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可贖回債券和可贖回債券的區別
債券贖回,是指發行人贖回。贖回,是從別人那裡買回來。
債券賣出,是指持有人賣出。賣出,是賣給下一個投資者。
『貳』 次級債券發行人贖回選擇權 是什麼意思
中性消息吧,本來就應該贖回的債券現在進行正常的操作而已,如果不贖回本期次級債券將繼續在第3年至第4年存續,且從第3個計息年度開始,後2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發行利率的基礎上提高300個基點(即提高3%的利率),明顯如果按這個借貸成本繼續讓這債券存續下去,只會成為一種負擔。
『叄』 可贖回債券提前贖回的影響
1債券的提前贖回條款往往是對發行人設置一種有利條款;
2在債券的存續期內,如果觸發了贖回條款,那麼債券人投資者將面減少以後利息收入次數,提前回收本金,發行人處於主動有利的地位,投資者面對較大的風險;
3當未來利率降低的時候,債券的發行人可以回收原來的高利率債券,然後再重新發行新的利率比較低的債券,降低了發行人的利息支出;
4由於投資者將承擔較大的風險,那麼該類債券的收益率一般不會很低;5在投資者被迫拿回本金和利息的情況下,投資者將面臨再次重新選擇和發現投資機會的問題,並且還存在再投資的風險
『肆』 當發行後市場利率上升或發行後市場利率下降時,您希望何時贖回債券
債券發行後市場利率上升,投資者會選擇賣出債券買入新債券獲取超額收益。而如果債券發行後市場利率下降,則發行者應該回購債券,重新以市場利率發行債券。
『伍』 什麼是可贖回債券
你好,可贖回債券是指債券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也譯作可買回債券。可贖回條款通常在債券發行幾年之後才開始生效。贖回價格一開始可能高於債券面值,隨著時間推移,逐漸與債券面值重合。但也可以一開始就與面值相等。債券發行人有時也會只贖回一部分發行在外的債券。在這種情況下,有兩種方法決定哪些債券將被贖回。一是計算機隨機抽取債券的編號,二是所有的債券的面值按一定比例被贖回。
一般債券發行人贖回債券的動機主要有以下兩種:
1、發行人提前贖回債券通常是由於利率下調,新的低利率環境使得公司需要支付更多成本,所以發行人傾向於贖回老的債券,再以新利率為基準發行新的債券以減少利息支出。
2、通常可贖回債券是在預期未來利率有可能下調的情況下發行,一般其利息率會高於不可贖回債券以補償持有人承擔的提前贖回風險,但不管怎樣,多數投資者都不大接受可贖回債券,除非有誘人的補償條款。
『陸』 公司在什麼時候會決定收回自己發行的債券
公司發行的債券可分為可贖回和不可贖回債券。不可贖回債券比較常見,債券到期時,公司還本付息;存續期內,付息日支付利息。可贖回債券的贖回條件,假設公司發3年期的債券,票面利率是5%,即每年支付5%的利息。公司發債一年以後,市場的利率是2%。此時公司會可能會選擇贖回票面利率5%的債券,再重新以2%的票面利率發債,減少了利息支付,降低了融資成本。
『柒』 關於發行附有贖回選擇權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是什麼意思贖回期屆滿日是什麼意思
贖回:指的是發行可轉債的公司在特定條件和日期下將債券從持有者手裡買回來。
「其在贖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補償金」的意思是在贖回債券時要向持有者支付「債券發行日至債券約定贖回屆滿日期間」的利息。而在沒有支付這筆利息前,要預先計提。
至於為什麼要「資本化」我也不太理解。按道理是不應該資本化的,除非是該債券籌集的目的是用於資本性的建設。不知道有沒有這個前提。
『捌』 為什麼發行可贖回債券
因為發行人目前需要融資,但是考慮到自己未來可能資金情況會越來越好,或者預測未來資金利率會下降,就發行可贖回債券。這樣發行人就有權利在自己不需要資金或者資金利率下降的情況下,贖回債券。如果是資金利率下降,發行人可以以更低的利率發行新的債券,節省了融資成本。
『玖』 債券能不能提前贖回
看發債時的契約約定,若條文中載明了贖回條件,觸發條件時就可能被贖回,這類債券一般涉及可轉換債券,可贖回債券。
債券贖回是指債券發行人在債券到期時或到期前,因某些約定事項的發生,以債券發行說明書中規定的參照價格買回其發行在外債券的行為。
贖回條款中應當載明贖回的時間限制(通常須在發行一年後的利息支付日)、贖回原因(通常為發行人所在國稅法變更)、自願贖回與強制贖回規則、債券注銷事項等。
有時在債券發行合同中規定,舉債公司有權於一定期間,按一定價格提前購回發行在外的債券。公司行使公司債券的贖回權,按一定價格提前償還利率的債券,從而減輕利息負擔。為了彌補提前贖回對債權人的損害,贖回價格通常高於債券面值或賬面價值,即為贖回損失。如果贖回價格低於債券的賬面價值,則為贖回利益。贖回利益或損失應列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為了正確計算債券贖回損益,必須計算並調整自上個付息日至贖回日的應計利息及溢價、折價攤銷額,注銷贖回的債券以及 相關的溢價、折價賬面余額。
『拾』 什麼是可贖回債券
可贖回債券亦稱「可買回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在特定的時間按照某個價格強制從債券持有人手中將其贖回的債券,可視為是債券與看漲期權的結合體。
在市場利率跌至比可贖回債券的票面利率低得多的時候,債務人如果認為將債券贖回並且按照較低的利率重新發行債券,比按現有的債券票面利率繼續支付利息要合算,就會將其贖回。
(10)發行人什麼時候贖回債券擴展閱讀:
動機
1、發行人提前贖回債券通常是由於利率下調,新的低利率環境使得公司需要支付更多成本,所以發行人傾向於贖回老的債券,再以新利率為基準發行新的債券以減少利息支出。
2、通常可贖回債券是在預期未來利率有可能下調的情況下發行,一般其利息率會高於不可贖回債券以補償持有人承擔的提前贖回風險,但不管怎樣,多數投資者都不大接受可贖回債券,除非有誘人的補償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