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的理財產品為什麼都是5萬起步
一、5萬執行的是最低標准
在中國,銀行的理財業務相比於國外起步晚、發展慢,理財產品品種也是寥寥無幾。2011年時,銀監會發布了第5號文件《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其內容是對理財產品銷售的一些約束條款。
《辦法》中要求:所有商業銀行是對自身的客戶、理財產品進行分級,從低到高至少要有五級,可根據實際情況進 一步細分。《辦法》規定的分級標准之下,限定了銀行理財產品銷售起點不得少於5萬元。具體辦法如下:
第三十八條商業銀行應當根據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潛在客戶群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為理財產品設置適當的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風險評級為一級和二級的理財產品,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人民幣;風險評級為三級和四級的理財產品,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0萬元人民幣;風險評級為五級的理財產品,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20萬元人民幣。
為了加強理財產品風險評級薄弱環節的管理,辦法中還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媒體如電視、電台等公共渠道對銀行理財產品進行宣傳。同時銀行也不得誇大某理財產品、更不得隨意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具體辦法如下:
第十三條(五)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業績優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價值」、「首隻」、「最大」、「最好」、「最強」、「唯一」等誇大過往業績的表述;
第十六條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出現表達收益率或收益區間字樣的,應當在銷售文件中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戶,「測算收益不等於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如不能提供科學、合理的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則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中不得出現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等類似表述。向客戶表述的收益率測算依據和測算方式應當簡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誇大產品收益率或收益區間,誤導客戶。
以此來看,為了按《辦法》執行,又不丟掉客戶,5萬是最低的標准,這不是銀行決定的,而是監管曾決定的,《辦法中》把客戶進行了相應的風險承擔分級。為了保證所有投資者的利益和權利便給出了最低標准:風險評級為一級和二級的理財產品,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人民幣。
二、5萬遵循了風險匹配原則
同時,關於對客戶理財產品的風險分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也提出,銀行在銷售理財產品時,應該遵循風險匹配原則,即投資客戶只能購買與自己風險評級相符合低於評級的理財產品,即購買的理財產品要在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之內。
根據第三十八條內容:
1.在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級方面
銀行應當根據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來進行評級,應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級的分級。另外,風險承受能力的評估應至少依據:財務狀況、客戶年齡、投資經驗、投資目的、收益預期等內容。
2.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方面
銀行應以客戶風險評級結果來體現理財產品,也應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個等級。在理財產品銷售、推廣中應明確提示產品適合相應分級的客戶,並應當在銷售系統中設置銷售限制。
另外,在確定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潛在客戶群的風險承受能力評級基礎上,銀行還將為理財產品設置適當的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按照辦法中的明確規定:風險最低為評級一級和二級理財產品,其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人民幣。
由此可見,這也意味著,所有銀行理財產品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將至少為5萬元
B. 銀行公募理財銷售起點將降至1萬元嗎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正式發布實施,總規模達百萬億元的資管市場迎來重大變革。
7月20日晚間,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擬作為資管新規的配套細則發布實施。那麼,《辦法》的發布將為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帶來哪些變化呢?
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區分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引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財產品,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公募理財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私募理財產品面向不超過200名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應當根據理財產品的性質和風險特徵,設置適當的期限和銷售起點金額。
目前商業銀行在售的銀行理財產品最低都是5萬元起售。而《辦法》規定,發行公募理財產品的,單一投資者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萬元人民幣。商業銀行發行私募理財產品的,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混合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40萬元人民幣,投資於單只權益類理財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理財產品的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人大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降低銀行理財產品門檻有助於銀行理財產品更加普惠化,覆蓋更多的普通投資者,使更多的普通民眾更方便地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現行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制度規定公募理財產品只能投資貨幣型和債券型基金,不得投資於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
而此次發布的《辦法》放開了相關限制,允許公募和私募理財產品投資各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同時,與「資管新規」保持一致,理財產品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可以不再穿透至底層資產。
同時,《辦法》還為公募理財產品投資股市留了「口子」,指出「投資境內上市交易的股票的相關規定,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制定」。
根據《辦法》,每隻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理財產品凈資產的10%;商業銀行全部公募理財產品持有單只證券或單只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市值,不得超過該證券市值或該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市值的30%;商業銀行全部理財產品持有單一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此外,銀行理財產品不能投資哪些領域也有了負面清單。《辦法》規定,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發行的次級檔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商業銀行面向非機構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不良資產、不良資產支持證券,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另有規定的除外。
C. 請問現在各大銀行推出的短期或長期的銀行理財產品,有什麼風險嗎怎麼區別保險類理財產品呢起點是多少
除了基金、股票這些。長期的銀行理財產品一般都是保險產品。如樓上解釋的一樣。
保險類理財產品一般周期相對長,和其他產品比較,收益性不如基金股票,但是不具有風險性。是保本增值的。
直觀的區別法就是,你去銀行存錢,如果有工作人員主動搭訕,並且跟你說一年存多少,存多少年,你能拿到多少錢,要比存銀行定期劃算的,一般推銷的就是保險理財產品。
我的建議是,如果需要保險理財產品,最好是到保險公司買,找專業的代理人,避免在銀行被忽悠。最近關注網路知道,發現很多人都被銀行賣理財產品的給忽悠了,甚至包括年齡很大的人。這個影響很不好,最重要的是,如果退保,自己的利益會有損失。
所以在買理財產品前,一定要弄清楚什麼是保險,什麼是理財保險。
D.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是表內業務還是表外業務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是表外業務。
首先要了解一下表外業務的概念,表外業務是指不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之內的,銀行不承擔投資風險,但能給銀行帶來收益(例如傭金、手續費)的業務。大部分銀行選擇將債權轉移,實現資產從表內到表外的搬運。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表外業務是指那些雖未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表內的資產業務或負債業務關系密切的業務。廣義的表外業務除包括上述狹義的表外業務外,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業務。表外項目也被稱為"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項目,或者叫"或有資產和負債"。
所謂表外業務(Off-Balance Sheet Activities,OBS),是指商業銀行所從事的,按照通行的會計准則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影響其資產負債總額,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的經營活動。
表外業務基本途徑有:
1、委託貸款:委託人是債權人,主要表現為同業買入返售等。
2、銀信、銀證、銀保合作:合作公司是債權人,主要表現為受益權轉讓。
3、發行理財產品:投資者是債權人。
4、資產證券化:投資者是債權人,主要通過SPV將資產打包成標准化產品(一般是債券)並在市場上掛牌出售。可以看出理財就是表外業務的一種。
(4)商業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投資起點擴展閱讀:
表外業務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表外業務指那些未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表內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關系密切,並在一定條件下會轉為表內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的經營活動。通常把這些經營活動稱為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它們是有風險的經營活動,應當在會計報表的附註中予以揭示。
狹義的表外業務包括:
(1)貸款承諾,這種承諾又可分為可撤銷承諾和不可撤銷承諾兩種;
(2)擔保;
(3)金融衍生工具,如期貨、互換、期權、遠期合約、利率上下限等;
(4)投資銀行業務,包括證券代理、證券包銷和分銷、黃金交易等。
廣義的表外業務則除了包括狹義的表外業務,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無風險的經營活動,所以廣義的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所有不在資產負債表內反映的業務。按照巴塞爾委員會提出的要求,廣義的表外業務可分為兩大類:一是或有債權(債務),即狹義的表外業務。
二是金融服務類業務,包括:
(1)信託與咨詢服務;
(2)支付與結算;
(3)代理人服務;
(4)與貸款有關的服務,如貸款組織、貸款審批、辛迪加貸款代理等;
(5)進出口服務,如代理行服務、貿易報單、出口保險業務等。
通常我們所說的表外業務一般是指狹義表外業務。
1.擔保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對第三方表外業務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等。
2.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
3.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包括外匯)和利率的遠期、掉期、期權等衍生交易業務。
E. 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銀行推出1元理財
因為理財子公司的出現,降低了銀行理財的門檻。
《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明確指出,理財子公司不再設置理財產品銷售起點,不強制要求個人投資者首次購買理財產品進行面簽。
分析理財子公司已發行的產品可以發現,投資起點為1元的個人產品佔比超過四成,機構產品近六成,積極順應了銀行理財「1元時代」趨勢,抓住了「長尾」客戶群。
但想要留住客戶也非易事。
一邊是銀行理財產品收益越來越低,一邊是各機構競爭客戶,再加上部分客戶不太接受凈值型產品,總之挺難的。
在業內專家看來,「難接受、慢接受」也是源於思維慣性,畢竟預期收益型產品已推行多年,且兩類產品的差別很大。
比如,在產品收益判斷上,凈值型產品沒有預期的投資收益,僅有業績比較基準。
業績比較基準是產品管理人根據市場環境、投資能力、策略配置等因素設定的一個比較基準。
但預期收益型產品通常在發行時設定一個預期收益,到期按照預期收益兌付本金利息。
與預期收益型產品相比,凈值型產品不存在剛性兌付,投資收益除繳納管理費等費用和超額業績提成外,盈虧都歸投資者。
對比來看,凈值型理財產品與公募基金相似,沒有預期收益,銀行也不承諾固定收益,實際用戶獲得的收益僅與產品凈值有關。
理財轉型後,如何才能吸引更多投資者?
在業內看來,一方面要保證產品收益,另一方面則要推出更多創新服務,包括推出更多「1元產品」以滿足普通投資者的理財需求,引導資金量較少的群體進入理財市場。收益率固然重要,但並非理財業務的全部。
理財業務未來的關鍵在於以客戶為中心,提供資產管理綜合服務。
如果想避免銀行理財的投資風險,可以到辨險識財查看涵蓋493家銀行,而且每日更新理財產品的理財評價報告。這樣可以讓你全面了解到想投的銀行理財產品可能的風險。
F. 各大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什麼是理財
你好 銀行的小額理財產品都是銀行自己發行為了吸納存款,收益不是很高,比存款高一點點,還有就是銀行一些年化收益在10%左右的大額產品基本都是代理信託公司 基金公司的產品,我們是做私募股權基金的年化收益在10.5%到12.5% 有擔保公司擔保客戶的本金和收益,客戶完全放心,
G. 銀行買理財產品需要資質嗎,小銀行可不可以發行自己的理財產品
銀行發行理財產品雖然沒有正式的准入流程,但卻有一定的門檻限制,所以並不是所有商業銀行都有發行理財產品的!
什麼是銀行理財產品
綜合來看,銀行發行理財產品是需要需要具備一定條件的,中小銀行也可以發行自己的理財產品,只不過要看銀行對於理財產品的重視程度。
H.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有什麼發展趨勢
我國各大銀行近些年在業務能力的創新上大下力度,銀行理財業務已成為銀行業發展的新熱點,跨行業、跨市場的理財產品日益豐富,市場競爭日趨激烈。
一、我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發展現狀
目前我國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不僅數量眾多,而且產品種類繁雜。以下是近年銀行理財產品的數據信息如下:
(1)投資期限可分為短期產品和中長期產品。其中,短期產品一般指期限為六月以上一年內的產品,中長期產品是指期限則是一年以上的產品。
(2)發行規模有國家控股銀行和上市股份制銀行發行。自2004年銀行理財產品問世以來,每年都在以幾何速度增長。但是銀行理財產品真正引人注意是在2009年。來自於普益財富的數據顯示,2009年至今,產品發行總量超過近一萬只,而2008年全年產品發行數量就為六千多隻。
(3)發行能力上,中行、交通、民生則名列前茅。
(4)銀行存款一方面面臨來自外部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激烈競爭,另一方面又受制於內部體系嚴格的存貸比監管,導致商業銀行主要通過大量發行理財產品進行存款競爭。因此,近年來各家商業銀行紛紛加大了對理財產品的發行和推廣力度。
二、未來發展趨勢
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的影響不斷擴大,蔓延形成全球性金融危機,實體經濟也遭受侵害。全球證券市場大幅下挫,外匯市場劇烈震盪,商品市場同樣未能倖免,經濟增長放緩或出現衰退,各國為拯救金融體系和刺激經濟增長紛紛出台政策措施。
1、多樣化投資;我國大多數的理財產品都是採用信貸理財,雖然流動性比較差,但收益還是比較穩定的,深受投資者的喜愛,零八年以來隨著股票、基金、債券等收益的減少,再加上美國金融危機影響,股票和證券也慢慢進入了低谷。
2、個性化投資;美國的次貸危機給各個理財產品都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和風險,投資者也就慢慢走向了更加安全穩定的投資產品,收益固定風險小,銀行對市場分析又是格外的細心,在產品設計階段更重要的是把控制風險放在首位。
3、規模化投資;從收益上看,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眾多,這一切都是由於先前的產品基數低,隨著技術的不斷增加,以及相關業務的成熟,銀行將更多地去關注理財產品的質量以及規模的良性發展,而非一味副收益產品數量。
4、結構復雜化投資;同業理財產品的逐步拓展,將原有外資機構和中資商業銀行之間的「銀銀」合作模式映射到國內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之間的同業理財模式,投資組合保險策略的逐步嘗試,產品的穩健與否並不在於是否參與了高風險資產的投資,而是在於投資組合的合理配置,另類投資的逐步興起,藝術品和飲品(酒與茶)已逐步進入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的投資視野,未來的低碳概念、不動產和自然資源的投資將會成為下一個熱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