並開始以30萬元流通券兌換1元金圓券的比例收兌,截止時間定為民國37年(1948年)11月20日。
民國35年(1946年)1月4日,中央銀行在新疆地區發行「新疆省流通券」。後發現流通券背面的維吾爾文「新疆省」被印製為「中國土耳其斯坦」,中央銀行立即下令停止發行,並收回所發行的新疆流通券。所以,新疆省流通券存世稀罕,極其珍貴。
中央銀行銀圓券
民國38年(1949年),由於人民解放戰爭的迅猛發展,中國人民解放軍以摧枯拉朽之勢解放了中國的大片土地。接著橫渡長江,一舉解放南京,國民政府被迫遷逃廣州。在山窮水盡之時,國民政府仍繼續濫發金圓券,而以銀圓、銅幣代替貨幣。
國民政府雖知敗局已定,但仍作垂死掙扎,企圖挽救危局,因而故伎重施,又開始發行一種所謂的銀本位紙幣,試圖支撐殘局,進一步收刮民脂民膏。
民國38年(1949年)7月2日,國民政府行政院公布「銀圓及銀圓兌換券發行辦法」,規定「國幣以銀圓為單位,自即日起恢復銀本位制,銀圓1元含純銀23.493448克,所發銀圓券可十足兌現銀圓,在銀圓未鑄造充分時,銀圓券得以用黃金兌現,各種銀圓一律等值流通」,並規定5億元金圓券可向中央銀行兌換銀圓券1元。
當時的國民黨統治區只剩下華南、西南幾個省,故所發銀圓券只指定了少數幾個兌換點,並限量兌現,實質上銀圓券仍不兌現,不能取信於民,加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政權,在銀圓券一出籠時便宣布不收兌華南、西南偽幣的聲明,使銀圓券遭到致命的打擊。國民黨統治區已普遍發起拒用銀圓券的風潮。廣州解放後,不僅西南百姓拒用銀圓券,甚至連國民黨軍隊也拒用銀圓券。大陸全部解放後,銀圓券也被徹底廢除。
中國銀行
中國銀行於民國元年(1912年)由大清銀行改組而成,大清銀行的前身為大清戶部銀行。
光緒三十年(1904年)3月,大清戶部銀行創立。
宣統元年(1909年),大清戶部銀行更名為大清銀行。
宣統三年(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清王朝的統治宣告徹底結束。在這種形式下,大清銀行不得不於宣統三年(1911年)12月宣告停業,清理帳務。
民國元年(1912年)1月初,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呈文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提請將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同年1月24日民國財政部總長批示同意,大清銀行改組為中國銀行,並定為國家銀行。同年2月5日中國銀行正式在上海漢口路3號,即原大清銀行舊址開業。3月5日,財政部委任李象權為中國銀行建理。自此,中國銀行開始繼續發行貨幣,經理國債。
民國3年(1914年),中國銀行廣州分行發行兌換券。
民國4年(1915年)5月2日,財政部為推行貨幣及增設貨幣交換機構,於中國銀行內特色貨幣交換所,其目的在於推廣法定貨幣及紙幣兌換業務。
民國5年(1916年),中國銀行奉准享有發行兌換券之特權。
民國16年(1927年),國民政府決定重新頒發條例,特許中國銀行為國際匯兌銀行,並予增資,將總管理處移設上海。
民國19年(1930年),中國銀行增設國外部;民國20年(1931年),增設信託部。
民國24年(1935年)11月4日,國民政府施行法幣政策,規定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和中央銀行四大銀行的紙幣均定為法定貨幣。
民國31年(1942年)7月1日,國民政府宣布全國貨幣發行集中到中央銀行一家後,中國銀行隨即停止發行紙幣。
交通銀行紙幣券
光緒33年(1907年)3月15日,前清郵傳部尚書陳壁奏請清政府,為改變全國路、航、郵、電各自為政的不良局面,要求收回其權利,綜合各政,創辦交通銀行。同年11月清政府批復,開始籌備交通銀行。
光緒34年(1908年)2月,交通銀行總行在北京前門外西河沿開始營業,接著天津、上海、漢口、廣州、廈門、鎮江等城市相繼開設分行。清政府特將全國路、航、郵、電四政的出納、存款、放貸等業務交予交通銀行經營,並特准發行貨幣,其地位與大清銀行相等。在當時特定情況下,交通銀行的性質屬官商合辦。
民國元年(1912年),交通銀行被定為國家銀行之一,並具有特許發行貨幣之職能。
民國3年(1914年)3月,交通銀行經政府特許,允許發行兌換券,凡公款出入,完納稅項,發放軍餉,商場交易,以及路、航、郵、電各費之應付,一律通行,同年3月,還另印新券,收回舊幣。
民國5年(1916年),特奉明令,交通銀行與中國銀行同為國家銀行,享有發行兌換券特權。
民國12年(1923年),交通銀行內部進行大改革,有關兌換券的發行,特採用總分庫制度,以昭慎重,而利推行。
民國24年(1935年),國民政府施行法幣政策,規定交通銀行、中央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四大銀行所發行的紙幣為法幣。
民國31年(1942年)7月1日,政府公布統一貨幣發行辦法,將貨幣發行權集中與中央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則停止發行貨幣。
民國36年(1947年),交通銀行總管理處設址上海。
民國38年(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交通銀行撤消。
中國農民銀行
中國農民銀行的前身是豫(河南)鄂(湖北)皖(安徽)贛(江西)四省農民銀行。這四省的農民銀行是當時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為適應「剿共」需要而設立的御用金融機構。
民國22年(1933年)4月1日,中國農民銀行在漢口行三區湖面街成立,並開始營業,蔣介石自任理事長。中國農民銀行享有使用軍事護照和軍用交通的特權,並獲准發行紙幣。
民國23年(1934年)11月14日,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開始改組為中國農民銀行,並陸續分設行處,遍及全國各省會城市。
民國24年(1935年)4月1日,財政部正式宣布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改名為中國農民銀行;同年11月3日,財政部頒布緊急法令,實施法幣政策,公布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三行發行之券為法幣。同年12月,又定中國農民銀行發行之券為法幣。
民國25年(1936年)1月22日,財政部規定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鈔票以1萬元為度與法幣同等行使,並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機關一切公款應存入中國銀行、中央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四大銀行。從此中國農民銀行正式成為國家銀行之一。
民國26年(1937年),中國農民銀行隨國民政府遷至重慶。
民國29年(1940年),該行成立信託部,開展農業信託業務。
民國31年(1942年)7月1日,國民政府公布統一發行鈔票辦法,將鈔票發行行使權集中於中央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及中國銀行、交通則停止發行鈔票。
民國24年(1945年)10月,中國農民銀行上海分行復業,並於松江、太倉兩處成立農貨通信處。
民國38年(1949年),大陸解放,中國農民銀行隨國民黨當局遷入台灣。
F. 民國26年救國公債百元值多少錢
樓上的價格基本差不多,民國26年救國公債壹百元全新美品(無裁剪)市場價格大致在500---1000元之間,差品或者裁剪過的價值較低,一般在幾十---上百元不等。
G. 偶然淘到一張民國26年9月發行的抗日救國公債,面值是壹佰萬,不知道這東西是否有收藏價值!
現在這東西不怎麼值錢,只聽說北京有過這樣的拍賣,好像是以50萬買下的
H. 民國時期的國庫卷值多少錢哦
國庫券是建國以後才發行的,民國時期哪來的國庫券?
民國時期的紙幣最早是「法幣」,由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四家分別發行。後來紙幣瘋狂貶值,法幣成了廢紙,於是又先後發行了「金圓券」和「關金券」等代用紙幣來代替法幣。從沒聽說還有「國庫券」。
補充:
如果是國債憑證或債券之類的東西,當然也是有收藏價值的。但這類藏品不象郵票錢幣那樣形成了統一的交易市場和行情,所以無法給出標准交易價格。如果進行交易,要買賣雙方議價確定。另外,品相的好壞也直接影響其價值。
I. 民國有獎公債有收藏十六年價值嗎
有收藏價值,看品相,幾十元到幾百元之間。
J. 中華民國二十六年的救國公債現在值不值錢
中華民國二十六年的救國公債現在值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