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債券分銷
債券分銷是在財政部、國開行或進出口行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時,企事業客戶向銀行提出認購申請,並簽訂分銷協議。客戶在一級市場買入債券後,持有一段時間後在二級市場上賣出,或持有到期獲取利息收入。
在發行過程中,承銷人的分銷總額以其承銷總額為限,如發生超賣,中央結算公司將不予辦理過戶,並書面報中國人民銀行和發行人。
(1)債券分銷業務流程擴展閱讀:
適用范圍:
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經批准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分行。主要機構類型有國有商業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外資銀行、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基金公司等。
參考資料:華夏銀行官網 債券分銷
㈡ 債券買賣過程
債券的利息收益固定是指它的票息,也就是票面利息,比如一個債券面值100,票面利率是固定的4%,則它的票面利息是4。
但是債券的價格是由市場利率和它的票面利率共同決定的,是它未來現金流的現值,因此不一定等於它的面值,如果價格正好等於面值,則收益率也正好是票面利率,即4%。但如果市場利率上升,那麼該債券未來現金流的現值會下降,則價格也會下降,反之亦然
㈢ 寧波銀行債券分銷承銷業務是怎樣的交易流程
寧波銀行債券分銷承銷業務的交易流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客戶與非金融企業客戶將債券分銷需求與我行溝通後達成交易意向
㈣ 寧波銀行債券結算代理業務是怎樣的交易流程
寧波銀行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的交易流程
客戶進行債券結算代理業務前需與我行簽署《債券結算代理協議》,與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簽署《客戶服務協議》,辦理回購交易前應簽署《質押式回購主協議》、《買斷式回購主協議》,然後我行將在中央結算公司為客戶開設債券託管丙類賬戶。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發生時,由客戶填寫《債券結算代理業務委託書》並簽署業務合同,我行再通過相關交易系統與交易對手達成交易。
㈤ 投資債券詳細流程
方法1:帶身份證到證券公司開滬深交易賬戶,開通網上交易就可以買賣啦,和買賣股票一樣操作,手續費是萬分之二,免印花稅,實行t+0回轉交易,流通性好易於兌現。方法2:到銀行櫃台買賣。國債風險不大,收益比銀行定期稍高一點,在銀行買流通性比較差不易於兌現。
㈥ 急!!請問銀行間債券交易員的工作流程是什麼需要了解哪些知識
簡言之,作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員,需要熟悉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系統軟體,了解債券的申購、現券交易和債券回購等業務的操作流程。了解影響債券價格和風險的諸多重要因素,了解該等因素變化後對價格的影響方式和幅度,同時掌握必要的定量化分析工具。總之,固定收益業務比做股票更加註重學術素養,對定量化的預測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㈦ 債券的交易流程是怎麼樣的啊
你好,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並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目前在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債券有現貨交易和回購交易。
(1)現貨交易,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2)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3)債券期貨交易,是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目前深、滬證券交易所均不開通債券期貨交易。
㈧ 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交易平台債券交易業務的流程如何
(1)非金融機構合格投資人在交易商協會完成准入備案手續,然後向北金所申請開設債券交易賬戶、向上海清算所申請開立資金/債券專戶;
(2)投資人分別與上清所和北金所聯網,登錄上海清算所系統和北金所交易平台系統;
(3)投資人通過北金所交易平台系統可查詢債券基本信息,並根據需要點擊最優報價進行成交;
(4)北金所交易平台系統對投資人的資金賬戶和債券賬戶余額進行足額檢查;
(5)系統根據時間優先的交易規則以及報價商非授信名單的限制規則與同業拆借中心報價進行匹配形成承諾指令,將承諾指令發送至同業拆借中心;
(6)同業拆借中心進行交易確認,將相關信息傳輸至北金所和上清所,北金所將相關成交信息反饋給投資人;上海清算所根據同業拆借中心發送的成交信息,在現有券款對付規則要求下進行資金交收和債券過戶。
㈨ 債券的承銷和分銷在業務的角色和流程中有什麼區別
1、債券承銷是指投資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按照客戶的要求將債券銷售到機構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投資者手中,實現客戶籌措資金的目的的行為或過程。債券分銷是指債券承銷商在債券分銷期內,將其所承購債券轉讓給其他市場成員的業務。
2、投資銀行獲得債券承銷業務一般有兩種途徑。一是與發行人直接接觸,了解並研究其要求和設想之後,向發行人提交關於債券發行方案的建議書。如果債券發行人認為投資銀行的建議可以接受,便與投資銀行簽訂債券發行合同,由該投資銀行作為主承銷商立即著手組建承銷。
3、債券承銷與股票承銷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成員並不一定單純是投資銀行或全能制銀行中的投資銀行部門構成,這是因為許多限制商業銀行參與投資銀行業務的國家,對商業銀行參與債券尤其是國債的承銷和分銷的限制比較寬松。組建承銷商確定成員的責任後,便進入了債券的發行階段。嚴格來說,債券的發行與股票的發行並沒有太多的差別。
4、代銷是指發行人委託承銷商向社會銷售債券,承銷商按照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力推銷,到了銷售截止日期,債券如果沒有按照原定發行數額全部銷售出去,則其未銷售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從發行人那裡收取委託手續費,但不承擔任何發行風險。採用代銷方式,發行者仍有發行失敗的風險;而中介機構雖然承擔的風險小,但其收人也相對較小。因此,這種方式在各國都較少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