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私募基金的過往業績可以公開宣傳嗎
不可以 ,按照國家規定 ,私募基金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公開宣傳,包括過往業績。公開宣傳的性質就變成了公募。
② 私募基金宣傳有什麼限制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
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
首先,私募基金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
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由於我國的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目前要公開做私募基金還是不可能的事情,當然你偷偷地做是另當別論!
③ 私募基金不得公開宣傳嗎
你好,不可以 ,按照國家規定 ,私募基金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公開宣傳,包括過往業績。公開宣傳的性質就變成了公募。
④ 干貨:為什麼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是100萬
在中國,擁有一百萬資產的人很多(如在北上廣深擁有一套房產就可輕易達標),但是能有100萬現金做投資的人群,則必須是很少比例的高凈值人士。這無疑加大了開拓市場的難度,所以這絕對不是私募基金公司在做「資產歧視」,而是來自監管使然。
1、提高客戶群的風險承受能力監管部門設置100萬的投資門檻,不是為了限制投資者,而恰恰是為了保護投資者。一般來說,越成熟的高端投資者,其風險識別能力更強,風險承受能力也更強。因此,設置100萬的投資門檻是以資金量為指標,隔離風險承受能力較弱的普通投資者。
2、限制參與人數 確保私募性質私募基金產品與公募產品不同,其主要針對高凈值人群,且是以不公開宣傳的方式向特定人群發售。我國《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規定,私募基金必須向特定投資者(合格投資者)募集,不得公開宣傳。如果准入門檻過低,參與人數過多,將變質為公募產品而失去私募性質。
3、削弱信託的融資能力私募基金屬於信託的一種。目前信託規模較大,直接融資功能實際上已經成為銀行信貸的重要補充,限制信託的融資能力有利於政府的宏觀調控。由此可見,私募基金等信託產品不可能平民化,其投資門檻將會長期存在,並且水漲船高。
⑤ 私募基金如何吸引客戶
您好:
通過推薦股票啊,一些小的私募就是這樣啊,希望你們和他進行合作,還有就是以前取得好的業績的操作案例來吸引客戶。
真正強的陽光私募操作的都是機構的基金,有實力的是不會面向低端客戶的,像以前公募基金一哥王亞偉,投資客戶的要求大概是一個億以上,一般都是和一些機構合作的,只有實力一般的公募基金或者沒有名氣的私募基金才會招收小客戶。因此,一般收益是不會有保脹的,中國的股市又是政府主導的,個人是很難在股市中賺到錢的,現在私募基金主要投資於股市,並且是單一市場,風險還是挺大的,期貨和國債市場是不對小型的私募開放的。私募基金的優勢就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你知道你的錢是在什麼時候虧的,操作的透明性你可以了解的多一些啊,但是,有時也會配到一些有實力的私募使你的投資在短時間內取得正收益。但是那樣的概率不大,畢竟,整個中國的股票市場一直在賠錢,主要是私募投資的限制性太多,對我們散戶來說除去高額的管理費,我們是很難得到好處的。
私募股權是PE投資基金還是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一般年華收益率是比較固定的,但是看看私募股權基金的流動性,如果可以隨時贖回還是比較好的,如果公司的投資項目表現不佳時,也可能對你的投資的流動性帶來一定的影響,同時,要找比較有實力的私募PE機構,這樣收益才比較有保障,但是收益的話是和信託產品差不多的,建議你做信託產品,畢竟國家對信託的監管要比對股權PE監管的要好的多,出現糾紛時比較好處理,私募股權投資投資失敗的話損失是沒法挽回的。看看你對收益的追逐還是對風險的把控,都建議找比較有名氣的機構進行合作。
⑥ 私募應怎樣廣告宣傳才不違法,請詳盡具體的法律規定。
中文「私募基金」一詞,在國外一些國家的法典和英文大詞典中並沒有相應的詞。私募基金(PrivatelyOfferedFund)是相對於公募(publicoffering)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基金(fund),作為一種專家管理的集合投資制度,在國外,從不同視角分類,有幾十種的基金稱謂,如按組織形式劃分,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基金、開放型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但翻遍這些基金名稱,把「私募」和「基金」合為一體的官方文件的「私募基金」(privatelyofferedfund)英文一詞,卻未發現。在我國近日,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什麼是私募基金?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1][2][3][4]由於私募基金的銷售和贖回都是通過基金管理人與投資者私下協商來進行的,因此它又被稱為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與封閉基金、開放式基金等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十分鮮明的特點,也正是這些特點使其具有公募基金無法比擬的優勢。首先,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美國,共同基金和退休金基金等公募基金,一般通過公開媒體做廣告來招徠客戶,而按有關規定,私募基金則不得利用任何傳播媒體做廣告宣傳,其參加者主要通過獲得的所謂「投資可靠消息」,或者直接認識基金管理者的形式加入。其次,在募集對象上,私募基金的對象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如在美國,對沖基金對參與者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若以個人名義參加,最近兩年個人年收入至少在20萬美元以上;若以家庭名義參加,家庭近兩年的收入至少在30萬美元以上;若以機構名義參加,其凈資產至少在100萬美元以上,而且對參與人數也有相應的限制。因此,私募基金具有針對性較強的投資目標,它更像為中產階級投資者量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第三,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此外,私募基金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基金發起人、管理人必須以自有資金投入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運作的成功與否與他們的自身利益緊密相關。從國際目前通行的做法來看,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一旦發生虧損,管理者擁有的股份將首先被用來支付參與者,因此,私募基金的發起人、管理人與基金是一個唇齒相依、榮辱與共的利益共同體,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解決了公募基金與生俱來的經理人利益約束弱化、激勵機制不夠等弊端。公募(Publicoffering)就是公開募集。公開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廣告,向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募集。第二是募集的對象數量比較多,比如一般定義為200人以上。私募(PrivatePlacement)就是私下募集或私人配售。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廣告。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的對象又有兩個意思,一是指對方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二是指對方是特定行業或者特定類別的機構或者人。第三,私募的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比如200人以下。在我國,通常而言,私募基金(PrivatelyOfferedFund)是指一種針對少數投資者而私下(非公開)地募集資金並成立運作的投資基金。
還有什麼法律問題可以直接咨詢我們的律師:
重慶律師http://china.findlaw.cn/chongqing
希望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⑦ 私募和資管既然不能公開宣傳,為什麼百度的時候會發現有大量基金公司及產品的信息難道不是違法么
這個要分具體情況,基金公司主動對外宣傳是不可以的,但被動信息收集還是不違法的,否則我們怎麼能知道這些東西呢
⑧ 在我國私募基金禁止哪些宣傳行為
私募排排網為您解答: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募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推介私募基金時,禁止有以下行為:
(一)公開推介或者變相公開推介;
(二)推介材料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三)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資金不受損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諾投資者最低收益,包括宣傳「預期收益」、「預計收益」、「預測投資業績」等相關內容;
(四)誇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誤導投資人進行風險判斷的措辭;
(五)使用「欲購從速」、「申購良機」等片面強調集中營銷時間限制的措辭;
(六)推介或片面節選少於6個月的過往整體業績或過往基金產品業績;
(七)登載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祝賀性、恭維性或推薦性的文字;
(八)採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確性、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和方法進行業績比較,任意使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相關措辭;
(九)惡意貶低同行;
(十)允許非本機構僱傭的人員進行私募基金推介;
(十一)推介非本機構設立或負責募集的私募基金;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 募集機構不得通過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
(一)公開出版資料;
(二)面向社會公眾的宣傳單、布告、手冊、信函、傳真;
(三)海報、戶外廣告;
(四)電視、電影、電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傳播媒體;
(五)公共、門戶網站鏈接廣告、博客等;
(六)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募集機構官方網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聯網媒介;
(七)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講座、報告會、分析會;
(八)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電話、簡訊和電子郵件等通訊媒介;
(九)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定和中國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禁止的其他行為。
⑨ 基金募集期間私募基金對宣傳推介材料有什麼要求
基金宣傳推介材料可以登載該基金、基金管理人的其他基金的過往業績,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個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