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府債務是如何進行審計的
一、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是經濟發展的需要
(一)一是債務來源多。地方政府債務來源途徑比較多,既有國內的債務、也有外國政府的債務、有直接借入資金形成債務,也有政府出面擔保形成的隱性風險債務,債務構成比較復雜;二是債務資金管理部門比較復雜。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償債人是地方政府,債務資金使用是相關職能部門或融資部門。一個地方究竟有多少債務、每年新增或償還減少債務等方面一個部門很難進行匯總反映,債務數據不準確。地方政府積極鼓勵和支持相關部門單位進行融資,很少考慮債務使用安全和今後償債能力。沒有一個部門能夠全面准確提供地方政府真實情況,直接影響到領導決策。
(二)監管缺位、管理薄弱。政府債務資金主要用於相關項目配套,資金安排基本上由地方政府直接安排,由相關部門管理使用,部分建設項目法人不明確,有的建設項目管理通過成立臨時指揮部進行全權管理,沒有建立相關管理監督制約機制,並且這些指揮部主要負責人一般由當地黨委、政府領導擔任,導致相關職能部門監督管理流於形式,管理職責不明確,監督管理效果不明顯。
(三)效益不明顯,政府償債壓力增加。地方政府的大部分債務償還期限較長。同時,資金使用主要是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難以產生直接的經濟效益,地方政府迫於改善經濟面貌,很少考慮項目資金投入的效益問題,也難以顧及今後政府的還債壓力。部分項目隨著償債周期的臨近,地方政府還債壓力日益加大。
二、政府性債務應審計的重點內容
(一)債務總體規模和構成。摸清政府所有債務來源渠道、借款約定用途、債務總體構成、借款期限、還本付息、借款擔保等方面情況。
(二)債務資金管理使用。地方政府是否出台了債務資金管理使用文件法規,並在實際工作中執行情況,是否截留、虛報、擠占挪用債務資金問題,特別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過程中是否存在招投標、監理、資金結算撥付、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等方面的問題,要進行深入全面、細致審核調查,發現問題,分析原因。具體如下:
一是否制定了有關債務資金管理辦法,對債務資金使用的范圍、資金管理是否進行明確的細化和規范,將政府投融資管理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確保政府投入產出的良性循環。
二是實行績效評價制度。由財政部門每年有選擇性地對建設項目進行績效評價,重點評價項目的必要性、債務計劃的科學性、負債資金的使用情況、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償債資金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確保資金的高效運作,發揮資金最大的效益。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政府在每年年初將上一年度的政府債務項目的實施情況,債務余額變動情況,本年度的實施的項目、預計的貸款計劃,是否增加貸款規模、還貸計劃等通過專題調研等方式加強其監督檢查。
(三)地方政府還債情況及償債能力。審計調查債務資金項目使用效益情況,評價項目建設管理績效水平,政府是否建立科學完善的償債機制。政府在每年年度預算中,科學統籌安排好現有的財力,在保工資、保運轉的前提下,將本年度財政擔保的債務本金及利息是否全額納入預算,科學有效地化解政府債務,防範財政風險。並根據地方政府財力、經濟發展前景和目前償債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提出規范管理地方政府性債務、有效化解債務的建議。
(四)延伸調查項目單位債務總體情況及構成。主要是從總體上調查項目單位債務的情況,由於項目單位經濟發展不平衡,有的債務最終還是由地方政府承擔償債義務,掌握調查這些債務有利於分析地方政府整體債務現狀和償債風險。
(五)注重鄉鎮債務情況,本次審計只對縣以上政府債務進行審計,但鄉鎮在經濟建設中如學校、衛生院、鄉村道路、招商引資等有關建設中形成的債務也不少,在這次審計中應予以重視。
三、政府性債務審計方式方法
近幾年來,對政府性債務進行的審計調查,由於審計工作方案制度不完善、審計隊伍整體素質不高,債務資金管理使用涉及到地方黨委、政府的宏觀決策,地方經濟發展特別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也需要資金,地方財力本身就不足,政府投資項目和資金大部分依靠融資金解決,審計反映問題會影響到地方政府今後融資。基於地方審計機關工作環境和審計方式方法等方面因素,地方審計機關很難全面系統摸清政府情況,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效果較差,制約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對政府性債務應採取「上審下」和「交叉審」的方式,如對全省「普九」債務的審計調查,效果就非常好。不但摸清了債務規模,反映存在的問題,提高地方審計機關權威,更重要的是促進轉變審計思路,提高審計新技術、新方法運用水平。建議參照以上審計方式方法,科學制訂統一審計工作方案,加大審計過程中跟蹤督查力度,嚴格責任考核獎懲,確保審計質量。
㈢ 現在政府發行收費公路專項債,企業收到專項債後該如何入賬,包括後續的利息和發行費用該怎麼處理
企業購入債券等於是債券投資。
收費公路專項債券收入、支出、還本、付息、發行費用等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具體參看: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2017年6月26日 財預〔2017〕97號
㈣ 什麼是發債審計
發債是指新發可轉換債券。而轉債是投資人購買的一家公司發行的債券,在指定期限中,投資人可以將其按照一定比例轉換成該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權的權力,放棄債券的權力;但是如果該公司的股票價格或者其他條件對投資人持有股票不利,投資人可以放棄將債券轉換成股票的權力,繼續持有債券,直至到期。
審計是指由專設機關依照法律對國家各級政府及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的重大項目和財務收支進行事前和事後的審查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
發債審計是指針對發債可行性的審計。
1、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債券分為企業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短期融資券等。由於經濟體制演變的原因,企業債是我國的特點,在發達成熟的資本市場上,一般來說企業債就是公司債。但我們國家嚴格區分了企業債和公司債,所以我認為發債審計可以分為發行企業債審計和發行公司債審計。審計程序、審計報告等可以基本相同。
2、從目前來看,企業債和公司債都要經過發改委。這是發行核准階段。上市階段一般要經過交易所或銀行間債券市場管理機構的核准。
3、無論是企業債還是公司債發行,都需要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審計,目前發改委或證監會等部門沒有專門針對企業債和公司債發行的披露要求。從監管角度看,可參照IPO三年一期的格式披露近三年財務報表信息。
4、發債審計工作的重點,主要包括:
(1)發行人的凈資產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准確性等;
(2)近三年盈利數據(尤其是可供分配利潤等數據)的詳細核查;
(3)發行人的負債規模核查,有無隱匿債務;資產規模近三年有無虛增等;
(4)內控有效性調查。(註:內控有效性調查環節,從監管角度看,沒有法定義務要提供相關調查報告,但從風險角度看,審計時還是需要認真對待的)。
(5)審計數據及時與發行人及中介各方溝通。
(6)如果是公司債,一般情況下,審計之前,還需要開展財務盡調工作,應當重視此工作,盡調可以給後面的審計工作提供鋪墊和很多審計「引子」等。
5、發債審計和一般年度審計的區別主要在於發債審計可以理解為非標的詳式審計,報告使用對象、報告格式、審計程序、審計人員的要求、審計底稿及其復核等方面都不一樣。
㈤ 想問一下發行債券的審計費計入什麼科目
支付債券發行費用金額較大應計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金額較小,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支付債券發行費用原因是:應按發行價(即實際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按面值貸記「應付債券--面值」,二者如有差額,則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所以,支付的承銷費及擔保費金額應先記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再按實際利率法在持有期間內攤銷。攤銷計入的科目有可能是「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要看債券的具體用途而定,而且可能資本化也可能費用化)。
㈥ 綠色債券認證與評估行業收費標準是多少
國家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和引導下,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獲得了快速發展,截至目前,在境內外的發行規模已達2200億,佔到全世界同期發行的綠色債券的42%,高居世界第一,對支持國內環境效益改善、推動經濟發展模式向綠色化轉型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作為我國銀行間市場的自律組織,交易商協會亦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系列政策要求,及時啟動綠色債務融資工具注冊評議工作,推進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指引的起草與完善,深化與境內外機構的溝通合作,做好市場培育,目前共支持綠色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1100餘億元,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品種不斷豐富。
㈦ 專項債券是否可以列支前期費用
專項債券可以列支該專項工程的前期費用,只要用於該專項工程的必要支出即可。
擴展閱讀:
專項債券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
㈧ 一般地方政府債券可以用來支付項目前期費用嗎
一般地方政府債券不可以用來支付項目前期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舉借的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列赤字。
經國務院批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可以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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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新增專項債券可以支出建設管理費嗎
怎樣買債券基金?有哪些類型?
首先我們來看債基的分類。關於債基的分類,主要有三種方式,分別是「根據投資策略的不同」、「根據所投債券的不同」和「根據所投股票比例的不同」來分類的。
1.根據投資策略的不同,債券基金可以分為主動型債券基金和指數型債券基金。前者是由基金經理主動幫你挑選債券進行投資,後者是被動跟蹤債券指數進行投資。
2.根據所投債券的不同(利率債和信用債),主動型債券基金可以分為信用債券基金和普通債券基金。其中信用債券基金,指的是信用債的投資比例不低於80%的債券基金。
這里稍微解釋一下,什麼是利率債和信用債?
利率債,主要是指國債、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和央行票據。也就是說,利率債都是有政府背書的,所以基本上不存在違約風險。
信用債,就是各種公司發的債券。與利率債的發行主體相比,信用債是有違約風險的。當然信用債的利息肯定會比利率債高,要不然,大家都去買沒有違約風險的利率債了。
所以投資信用債基就不會有基金踩雷的風險,而投資普通債基就會存在這樣的風險。當然如果基金規模很大且機構持有人佔比不高的情況下,這種影響對普通債基可以忽略不計。
3. 根據所投股票比例的不同,主動型債券基金又可以分為:純債債券基金、一級債券基金、二級債券基金和可轉債基金等。
弄清楚了這些分類以後,下面我們就來看如何挑選債券基金。
三思君覺得,挑選債券基金可以從基金的規模、基金的費用以及所投的債券類型等方面去考慮。
1.基金規模
其實不管是什麼類型的基金,基金規模都是很重要的。因為基金規模太小的話,是有清盤風險的,而對於主動型基金而言,基金規模太大,又會加大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難度。
所以大家在挑選債基的時候,一定要留意債基的規模。
2.基金的費用
基金的費用,主要是指買賣基金過程中以及基金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而基金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主要是指管理費和託管費。
所以大家在挑選債基的時候,在其他條件都差不多的情況下,肯定首選基金費用便宜的債基。
3.所投的債券類型
在上面,三思君給大家提到雖然都是債基,可並不是每隻債基所投的債券類型都是一樣的。所以在債基的選擇上,對於不同的投資者而言,就有了不同的選擇。
比如如果你是激進型的投資者,同時看好未來的股市,那麼就可以買可轉債基金;如果你是保守型的投資者,那麼就可以選擇信用債基。還有如果你想省心或者不會選基金經理,那麼就可以買指數型的債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