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發行規模與公司凈資產規模相關,不超過監管機構限制即可;沒有明文規定是否要成立專設機構,授權合法即可
2. 公司發行債券的最高限額是怎麼確定的
發行債券不超過凈資產額的40%.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於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為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因此,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有三種,即面值發行,溢價發行,折價發行。假設其他條件不變,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時,可按超過債券票面價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溢價發行。溢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可按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折價發行。折價是企業以後各期少付利息而預先給投資者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價格發行,稱為面值發行。溢價或折價是發行債券企業在債券存續期內對利息費用的一種調整。
3. 新公司法中,發行公司債券的最高限額是怎麼規定的
sheiya
4. 債券的發行價格為多少
每年支付一次利息100元,第一年年底的支付的100元,按市場利率折現成年初現值,即為100/(1+8%),第二年年底的100元按復利摺合成現值為100/(1+8%)^2,……第5年年底到期的本金和支付的利息按復利摺合成現值為(100+1000)/(1+8%)^5
(說明:^2為2次方,^3為3次方,以此類推),計算如下:
P=100/(1+8%)+100/(1+8%)^2+……+100/(1+8%)^5+1000/(1+8%)^5
=∑100/(1+8%)^5+1000/(1+8%)^5
=100*[(1+8%)^5-1]/[8%*(1+8%)^5]+1000/(1+8%)^5
=1079.85
5. 債券的承銷費有上限嗎,最高是多少
您好
債券的承銷費有上限要看本身的規模,這個是不一定的:
1、發行債券支付的承銷費及擔保費金額較大應計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2、原因是:應按發行價(即實際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按面值貸記「應付債券--面值」,二者如有差額,則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所以,支付的承銷費及擔保費金額應先記入「應付債券--利息調整」,再按實際利率法在持有期間內攤銷。攤銷計入的科目有可能是「在建工程、製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要看債券的具體用途而定,而且可能資本化也可能費用化)
6. 國債每年發幾期
2014年度的儲蓄式國債(憑證式、電子式)從3月份開始,每個月都有發行。11月份是本年度的最後一次發行了。不確定什麼時候發行,沒有固定的日期。
國債:又稱公債,是政府舉債的債務。具體是指政府在國內外發行債券或向外國政府和銀行借款所形成的國家債務。是整個社會債務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債是一個特殊的財政范疇。[它首先是一種財政收入。國家發行債券或借款實際上是籌集資金,從而,具有彌補財政赤[字,籌集建設資金,調節經濟三大功能。
國債的發行要遵循有借有還的信用原則,債券或借款到期不僅要還本,還要付一定的利息。
國債具有認購上的自願性,除極少數強制國債外,人們是否認購、認購多少,完全由自已決定。
按照不同標准可以把國債分為不同的種類:以國家舉債的形式為標准,國債可分為國家借款和發行債券。以籌措和發行的期限為標准,國債可分為長期國債、短期國債和中期國債。
7. 債券的最少申購額是多少
1、債券申購額最少要一手,債券一手是10張,一張面值是100,價格有波動,低的到70-80元的都有,所以最少多少金額要看買的債券面值是多少。購買企業債或市場上流轉的債券到證券公司開個股票賬戶比較簡單點,只要有證券帳戶就可以直接買賣了。
2、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
8. 發行債券的限制條件有哪些
債券發行條件是指債券發行者在以債券形式籌集資金時所必須考慮的有關因素。其限制條件主要是指:
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發行的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遲延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規定,改變公開募集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4、最近36個月內公司財務會計文件存在虛假記載,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5、本次發行申請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6、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本次發行後累計公司債券余額不超過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額的40%;金融類公司的累計公司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的有關規定計算;
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少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規定的利率水平;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經資信評估機構評級,債券信用級別良好。
根據《證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