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債利息所得的免稅政策規定有哪些呢
企業所得稅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一)國債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個人所得稅規定: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稅法第四條第二項所說的國債利息,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說的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是指個人持有經國務院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而取得的利息。
⑵ 案例中三種利息支付方式,哪一種對投資者最有利說出理由。某債券面值1000元
肯定是每半年支付50元更有利a
打比方來說,你現在50元,可能拿去投資(考慮風險問題也直接存進銀行),半年後你的資產價值肯定會大於50(由於利息原因)
通俗來說,這就是我們常說的「今天的錢一定比明天的錢值錢」
同理,如果利息的總額一定(不考慮貼現),那麼一定是越提前拿到利息越好,即付息頻率越大越好
⑶ 請問國債是怎麼收益的最少可以買多少錢它的利息又是多少 本人不太懂.有例子嗎
國債是債券的一種,說簡單點就是國家向社會各種投資者借錢,對於我們老百姓講就跟存銀行是一個道理,把錢拿給國家使用,一定期限後收回,每年還有利息收益。
國債分為憑證式、儲蓄和記賬式國債三種,三種都可以通過銀行購買,但是憑證式和儲蓄國債的利率要高一些,只在發行期間銷售;另外,記賬式國債也可以通過證券公司開立賬戶購買。購買流程:憑證式和儲蓄國債在發行期間帶上身份證和資金到銀行購買;記賬式國債,需要帶身份證先到銀行或者證券公司開戶,然後再購買,跟到銀行存錢差不多,很簡單。
憑證式國債最低1000元起,儲蓄國債最低100元起,超過的按100元整數倍購買;記賬式國債,最低是1手,1手是10張100元面值,所以最低大約是1000元左右起。
每年和每次發行的國債的利率,跟市場一起變化,不是恆定不變的,所以沒有同一的利息;只在發行前才會公布;個人建議買憑證式和儲蓄國債,利率比同期銀行定期儲蓄高一點。
參考資料:玉米地的老伯伯作品,拷貝請註明出處。
⑷ 國債的案例介紹
英國政府發行人民幣國債
2014年10月14日英國政府宣布成功發行30億元以人民幣計價的國債。此舉使得英國成為第一個發行人民幣國債的西方國家,其發行規模在非中國發行的人民幣債券中最大。
⑸ 國債利息免稅計算轉讓所得,一會兒要扣除,一會兒不要扣除,這兩個條文不能理解,詳細解答
國債利息收入免稅主要是為了鼓勵公民支持國家的建設與發展。國債轉讓收益屬於財產轉讓收益,國債的轉讓者主要是為了獲得投資收益,國家對其所得不再免稅。
企業轉讓股票收益不免稅。免稅規定是適用於個人的,稅法規定:個人轉讓境內上市公司股票,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轉讓國外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免稅。
國債轉讓收益和股票轉讓凈收益都應計入財產轉讓所得。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⑹ 張某購買國債而獲利的利息不能減免個人所得稅嗎
購買國債獲得利息免徵個人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⑺ 企業買了債券 利息收入的稅務問題如何處理
債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是一項長期的稅收優惠政策。
現結合稅收案例分析。
某公司2014年發生有關債券投資業務如下:
1.2014年4月1日取得到期國庫券利息收入10萬元。
2.2013年5月12日以100.5萬元在滬市購買記賬式國債(單位面值為100元,共計面值100萬元),該國債起息日為2013年4月21日,每年4月21日兌付利息,票面利率為3%。2014年3月8日,該公司將購買的國債轉讓,取得轉讓價款105.5萬元。
3.2013年4月1日在某商業銀行債券市場認購了某地方政府發行的2013年債券,票面金額合計80萬元,票面註明年利率為1.5%,付息日期為每年4月1日。在2014年4月1日,該公司收到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1.2萬元,並於同年7月1日將該債券轉讓,轉讓價款合計83.5萬元。
4.取得其他公司債券利息收入15萬元。
全年會計利潤300萬元,企業所得稅稅率25%。若無其他納稅調整事項,計算企業所得稅及稅後凈利潤。
案例分析
1.國庫券利息收入免稅;
2.在兌付期前轉讓國債的,應在國債轉讓收入確認時確認利息收入的實現;
3.國債持有者在二級市場轉讓國債取得的收入,應徵收企業所得稅;
4.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
5.其他債券利息收入應徵收企業所得稅。
上述業務1中取得的國庫券利息收入10萬元免稅;業務2中的國債持有天數為300天(從2013年5月12日到2014年3月7日),國債利息2.46萬元[100×(3%÷365)×300],國債轉讓所得2.54萬元(105.5-2.46-100.5)應申報納稅;業務3取得的地方債券利息收入1.2萬元免徵,轉讓地方政府債券投資所得3.5萬元(103.5-100)應申報納稅。
計算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300-10-2.46-1.2=286.34(萬元)
應納企業所得稅=286.34×25%=71.59(萬元)
稅後凈利潤=300-71.59=228.41(萬元)。
政策依據
1.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法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明確企業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其實施條例對其具體范圍作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稅法規定的免稅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包括持有外國政府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也不包括持有企業發行的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而僅限於持有中國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
換言之,對由外國政府發行的國債利息收入應計征企業所得稅。
值得注意的是,稅法雖規定國債利息收入為免稅收入,但並不意味著與國債有關的收入都可以免稅,對於國債持有者在二級市場轉讓國債取得的收入,應作為轉讓財產收入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2.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
為增強地方安排配套資金和擴大政府投資的能力,國家允許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且實行財政部代理發行和還本付息的辦法。在這種「代辦」模式下,地方債信用等級接近於國債。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6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5號)規定,對稅法規定的債券利息免稅收入擴圍,將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及以後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列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范圍。
注意事項
到期前轉讓國債利息收入的確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對企業到期前轉讓國債、或者從非發行者投資購買的國債,其持有期間尚未兌付的國債利息收入,按以下公式計算確定:國債利息收入=國債金額×(適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數。
債券利息收入免徵實行自行申報管理方式,無須審批。
申報時須提交資料清單:
1.購買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及取得利息的證明資料;
2.購買地方政府債券及取得利息的證明資料。
⑻ 誰能給個國債的簡單的例子啊...
對於普通投資者來說,存銀行定期和買國債都是一樣,都是持有到期賺取利息,如何選擇取決於兩者的利率高低,一般都是誰家利息高就把錢放在那裡。還有就是提前支取,銀行定期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計息還要減去利息稅,而憑證式國債提前支取是按分段計息,時間越長利息越高,同時支付本金0.1%的手續費,而記帳式國債你想變現,直接賣出就是,但避免高買低賣,不然會出現虧損。說白了現在有兩種國債,憑證式國債和記帳式國債,前者只能持有到期,或者可以象股票那樣進行買賣交易。
⑼ 哪些債券利息收入可享稅收優惠
您好,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國債投資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9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14年、2015年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2號)等文的規定,除了國債利息收入可以享受免徵企業所得稅外,企業取得的2009年至2011年發行的、經國務院批准,以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企業持有2011—2013年以及2014年和2015年發行的,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核准,以中國鐵路運輸總公司(原為鐵道部)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利息收入,可以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除此之外的其他債券利息收入,均應作為「利息收入」並入收入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