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私募基金直接申請開展公募業務的有哪些
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證券投資基金,這些基金在法律的嚴格監管下,有著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其特點有∶1)以眾多投資者為發行對象;(2)籌集潛力大;(3)投資者范圍大(不特定對象的投資者);(4)可申請在交易所上市。目前的公募基金是最透明、最規范的基金。公募基金對基金管理公司的資格有嚴格的規定,對基金資產的託管人也有嚴格的規定,要受到監管部門的嚴格監管。所以,公募基金的在一般人看來資產更安全,也容易接受。
私募是相對於公募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私募基金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在募集對象上,只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圈子雖小門檻卻不低。和公募基金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私募基金這方面的要求低得多,加之政府監管也相應比較寬松,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隱蔽性,運作也更為靈活,相應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由於其非公開性,私募基金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中最為隱秘的一股資本力量。
私募基金投資者可以與基金發起人協商並共同確定基金的投資方向及目標,具有協議性質。由基金發起人單方面確定有關事項,投資人被動接受。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
鑒於私募基金的特點,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優勢:
(1)由於私募基金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因此,其投資目標可能更具有針對性,能夠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
(2)一般來說,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種手續和文件較少,受到的限制也較少,一般法規要求不如公募基金嚴格詳細,如單一股票的投資限制放寬,某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對私募基金規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有靈活性;
(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像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對其監管遠比公募基金寬松,因而投資更具有隱蔽性,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顯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監管相對較寬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現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將不利於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可能取得較高收益的同時,蘊藏著較大的投資風險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風險、代理風險等。此外,以這種方式發行的基金證券一般數量不大,而且投資者的認同性、流動性較差,不能上市交易。
(4)私募基金的進入門檻較高,遠高於公募基金的1000元,是富人玩的場所。
有一類私募基金稱為陽光私募基金,系藉助信託公司發行,經過監管機構備案,主要投資於二級證券市場,資金實現第三方銀行託管,有定期業績報告。陽光私募基金與一般(即所謂「灰色的」)私募證券基金的區
別主要在於規范化,透明化,由於藉助信託公司平台發行能保證私募認購者的資金安全。陽光私募基金一般僅指以「開放式」發行的私募基金。所謂開放式,即基金認購者需要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資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諾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總資金2%左右的管理費和投資盈利部分的20%作為傭金收入,這種收費模式即是俗稱「2-20」收費模式(2%管理費+20%盈利部分提成)。這種2-20收費模式是私募基金國際流行的收費模型,著名的美國索羅斯基金,老虎基金,香港惠理基金等都採用這種收費模型。
⑵ 請教高手什麼是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
私募基金
中文「私募基金」一詞,在國外一些國家的法典和英文大詞典中並沒有相應的詞。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對於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證券發行方法之差異,以是否向社會不特定公眾發行或公開發行證券的區別,界定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證券和私募證券。基金(Fund),作為一種專家管理的集合投資制度,在國外,從不同視角分類,有幾十種的基金稱謂,如按組織形式劃分,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按設立方式劃分,有封閉型基金、開放型基金;按投資對象劃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等;另從其他角度劃分,有成長型基金、離岸基金、雨傘基金、基金的基金等等。但翻遍這些基金名稱,把「私募」和「基金」合為一體的官方文件的「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英文一詞,卻未發現。
在我國近期,金融市場中常說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
http://www.cs.com.cn/jg/06/200611/t20061103_1013280.htm
所謂私募基金,是相對公募基金而言,它的標志性特徵是通過非公開方式募集資金。因為這種非公開性,私募基金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中最為隱秘的一股資本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基金法》草案第四稿有專門一章用於規范「向特定對象募集的基金」,其中一些條款如「投資人數應當在2人以上50人以下」,「每個投資者的最低出資額由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規定,但不得低於10萬元」,「設立特定基金,應當向國務院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等,意味著我國基金業正在醞釀著一場調整和突破,私募基金合法化、市場化的步伐將加快。
私募基金並非是地下的非法的不受監管的基金,它是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的,指不是面向所有的投資者,而是通過非公開方式面向少數機構投資者和富有的個人投資者募集資金而設立的基金,它的銷售和贖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過私下與投資者協商進行的,一般以投資意向書(非公開的招股說明書)等形式募集的基金。在國外,一些著名的基金公司如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等,都是典型的私募基金。由於私募基金容易發生不規范行為,所以,一些國家的法律法規明確限定私募基金證券的最高認購人數,超過最高認購人數就必須採用公募發行。
私募基金與一般的公募基金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差別 私募基金 公募基金
募集方式 非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
募集對象
少數特定投資者, 多為有一定風險承受能力、資產規模較大的個人或機構投資者,
不確定的社會公眾投資者
信息披露要求
相關信息公開披露較少,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投資更具隱蔽性
要求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
服務方式
「量體裁衣」式,投資決策主要體現投資者的意圖和要求
「批發「式,投資決策主要基於基金管理公司的風格和策略
監管原則和標准
監管相對寬松,基金運作上有相當高的自由度,較少受監管部門的限制或約束,投資更具靈活
對基金管理人有嚴格的要求;對基金投資活動有嚴格的限制
對投資者的要求
具有一定的投資資金規模以及理性的投資理念
相對較低
風險
相對較大
相對較小
雙方關系
投資者可以與基金發起人協商並共同確定基金的投資方向及目標,具有協議性質
由基金發起人單方面確定有關事項,投資人被動接受
鑒於私募基金的特點,與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具有以下優勢:(1)由於私募基金面向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因此,其投資目標可能更具有針對性,能夠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資服務產品;(2)一般來說,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種手續和文件較少,受到的限制也較少,一般法規要求不如公募基金嚴格詳細,如單一股票的投資限制放寬,某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可以超出一定比例,對私募基金規模的最低限制更低等,因此,私募基金的投資更具有靈活性;(3)在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不必向公募基金那樣定期披露詳細的投資組合,一般只需半年或一年私下公布投資組合及收益即可,政府對其監管遠比公募基金寬松,因而投資更具有隱蔽性,獲得高收益回報的機會也更大。
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明顯的缺陷:私募基金受到政府監管相對較寬松,操作缺乏透明度,有可能出現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規行為,將不利於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可能取得較高收益的同時,蘊藏著較大的投資風險如基金管理者的道德風險、代理風險等。此外,以這種方式發行的基金證券一般數量不大,而且投資者的認同性、流動性較差,不能上市交易。
⑶ 私募基金的公募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草案)》全文首次亮相,即將進入「二讀」階段。
7月11日,由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6月26日召開)初次審議的《基金法草案》全文在中國人大網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徵求意見將於8月5日截止,根據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的草案將再次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二讀」。據法律專家介紹,按照程序,法律修訂通常要經過「三讀」方可通過。
細看草案全文,最大看點在於單設「非公開募集基金」章節,對私募基金監管條款給予明確。按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須申請注冊或備案,基金合格投資者總數不超過200人。
而對於公募基金,草案適當放寬了基金投資、運作管制,將基金募集申請由「核准制」改為「注冊制」。
同時,修改基金投資范圍規定,為其投資貨幣市場、股指期貨等提供依據。另外,為更好保護基金投資者權益,擬新增基金組織形式,引入理事會型、無限責任型基金。
據了解,《基金法草案》共分十五章一百七十二條,在現行基金法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和擴充。其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四方面:將非公開募集基金納入調整范圍;加強基金投資者的權益保護;修改完善公開募集基金的部分規定;增加對基金服務機構的規定。
對市場密切關注的私募基金如何納入監管的問題上,《基金法草案》單設了「非公開募集基金」章節,對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注冊及登記制度、合格投資者、私募基金產品的注冊、私募基金託管及合同必備條款、禁止性規定等一一作出明確。
按照規定,擔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須經證監會注冊或經基金業協會登記,基金管理人募集資金總額和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低於規定數額的可豁免注冊。其中,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合並計算,豁免注冊的管理人應加入基金業協會,實行自律管理。應注冊/登記但未申請注冊/登記的管理人及其管理的基金財產,將被限制開立證券賬戶、限制證券買賣。
私募基金落實合格投資者制度,且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合格投資者包括收入水平或資產規模、風險識別及承擔能力等在內的資質標准,將另行規定。
根據《基金法草案》,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管理人須向監管部門或基金業協會備案,其證券投資范圍,包括買賣或持有股票、債券,或者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未上市股份公司股票等其他證券亦在其可投范圍內。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為私募基金發行公募產品留下了空間,規定專門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人,其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經營期限、管理的基金資產規模等符合規定條件的,經批准可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
在加強基金投資者權益保護方面,《基金法草案》增加了基金組織形式,引入理事會型和無限責任型基金;修改完善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規定,降低了持有人大會的召開門檻,將持有人出席人數從50%調整為三分之一,並引入二次召集大會制度,以促進其作用發揮。
《基金法草案》還修改完善了公開募集基金的部分規定。一是加強監管,將基金管理人的股東及其實際控制人納入監管范圍,明確禁止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內幕交易、利益輸送行為;二是適當放寬有關基金投資、運作的管制,包括將基金募集申請由「核准制」改為「注冊制」,並修改基金投資范圍規定,為基金投資於貨幣市場、股指期貨等提供依據。
⑷ 什麼是私募基金、專戶基金、公募基金.他們之間有異同點,相同點.在什麼范圍內大神們幫幫忙
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後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並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公司價值提升。
基金專戶理財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戶募集資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戶財產委託擔任資產管理人,由商業銀行擔任資產託管人,為資產委託人的利益,運用委託財產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活動·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專戶理財類的運作方式似於私募基金,乃針對公募基金而言。
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這些基金在法律的嚴格監管下,有著信息披露,利潤分配,運行限制等行業規范。例如目前國內證券市場上的封閉式基金屬於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各有千秋,它們的健康發展對金融市場的發展都有至關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