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資者委託證券商買賣債券,簽訂開戶契約,填寫開戶有關內容,明確經紀商與委託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2、證券商通過它在證券交易所內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託條件實施債券買賣業務。
3、辦理成交後的手續。成交後,經紀人應於成交的當日,填制買賣報告書,通知委託人(投資人)按時將交割的款項或交割的債券交付委託經紀商。
4、經紀商核對交易記錄,辦理結算交割手續。
上市債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債券現貨交易、債券回購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現貨交易
又叫現金現貨交易,是債券買賣雙方對債券的買賣價格均表示滿意,在成交後立即辦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例如,投資者可直接通過證券帳戶在深交所全國各證券經營網點買賣已經上市的債券品種。
2、回購交易
是指債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購券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規定出券方必須在未來某一約定時間以雙方約定的價格再從購券方那裡購回原先售出的那筆債券,並以商定的利率(價格)支付利息。
深、滬證券交易所均有債券回購交易,機構法人和個人投資者都能參與。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一批交易雙方成交以後,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進行的交易。債券期貨交易。
(1)債券簿記要幾個人擴展閱讀: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徵:
1、償還性
償還性是指債券有規定的償還期限,債務人必須按期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和償還本金。
2、流動性
流動性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場的實際狀況,靈活地轉讓債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實現投資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債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對穩定,不隨發行者經營收益的變動而變動,並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債券能為投資者帶來一定的收入,即債券投資的報酬。在實際經濟活動中,債券收益可以表現為三種形式:
一是投資債券可以給投資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帶來利息收入;
二是投資者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買賣債券賺取差額;
三是投資債券所獲現金流量再投資的利息收入。
㈡ 簿記建檔和招投標發行有什麼區別
簿記建檔和招投標發行的區別如下:
1、工作的性質不同
簿記建檔主要是一些事務性的工作。人事部門負責招待領導的決策。
而招投標發行則包含戰略性的工作和事務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組織、領導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
2、職責不同
簿記建檔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招投標發行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經營、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考核內容不同
簿記建檔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招投標發行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等。
4、工作內容不同
簿記建檔主要制定、修改關於許可權和職能責任的組織結構,建立雙軌的、相互的、縱向及橫向的信息交流系統。預測對於工作人員的需求,做出人員投入計劃,並對所需要的管理政策和計劃做出預先設想。
人員的配備和使用:即按照工作需要,對工作人員進行錄用、調配、考核、獎懲、安置等。幫助工作人員不斷提高個人工作能力,進行任職前培訓和在職培訓。
而招投標發行主要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做好工作人員的工資定級、升級和各種保險福利工作。通過各種教育方式,提高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覺悟,激勵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對工作情況和程序進行總結、評價,以便改進管理工作。
5、背景不同
簿記建檔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人事部的內容,其在制定方式上借鑒了《企業會計准則》,在核算方法上又兼具小企業自身的特色,
而招投標發行在稅收規范上,採取了和稅法更為趨同的計量規則,大大簡化了會計准則與稅法的協調。在利稅影響因素方面,相對於人力資源也有了具體的改進。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招標發行
網路-簿記建檔
㈢ 何謂簿記建檔,哪位高手能告訴我
簿記建檔(BookBuilding)是一種證券化發行方式,國外很多國家也在使用這種方式進行股票、債券等證券品種的發行。具體流程是:首先由簿記管理人(一般為主承銷商)進行預路演,根據預路演獲得的市場反饋信息,發行人和簿記管理人將根據市場情況與投資者需求共同確定申購價格區間。然後進入路演階段,債券發行人與投資者以一對一的方式進行更加深入的溝通,同時,簿記管理人開展簿記建檔工作,由權威的公證機關進行全程監督。主承銷商一旦接收申購訂單,該原始資料立刻接受公證機關的核驗,並對訂單進行統一編號,確保訂單的合規性、完整性。主承銷商在公證機構的監督下,將投資者在每一價格上的累計申購總金額錄入電子系統,形成價格需求曲線,並以此為基礎,與發行人共同確定最終的發行價格。
㈣ 什麼是簿記管理人
簿記建檔是一種系統化、市場化的發行定價方式,包括前期的預路演、路演等推介活動和後期的簿記定價、配售等環節。簿記建檔人一般是指管理新發行出售證券的主承銷商。其具體流程為,首先進行預路演,根據反饋信息並參照市場狀況,簿記建檔人和發行人共同確定申購價格區間;然後進行路演,與投資人進行一對一的溝通;最後開始簿記建檔工作,由權威的公證機關全程監督。簿記建檔人一旦接受申購訂單,公證機構即刻核驗原始憑證,並統一編號,確保訂單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簿記建檔人將每一個價位上的累計申購金額錄入電子系統,形成價格需求曲線,並與發行人最終確定發行價格。
㈤ 什麼是債券分銷
債券分銷是在財政部、國開行或進出口行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債券時,企事業客戶向銀行提出認購申請,並簽訂分銷協議。客戶在一級市場買入債券後,持有一段時間後在二級市場上賣出,或持有到期獲取利息收入。
在發行過程中,承銷人的分銷總額以其承銷總額為限,如發生超賣,中央結算公司將不予辦理過戶,並書面報中國人民銀行和發行人。
(5)債券簿記要幾個人擴展閱讀:
適用范圍:
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及其授權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經批准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分行。主要機構類型有國有商業銀行、 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聯社、外資銀行、證券公司、財務公司、基金公司等。
參考資料:華夏銀行官網 債券分銷
㈥ 什麼是保薦人,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全球協調人,有哪些區別
首先,保薦人是跟發行人一起時間最長的投行,也是一路和發行人經歷風風雨雨的,他們自然會同時兼任與IPO交易本身來說最重要的一個角色,全球協調人,現在一般都是若幹家投行,前面加一個Joint,簡稱JGC。如果考據一點,這個詞一定源自大型、跨國發行的大型IPO交易里。比如香港IPO,本地金融機構肯定吃不下來,全球路演、全球銷售的牽頭投行當然得是「全球協調人」了。從這個詞誕生的本意看,能擔任JGC的肯定是國際大行,不同地區都有強大的銷售網路。如果不是很大的IPO,保薦人和JGC基本是一樣的;如果是更大一點的項目,JGC會比保薦人多幾家(比如前面提到沒爭到保薦人資格的投行),多出來那幾家呢,雖然不是牽頭投行,也多少能在承銷費中分一點。插一句,後面還有一個和Joint類似的限定詞「Co-」,比如Co-Manager,初看Joint和Co意思差不多,實際上差別很大,Joint的都是正宮,Co的都是小三。
㈦ 為什麼銀行發行債券要由中債登託管
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登記與託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債登是指定的中央債券存管機構,負責對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流通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一般金融債、次級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券種進行登記與託管。
中債登根據投資人的機構性質以及可以從事的業務范圍對債券託管賬戶實行了分類設臵和集中管理。對於普通的機構投資者,需要在中央債券簿記系統開立自營賬戶以記載其自身所持有的債券。對於有櫃台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一方面,作為銀行間市場的普通機構投資者在該系統開立自營債券託管賬戶,用以記載其自身所持有的債券;另一方面,作為二級託管人需要在該系統以名義持有人的身份另行設立代理總賬戶,用以記載其所屬的櫃台零售市場上全部投資人託管的債券總量。對於擔當了國債等固定收益證券的分託管人的中證登,則以名義持有人的身份在該系統分別設立代理總賬戶,用以記載兩個交易所託管的債券總量。 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根據其是否與中央債券簿記系統直接聯網,直接辦理債券結算業務,可分為直接結算成員和間接結算成員。其中,間接結算成員主要是中小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直接結算成員中凡經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代理間接結算成員進行交易結算的存款類金融機構(主要是結算代理人)可以以間接結算成員的名義,代理間接結算成員在中債登開立託管賬戶,並代理債券結算。被代理的間接結算成員可以通過語音(傳真)查詢系統獲得自己賬戶的賬務活動情況,不僅實現了賬務處理功能,而且能讓投資者及時知道並掌握自身資產變動的實際情況,以監督、制約代理人的代理行為。
債券託管一般是指投資者將持有的債券委託給專門的託管機構或有託管職能的金融機構保管,並由其代為處理有關債券權益事務的行為。
㈧ 國債最低買入是多少,個人最多可以買幾個
若通過招商銀行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和憑證式),最低購買金額為100元,超過部分需是100元的整數倍。暫無個數限制。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是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國債發行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新中國剛剛建立的1950年,當時為了保證仍在進行的革命戰爭的供給和恢復國民經濟,發行了總價值約為302億元的「人民勝利折實公債」。
㈨ 什麼是保薦人,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全球協調人,有什麼區別
保薦人是二板市場的一種特有的證券公司。這種證券公司的特點從其名稱「保薦」二字即可反映出來,即保薦人既是擔保人,又是推薦人。
主承銷商是承銷總幹事。承銷團中負責全面事務、承擔主要職責並代表承銷團與發行公司簽署承銷協議書的承銷商。在中國,主承銷商負責就發行公司的股票發行事務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系,如上報送審材料、報告承銷情況等等。
所謂聯席全球協調人,是在有不同賬簿管理人負責不同地區發行情況下衍生出來的角色,負責不同地區之間的全面協調工作。
(9)債券簿記要幾個人擴展閱讀:
主承銷商國內外狀況
國際上,主承銷商一般是由信譽卓著、實力雄厚的商人銀行(英國)、投資銀行(美國)及大的證券公司來擔任。在我國,一般則由具有資格的證券公司或兼營證券的信託投資公司來擔任。
在我國,國家對承銷業務的實施及承銷資格的認定均有明確的規定當擬公開發行或配售股票的面值總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或預期銷售總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時,應當由承銷團承銷。承銷團由2家以上證券經營機構組成,其中牽頭組織承銷團的證券經營機構成為主承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