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市公司是否可以投資私募基金的劣後資金
可以。但需要注意合規問題,如GP是否有管理人登記,所投項目是否會與上市公司產生關聯交易。最重要的是,如果未來被投資產要裝入上市公司,項目投資決策的獨立性要注意。
『貳』 個人投資者如何對上市公司進行調研
不進行實地調查也可以發現成長股!大家一定覺得這個觀點很奇怪,事實的確如此。在10多年前,做為一個普通的個人價值投資者,凌通選擇了很多有成長的股票,回報都不錯,但當時基本沒有去過上市公司調查,因為作為一個個人投資者,面對千里之外的上市公司,極難去所投資的公司訪問,這些困難包括:時間問題、資金問題和去了沒人接待問題。現在這個問題現在對於大部分投資人來說仍舊是很大的問題。
我們自己的經歷表面,在沒有辦法進行實地調查,並不是不能發現成長股。這時我們主要是採取了一種抽象把握的投資選擇方法,這種抽象把握的方法簡單地說,就是先從道理上思考為什麼有些公司能成長,這種成長的理由和邏輯是什麼?比如:茅台、伊利等股票,股價大幅上漲,基本面持續成長,我們就解剖這些成長公司,思考它們為什麼能成長,於是發現了這些成長股在需求特徵,供給特徵以及管理層和治理結構上有一些共同的相似性,我們把這些條件反復地總結推敲後認定任何成長股必需滿足這些條件才能成長,而滿足了這些條件它就一定能成長。於是凌通的手裡相當於得到了一把量測成長的標尺,拿著這個標尺進行量測,符合條件的就認定它是成長股。
這些成長條件都是一些高度的抽象邏輯和法則,是高度宏觀地邏輯和法則。比如:我們認定成長必須是在需求無限增長的環境中才能產生,成長必須是在供給壟斷集中的條件下才能出現,這些原則都比較宏觀和抽象的。用這些原則選股,是對被選擇公司的最宏觀最抽象的經營狀態和條件進行判斷。雖然,這種方法太過於宏觀和粗線條了,但在各方面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這種方法還是很有效的!
這樣一種成長選擇模式,有其深刻的理論基礎。在人類幾千年的認識論領域存在兩種對立的思想,一種是著名的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這種觀點認為對任何一個事情的認識都必須親身感受和實際觸摸,否則不可能有正確結論;另一種認識論是,首先認識根本道理,然後利用根本道理可以通過推理來獲得具體事物的正確認識,在對普遍規律和共同本質有了深刻的認識之後,可以透過推理和演繹不接觸具體事物,了解具體事物的發展原則和變化方向。比如,人類認識到萬有引力的規律,利用萬有引力規律計算出在太陽系裡還有一顆未被發現的行星,最終人們根據計算結果就到這個行星。
凌通說的這種通過認識成長的根本規律和宏觀邏輯然後利用這些規律和邏輯依次尋找成長股的方法,顯然屬於第二種認識論。這種認識論在中國歷史上非常普遍。比如,「秀才不出門,便知天下事」的古語,「運籌帷幄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的古語。戰爭的指揮者不到戰場就能指揮打勝仗,原因是他利用了基礎規律指導具體戰爭。對這種認識論,中國古代大哲學家老子有專門的論述,老子認為只要認識了事物總的變化規律,就自然認識了具體的變化。老子同時認為萬物都有根本的變化規律,透過一件件具體事物的分析,運用規納的方法就可以抽象出整體的變化規律,有了整體的變化規律,就可以認識了所有具體事物。
總體上看來,在沒有辦法進行實地調查,並不是不能發現成長股,這時主要是利用宏觀規律來選擇股票。這種方法的問題是太過宏觀,太過粗,只能判斷長期的宏觀趨勢,與中觀的具體變化的把握沒有辦法實現,這種方法只能做長期持有,不能做中觀的操作,只能形成定性的結論,難以形成定量的細化,這是它的局限性。解決這種局限性就需要通過細化和去上市公司走訪來實現,下一節我們討論如何去上市公司走訪。
投資要想取得成功,發現那些真正具備投資價值和成長潛力的明星股、對上市公司進行調研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很多公募和私募基金在重倉買入某隻股票之前,都要親自去相關公司進行現場調研,掌握一些最真實的一手資料,這樣可以大大減少投資風險,提高成功率。
一、在訪問上市公司之前,一定要充分收集與該公司有關的各種信息,包括年報信息、行業信息、市場競爭信息以及媒體的綜合報道,把這些信息都收集到手,初步形成關於這家公司的大概印象和邏輯判斷。不能在什麼也不掌握、不了解的情況下前往公司,那樣的話,到了上市公司之後,面對大量情況和現象無法進行分類歸納和思考,從而使得調研的價值大為降低。如果未到上市公司之前就形成了全面的判斷,你就會知道自己需要了解什麼,需要考察什麼,需要重點關注什麼,調研就是有目標的、有效率的和有價值的。這和中學生做物理試驗極其相似,學生們在做實驗之前需要提前了解實驗的過程和實驗的器材以及試驗的目的,如果沒有提前准備,老師就不讓進實驗室。
二、到上市公司之後,不要把調研的精力只盯在企業本身上,要多同與企業關聯的部門和公司交流。任何一家企業總是有相關的原料供應商、產品代理商等關系緊密的企業,要想了解這家企業的具體情況,通過對與之關聯的企業進行調查訪問,可信度和效率會更好。我們前一段時間去山西汾酒進行調查,為了了解汾酒的經營情況,我們專門訪問了為汾酒生產包裝瓶的關聯企業,我們和工人交談中得到的信息是汾酒對包裝瓶的需求是穩定的和持續不斷的,這使我們認識到汾酒的經營是穩定的和正常的,訪問關聯企業可以提高調研的效率和質量。
三、到上市公司之後,一方面要與企業的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等多接觸,因為這些管理層對企業的情況比較了解,能夠提供必要的信息。但管理層所提供的信息有時存在投投資人所好的問題,所以和管理層溝通完之後,應該把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用於對這家公司各個環節、各個角落的實地走訪中,和工人接觸,到車間中去,到廠區中去,在廣泛的接觸中感受企業並通過一些典型的現象來剖析企業。同樣舉山西汾酒的例子,在山西汾酒廠區內走訪時,看到一個正在施工的工地,我們通過和建築工人的溝通,得知這是新建的科技中心,我們感到汾酒對關乎企業長遠的重大戰略有大手筆的投入,這對企業的長期發展有好處。
四、詳細記錄自己的訪問過程,這種記錄包括筆記、照片、錄音、錄像。作為一個遠道而來的調研者,在短短的幾天之內看到、聽到的信息量紛繁復雜,如果不做必要的記錄,回去之後,很多事情和細節可能就忘記了,從而使調研得到的信息量大為減少。一定要通過大量的記錄對調研的結果進行綜合分析並形成最後的結論,證明自己哪些看法是正確的,哪些看法不正確,這家公司處於什麼狀態,就像中學生做完實驗後要寫實驗報告交給老師一樣。
其實,去上市公司並不是對上市公司進行調研的唯一方法,在超市裡、在街上行走時都可以對上市公司進行調查。去年因為參加某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我結識了來自深圳的個人投資者林先生,他長期持有招商銀行、贛粵高速、中國平安,獲得了巨額回報。在與林先生的交流過程中,他對為什麼要買這些股票作了簡單的說明:「我的老家在江西,我住在深圳,每年我都要乘汽車通過贛粵高速往返於江西和深圳之間,在乘車的過程中,每一次都能感受到公路上不斷增長的車流量,所以就買了贛粵高速。剛剛從江西老家來到深圳時,我看到有一家銀行在馬路上推銷信用卡,感到非常奇怪,在一般印象中,銀行總是高高在上的,哪有在馬路上擺攤發行信用卡的呢?簡單了解後發現,這家銀行發信用卡手續非常簡單,只需提供身份證即可,於是就在馬路上辦了我的第一張信用卡,這家銀行就是招商銀行。使用招商銀行的信用卡後進一步熟悉了招行,所以就買入了招行的股票。買入平安保險的理由就更簡單了,因為我們家的保險買的就是平安公司的,是平安的顧客,所以就買了平安。」
林先生取得如此之高收益率的原因竟然是如此的簡單,是觀察了生活中隨處可見的事後發現了大牛股。仔細觀察生活,適當進行思考,就能發現成長股。觀察生活是尋找成長股的條件,明星股其實就在我們的身邊。
--------------------------------------------------------------------------------
陳理的調研順口溜
所有的投資名家都對公司調研有一番心得,陳理也不例外。他自己在過去上市公司調研中的經驗總結成了一組「順口溜」:
1、看年報一手資料,有疑問電話了解;
2、調查前做好功課,准備好要問問題;
3、多參加股東大會,與高管接觸對話;
4、直接去拜訪公司,參觀與董秘交談;
5、去超市或服務點,觀察和用戶閑聊;
6、聽競爭對手意見,向行業專家請教;
7、讀老總文章書信,留意其言行思想------摘自網路,前部分來自董寶珍,<<財務與會計>>,2008,68-69頁
『叄』 研究上市公司主要股東時,如何從名字上辨別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
股權投資基金或股權投資合夥人大多是私募基金,公募基金都是某某基金公司
『肆』 公募基金可以像私募一樣,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在內部對上市公司進行的股權投資嗎
當然不可以。你所謂對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投資,要麼是在二級市場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票,要麼是等待上市公司增發時認購配股。私募可以參與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成為戰略投資者。而小散基本不可能。
你購買了公募基金,基金經理用募集的錢為客戶理財。你本身對這些資金沒有決策權。基金公司可以用客戶的錢參與新股認購。賺了賠了都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受,基金公司照樣收取管理費。
你買的基金如果經常參與打新,那也許會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帶來更高的收益,但也可能使其遭受虧損,從目前來看,多數基金打新股都是高位接盤的,結果是慘不忍睹,被深度套牢。
『伍』 上市公司可以購買私募基金嗎
可以的,上市公司是「合格投資者」。
『陸』 私募股權基金是否可以參與三板掛牌公司定增以及主板上市公司定增
沒有證券類的投資公司是不可以進行私募股權募捐的,更不要談去投資定增案了
如果要參與,必須拿到其參與相關資質牌照。
『柒』 契約型私募基金嵌套有限合夥型基金投資擬IPO企業是否可以通過核查
2014年8月2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中國證監會」)頒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首次明確了私募投資基金可以採用契約制這一組織形式。隨著契約型私募基金、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基金子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合稱「資產管理計劃」)等集合投資工具在投資新三板掛牌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權領域的廣泛運用,中國證監會等相關監管部門也加強了對上述領域的監管,並就具體規則進一步明確和細化。本文擬就相關監管部門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相關規定,結合相關典型案例,對契約型私募基金及資管計劃投資掛牌或上市公司股權的主要法律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二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新三板擬掛牌公司和掛牌公司股權
2015年10月16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出台了《機構業務問答(一)——關於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投資擬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有關問題》(下稱「機構業務問答(一)」)。該機構業務問答(一)基本明確了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持有擬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的合法性,並進一步明確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在新三板掛牌審查時無需還原至實際股東,且在實踐操作中該等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所持有的擬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可直接登記為產品名稱。此外,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集合信託計劃、證券投資基金、銀行理財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以及由金融機構或者相關監管部門認可的其他機構管理的金融產品或資產均可以作為參與掛牌公司定向發行的投資者。
下面就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持有新三板擬掛牌公司股權涉及的重要法律問題闡述如下:
1. 投資新三板擬掛牌公司合法性依據
2. 無需進行股份還原
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核指引》(證監會公告【2013】54號)(下稱「4號指引」)的規定,以私募股權基金、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其他金融計劃進行持股的,如果該金融計劃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設立並規范運作,且已經接受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可不進行股份還原或轉為直接持股。」因此,依法設立、規范運作、且已經在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並接受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基金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其所投資的擬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權在掛牌審查時可不進行股份還原,但須做好相關信息披露工作。
3. 股份可直接登記為產品名稱
根據機構業務問答(一),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所持有的擬新三板掛牌公司股份可直接登記為產品名稱,並就具體操作要點說明如下:
首先,資產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所投資的公司申請掛牌時,主辦券商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將資產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列示為股東,並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充分披露資產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與其管理人和管理人名下其他產品的關系。同時,主辦券商就以下事項進行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1)該資產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是否依法設立、規范運作並已履行相關備案或者批准手續;(2)該資產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的資金來源及其合法合規性;(3)投資范圍是否符合合同約定,以及投資的合規性;(4)資產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權益人是否為擬新三板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董監高。其次,資產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所投資的公司通過掛牌備案審查,辦理股份初始登記時,掛牌業務部負責核對《股票初始登記申請表》涉及股東信息與《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信息的一致性。最後,中國結算發行人業務部核對股份登記信息與披露信息的一致性後,將股份直接登記在資產管理計劃或契約型私募基金名下。
三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擬上市公司和已上市公司股權
1. 投資擬上市公司股權
關於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能否投資擬上市公司股權,首先,根據《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八條的規定,信託公司作為發行對象,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因此,信託計劃無法作為擬上市公司的股東,也無法作為非公開發行的對象。其次,雖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第八條還規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以其管理基金作為發行對象進行認購。實踐中也有資產管理計劃參與A股定增的諸多案例。盡管如此,資產管理計劃能否作為擬上市公司的股東還存在較多爭議,實踐中券商多持保守態度。最後,盡管《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已明確私募投資基金可以採用契約型這一組織形式,但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關於發行主體資格的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由於中國證監會對擬上市公司的股權清晰、穩定性的要求,並明確規定禁止信託持股、委託持股等情形,故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下稱「IPO」)過程中直接出現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可能會被予以清理。目前,暫無發現資管計劃和契約型私募基金直接作為擬上市公司股東成功IPO的案例。
就合夥型基金作為擬上市公司股東的股東人數的計算和披露問題,目前的法規和實踐中尚未有一個明晰的標准,根據4號指引、證監會2010年保代培訓相關資料,將相關情況匯總如下:
(1)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設立並規范運作,且已經接受系相關監管部門監管的合夥企業算1人,但明顯為了規避200人要求的除外,例如,通過單純以持股為目的的合夥企業間接持股的安排以致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權的人數超過200人的,視為股東人數超過200人,根據4號指引進行股份還原合並規范後,可申請IPO。
(2) 信息披露原則將比照有關法人股東的要求進行披露處理,根據合夥人的身份(發起人或非發起人)和持股比例高低(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5%以上的股東或發起人、持股比例很小的股東)來決定信息披露的詳略。
(3) 保薦機構和律師應對合夥企業披露的信息以及合夥企業的歷史沿革和最近三年的主要情況進行核查。
(4) 對於突擊入股發行人的合夥企業,一般要逐層披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直至最終持有合夥企業權益的自然人。
合夥企業入股發行人的交易存在疑問的,不管持股多少和身份如何,都需要詳細全面核查。
因此採用契約型私募基金嵌套合夥企業的形式投資合夥型基金,該合夥型基金再作為擬上市公司股東參與IPO,該等契約型私募基金最終是否會被披露、是否會被穿透計算甚至被要求清理目前尚無統一明確結論,需視情況個案分析。
2. 參與上市公司定增
關於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管理計劃參與上市公司定增最值得關注的即為對穿透規則的解讀。根據2015年10月18日最新一期保代培訓會議,中國證監會傳達出其對上市公司再融資政策作出相關調整,對定向增發的投資人審核收緊,要求「董事會階段確定定增投資者的,若投資者涉及資管計劃、理財產品等,要求穿透披露至最終出資人,所有出資人合計不能超200人(不適用於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認購的情形),即不能變為變相公開發行;而且不能分級(結構化)安排」。上述穿透披露要求旨在保證股東公平性、防止利益輸送以及控制變相公開發行,針對的主要是三年期鎖價發行的情形。在監管層新規的指引下,有一些上市公司已經開始主動響應新規的要求。此外,從已公告情況來看,穿透披露股東人數要求的執行標准尚待統一。
最後對穿透規則的解讀除要求穿透披露外,還要求認購人的權益架構也不能變化,即從預案披露到審核階段,產品的出資人不能退夥、轉讓其份額、減少或增加出資額,有限公司股東結構不能有變化。如有變化,可能被視為方案重大調整。
『捌』 私募股權投資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主要內容包括:
1、 審閱通過項目公司提供的財務報表及其它法律、財務、業務等資料審閱,發現關鍵及重大影響因素。
2、 分析性程序對各種渠道,如銀行、稅務、會計事務所、業內專家、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公開報表以及行業研究報告等取得資料的分析,發現異常及重大問題,如趨勢分析、結構分析等。
3、 訪談與企業內部各層級、各職能人員以及其他相關內外部人員的充分溝通;向項目公司下遊客戶、上游供應商、競爭對手走訪及咨詢。
4、 查詢查閱行業協會等的會議、業內期刊、行業報告等資料作比較。
5、 小組內部溝通調查小組成員來自不同的背景及專業,其相互溝通也是達成調查目的的方法。
(8)私募基金可以調查上市公司擴展閱讀:
盡職調查工作需要明確盡職調查的重點
比如客戶合作的目的是什麼?明確客戶商業目的是律師提供盡職調查工作的出發點。此外,目標公司屬於什麼類型的企業?房地產開發公司?技術類企業?製造企業?
不同類型的企業具有不同的商業價值,存在不同的潛在風險。對於房地產開發公司而言,土地、在建工程、房產建築等可能是其主要資產;
而其主要風險則可能在於項目是否具備合法報建手續,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爭議等。如該目標企業屬於技術類公司,則盡職調查的重點主要在於相關知識產權的使用情況、擔保情況、相關權屬證明等。由此可見,盡職調查工作是需要量身體裁的,不存在千篇一律的盡職調查提綱。
『玖』 如何知道一個上市公司存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年報中那一塊反映怎麼提示說企業有私募股權投資謝謝!
公司IPO的《招股說明書》中有「發行人基本情況」一章,其中必需披露其發起人(應追溯至實際控制人)的基本情況,如果是私募股權投資者,會在其中有明確說明;
此外,在同一章節,公司會披露有關「股本的形成和變化情況」,其中包括:「股東中的風險投資者或戰略投資者持股及其簡況」,這里最直接明確。
『拾』 請教各位,私募股權基金是否享有上市公司股息紅
私募證券基金可以投資股票,債券等。私募股權基金一般不投資上市公司,投的是未上市公司(包括創業投資公司,投的就是初創企業,也叫天使投資;還有一種就是並購基金,是展開股權收購的私募股權基金)。一般來說是通過所投資公司上市後退出,實現盈利。一般來講,作為股東,公司有盈利,自然有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