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基金的股東可以在公募基金任職嗎
1,要看這位股東准備任職什麼職位?比較重要的職位,比如投資總監,投資經理和風控總監,最好不要兼任,因為你沒法證明「與目前擬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沒有業務往來以及利益相關」。有一定的道德風險。
2,目前申請牌照需要法律意見書,關於高管這方面律師會做全面的盡調工作,而且基金業協會也有大數據分析的,兼任的情況系統會識別出來的,目前協會正在對存量和新申請的私募基金做全面清理和核查工作,為了不造成以後不必要的麻煩,我建議還是不要兼任為好
2. 私募基金管理人對於股東有什麼要求
登記信息內容: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夥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每年度結束後20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或合夥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的合夥人發生變更;發生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
若申請掛牌公司或申請掛牌公司股東屬於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資基金的,請主辦券商及律師核查其是否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履行了登記備案程序,並請分別在《推薦報告》、《法律意見書》中說明核查對象、核查方式、核查結果並發表意見。
——元融財富(蘇州財富公司)
3. 私募基金可否退股
這東西法律不管的,無非就是你購買這個基金的時候看合同約定,合同約定你可以退就可以退,約定你不行就不行。
法律法規只是規定了,作為一家上市公司的發起股東(非控股股東),在公司上市後一年以後才可以賣出股份。
4.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後變更控股股東需要什麼材料
先去工商局變更信息,然後出一個針對控股股東變更的專項法律意見書,在重大事項更新時作為附件上傳
5. 未經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是否能成為一家企業的股東
未經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不能成為一家企業的股東。
首先,私募基金並不是適格的投資主體。也就是說公司的股東應當是自然人或者是法人。
其次,未經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並不是合法的且受監管的資金,所以不能用於投資。
最後,建議盡快將基金進行備案,然後進行合法的投資,取得收入。
6.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退出方式中「股權轉讓」和「股份回購」有區別嗎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股權回購是公司原股東A將股份轉讓給第三人B,然後一定時期後B再將股份轉讓給A,A必須是之前轉讓給B的那個人。
私募股權基金一般是指從事私人股權(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的基金。目前我國的私募股權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陽光私募股權基金等等。私募股權基金的數量仍在迅速增加。
普通基金是為中產階級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為機構和富人投資。第二,望文生義,一個是公募,一個是私募。第三,前者投資上市後公司,後者投資上市前公司,所以利潤大很多。第四是前者投資報酬率論百分比,後者投資報酬率論倍。第五是後者熊市、牛市都能做。所以後者遠遠是勝於前者。公募股權投資相對於「公眾股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未上市的公司股權,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資公司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證券基金主要是指通過私募形式,向投資者籌集資金進行管理並投資於證券市場(多為公共二級市場)的基金,主要區別於共同基金(mutualfund)等公募基金。私募證券基金的投資產品,是以二級市場債權等流動性遠高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的有價證券為投資對象。在美國,私募股權市場出現於1945年,參與其中的各家基金錶現始終超過美國私募證券投資市場的參與者。
7. 私募基金可以當股東應該符合什麼條件
股東是需要有從業經歷和相關的資格證書,私募基金管理人備案登記要求及後續整理你可以看下這裡面有對高管人員的具體要求,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8. 私募備案法人和股東都變了重大事項好變更么
專項法律意見書的重點內容
1、變更緣由說明,律師需要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實際情況就重大事項的變更理由進行詳細陳述,主要說明變更的原因以及變更的整個過程,不能簡單指向變更結果。
2、核查資料,律師需要就變更事項詳細核查相關文件資料,如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執行董事決定、公司章程、有限合夥協議及工商變更登記檔案等資料。
3、現場談話,律師需要對變更事項的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訪談,並留存訪談照片、錄音及製作《訪談筆錄》。
4、徵信查詢,律師需要通過登錄相關網站進行查詢以及根據相關人員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對變更後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等人員進行徵信查詢。
5、人員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提供變更後相關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詳細的履歷信息、畢業證書以及基金從業資格等文件資料。
6、信息披露,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尚未備案產品,應當承諾將在產品籌備及介紹說明文件中,准確披露變更後的基本信息,不存在虛假、隱瞞的情形;如已備案產品,應當已通過公示、通告、直接聯絡等方式向投資者完整披露。
7、新關聯方,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重大事項變更是否存在新的關聯方(受同一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金融企業、資產管理機構或相關服務機構);若有,需要列明關聯方基本信息、工商登記等基本資料,並說明該關聯方是否已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存在關聯交易。
8、變更控股股東,律師還應詳細描述變更前後的股權結構情況,列明變更後完整的股東資料、出資和實繳信息;同時說明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若有,應說明穿透後其境外股東是否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和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規定。
9、變更實際控制人,律師還需要核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若有,應說明實際控制人的身份或工商注冊信息,以及實際控制人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制關系,並說明實際控制人能夠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起到的實際支配作用。
10、變更法定代表人,律師還需要核查變更後法定代表人的基金從業資格,並對其取得的方式進行詳細說明,同時需詳細描述法定代表人的履歷信息及工作能力。
9.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項變更的更新要求有哪些
私募自營店為您解答:
私募基金運行期間,發生下列重大事項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基金合同發生重大變化;
(二)投資者數量超過法律法規規定;
(三)基金發生清盤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信託人發生變更;
(五)對基金持續運行、投資者利益、資產凈值發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