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線賦強公證是什麼有什麼好處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賦強公證在維權的時候可以免去中間訴訟環節,直接進入執行程序,在線賦強公證就是線上完成整個公證流程,不用當事人去公證處當面辦理。盈諾簽就長期與全國各公證處合作,提供線上賦強接入服務,歡迎您來電咨詢。
『貳』 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是否有用
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公證是有法律效力,對方不履行的,最好立即申請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叄』 賦強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你的表述不太清楚
辦理公證因公證事項不同
需要不同的證據材料,建議你先電話聯系公證處,問好再去辦理
『肆』 公司想做賦強公證業務怎麼實現
1、需在要辦理的賦強合同/協議中明確約定,當債務人、擔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給付義務、擔保責任時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的條約。
2、民間借貸是要求公證處不予辦理公證的,這其中就包括賦強公證。
3、需要辦理賦強公證的債權人如金融機構則需要有相關的金融資質。
希望能幫到你,呵呵
『伍』 強制公證和普通公證的區別
任何公證其法律效力是一樣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
規定了
一、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債權文書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
(二)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
無疑義;
(三)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債務
人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的承諾。
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范圍: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無財產擔保的租賃合同;
(二)賒欠貨物的債權文書;
(三)各種借據、欠單;
(四)還款(物)協議;
(五)以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學費、賠(補)償金為內容
的協議;
(六)符合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條件的其他債權文書。
『陸』 公證處關於賦強的公證補充協議是什麼
公證書是沒有針對公證書本身的補充協議的,如果你想說的是在辦賦強公證之前要在協議里補充的內容的話,就是「承諾接受辦理賦強公證,自願接受法院強制執行」的相關內容
『柒』 什麼是網路賦強公證
賦強公證,即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網路賦強公證是解決網路借貸問題的不二法寶,是由公證機構對金融機構和借款人雙方之間簽署的電子借貸合同進行在線公證,並賦予公證書強制執行效力。當一方不履行合同時,由公證機構出具電子公證執行證書,批量推送至法院,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同時,還具有效率高、投入低等特點,特別適用於大批量的借貸逾期案件貸後處置。
通俗地講就是,若您為債權人,一旦借錢的「老賴」不按時還錢,您就可以在線向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執行文書,然後直接進入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程序,趁「老賴」還沒來得及轉移財產前及時把他「逮住」,不用費時費力再去打官司。
網路賦強公證與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決具有同樣的執行效力,不僅可以簡便司法程序,還能節省債權人的人力物力,避免了線下異地奔波的麻煩。網路賦強公證在保障債權人交易安全的同時,便捷、高效、經濟的實現債權,成為當前社會巧治老賴,化解多元化債權糾紛,省時省錢省心的法律手段。
『捌』 賦強公證可以事後進行公證么
需要經雙方同意即可,公證處先出具賦強債權文書,需要執行時,提供相應資料再出具執行證書,最後向法院申請執行。像我們公司用的盈諾簽可以支持網上賦強公證及普通公證,他們家的電子合同是與三峽公證處對接,直接出具賦予強制執行債權文書,他們的官網www.yingnuoqian.com,你可以去了解下。
『玖』 申請網路賦強公證包括哪些流程
網路賦強公證整個流程體系分為三步,分別是:債務人申請公證、公證處審核公證、債權人發起執行。
申請公證,是由債務人去申請賦強公證,通過客戶端錄入資料、上傳書證材料、簽署合同、申請公證材料和人臉識別,完成網路賦強公證的申請,完成後可查詢、下載、列印公證書。
目前,易保全通過深耕區塊鏈存證、電子簽章技術和強大的互聯網公證系統搭建能力,成功推出了易保全互聯網公證平台,可為公證處提供互聯網公證系統搭建服務,包括:一般業務互聯網公證系統、網路賦強公證系統、互聯網數據存證保全公證系統。
『拾』 賦強公證是什麼意思
申請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的公證即「賦強公證」。
如果是債權人,債務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債權文書規定的義務時,可以依法憑公證機構簽發的執行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制度以其便捷、經濟、高效的特點,在保障社會信用體系、維護交易安全和降低債權實現成本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賦強公證的條件和范圍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公證機構賦予強制執行力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規定可通過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應當具備給予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對給予內容無疑義、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的承諾等條件。
賦強債權文書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借用合同、無財產擔保的租賃合同,賒欠貨物的債權文書,各種借據、欠單,還款(物)協議,以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學費、賠(補)償金為內容的協議,其他債權文書。
以上內容參考 青島日報--「賦強公證」:又快又省、中國法院網--賦強公證制度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的功能定位