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怎麼解讀了。一般認為是利好。畢竟沒有增加股本結構。但也有認為利空的。融資都有成本,加大了運營成本,對公司的盈利會有部分影響。
發債目的是償還舊貸款,提高資本充足率。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拆東牆補西牆」。這樣的公司的後續發展應該可見一斑,但短期對公司的幫助還是很正面的,畢竟錢還了!到期債務了了。長期債務又增加了!
㈡ 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
這個不好說,得看發行公司得目的,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如果企業想更好的發展,那肯定是利好。上市公司發債,募集資金,都會在發債說明書上面說明資金用途,單純從發債角度看來,都是用於擴大經營的,是利好;
2、如果企業是發展遇到大困難,想搞小動作,那肯定是利空。如果企業債券的項目不明確,那麼就盡量不要投資。
(2)對公司虛假發債券擴展閱讀:
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基金稱為債券型基金,因為其投資的產品收益比較穩定,又被稱為「固定收益基金」。根據投資股票的比例不同,債券型基金又可分為純債券型基金與偏債劵型基金。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參考資料:發行債券-網路
㈢ 公司造假上市刑法如何處罰
我國刑法仍未有明確地對造假公司上市有處罰規定。若是論有關的刑事處罰,仍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若是注冊上市公司,為了躲避繳納國家稅務,以偷稅、盜稅罪論處。
《刑法》第一百六十條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㈣ 發公司債對公司股票是利好還是利差
現在的公司債,一般都是可轉換債券,就是一年或者二年或者幾年以後它可以轉化成股票。
轉化成股票,對這個公司債來說是好事,;可是對現在的股票持有者來說,擴容了,分羹的人多了,是利空;對公司來說,又融資了,是好事。
可是,我們是股民,是普通的散戶,;我們不是公司,也不是可轉債,;我們是股票,所以公司發行可轉債是利空。
如果公司債不是可轉債,那不是利空,也不是利好,中性。
㈤ 公司自己向員工發行債券不犯法吧,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1、公司發行債券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還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批。你所說的內部債券實際上是公司資金周轉困難,變相向員工借款,這種作法不合法。
2、如果你們公司經營不困難,你們要慎重考慮風險,如果公司最終倒閉了,你們對公司的債權也沒有任何保障。
3,強制要求員工購買屬於涉嫌非法集資或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㈥ 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的相關法律
《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十四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遞交募股申請,並報送下列主要文件:
(一)批准設立公司的文件;
(二)公司章程;
(三)經營估算書;
(四)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五)招股說明書;
(六)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七)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未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l刁批准,發起人不得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
第八十五條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開募集股份,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作出特別規定。
第一百三十九條股東大會作出發行新股的決議後,董事會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申請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公司債券的發行規模由國務院確定。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審批公司債券的發行,不得超過國務院確定的規模。
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的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申請,不予批准。
第二百一十條未經本法規定的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及其利息,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l%以上5%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未經法定的機關核准或者審批,擅自發行證券的,或者製作虛假的發行文件發行證券的,責令停止發行,退還所募資金和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並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百零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百零九條依照本法對證券發行、交易違法行為沒收的違法所得和罰款,全部上繳國庫。
㈦ 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發行公司債券。對不對
一般說公司債是指上市公司發行債券,通過一系列手續,獲得主管機關許可後在市場上公開發行的行為;
有限責任公司一般可選擇發行企業債,規模、要求等比公司債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