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貨幣發行是依據什麼來解釋.
一是誰擁有發行貨幣的權力.
二是貨幣的性質.在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已發行的貨幣是負債(表示對公眾的負債),它必然有在資產中的某一個類別作為支撐.,比如一份新發行貨幣對應一份對商業銀行的貸款.不能憑空發行,否則將導致貨幣發行泛濫,惡性通貨膨脹發生.
三是發行多少貨幣的問題.如果當時實行的是金本位制貨幣制度,則新發行多少貨幣要依據國庫新增加多少黃金來定(該制度規定:每一個英鎊含黃金若干.),二者嚴格掛鉤.如果不是金本位制,而是依據GDP增長率或者稅收增長率,則意味著以未來的國家財政收入作為這一部分新發行貨幣的支撐.
搞清楚了這幾個基本點,再來理解"以國債為擔保"的意思.
國債通常是國家通過財政部發行的、以未來國家財政收入(如稅收)作為還款來源的債券。
所以,"以國債為擔保"發行貨幣,實際上還是以未來國家財政收入作為新發行貨幣的資產支撐。
至於發行程序,一般是財政部得到議會許可後,確定一定的國債發行額度,由中央銀行發行等量貨幣購買,購買款項支付到財政部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帳戶之上,由財政部支配,它是買石油也好,買軍火也好,還是給老百姓發救濟也好,中央銀行管不著,但是,國債到期後,中央銀行就從財政部的存款帳戶上連本帶息把錢收回,至此時,一個貨幣發行完整流程結束,該部分新發行貨幣從貨幣流通領域退出。
2. 國債和地方債是什麼和政府收入來源有什麼關系
國債看國家心情,政府債看地方政府心情。有的地方不靠譜那麼發的政府債也就要小心了。
本人在投資方面一直都比較謹慎,安全性不可靠的根本不考慮,沒想到卻在政府債這里栽了。。。我是2016年購買了這款《三都水族自治縣城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16年直接債務融資》產品,產品的用途是用於三都水族自治縣農貿市場片區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但是,早已經到期一個月多了,別說是利息,就連本金我都沒收回來,巨坑啊~官方連一個正式的說明都沒有,這是要被割韭菜的節奏!!!
當初之所以敢入手,也是因為看中是國企融資、國資擔保,想著大企業不會耍陰招,但我錯了,政府債TMD也開始坑投資人的血汗錢了???我投的項目募集資金規模還不到2億元,想著僅是擔保公司的注冊資金都有30億元呢。哎,現在我就想問:5.05億的土地抵押哪去了???國有公司連我們這點錢難道都兌付不了嗎???不是政府三函支持嗎???人呢?出了這樣的事情,三都縣人民政府、財政局、人大常務委員會就視而不見嗎???這么做,將政府信用置於何處?將我們百姓對國家的信任置於何地???一輩子的積蓄不能空憑你們隨便的一紙通知,就打水漂了吧???這可是我們全家的血汗錢吶,無理由延期、展期,我們不接受!!!現在,事件中是否存在挪用項目資金???是否存在貪污受賄????請領導們重視,望中紀委介入調查,盡快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不要讓我們失去對政府的信任!!!
3. 以中央政府的信譽為擔保、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國債,為什麼風險會高於儲蓄
國債的風險主要有兩點,即加息和時間成本。加息不管對於憑證式國債還是記賬式國債來說都不是好事,因為,銀行的利息升了也就意味著債券的利息收入減少了。而三年、五年甚至更長期的國債投資者不僅有可能承受連續加息的風險,在持有期里,投資人只能看著利息上漲而毫無辦法。因為國債的收益一般都是在期滿時才能得到,且到期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即投資者只有在債券到期時才能連本帶利收回資金,如果中途有急事需要支取,就要蒙受一定的利息損失 因此國債還是很安全的,只要國家政權在 就不存在無償債能力的問題
4. 國債是什麼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國債的優點
國債有其自身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流通性強
上市國債由於在交易所上市,參與的投資者較多,因而具有很強的流通性。只要證券交易所開市,投資者隨時可以委託買賣。因此,投資者若不打算長期持有某一債券到期兌取本息,則以投資上市國債要好,以保證在賣出時能順利脫手。
2.買賣方便
目前證券營業部都開通自助委託,因此,投資上市國債可通過電話、電腦等直接委託買賣,不必象存款或購買非上市國債那樣必須親自到銀行或櫃台去,既方便又省時。
3.收益高且穩定
相對於銀行存款而言,各上市國債品種均具有高收益性。這種高收益性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利率高。上市國債其發行與上市時的收益率都要高於當時的同期銀行存款利率。二是在享受與活期存款同樣的隨時支取(賣出)的方便性的同時,其收益率卻比活期存款利率高很多。
你可以考慮國債,本人認為比存在銀行要好。。。。
5. 何謂"英格蘭銀行以國債為擔保發行貨幣"
這是一個涉及貨幣發行機制的問題,因此,我圍繞貨幣發行是依據什麼來解釋.
一是誰擁有發行貨幣的權力,不是英國財政部,而是英國中央銀行,因此,這個問題可以簡化為"英格蘭銀行發行貨幣".
二是貨幣的性質.在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已發行的貨幣是負債(表示對公眾的負債),它必然有在資產中的某一個類別作為支撐.,比如一份新發行貨幣對應一份對商業銀行的貸款.不能憑空發行,否則將導致貨幣發行泛濫,惡性通貨膨脹發生.
三是發行多少貨幣的問題.如果當時實行的是金本位制貨幣制度,則新發行多少貨幣要依據國庫新增加多少黃金來定(該制度規定:每一個英鎊含黃金若干.),二者嚴格掛鉤.如果不是金本位制,而是依據GDP增長率或者稅收增長率,則意味著以未來的國家財政收入作為這一部分新發行貨幣的支撐.
搞清楚了這幾個基本點,再來理解"以國債為擔保"的意思.
國債通常是國家通過財政部發行的、以未來國家財政收入(如稅收)作為還款來源的債券。
所以,"以國債為擔保"發行貨幣,實際上還是以未來國家財政收入作為新發行貨幣的資產支撐。
至於發行程序,一般是財政部得到議會許可後,確定一定的國債發行額度,由中央銀行發行等量貨幣購買,購買款項支付到財政部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帳戶之上,由財政部支配,它是買石油也好,買軍火也好,還是給老百姓發救濟也好,中央銀行管不著,但是,國債到期後,中央銀行就從財政部的存款帳戶上連本帶息把錢收回,至此時,一個貨幣發行完整流程結束,該部分新發行貨幣從貨幣流通領域退出。
另:《貨幣戰爭》一書看過,感覺上作為課外讀物,增廣見聞尚可,似乎不宜作為金融正史來讀,該書觀點太龐雜,斷層比較多,想讀通,還得另找一批書作參考,所以,讀過就算了,不必求甚解(僅對該書)。
(試著解答,如有不當,敬請原諒。)
6. 政府債券和稅收的區別是什麼
稅收和國債都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人類社會自有國家產生以來就有稅收,而國債的出現則是後來的事。
國債不同於稅收,首先在於國債是一種國家信用,而稅收則是國家通過法律規定強制徵收的。作為國家信用,必須遵循信用關系的原則。這就是說,國債發行人——國家,與國債認購人雙方,在法律上應該是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國債的發行,必須以國債認購人自願認購為前提。而在稅收中,國家與納稅者雙方在法律上是分別處於執法者與守法者的不同地位,它以徵收者強制徵收,納稅者依法無條件繳納為前提。同時,國債發行人作為債務人,是在籌措以償還為條件的借款;國債認購人作為債權人,是以預期收回本息為條件向國家貸款。它不像稅收,徵收者是在進行一種不付任何代價的無償徵收,繳納者是在履行一種純義務的繳納。
其次,國債不同於稅收,還在於兩者的財政作用不一樣。國債在舉借的年度雖然可以暫時解決財政困難,但因為仍需用以後財政年度的收入來償還,因此有人把國債稱作財政預支。而稅收則不同。稅收是當年財政的實際收入,以後毋須償還,它反映的是一個國家的真實財力。當然,就國債本身來說,生產性國債和消費性國債對於財政的作用,也並不能一概而論。生產性國債,只要以後年度中以債款投資所增加的財政收入能夠超過所需的還本付息支出,就是有積極意義的。至於消費性國債,情況就不相同了。它通常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條件下才發行的。往往逐年有增無減,最終使財政陷入嚴重的困境。
7. 什麼是國債,怎樣買的,買後怎樣換成現金
國債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從債券形式來看,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和記賬式國債三種。
憑證式國債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握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之脫收取手續費。
無記名(實物〕國債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不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櫃台購買。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申購。發行期結束後,實物券持有者可在櫃台賣出,也可將實物券交證券交易所託管,再通過交易系統賣出。
記賬式國債以記賬形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投資者進行記賬式證券買賣,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和交易均無紙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8. 什麼是國債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1)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3)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國債(又稱公債、政府債、金邊債券)即國家借的債,是國家為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出具的借款憑證,承諾在一定的時期內按約定的條件,按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 在美國,一般以國債利率為無風險收益率。 中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相對其它債券,其信譽度非常高,一般屬於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的債券。其種類有憑證式、實物券式(又叫無記名式國債或國庫券)、記帳式三種。
9. 什麼叫做以國債為抵押發行貨幣
我圍繞貨幣發行是依據什麼來解釋.
一是誰擁有發行貨幣的權力.
二是貨幣的性質.在中央銀行資產負債表中,已發行的貨幣是負債(表示對公眾的負債),它必然有在資產中的某一個類別作為支撐.,比如一份新發行貨幣對應一份對商業銀行的貸款.不能憑空發行,否則將導致貨幣發行泛濫,惡性通貨膨脹發生.
三是發行多少貨幣的問題.如果當時實行的是金本位制貨幣制度,則新發行多少貨幣要依據國庫新增加多少黃金來定(該制度規定:每一個英鎊含黃金若干.),二者嚴格掛鉤.如果不是金本位制,而是依據GDP增長率或者稅收增長率,則意味著以未來的國家財政收入作為這一部分新發行貨幣的支撐.
搞清楚了這幾個基本點,再來理解"以國債為擔保"的意思.
國債通常是國家通過財政部發行的、以未來國家財政收入(如稅收)作為還款來源的債券。
所以,"以國債為擔保"發行貨幣,實際上還是以未來國家財政收入作為新發行貨幣的資產支撐。
至於發行程序,一般是財政部得到議會許可後,確定一定的國債發行額度,由中央銀行發行等量貨幣購買,購買款項支付到財政部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帳戶之上,由財政部支配,它是買石油也好,買軍火也好,還是給老百姓發救濟也好,中央銀行管不著,但是,國債到期後,中央銀行就從財政部的存款帳戶上連本帶息把錢收回,至此時,一個貨幣發行完整流程結束,該部分新發行貨幣從貨幣流通領域退出。
另:《貨幣戰爭》一書看過,感覺上作為課外讀物,增廣見聞尚可,似乎不宜作為金融正史來讀,該書觀點太龐雜,斷層比較多,想讀通,還得另找一批書作參考,所以,讀過就算了,不必求甚解(僅對該書)。
(試著解答,如有不當,敬請原諒。)
參考資料:大部分大學的金融學教材都講過,但比較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