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行2020年6月國債停發對債市利好還是利空
國債停發對債市是利空。6月份是電子國債,國債停發主要是國家鼓勵人民去投資消費,減少儲蓄,債的利率也是一路下調的,所以這個信號對債市來講是利空的。
② 國債發行的規律
國債發行的原則[1](一)需要原則
首先是財政運行對國債的需求,即一國財政收支越不平衡,其對國債籌資的需求就越大。不難發現,國債連年發行和財政上的收支不平衡是一對如影隨形的經濟現象。其次是社會(企業和居民)對國債的需求。政府應據此來設計債券種類、期限和規模。
(二)負擔限額原則
即從法律上規定發行額度,使國債發行被限定在國民經濟可承受的范圍之內。
(三)低成本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採用低費用的發行方式。
(四)穩定經濟原則
即國債發行應盡可能「熨平」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並有利於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而不是起相反作用。
[編輯]國債發行的方式[1]
國債發行的核心環節是確定國債發行的方式或方法。主要有公募法、包銷法、公賣法和攤派法四種。
(一)公募法
公募法又稱直接發行法,指由財政部門或其委託其他部門(如銀行、郵局)向社會公眾直接公開募集國債的方法。其優點是發行面較廣,可廣泛吸引社會閑散資金;缺點是發行時間較長,發行成本較高,而且,在某些情況下還會出現因認購人不積極而推銷不出去的可能。
(二)包銷法
包銷法又稱承受法或間接發行法,指政府按一定條件與金融機構協商並由其先全部承購,再轉向社會推銷的方法。在包銷法下,若金融機構不能將全部國債銷售出去,則其差額部分由金融機構自己承擔。其優點是手續簡便,發行時間縮短,有利政府迅速籌集資金;其缺點是易於產生大量投機行為。在一定意義上講,包銷法是政府將國債發行權和發行風險向金融機構轉讓的一種方式。
(三)公賣法
公賣法又稱銷售發行法,是指政府將國債委託證券市場代銷的發行方式。此方式類似於公募法,但兩者的區別在於:公募法下的債券價格由政府事先確定並固定;公賣法下的債券價格由證券市場的資金供求關系決定,並且不斷波動變化。公賣法的優點是政府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到證券市場推銷債券和募集資金,且可以通過國債的買賣來調節資金供求和貨幣流通。其缺點亦很明顯:容易為證券投機者利用,國債收入受證券行市的影響而不很穩定。
(四)攤派法
指政府根據情況通過行政性力量來分配國債認購任務指標的一種強制性發行方式。其優點是能夠保證既定收入和有計劃地調度社會資金;其缺點是損害國債信譽,帶來長期發行困難,與信用的自願原則不相符。
③ 解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有哪些
解決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措施如下:
1、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債務的界限。貫徹執行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轉型的要求,嚴格區分地方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債務的界限,適度允許地方國有企業發生違約,以便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
2、財政部一直監測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情況。當前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包括:地方政府償債能力總體有所下降,局部地區債務風險有所上升;地方政府違法或變相舉債擔保仍有發生;不規范的PPP模式等。對這些問題,有關部門正在督促地方和相關金融機構採取措施加以解決;
3、引入長期資金提供者。地方政府債券及地方基礎設施項目可引入成熟的、風險偏好穩定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尤其是要引入長期資金提供者;
4、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中央可鼓勵地方政府出資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或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或地方產業發展基金,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為地方政府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供充足的資金,更好地支撐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
5、適度加大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是政府依法規范加杠桿的重要舉措,可以避免全社會債務收縮對經濟造成負面影響。隨著全社會的杠桿水平逐步下降,政府的杠桿也可以逐步釋放。
(3)國債停發採取的措施擴展閱讀:
建立健全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將風險評估和預警結果通報有關部門和各省級政府,督促高風險地區多渠道籌集資金化解債務風險。
將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財政部印發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預算管理辦法,調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在2016年全國預算草案中全面反映地方政府債務情況,指導地方分別在2016年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方案中反映政府債務情況,主動接受各級人大監督;
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以國際通用的債務率(債務余額/綜合財力)指標衡量,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率為89.2%,低於國際通行警戒值。
需要注意的是,與發生債務危機的國家不同,我國地方政府債務形成了大量與債務相對應的優質資產作為償債保障,加上未來一段時期內我國經濟將保持中高速增長,也為債務償還提供了根本保障。
④ 關於國債的問題
我們國家沒有向央行即人民銀行發行債券。是將居民、企業手中不花的錢收集起來由國家花出去,並沒有增加在社會中流通的貨幣。
美聯儲是央行,美國政府向美聯儲發行國債,美聯儲把美元給政府在社會中花掉,就等於向社會投放了美元。
⑤ 國債市場的措施
完善國債市場功能促進利率市場化
從利率市場化角度來看,我國國債市場還無法產生市場基準利率,公開市場操作也無法發揮市場化利率體制下應有的作用,利用國債及國債衍生產品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更是缺乏,國債市場的調節功能、價格發現功能、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完善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
第一,完善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盡快徹底實現國債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的利率市場化,建立一條完整可靠的國債收益率曲線,為金融市場和中央銀行提供一個具有連續性的市場基準利率。
在發行市場上,應主要採用招標方式,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定期、均衡、滾動地發行短期、中期和長期國債,可以確立並不斷強化國債利率作為市場基準利率的地位,促使基準化的國債利率盡可能地貼近市場利率,體現市場利率,從而起到引導市場利率的作用。逐步把定息國債的初始期限延長到7年、10年、20年乃至30年,最終形成一條完整、可靠和較為准確的國債收益率曲線,為其他債務工具利率的變動和中央銀行利率的調整提供一個可靠的參考指標,這無疑對市場化利率體制的確立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充分發揮國債承銷機構和公開市場操作「一級交易商」的做市商(Market Maker)作用,提高國債現貨市場的流動性。通過市場參與者的交流,在各個市場進行對沖套利活動,創造拉平整個市場利率水平的市場條件。借鑒國際經驗,將銀行間債券市場逐漸發展為國債場外(OTC)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發展為國債場內市場,最終形成統一開放的國債發行市場和高流動性的國債流通市場。
建立統一開放的國債市場。統一是指在統一的國債託管、清算系統的基礎上,無論投資者在哪個國債市場上交易,最終是在同一系統內交割。參照國際通行做法,統一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國債均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統一託管清算和結算,交易所不再進行國債的託管。開放是指所有投資者均可自由出入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買賣國債,由於有最低成本的限制,個人投資者和小額投資者可通過代理人或購買國債投資基金的方式參與交易。
調整國債期限結構和持有者結構
第二,調整國債期限結構和持有者結構,增強國債市場的流動性,提高國債市場的調節功能。今後應增加1年期以下如3個月、6個月、9個月等短期國債的發行,逐步形成長、中、短期限結構合理的國債結構。戴園晨先生認為,我國對國債發行實行年度規模審批制度,這也是導致1年期以下短期國債嚴重缺乏的原因之一。建議按公開市場操作需要量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確定一個短期國庫券余額的上限,由財政部對滾動發行加以調控,不再逐年或逐筆報告。
今後應使國債持有者結構從個人為主向機構投資者為主轉變,為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提供充分的載體。國債持有者結構向機構投資者傾斜,必然造成相當一部分個人投資者買不到國債,而個人投資者的積極參與對於國債市場的發展又是極為重要的。解決這一矛盾的關鍵在於大力發展國債投資基金,通過國債投資基金,使不能直接投資於國債的小額個人資產得以間接投資於國債,同時個人投資者也可通過銀行、保險等形式間接參與國債市場,為國債市場的發展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
豐富國債品種
第三,豐富國債品種,在適當時候恢復國債期貨交易,逐步引入衍生品種,增強國債市場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 總之,從利率市場化角度來看,由於國債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市場調節功能和規避利率風險的功能不完善,阻礙了利率市場化的進程,應當盡快發展和完善國債市場的功能,加快利率市場化進程,這也是我國加入WTO後面臨的緊迫問題。
⑥ 為什麼經濟衰退時,國家採取的政策是發行國債
我也在搜這個問題?看到幾個持經濟下行,國家應發行國債的觀點的答主都被點贊了,忍不住說兩句。
先看下面這段21世紀經濟報在2020.1.18日報道《央行買賣國債建議之爭》的一段話:「在2009年3月,美聯儲曾經直接購買過高達3000億美元的長期美國國債。當時,美國也有和現在中國相同的背景,即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另外,通縮風險也是相同的條件,只有這樣通縮風險下,才能在大規模購買國債、對經濟進行流動性投放之後,不會引起通脹大幅度上升。」李赫對記者表示。」
現階段,權當大家回答得不錯,理由是:經濟下行,國家賣(發行)國債,收攏大家資金,集中力量辦大事,大規模投資,基建,帶動經濟發展,這種手段確實在用,但經濟下行,大家信心破滅,首先受災的是股市,樓市,奢侈品,高端消費品,直至普通商品,大量市值蒸發了,國民財富大幅縮水,流動性不足了,貨幣資金緊縮了,這種情況下,國家發行國債給大家購買,大家手頭變得更不寬裕,購買慾望更低了,如果國家投資,基建做得好,帶動了大部分產業,浸潤到細化分工產業,每個人都受益了,大家賺到錢了,熱衷消費了,當然經濟順勢而起,若不是,投資帶來一地雞毛,分配不均,大量壞賬,老百姓大部分又沒享受到國家投資帶來的福利(工資或工程收入),只會陷入通貨緊縮的魔咒。
所以,才有了21世紀經濟報的這篇討論。
現制度下,央行是不參與購買國內國債的,這也是一張底牌,因為大量購買國債基本等同於QE,財政負債轉移給央行,央行只能發行鈔票,鈔票被購買者贖回,增強了貨幣流動性,大家有錢了更願意消費,盤活經濟。問題是央行有更多手斷調控經濟,國債指數是一根基準線,央行本就進行SLF/MLF/逆回購,抵押品大部分就是國債,購買國債是通脹緊縮情況下的最後一張王牌,用不好,美國國債就是前車之鑒,10年期國債利率一直下降,民中還不停購買,推升債券價格,這就是悲觀情緒,在我國利率空間較大,經濟還未倒退,中央財政寬裕的情況下,國家是無需購買國債的。
⑦ 國債積極財政政策具體措施
A 解析:
⑧ 通貨膨脹時期國債增發減發三率上升下降國家是怎樣的財政政策具體表現是哪些
國債增發,三率上升,國家採取措施減少市場上流通貨幣
⑨ 國債是什麼
國債 國債
[1]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分類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歷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編輯本段國債的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從法律關系主體來看
國債 國債券
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只能是國家。
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
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面的意志,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系相比,國債法律關系屬平等型法律關系,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從法律關系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
編輯本段發行國債的目的
發行國債大致有以下幾種目的:
1、在戰爭時期為籌措軍費而發行戰爭國債。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2、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
一般 國債
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採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作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作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採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3、國家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建設國債。
國家 國債
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4、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借換國債。
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編輯本段國債的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准,國債可作如下分類: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 國債
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系。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按償還期限不同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類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 國債
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 長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國債(含10年),可以使政府在更長時期內支配財力,但持有者的收益將受到幣值和物價的影響。 不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不規定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這類國債的持有人可按期獲得利息,但沒有要求清償債務的權利。如英國曾發行的永久性國債即屬此類。
按發行地域不同
按發行地域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內債和國家外債 國家內債:是指在國內發行的國債,其債權人多為本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還本付息均以本國貨幣支付。 國家外債:是指國家在國外舉借的債,包括在國際市場上發行的國債和向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及其他非政府性組織的借款等。國家外債可經雙方約定,以債權國、債務國或第三國貨幣籌集並還本付息。
按發行性質不同
按發行性質不同,國債可分為自由國債和強制國債 自由國債,又稱任意國債,是指由國家發行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認購的國債。它是當代各國發行 國債
國債普遍採用的形式,易於為購買者接受。 強制國債,是國家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規定的標准,強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是在戰爭時期或財政經濟出現異常困難或為推行特定的政策、實現特定目標時採用。
按使用用途不同
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和特種國債 赤字國債,是指用於彌補財政赤字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經常預算的國債屬赤字國債。 建設國債,是指用於增加國家對經濟領域投資的國債。在實行復式預算制度的國家,納入資本(投資)預算的國債屬建設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范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
按是否可以流通
按是否可以流通,國債可分為上市國債和不上市國債 上市國債,也稱可出售國債,是指可在證券交易場所自由買賣的國債。 不上市國債,也稱不可出售國債,是指不能自由買賣的國債。這類國債一般期限較長,利率較高,多採取記名方式發行。
編輯本段我國的國債分類
從債券形式來看,我國發行的國債可分為憑證式國債、無記名(實物)國債、儲蓄國債和記賬式國債四種。
憑證式國債
是一種國家儲蓄債,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在持有期內,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況需要提取現金,可以到購買網點提前兌取。提前兌取時,除償還本金外,利息按實際持有天數及相應的利率檔次計算,經辦機構按兌付本金的2‰收取手續費。
無記名(實物)國債
是一種實物債券,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不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發行期內,投資者可直接在銷售國債機構的 櫃台購買。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的投資者,可委託證券公司通過交易系統申購。發行期結束後,實物券持有者可在櫃台賣出,也可將實物券交證券交易所託管,再 通過交易系統賣出。目前已停止發行。
儲蓄國債
儲蓄國債(也稱電子式國債)是政府面向個人投資者發行、以吸收個人儲蓄資金為目的,滿足長期儲蓄性投資需求的不可流通記名國債品種。電子儲蓄國債就是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儲蓄國債品種。
記賬式國債
以記賬形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可以記名、掛失。投資者進行記賬式證券買賣,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由於記賬式國債的發行和交易均無紙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