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發行公司債劵 什麼情況下可無擔保人
應該沒有硬性規定。設置擔保主要為了提升信用等級,增強投資者購買信心,降低發行費率。個人認為,公司自身信用等級較高的情況下,如AA級以上,增設擔保的意義就不太大了。低於這個信用等級,投資者很難相信你,可能導致不能足額募集。市場上大的投資機構基本都按信用等級設置風險限額,信用等級低的債券不會買太多。
『貳』 債券可做為融資融券擔保嗎
有些可以。
自2013年1月31日起,滬深股市融資融券標的股票數量將由目前的278隻增至500隻,所以不是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融資融券。股票、債券、基金都可以作保證金,只是不同種類的擔保物抵押折算率不一樣。並不是所有的股票都能做融資融券的擔保物。融資融券擔保物是信用客戶為了融資、融券所向證券公司提交的一定比例的質押物。擔保物包括:保證金、融資買入的證券、融券賣出的現金。用於信用擔保的保證金可以用標的證券以及交易所和證券公司認可的其他證券充抵。可充抵保證金的有價證券的范圍包括:股票、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國債、其他上市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等。
『叄』 發行債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關於發行債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這一塊網上很多,但都不全,這里給你准備一份最全最詳細的,就不用網上到處找了,不明白的還可以問俺。
首先一定要找咱券商問一下,就因為券商操作規范,中間細節不麻煩,你只需問相關費用即可,覺得可以就互相加起來。等最後落實了帶上材料到銀H券商等相關單位跑一兩天就完事了。中間雜事就交給手下人跟蹤安排時間對接就行了,少操心,不要聽其他人瞎嗶,會擾亂你的,讓他做事就行。後面就是券商出人來調研,出具材料,走流程等結果,畢竟我做企業債券發行這塊時間長了,相對還是比較熟練的,看到了就是緣分,問下心中有底,你放心即可。
以下有有相關條件和繁瑣的流程與准備的材料,可以大致瀏覽以下,很齊全的。
一、申報材料製作階段
1、發行人形成發債意願並與發改部門預溝通。
2、製作發行人本次債券發行的申請報告。
3、召開股東大會,形成董事會決議,制定債券發行章程。
4、出具發行企業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應包括債券資金用途、發行風險說明、償債能力分析等。
5、安排擔保事宜。發行人做好企業債券發行的擔保工作,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其他獨立經濟法人依法進行擔保,並按照規定格式以書面形式出具擔保函。
6、安排審計機構。發行人及其擔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和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經具有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7、安排信用評級。發行人聘請有資格的信用評級機構對其發行的企業債券進行信用評級。
8、安排律師認證工作。企業債券發行申請材料由具有從業資格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資格審查和提供法律認證。
9、組建營銷團。企業債券由具有承銷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企業不得自行銷售企業債券。主承銷商由企業自主選擇。需要組織承銷團的,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承銷商承銷企業債券,可以採取代銷、余額包銷或全額包銷方式,承銷方式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10、其他。主承銷商協助製作完成債券申報材料,並報送省發改委,由省發改委轉報國家發改委。
附發行申請材料目錄
1、國務院行業管理部門或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轉報發行企業債券申請材料的文件;
2、發行人關於本次債券發行的申請報告;
3、主承銷商對發行本次債券的推薦意見(包括內審表);
4、發行企業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債券資金用途、發行風險說明、償債能力分析等;
5、發債資金投向的有關原始合法文件;
6、發行人最近三年的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連審)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告;
7、擔保人最近一年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告(如有);
8、企業(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9、企業(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摘要;
10、承銷協議;
11、承銷團協議;
12、第三方擔保函(如有);
13、資產抵押有關文件(如有);
14、信用評級報告;
15、法律意見書;
16、發行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17、中介機構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18、本次債券發行有關機構聯系方式;
19、其他文件。
二、發行報批階段
1、上報發行申報材料。按照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申請材料目錄及其規定格式,逐級上報企業債券發行方案。經省發展改革委審核後,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申請。
2、跟蹤核准進程。、國家發展改革委受理企業發債申請後,依據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發債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的直接予以核准。申請材料存在不足或需要補充有關材料的,應及時向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提出反饋意見。發行人及主承銷商根據反饋意見對申請材料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重要問題應出具文件進行說明。
3、修改方案及材料。發行人及主承銷商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的反饋意見,對企業債券發行方案及申報材料進行修改和調整,並出具文件進行說明。
4、債券發行會簽。國家發展改革委分別會簽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後,印發企業債券發行批准文件,並抄送各營業網點所在地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等有關單位。
5、會簽結束拿到批文。企業債券發行批准文件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給省發展改革委後(中央企業除外),再由省發展改革委批復給企業或相關市發展改革委。
三、債券正式發行階段
1、刊登發行公告。發行人應當通過指定媒體,在債券發行首日3日前公告企業債券發行公告或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公告和募集說明書應當真實、准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市場宣傳工作。承銷團做好債券銷售市場宣傳工作,推廣債券的發行和認購工作。
3、債券銷售工作。在企業債券發行過程中,各承銷商面向社會公開零售企業債券的所有營業網點及每個營業網點的承銷份額。
4、承銷團工作監控。發行人應當及時了解承銷工作進度和發行銷售情況。
5、募集資金劃付。承銷團銷售債券募集到的資金應劃付到發行人專門的資金賬戶。
6、驗收資金。發行人根據債券的發行情況對募集資金相關情況進行查驗。
四、發行後期管理工作
1、實名制記賬式企業債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債權登記託管。託管人為實名制記賬式企業債券的法定債權登記人,在企業債券發行結束後負責對企業債券進行債權管理、權益監護和代理兌付,並負責向投資者提供有關信息服務。
2、制定償債計劃。發行人、擔保人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償債計劃並認真執行,確保企業債券本息按期兌付。
3、發行人應當在債券本金兌付首日60日前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報告兌付方案,並於兌付首日5個工作日前通過指定媒體公布兌付事項。
4、企業債券本息兌付首日5個工作日前,發行人應當將兌付資金全額劃入指定賬戶。實名制記賬式企業債券劃入託管人指定的賬戶;無記名實物券企業債券劃入主承銷商指定的賬戶。
5、發行人不能按照規定期限履行兌付義務的,主承銷商應當及時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
6、發行人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的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報送發行人、擔保人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並公開披露。
7、主承銷商應當在企業債券發行和兌付工作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將企業債券發行、兌付情況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
8、在企業債券存續期內,發行人、擔保人發生可能影響企業債券兌付的重大事項時,發行人應當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報告,並公開披露。
9、在企業債券存續期內,發行人應當委託原信用評級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跟蹤評級,並於信用評級機構出具企業債券跟蹤評級結果之後十五日內,將跟蹤評級結果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省級發展改革部門,並公告披露。
註:參考文件包括
1、《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國務院[1993]121號)
2.《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企業債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財金[2004]1134 號)
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下達2007年第一批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及發行核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財金[2007]602號)
4、《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推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簡化發行核准程序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財金[2008]7號)
『肆』 擔保抵押債券和抵押擔保債券的區別
抵押債券和擔保債券
抵押債券是指債券發行人在發行一筆債券時,通過法律上的適當手續將債券發行人的部分財產作為抵押,一旦債券發行人出現償債困難,則出賣這部分財產以清償債務。抵押債券具體來說又可分為一般抵押債券和實物抵押債券。為使抵押資產的市場價值下跌時債券持有者仍具有較高的安全性,用作抵押或擔保的資產價值通常要大於債券發行總價值。
當發行者無法履行付息的承諾時,抵押資產的託管人有權賣掉抵押品,並將所得凈收入償還給抵押債券的持有者。如果所得凈收入不足以償還債務,抵押債券持有人將變為普通債權人,未償還部分的清償要求權將等同於信用債券。
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質押債券是指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
『伍』 公司債券屬於抵押證券還是擔保證券
其他企業擔保的公司債屬於擔保債券;用本公司資產抵押的公司債屬於抵押債券。
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經濟價值,並且自身帶有廣泛的社會接受性,一般能夠轉讓,作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 「有價證券」是一種所有權憑證,一般都須標明票面金額,證明持券人有權按期取得一定收入,並可自由轉讓和買賣,其本身沒有價值,但它代表著一定量的財產權利。
持有者可憑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貨幣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於這類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買賣和流通,客觀上具有了交易價格。
(5)信用債券發行需要擔保嗎擴展閱讀
作為公司債券的發行,發行人一般通過發布公司債券發行章程或者發債說明書方式進行要約,只要承認和接受「要約」條件並願意支付必需資金的投資者,都可成為公司債券投資人,同時,凡是購買公司債券的投資者,都等於認可接受了「要約」,就必須履行「要約」上的義務和有權獲得「要約」上的權益。
在公司債券發行過程中,必須按照「要約」的基本特徵,在發行章程或發債說明書上明確公司債券的發行人、發行對象、募集資金用途,以及公司債券的所有要素內容,包括發行人、發行規模,期限、利率、付息方式、擔保人以及其他選擇權等等。
因此,發行公司債券作為一種「要約」行為,是公司債券的 「出售一購買」契約的簽定過程。
一般地,發行包括公募和私募兩種。公募發行是面向社會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發行,這種方式的證券發行的允准比較嚴格,並採取公示制度,私募發行是以特定的少數投資者為對象的發行,其審查條件相對寬松,也不採取公示制度。
『陸』 發行企業債券要什麼抵押品嗎
按債券有無擔保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
信用債券指僅憑籌資人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擔保的債券,信用債券只適用於信用等級高的債券發行人。
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偵券,質押債券是詣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
『柒』 有的企業發行國債為什麼沒有擔保,
企業或公司發行債券沒有擔保很正常的,對於有擔保只是對於債券起到一定理論上的增加信用的保障,就算有擔保也不見得對於債券償付有保障,在證券市場上很多時會出現互保的情況,簡單來說就是你發行債券我幫助你做擔保,你發行債券我幫助你做擔保,甚至有時會出現多家企業或公司形成一個互相擔保圈的情況,這種情況比較隱蔽不容易發現問題,但當這擔保圈裡某一間企業或公司出現違約情況,導致這個擔保圈出現多米諾骨牌效應,嚴重情況會導致這擔保圈企業或公司同時出現財務危機,使其自身所發行的債券也會出現違約風險。除此之外有些企業或公司會用自身所擁有的如應收帳款擔保、存貨和設備等這類資產作為債券的擔保,但必須要注意相關抵押品的變現能力,應收帳款存在難於收回(甚至是壞帳)的情況,存貨、設備會面臨相關行業不景氣導致存貨、設備貶值難於變現或低價變現的可能。一般來說這類的擔保不會對發行者的財務會有多少影響。
『捌』 債的得全和擔保是什麼意思
關於有效防範企業債權擔保風險的意見
銀監會近日向商業銀行下發了《關於有效防範企業債權擔保風險的意見》,各銀行將停止對以項目債為主的企業債進行擔保,對其他用途的企業債券、公司債券計劃、信託計劃、保險公司收益計劃、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融資項目原則上不再出具銀行擔保。已經辦理擔保的,要採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時追加必要的資產保全措施。
銀監會出台上述《意見》,是針對部分銀行存在忽視企業信用風險、盲目為企業發債提供擔保這一問題,意在有效防範企業債券發行擔保風險,保障銀行資產安全。
《意見》要求,各銀行應將擔保等表外或有負債業務納入統一授信管理,嚴格准入條件,嚴格擔保審查,嚴格授權制度。對未納入守授信統一額度統一管理的客戶,不得辦理擔保業務。對違反規定辦理企業債擔保業務的,或因未達到盡職要求形成風險的,銀行監管部門將嚴厲追究有關機構和責任人責任。
《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一、嚴格區分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市場不同的利益主體,防止侵害存款人利益
債券市場是直接融資市場,與以銀行作為中介的間接融資市場有本質區別。直接融資市場以企業信用為基礎,需保護投資人利益;間接融資市場以銀行信用為基礎,主要保護存款人利益。企業發債強調的是企業資信和還款能力,應與銀行授信嚴格區分。按照我國現行債券發行審批要求,發債企業須聘請其他獨立經濟法人依法對企業債進行擔保,擔保人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若銀行為企業債券提供擔保,一旦債券到期不能償付,銀行將代為承擔償付責任,這實質掩蓋了債券真實風險,以銀行信用代替或補充了企業信用。一方面,這可能引發發債企業和債券投資者雙方的道德風險,難以建立市場化定價機制,不利於培育發債主體和投資者風險意識,有悖於國家大力發展債券市場、促進直接融資的初衷。另一方面,銀行為企業發債提供擔保,擔保費率遠低於貸款利率,而承擔的信用風險卻與貸款無異,甚至因缺乏嚴格的審批程序和有效的監控措施會高於貸款風險。還要間接承擔額外的交易對手風險以及市場風險。銀行擔保保護了債券投資人利益,卻使債券市場的各類風險轉移至銀行系統,可能損害銀行股東利益和存款人資金安全。
二、充分認識企業債擔保風險,防止償債風險的跨業轉移
現階段我國債券市場尚不發達,債券發行人信用水平不高,債券發行申請、審批、債券資金運用監督、信息披露等制度有待健全,債券到期償付風險較高,各銀行應充分認識為企業債提供擔保的風險。一是目前企業債發行市場化程度不高,中介機構發展相對滯後,部分評級公司的專業性、公信力不強,相關法律審查、會計審計的獨立性不夠,難以准確評判企業債真實風險和發揮有效監督。二是發債企業信息披露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實,擔保銀行對發債企業資金使用和經營情況缺乏有效監控手段,企業一旦改變債券資金用途或發生其他影響償債能力的事件,銀行難以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化解風險。如部分企業發債所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和房市,增大了銀行擔保風險。三是個別銀行未將對客戶的擔保納入統一授信管理,未按照《商業銀行授信盡職工作指引》要求對被擔保企業進行嚴格審查,甚至存在為維持客戶關系放鬆擔保條件要求等問題,需要引起高度關注。
三、加強債券擔保管理,健全或有負債風險問責制
以項目債為主的企業債券,債券期限較長,一般為5至10年,長的可達20年,多投放於較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技術改造項目,還款來源通常為項目租金收入、經營收入,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地區經濟發展等因素影響較大,項目能否如期建成和按期償還債券本息均存在較大風險,銀行履行償付責任概率較高。
各銀行(公司總部)要進一步完善融資類擔保業務的授權授信制度,將該類業務審批許可權上收至各銀行總行(公司總部)。即日起要一律停止對以項目債為主的企業債進行擔保,對其他用途的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信託計劃、保險公司收益計劃、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等其他融資性項目原則上不再出具銀行擔保;已經辦理擔保的,要採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時追加必要的資產保全措施。
四、加強擔保等表外業務的授信管理,嚴格責任追究
各銀行應當按照《商業銀行授權授信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將擔保等表外或有負債業務納入統一授信管理,嚴格准入條件,嚴格擔保審查,嚴格授權制度。對未納入授信統一額度管理的客戶,不得辦理擔保業務。對銀行違反規定辦理企業債擔保業務的,或因未達到盡職要求形成風險的,銀行監管部門將嚴厲追究有關機構和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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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企業發行債券,需要通過哪些審批程序,需要多久
按債券有無擔保劃分企業債券可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信用債券指僅憑籌資人的信用發行的、沒有擔保的債券,信用債券只適用於信用等級高的債券發行人。擔保債券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等方式發行的債券,其中,抵押債券是指以不動產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偵券,質押債券是詣以其有價證券作為擔保品所發行的債券。保證債券是指由第三者擔保償還本息的債券。
發行人形成發債意願並與發改部門預溝通。
2、製作發行人本次債券發行的申請報告。
3、召開股東大會,形成董事會決議,制定債券發行章程。
4、出具發行企業債券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告應包括債券資金用途、發行風險說明、償債能力分析等。
5、安排擔保事宜。發行人做好企業債券發行的擔保工作,按照《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其他獨立經濟法人依法進行擔保,並按照規定格式以書面形式出具擔保函。
『拾』 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有哪些
債券發行條件是指債券發行者在以債券形式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其限制條件主要是指:
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規定,改變公開募集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4、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經資信評估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根據《證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