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按這樣排序: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股票金融債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的介質體,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介質體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介質形式稱為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存款資金的特點之一,是在經濟發生動盪的時候,易發生儲戶爭相提款的現象,從而造成資金來源不穩定;向其他商業銀行或中央銀行借款所得的資金主要是短期資金,而金融機構往往需要進行一些期限較長的投融資,這樣就出現了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在期限上的矛盾,發行金融債券比較有效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債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兌換,只能在市場上轉讓,從而保證了所籌集資金的穩定性。同時,金融機構發行債券時可以靈活規定期限,比如為了一些長期項目投資,可以發行期限較長的債券。因此,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金融機構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於優化資產結構,擴大長期投資業務。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 金融債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而且發行金融債不用繳納准備存款金)。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來說,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有三個來源,即吸收存款、向其他機構借款和發行債券。 特點 存款資金的特點之一,是在經濟發生動盪的時候,易發生儲戶爭相提款的現象,從而造成資金來源不定;向其他商業銀行或中央銀行借款所得的資金主要是短期資金,而金融機構往往需要進行一些期限較長的投融資,這樣就出現了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在期限上的矛盾,發行金融債券比較有效地解決了這個矛盾。債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兌換,只能在市場上轉讓,從而保證了所籌集資金的穩定性。同時,金融機構發行債券時可以靈活規定期限,比如為了一些長期項目投資,可以發行期限較長的債券。因此,發行金融債券可以使金融機構籌措到穩定且期限靈活的資金,從而有利於優化資產結構,擴大長期投資業務。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但高於風險更小的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種類 按不同標准,金融債券可以劃分為很多種類。最常見的分類有以下兩種: (1)根據利息的支付方式 金融債券可分為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上附有多期 金融債息票,發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則稱為附息金融債券;如果金融債券是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貼現發行,到期按面值還本付息,利息為發行價與面值的差額,則稱為貼現金融債券。比如票面金額為1000元,期限為1年的貼現金融債券,發行價格為900元,1年到期時支付給投資者1000元,那麼利息收入就是100元,而實際年利率就是11.11%(即<1 000-900>/900* 100%〕。按照國外通常的做法,貼現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要征稅,並且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根據發行條件 金融債券可分為普通金融債券和累進利息金融債券。普通金融債券按面值發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債券類似於銀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累進利息金融債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利率,並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說,債券的利率隨著債券期限的增加累進,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為5年的金融債券,第一年利率為9%,第二年利率為10%,第三年為11%,第四年為12%,第五年為13%。投資者可在第一年至第五年之間隨時去銀行兌付,並獲得規定的利息。 此外,金融債券也可以像企業債券一樣,根據期限的長短劃分為短期債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根據是否記名劃分為記名債券和不記名債券;根據擔保情況劃分為信用債券和擔保債券;根據可否提前贖回劃分為可提前贖回債券和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根據債券票面利率是否變動劃分為固定利率債券、浮動利率債券和累進利率債券;根據發行人是否給予投資者選擇權劃分為附有選擇權的債券和不附有選擇權的偵券等。企業債是由中央政府部門所屬機構、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發行的債券,它對發債主體的限制比公司債窄。企業債是指從事生產、貿易、運輸等經濟活動的企業發行的債券。 在西方國家,由於只有股份公司才能發行企業債券,所以在西方國家,企業債券即公司債券。在中國,企業債券泛指各種所有制企業發行的債券。中國企業債券目前主要有地方企業債券、重點企業債券、附息票企業債券、利隨本清的存單式企業債券、產品配額企業債券和企業短期融資券等。地方企業債券,是由中國全民所有制工商企業發行的債券;重點企業債券,是由電力、冶金、有色金屬、石油、化工等部門國家重點企業向企業、事業單位發行的債券;附息票企業債券,是附有息票,期限為5年左右的中期債券;利隨本清的存單式企業債券,是平價發行,期限為1~5年,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各地企業發行的大多為這種債券;產品配額企業債券,是由發行企業以本企業產品等價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的債券;企業短期融資券,是期限為3~9個月的短期債券,面向社會發行,以緩和由於銀根抽緊而造成的企業流動資金短缺的情況。這種債券發行後可以轉讓。
B. 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的區別
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英、美等歐美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歸類於公司債券。在我國及日本等國家,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稱為金融債券。(國債是國家發行的,因此他們的信用等級不同) 金融債券能夠較有效地解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
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發行債券,所以,一般歸類時,企業債券和企業發行的債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為企業債券。
C. 對比分析國債、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的風險和收益情況
風險最大是企業債券,其次是金融債券,最好是國債;收益剛好相反。
D. 國債收益率比銀行的定期高,我請問那為什麼人們都存銀行定期呢!難道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嗎
意識不同。中國人的思想達不到
國債時間也長。
E. 金融工具的風險和收益是正相關的,股票的收益應該高於債券,但為什麼現實中經常出現債券收益高於股票
這個問題問得太好了,如果是你自己苦思冥想想出的問題,我恭喜你!你是一個思路很清晰的人,而且也是一個愛真正動腦的人,只有這樣多思多想獨立思考的人,才可能成為未來的佼佼者。
我給你看一張表格你就清楚了,這張表格是投資大師彼得林奇在1990年前後統計的數據,原文如下:
如果在1927年你分別投資1000美元在以下金融品種上面計算復利並且免稅,60年後你得到的回報分別是(單位:美元):
國 債 7400 公司債券 17600
政府債 13200 普通股票 272000
但是為什麼很多股民卻在股市大虧特虧呢?唯一的解釋就是沒有找到正確的投資方法。很多股民都是在股市追漲殺跌,頻繁操作短線。不談盈虧,每年付出的手續費用就可能高達一萬元左右(以五萬元本金為基數),他是在為證券公司打工,而根本沒有考慮交易成本的問題。其他的問題更是數不勝數,在此無法詳述。而債券的收益率是固定的,買進債券之後不會頻繁買進賣出。
F. 相同金額的現金是國債利率高還是債券利率高,謝謝!!
國債保險些,但利率相對低很多;
企業債或公司債(就是你所說的債券)利率高很多,但風險大些。
可以直接到銀行購買。
G. 國有企業債券與金融債券相比哪個風險高
首先要知道在我國的企業債券中,發債資金的用途主要在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革新改造方面,並與政府部門審批的項目直接相聯。 由於銀行等金融機構在一國經濟中佔有較特殊的地位,政府對它們的運營又有嚴格的監管,因此,金融債券的資信通常高於其他非金融機構債券,違約風險相對較小,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所以,金融債券的利率通常低於一般的企業債券,其風險更高的在一般條件下可以說金融債劵。
H. 國債與企業債券有啥不同哪個收益更大
國債由政府發行保證還本付息,風險度小,被稱為「金邊債券」,具有成本低、流動性更強、可信度更高等特點;在國債二極市場上做多做空,做的只是國債利率與市場利率的差額,上下波動的幅度很小。
企業債券通常又稱為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
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發行債券,所以,一般歸類時,企業債券和企業發行的債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為企業債券。
在收益方面企業債券要比較大
企業債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通常泛指企業發行的債券,我國一部分發債的企業不是股份公司,一般把這類債券叫企業債。符合深、滬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企業債券規定的企業債券可以申請上市交易。企業債券由於與國債相比具有更大的信用風險,因而本著風險與收益相符的原則,其利率通常也高於國債。但我國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債券基本是AAA級,相當於中央企業級債券,信用風險很低。
I. 國債、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的比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債: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務憑證。主體和目的:中央政府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 風險最小(以中央政府的信譽擔保,以稅收作保證) 獲益最低(一般高於同期限的銀行儲蓄存款利率) 金融債券: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 主體和目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籌集資金,風險較大(大於國債和儲蓄存款,小於企業債券) 獲益較高(低於企業債券,高於國債和銀行儲蓄存款) 企業債券 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 主體和目的:企業籌集資金 風險最大,獲益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