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國債有哪些
憑證式國債
憑證式國債從1994年開始發行,以填具「國債收款憑證」(憑證上記載購買人姓名、發行利率、購買金額等內容)的形式記錄債權。憑證式國債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和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面向社會發行,從投資者購買之日起開始計息,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投資者購買憑證式國債後如需變現,可以到原購買網點提前兌取,除償還本金外,還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付利息。對於提前兌取的憑證式國債,經辦網點還可以二次賣出。
憑證式國債類似國外的儲蓄債券,是針對個人投資者中帶有儲蓄性質的這分部資金的特點設計的一種國債,安全性較好,具有購買、保管、兌現方便等特點。
記帳式國債
記帳式國債是從1994年開始發行的一個上市券種。記帳式國債不需印製券面及憑證,而是利用帳戶通過電腦系統完成國債發行、交易及兌付的全過程。記帳式國債可以記名、掛失,安全性較好,而且發行成本低,發行時間短,發行效率較高,交易手續簡便,正被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所接受。
由於記帳式國債的發行、交易特點,它主要是針對金融意識較強的個人投資者以及有現金管理需求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資產保值、增值的要求而設計的國債品種,國債固有的市場功能得到比較好的發揮,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政府債券市場的主要形式。
無記名(實物)國債
無記名國債為實物國債,以實物券面(券面上印有發行年度、券面金額等內容)的形式記錄債權,是我國發行歷史最長的一種國債。發行時通過各銀行儲蓄網點、財政部門國債服務部以及國債經營機構的營業網點面向社會公開銷售,投資者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購買。無記名國債從發行之日起開始計息,不記名、不掛失,可以上市流通。發行期結束後如需進行交易,可以直接到國債經營機構按其櫃台掛牌價格買賣,也可以利用證券帳戶委託證券經營機構在證券交易所場內買賣。
定向債券
定向債券:為籌集國家建設資金,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管理,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採取主要向養老保險基金、待業保險基金(簡稱:「兩金」)及其它社會保險基金定向募集的債券,稱為「特種定向債券」,簡稱「定向債券」。
B. 請問下國債和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有什麼區別
嚴格地說,國債與債券是有區別的。
國債,發行主體是中央政府。是債券的一種特殊形式,它是國家發行的,又稱國家公債,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 的債權債務關系。信用程度高,一般稱為「無風險債券,金邊債券」 國債信譽度最大,但是一般利潤較小,但是風險最低,幾乎沒風險。
債券,一般是由企業、公司發行,利潤較大,但是風險高。種類也很多,有企業債、金融債、證券公司債、保證公司債等等 ,都是按發行主體不同進行區分。利潤較大但是風險高。向投資者發行,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 人)即債權人。
特殊情況下,國債與債券也有共生之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1981年開始發行的國庫券就是集國債、債券與一體,既有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債具有信用程度高、風險低的性質,又有公司發行的債券具有期限短、收益高的特點。
C. 央行買政府債券是什麼意思央行買國債嗎央行不是國家的嗎
當經濟處於蕭條時期時,需要放鬆銀根(中央銀行的貨幣政策)來刺激經濟,中央銀行可以買進政府債券以增加貨幣供給量;反之,當經濟處於繁榮期時,需要抑制通貨膨脹,防止經濟過熱,中央銀行可以出售政府債券以減少貨幣供給量。
由於市場上購買中央政府債券和向中央政府銷售政府債券的,主要是金融機構和工商企業,因此,中央銀行在公共市場上買賣政府債券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規模和工商企業的生產與流通,從而能夠保證經濟的協調發展。
公共市場業務通過買賣政府債券來影響貨幣供給,最終影響投資與消費需求、產出與價格水平。
D. 中央銀行為什麼不能發行國債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國債發行不在他的經營范圍之內。
E. 附息國債是中央財政部批准發行的嗎
是的 這個是財政部發行的
F. 中國中央政府如何利用國債
你說的國債是指我國購買的國債還是我國本身發行的國債。夠買的國債是一種投資,在一段時間內獲得利潤,就像銀行存款,但利率要高於銀行的存款。本身發行的國債是為了回籠資金,降低本國的貨幣流通量,還可以用於投資。
G. 什麼是中央政府債券中央政府債券是什麼
概念
中央政府債券,我們通常所說的國債。債券按照發行主體的不同,可以分為政府債,公司債和金融債。政府債是政府發行的,公司債是公司發行的,金融債是金融機構發行的。
政府債又可以分為中央政府債和地方政府債。中央政府債,即中央政府發行的債券,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國債」。地方政府債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發行的債券,另一種是地方政府自主發行的債券。
特點
中央政府債信用高,流動性好,一般不存在違約風險,又被稱為「金邊債券」,它主要是國家為了彌補財政赤字或者籌措資金而發行的債券。因此中央政府債是是國家財政分配的一種方式,同時通過回收中央政府債,也可以調節市場貨幣供應量,達到宏觀調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