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在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互聯網科技發達的時代,各行各業在不斷地涌現,特別是科技型企業更是順應了時代的潮流,展現在人們眼前,那麼正上海注冊一家科技型企業,有哪些財政稅收扶持優惠政策?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上海注冊科技型企業財政稅收扶持優惠政策吧。
一、創新基金
1、種子資金(實施細則另訂)
(1)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從事高新技術和高經濟增長性的產品研發、中試項目。
(2)支持經費一般項目不超過30萬元,重點項目不超過50萬元。
(3)、探索有償資助或投轉股的項目投入機制。
2、融資輔助資金(實施細則另訂)
(1)、旨在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中遇到的貸款難矛盾,與銀行聯手運作。
(2)、單個項目貸款數額原則上下不超過企業注冊資金二倍,貸款期限一般為二年。
3、匹配資金(實施細則另訂)凡列入國家創新基金的項目,原則上按國家資助資金的10—20%比例給予無償匹配資助。
二、專利資助
1、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按實際繳納的費用資助。
2、授權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費,按實際繳納的費用資助。
3、發明專利的授權費及授權後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費,按實際繳納的費用資助。
4、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費,按實際繳納費用資助。
5、在香港或澳門申請發明專利的,授權後每項最高一次性資助人民幣10000元。
6、申請國外發明專利的,每獲得一個國家的授權最高資助人民幣30000元,每項發明專利最多資助3個國家。
7、國內每項發明專利申請資助人民幣3000元,每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資助人民幣800元,每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資助300元。
三、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根據其綜合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及項目知識產權的具體屬性,在認定之後的一定期限內,由財政專項資金對其專項研發給予扶持。
經認定的創業投資公司,對其投資經認定的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高新技術企業的資金余額超過凈資產50%,並且其他投資的資金余額未超過凈資產30%的,給予財政專項資金扶持。
② 上海市創業優惠政策有哪些
你好,我總結一下現在上海市就業促進中心的創業政策。
1:房租補貼,自帶項目入駐到市級孵化基地去辦公,自入駐到工商注冊日,可申請最長6個月,最多金額不超過20000元的工位費補貼。
外省市在上海無社保繳費人員無法申請,需要事先和基地申請,要求具體咨詢市級孵化基地。
2:參加市級人社部門組織的創業類大賽,拿獎獲取補貼。
3:參加創業見習培訓(上海戶籍、本市在讀學生、外省戶籍在上海繳納保險),在區級就業促進中心申請培訓費補貼
4:本市戶籍16-35歲申請創業見習計劃,申請3-12個月的生活費補貼
5:區級就業促進中心申請貸款貼息補貼
創業園區哪個好,需要根據自身的條件和行業,搜索對應的產業園區,在沒有成績之前,可以說基本沒什麼補貼,創業的環境可以著重考慮一下。
ps:稅收減免需一案一議,小於100萬以內的企業,大部分園區(如奉賢閔行等郊區)可直接申請退稅政策,基本上實繳額6—20%的比例。
國外私募股權基金已經有了30多年的發展歷史,是僅次於銀行貸款和IPO的主流融資方式。相比而言,我國私募股權基金起步較晚,趁著最近幾年創業創新時代來臨迅速發展。這也引起了國家的關注,鑒於其對促進中小企業和創業公司發展的重要作用,國家和地方層面也出台了很多優惠政策,以促進其更好的發展。投資還是要到一些正規的平台,例如騰訊眾創空間
在國家層面,國稅總局和財政部分別在2009年和2010年出台了《關於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和《關於豁免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和國有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有股轉持義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10〕278號)。兩個通知分別規定了符合特定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可以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以及符合條件的國有創業投資企業,投資於未上市中小企業首次公開發行形成的國有股,可申請豁免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社保基金會持有的義務。
④ 私募基金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1-對私募基金沒有專門的稅收政策,不同的私募基金稅收種類不同。
2- (1)對於法人形式的基金,《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二條規定,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根據上述規定,法人公司形式的基金公司屬於居民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2)對於合夥形式的基金,合夥人形式的基金屬於合夥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3)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營業稅暫行條例》、《消費稅暫行條例》、《資源稅暫行條例》、《印花稅暫行條例》、《車船稅法》、《房產稅暫行條例》等規定,法人公司制基金與合夥人制基金,符合規定的,均為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稅費的納稅人(繳費人)。符合規定的,均為扣繳義務人,應履行扣繳義務。
3-私募基金還有相關的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所稱國債利息收入,是指企業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地方政府債券利息免徵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5號)規定:
一、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後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二、地方政府債券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政府為發行和償還主體的債券。
因此,基金管理公司對外投資取得的國債利息收入、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於免稅收入。
對於證券投資基金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可按如下規定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第二條關於鼓勵證券投資基金發展的優惠政策的規定:
(一)對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的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股權的股息、紅利收入,債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對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三)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第一條關於營業稅問題的規定,以發行基金方式募集資金不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條關於所得稅問題的規定,對個人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在對個人買賣股票的差價收入未恢復徵收個人所得稅以前,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對企業投資者申購和贖回基金單位取得的差價收入,應並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徵收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證券投資基金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78號)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對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的差價收入,繼續免徵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⑤ 在上海虹橋做私募基金政府有優惠政策嗎
去年11月同方國芯發布了A股史上第二大定增方案,800億的規模震驚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參與認購的9名定增對象中,7家都是來自西藏的公司——西藏紫光國芯、西藏紫光東岳通信、西藏紫光西嶽通信、西藏紫光神彩、西藏紫光樹人教育、西藏紫光博翊教育、西藏健坤中芯。
記者查詢工商資料得知,這7家公司密集成立於2015年3月至7月之間,注冊資金均為3000萬,其中6家還扎堆注冊在拉薩市金珠西路158號康達汽貿城。
為何這些新成立的企業會批量注冊在西藏,這背後正是地方稅收優惠政策帶來的聚合效應。
西藏成私募避稅最佳選擇
「無論是對企業還是個人而言我國的稅率不低,因此如何避稅是一門學問。」北京金誠同達一位李姓律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事實上,記者了解到2010年前後,為鼓勵社會資本積極進行股權投資,推動高新企業、創業企業及地區經濟的發展,國家及各地政府先後出台了大量促進股權投資基金企業發展的辦法,
其中的稅收優惠及財政返還政策對於私募股權投資機構極具吸引力,也讓很多企業找到了一條光明正大避稅的渠道。
實際上,針對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稅收優惠並不是某一地區的秘密武器。
記者通過采訪和查閱了解到,我國有超過30個以上的地區在近兩年推出過針對股權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
絕大多數地區的優惠政策類似,記者梳理各地的優惠政策之後發現,針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稅收優惠政策通常為:
對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取得的收益、普通合夥人取得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轉讓收益部分,個稅稅率適用20%。(目前,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有公司制和合夥制兩種,合夥制中又有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兩種。)
「這一類政策大同小異,對私募機構來說並沒有太多差異的吸引力,我們通常還會看其他配套政策,如是否提供人才落戶等等,綜合來決策。」一位來自知名創投機構矽谷天堂的人士透露。
但是目前有兩個區域的稅收優惠政策讓企業趨之若鶩。其中之一便是新疆自治區。
新疆自治區在2010年10月發布了兩份文件,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和《關於鼓勵股權投資類企業遷入我區的通知》兩個文件規定,遷入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享受新疆困難地區「兩免三減半」政策,即指對相應企業自其獲利年度起2年免徵、3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另外,還規定符合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公司制股權投資類企業,執行15%的所得稅率的同時,自治區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徵收;不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的,減免企業所得稅自治區地方分享部分的70%。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的合夥人為自然人的,合夥人的投資收益,適用20%的個稅政策,自治區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予以獎勵。股權投資類企業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和權益轉讓收益,以及合夥人轉讓股權的,依法不徵收營業稅。
「無論最終實施的情況怎麼樣,從文件來看,新疆地區的政策相比其他地區更加優惠。」九鼎投資一位人士認為。
西藏地區與新疆地區的優惠政策比較類似,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優惠。
同時,西藏地區在2014年公布了《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企業所得稅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招商引資若干規定的通知》兩項政策。
優惠政策包括暫免徵收自治區內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對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旅遊業、能源產業、特色農林畜產品加工業、藏醫葯業、民族手工業等特色優勢產業的未上市企業滿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年度結轉抵扣。
「目前來看西部地區尤其是西藏地區和新疆地區對股權投資的優惠最大,而稅收優惠最穩定的則是西藏地區。」北京一家大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人士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近兩年去西藏注冊的機構更多。
一位在新三板掛牌投資機構的財務總監告訴記者:「我們主要還是注冊在西藏,西藏這兩年的政策落實得很徹底,而新疆稅收政策落實不好,地方對於政策優惠的說法一直在變。」
「享受一天是一天」
「總體來說,私募股權投資的政策並不穩定,一些地區的政策只在極短的時間內有效。另一方面,地方在落實的時候也有一定的彈性,有的政策落實起來兌現程度並不理想。」前述矽谷天堂人士對記者表示。
因此,這樣的情況也造就了過去幾年中,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注冊地在全國多個地方轉來轉去的局面,一會兒西遷,一會兒南飛,這成為了股權投資行業里一個獨特的現象。
不難發現,諸如九鼎投資、中科招商、達晨創投等很多投資機構在全國多個地方都設立了相關的子基金,星羅棋布的子基金正是各地發展PE產業的一個個縮影。
其中新疆,西藏,嘉興等地的字眼近年來出現較為頻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案例便是九鼎旗下承擔私募業務的機構——拉薩昆吾九鼎,其出現在了九鼎系多起資本運作的案例當中。
今年開始,江西省新余市也頻繁出現在私募投資機構注冊名當中,私募稅收優惠地圖再添一城,眾多機構遷徙新余的現象也正是這些年情況的縮影。
「新余目前給出的政策優惠力度非常大,不僅僅體現在稅收優惠方便,另外新余稅收政策的優惠也體現在稅費徵收的方式上。新余市這樣的做法短時間內讓很多機構慕名而去。」前述九鼎投資的人士講道。
該人士還表示,新余市對於自己的稅收優惠比較低調,因為這樣的優惠力度是其他地區無法招架的。
正如該位人士所說,記者並未通過公開渠道獲得新余市最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但近兩年全國范圍內清理稅收優惠的政策,也使得相關區域優惠政策能夠繼續執行蒙上了陰影。
2014年12月9日國務院下發《關於清理規范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62號文)稱,近年來,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一些地區和部門對特定企業及其投資者等,在稅收、非稅等收入和財政支出等方面實施了優惠政策。一些稅收等優惠政策擾亂了市場秩序,影響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效果。
文件下發後,各個地區都處在清理各項稅收優惠的陰影之下。不過各地卻遲遲無法執行62號文。
最終在2015年5月11日,國務院又發布了《國務院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下稱「25號文」)25號文明確各地與企業已簽訂合同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此外,62號文規定的專項清理將待另行部署後進行。
盡管25號文有所妥協,但是最終能否移開懸在稅收優惠政策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是未知數,一些機構人士告訴記者對於稅收優惠能享受一天是一天。
⑥ 排排網:國家和地方對私募股權有啥優惠政策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層面
註:為便於分析,收入類型以居民納稅人的股息、紅利收入與股權轉讓所得為主,稅負限於流轉稅與所得稅(含個人所得稅及企業所得稅)。
(一)基金層面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主要包括公司制、合夥制以及契約制三種模式。在合夥企業可以開設股東賬戶之前,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以公司制的形式存在,相關的稅收優惠制度也是以公司制企業為主。近年來,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合夥制為主,也有一些基金以契約制的形式存在。
對於公司型基金而言,在股權投資業務中,項目股息、分紅收入屬於股息紅利所得,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項目退出收入如果是通過並購或回購等非上市股權轉讓方式退出的,也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圍;若項目上市後通過二級市場退出,則需按稅務機關的要求,計繳增值稅。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型基金從符合條件的境內被投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股權轉讓所得,按照基金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見表1)。
表1 公司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稅負
⑦ 私募基金入住基金小鎮有哪些優惠政策
你說的基金小鎮有很多:
1、杭州玉皇山南國際創意(金融)產業園
2、虹口區明確今後上海對沖基金園區
3、寧波梅山島對沖基金小鎮
4、浙江嘉興市南湖區–「基金小鎮」
等等
各個地方優惠政策不一樣,如嘉興南湖區新注冊或新遷入南湖的股權投資類企業自取得或重新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五年內可享受地方財政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70%的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